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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找金融服务方面的网络使用

发布时间:2022-09-08 06:34:04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如何认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和监管的必要性 金融专硕考研

近年来,随着现代信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全面渗透到传统金融业,许多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模式应运而生,扩大了金融服务边界,同时也对传统金融业产生了不小的冲击和影响,互联网将促使金融业迈向一个全新的时代。互联网金融具备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属性,作为重要的跨界创新,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是其不可归避的话题。本文介绍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以及国外和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详细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监管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指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了解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实质,通过互联网为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更加便捷等特征。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新型机构不断涌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经营模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模式、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
(1)第三方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自2005年网络支付在我国正式起步以来,第三方支付已取得长足发展,从运营主体划分主要存在两种模式:一是互联网企业主导的支付账户模式,以支付宝为代表;二是金融企业主导的银行账户模式,以银联电子支付为代表。
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5.9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4.1%。网络购物、网上支付和网上银行的互联网用户分别达到2.71亿户、2.44亿户和2.44亿户,占用户总数的45.9%、41.3%和40.8%。2012年交易总额突破8万亿元,达到80163亿元,同比增长31.7%。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3万亿元,同比增长67.5%,占201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3)》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超过10万亿元。
(2)P2P网贷。P2P网贷英文称为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又称“人人贷”。P2P网贷是指通过P2P公司搭建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贷模式。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站(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自2006年开始,国内P2P借贷平台陆续出现并发展。据统计,国内P2P平台从2009年的9家增长到2012年110家,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至少有132家P2P借贷机构。
国内P2P借贷平台成交额增长快速,2012年纳入统计的16家P2P借贷平台成交额从1.94亿元上升至16.97亿元,增长了7.75倍。全年累计成交额达98.5亿元,与2011年相比约有10倍以上的增长。人人贷2012年度贷款总申请额为18.4亿元,但最后真正实现的成交金额仅为3.5亿元,成交交易额占申请总额的19.02%,成功交易笔数占总申请笔数的16.54%。盛融在线虽然通过笔数约为56%,但大部分成功交易金额已占至所有申请金额的96.74%,贷款审核未能通过主要有以下原因:信贷资料未能通过平台的审核、投资人稀少导致流标、由于借款人自身因素撤销了借款标筹。
(3)大数据金融。大数据金融是指依托于海量、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方式对其数据进行专业化的挖掘和分析,并与传统金融服务相结合,创新性开展相关资金融通工作的统称。运用大数据金融的典型企业是电子商务企业的巨头阿里巴巴。阿里小微金融集团于2013年5月18日打造了一场融资盛宴:1.8万家淘宝小卖家,2个小时内,分享了阿里小微信贷的3亿元淘宝信用贷款,平均每个卖家贷款约1.6万元。所有的贷款均在互联网上完成,没有任何信贷人员或是中介人员的介入,没有任何一家小卖家提供担保、抵押,所有的小卖家获贷凭借的都是自身信用。
(4)众筹(crowd funding),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全称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社会性网络服务)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和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众筹的精髓就在于小额和大量,融资门槛低且不再以是否拥有商业价值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为新型创业公司的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国内知名的众筹网站点名时间、点梦时刻等基本是创意筹资平台;而大家投、天使汇、3W咖啡、大家咖啡等则是创业股权式众筹平台。
(5)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提供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信息,汇聚、搜索,比较金融产品,并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根据相关互联网金融门户平台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不同,笔者将互联网金融门户分为第三方资讯平台、垂直搜索平台以及在线金融超市三类。第三方资讯平台是为客户提供全面、权威的金融行业数据及行业资讯的门户网站,典型代表有网贷之家、和讯网以及网贷天眼等。垂直搜索平台是聚集于相关金融产品的垂直搜索门户,所谓垂直搜索是针对某一特定行业的专业化搜索,在对某类专业信息的提取、整合以及处理后反馈给客户。客户在该类门户上可以快速搜索到相关的金融产品信息。互联网金融垂直搜索平台通过提供信息的双向选择,从而有效地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典型代表有融360、好贷网、安贷客、大家保等。在线金融超市汇聚了大量的金融产品,共提供在线导购及购买匹配,在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销售的基础上,还提供与之相关的第三方专业中介服务。典型代表有大童网、格上理财、91金融超市及软交所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等。
