法律分析:一、网络借贷的风险:
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
2、缺乏银行的诚信系统,还款逾期经常发生。
3、沉淀资金安全性低,有可能中途被网站等其它人员挪用。
4、借款人容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5、网络借贷的利息有时远远超过规定利率,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放款人是无法维护这部分利益的。
二、网络借贷风险的防范措施:
1、依法备案,备案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2、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
3、“网络借贷平台”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Ⅱ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防范措施:
1、明确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法律性质。
2、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征信体系。
3、构建一个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4、采取非审慎性监管方式。
5、与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合作。
通过以上所介绍的5种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有效避免P2P网络借贷平台出现法律风险,从而有利于P2P网络借贷平台规范化、阳光化的发展。
Ⅲ 网络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网络借贷应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网络借贷的风险有投资人的法律风险、借款人的法律风险、面临利率自由化的风险。网络借贷应注意:
1.借贷手续要齐全;
2.借贷用途要合法;
3.借贷利率要适当;
4.借款催收要及时;
5.借贷保证要具备;
6.法律责任要明确。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Ⅳ p2p网络借贷机构主要面临哪些风险
(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
(2)违约责任追究困难。
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平台仅仅是在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为借贷双方提供融资信息配对服务,协助双方顺利完成
沉淀资金安全性低,有可能中途被网站等其它人员挪用。
1.借款人违约的风险
你贷款给借款人的资金没有抵押,即借款人未为贷款提供保证(如房子按揭贷款)。所以,如果借款人违约,没有钱没有财产的情况下,那么作为借贷人几乎也无计可施,且只能承担剩余未支付款项的损失。
2.糟糕的分散化投资组合
实行分散化,进行投资组合是将风险减轻至1点的最好方法,即你应当将投资分成若干个部分。
3.网络借贷公司的经营风险
法律上没有P2P网络借贷公司破产的先例,因而也就无人准确知晓具体后果。但是,近期,很多P2P公司频频暴雷,投资前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4.利率上升的风险
近几十年中,我们处于利率最低的环境当中。实际上,利率可能会有所上升,且是否会影响P2P网络借贷还尚不知道。现在,它比较容易吸引期望8%到10%回报的投资者。
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量化起诉标准,即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这意味着网络借贷应当受制于法律尺度的限制,不能稍有逾越。但是根据网络公布的借款成功的具体标的的情况看,也有个别借款标的超过了30户,而且有些超过最高投资人数额的借款标的,平台没有起到限制作用。
Ⅳ 大学生如何防范网贷
一、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抵制非法网贷
“校园贷”、“现金贷”等不良贷款平台除按照贷款本金收取利息外,还存在“手续费”“押金”等多种形式的附加条款,综合融资成本极高,实为变相的高利贷。贷款逾期后的电话催收、网络公开个人信息、甚至暴力催收、各种威胁等,将严重影响同学们的学习和心理健康。同学们一定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相关金融贷款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的辨别能力,坚决抵制各类非法网贷。
Ⅵ 网络借贷有什么风险,如何防范网络借贷风险
法律分析:网络借贷的风险:网络借贷的风险: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2、缺乏银行的诚信系统,还款逾期经常发生。3、沉淀资金安全性低,有可能中途被网站等其它人员挪用。4、网络借贷的利息有时远远超过规定利率。5、借款人容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如何防范网络借贷风险:1、对出借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2、“网络借贷平台”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Ⅶ 地方金融网络借贷风险控制措施是什么
法律分析:地方金融网络借贷风险控制措施:一、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二、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三、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2016年第1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Ⅷ p2p网络借贷机构主要面临哪些风险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2、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3、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首先是信息披露风险。国家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规范了P2P线上贷款平台的相关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金融监管的核心内容。如果P2P平台敢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就基本可以判断该机构愿意诚信经营。当然执行信息披露也有一定的透明度风险。
国内P2P平台的信息披露程度不均衡,这些不完全的信息披露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直接导致借贷双方无法做出更加综合全面的判断,也难以对P2P平台的公信力做出准确评估,这样的情况下无疑加剧了P2P这一模式的风险。其次,各个平台对信息披露也存在一定的担忧,比如披露后泄漏机密商业信息的风险。
其次是线下经营风险。各个平台逐渐整改平台运营模式,推动P2P业务从线下转线上,有效将线下财富管理公司与P2P划清界限。将业务推广从线下转线上,不断关闭线下门店,保留的线下门店也不再直接线下拉客户签合同,仅为业务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和贷后跟踪等风险管理工作。线上开展不仅能提高运转效率,而且也便于管理,相关监管部门可利用互联网高效、便捷的进行监督;线下推广对象大部分是中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差,且容易受怂恿,此规定也大大减少了对中老年人的不当推广销售。
第三是反洗钱风险。国家规定P2P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但是未对各项制度具体要求做出规定。目前央行对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出台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管理细则,但是在《办法》中P2P借贷公司被定义为中介服务机构,P2P借贷公司是否应该遵循针对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相关规范存在质疑。如果P2P机构需要遵循,P2P公司受到自身运营模式和权力等限制可能不能完全执行。
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Ⅸ 试阐述p2p网络借贷平台如何控制风险
P2P发展飞速,同时也伴随着高收益、高风险等字眼。作为一个P2P网贷从业者,我尽可能从客观角度分析这个问题。就问题本身来说“如何控制风险”,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P2P有哪些风险?
一、信用风险
用钱生钱的生意涉及的资金一般都比较大,一旦发生信用危机,对于投资人来说,将是一笔很大的损失。信用危机具有隐形特征,属于道德层面不容易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