三、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1)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由单个或少数金融机构破产或巨额损失导致的整个金融系统崩溃的风险,以及对实体经济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的可能性。而各种系统性风险一般是由经济波动或制度破产等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一连串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甚至破产以及金融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等恶性经济后果,甚至出现一系列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随着金融市场脱媒(Disintermediation)趋势的演进,融资方或者投资方不必须通过银行、券商或其他金融中介进入货币市场或者资本市场来融资。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由于互联网金融可以提供更加便捷、物美价廉的金融服务,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直接为投融资双方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同时,跟传统金融业一样也需要防范系统性风险。
通过对以第三方支付、P2P、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研究,以及传统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研究,总结出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主要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系统性风险是针对整个系统或者全局的功能产生影响或者破坏,而不是针对某一机构或者局部;二是系统性风险具备非常强的蔓延特性或者传染性,将风险传导给毫不相干的第三方并让其承担损失;三是系统性风险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系统性风险对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市场或者实体经济产生巨大的溢出效应。四是互联网金融的基因在于其技术领先性和业务发展的高效性以及支付系统的快捷性,因此必须要防范系统性风险快速传播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一是金融产品的复杂与创新。21世纪以来,IT技术支持了包括金融业的发展,金融创新与金融衍生品不断发展,金融市场不断出现各种复杂的新型金融产品,如信用违约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s,CDS)、中介渠道融资(Conit Financing)和其他结构性产品。这些产品当中很多面市时间不长,缺乏历史数据,银行难以全面了解和评估其风险特性;且其交易欠活跃,价格波动性强,流动性风险高;一般都具有高杠杆率,对银行资金头寸的影响和风险暴露往往具有放大效应。互联网金融也进一步创新了金融模式和丰富了金融产品种类。二是融资渠道改变。由于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各类理财产品火爆,银行存款大量流失,动摇了其零售存款基础,增加了波动性,改变了期限结构,许多银行开始转向资本市场寻求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在这一背景下,全球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更加依赖批发市场工具,如商业票据、可交易存单及其他货币市场产品,更加依赖同业拆借市场。相对于零售存款,资本市场产品更易受到风险事件传染的影响,波动性更高,周期性更强,因此增加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难度。这也应引起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三是支付系统的发展与变革。实时全额清算系统、证券交易的交割结算系统、外汇交易的连续联接清算系统等更为快捷和先进的支付和结算系统的发展,降低了同业拆借带来的信用风险,但同时对抵押品及支付时间提出了更高要求,进而增加了银行当日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加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普及,手机金融、网络金融等业务越来越普及,网上支付与移动支付越来越普遍,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挑战。
(3)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企业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一样,都可能会面临借款人不按期还款或者不还款的违约风险。常见的比如P2P网贷,在不是单纯提供平台的P2P网贷模式当中,信用风险就是要防范的第一风险,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中对于借款人资质的审查,可能更多是通过线上模式,通过信用记录等来审查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来放贷。在传统商业银行贷款中,基本都是通过线下模式,多是抵押贷款或者质押贷款,而对于互联网金融更多的可能是无抵押和无质押贷款,比如阿里小贷,很多贷款就是针对商家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即有资质的商家为应对进发货等流动性紧张从阿里小贷拆借一部分资金用于周转,这种贷款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商家的信用问题。但是阿里有比较好的应对信用风险的措施,一个是贷前的资质审查及信用评分,另一个是贷后针对借款人预期不还款的催告直至通知借款人上下游客户其违约行为的信用追款办法,这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
(4)技术性风险
一是计算机系统、认证系统或者互联网金融软件存在缺陷。如果互联网金融软件没有足够的防火墙和防御体系,比较容易被病毒或者其他不良分子所攻击而造成技术性风险。此外,计算机硬件也容易受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软件和数据信息易受计算机病毒的侵扰以及非授权用户的复制、篡改和毁坏。二是伪造交易客户身份。虽然互联网金融软件和硬件足够强大,但互联网金融时代突出的特点就是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技术是在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的,尤其是当互联网金融面临伪造者的技术性风险时,即攻击者盗用合法用户身份信息,以假冒的身份交易,实施金融诈骗。如果客户身份信息在客户操作使用环节或通过互联网传输时安全保密措施不力,或身份认证体系存在安全漏洞,可能导致不法分子伪造身份进入系统进行金融欺诈或恶意攻击。三是未经授权的访问。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性风险还包括未经授权的访问。主要是指黑客和病毒程序对网上银行的攻击。特别是目前针对网上银行的木马程序、密码嗅探程序等病毒不断翻新,通过盗取客户资料,直接威胁网银安全。
(5)操作性风险
以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信息化金融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以其方便快捷、跨时空、低成本、全能化经营等特点,受到广泛欢迎并得以迅速发展。高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在促进金融业经营转型和服务创新的同时,也可能会衍生出一系列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当或失败的内部流程、人员缺陷、系统缺陷或因外部事件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性。这些风险因涉及面广、可控性小、关联性强,是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此,有效防范操作性风险已成为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的关键。
(六)法律风险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首先要关注宏观及金融政策以及法律制度,防范政策和法律风险,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同时避免踩到红线。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更多是无纸化的交易与支付,电子货币的交易特点和电子货币系统运作过程的法律框架不完善可能会给具有合约权利和义务的参与机构带来不良影响:一是商业法规存在某些空档或不适用而难以解决合同各方之间存在的争端。由于电子货币才刚刚兴起并处在迅速发展时期,现存的法律法规不可能涵盖电子货币运作和交易各方的争议和纠纷。二是互联网金融的电子货币的匿名性,C2C的交易方式及单个交易难以追踪等特征为洗钱、逃税等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探索
(1)系统性风险监管
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系统性风险作为最重要防控对象的金融风险,效率理应也是监管系统性风险的首要目标。金融风险的监管最主要的目的或者唯一的理由是最大化经济效率,因为效率不仅仅是传统金融机构追求的首要目标,也是互联网金融追逐的目标。监管缺位将难以预防或内化由系统性风险所引发的外部性,因为金融监管也是仅能保护银行自身而非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且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中,系统性风险更多源于金融机构的“亲经济周期性”,所以互联网金融监管也要考虑逆周期金融监管,即在经济繁荣时期提高对金融机构净资本、拨备等方面的要求,而在经济萧条时期则适当降低净资本、拨备等要求。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进行监管不仅适当而且必须,效率和稳定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
(2)流动性风险监管
一是完善风险管理架构和提高管理效率。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董事会风险管理框架之中;专设部门处理管理复杂产品的交易记录和文档,并确保各交易部门的资产组合状况。监管部门应要求金融机构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实施压力测试,做好流动性应急安排,定期提交相关报表等。二是压力测试和流动性应急方案。压力测试的假设应包括大范围的市场动荡的影响,如新兴市场危机、资本市场逆转、国家危机、清算体系瘫痪、系统性冲击等,要将个体冲击和市场冲击相结合。三是央行的支持。从欧债危机迟迟未解可以看出欧央行缺乏最后贷款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不仅是维护流动性的重要防线,而且是金融危机期间避免恐慌,防止危机蔓延的重要力量。尽管使用央行的应急贷款标志着银行金融机构流动性出现问题会对银行金融机构声誉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其他机构会收回信用额度并减少对该行的风险敞口,进而进一步加剧融资压力,但是在危机时刻央行的支持是防范流动性风险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定的重要手段。
(3)信用风险监管
我国目前处于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发展阶段,在我国加强信用风险监管要将加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和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的监管,从健全互联网金融机构组织架构、清晰职责边界、科学发展战略、价值准则与良好社会责任、有效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合理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入手,推动互联网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机制。所以,对风险监管的关键是从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和规范管理制度入手。健全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提高内审独立性。通过多方式联合督导金融机构深入整改内控建设的薄弱环节,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审稽核体系建设。深入整改内控管理缺陷、强化执行力、提升内审有效性,为防范风险奠定坚实的内控基础。
(4)技术风险监管
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已将信息科技风险监管纳入审慎监管整体框架。明确信息科技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用体系建设、电子银行发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数据治理等重要领域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建议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成立诸如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高层指导委员会,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息化建设与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的研究、指导、协调;二是制定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工作规程,建立和完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评级指标体系,持续开展单家机构、重点领域以及行业整体的风险评估与趋势分析,及时通报、警示风险,推进标准化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提升信息科技监管有效性;三是建立对网上金融机构安全常态化的检查机制,开展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开展金融机构互联网信息系统安全性测试,主动侦测防范网上金融风险国;四是与国家信息化、信息安全等部门建立快速处置、打击犯罪的应急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五是对网上银行、电子汇兑等领域的欺诈风险,及时印发风险提示,帮助金融机构和公众提高安全意识。
(5)操作性风险监管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重点排查信贷领域违规操作等风险隐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财政账户专项排查工作;全面排查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部署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借名、假冒名贷款专项整治工作;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P2P网贷等领域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二是细化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要求。提高对金融机构案件及相关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案防工作质量和内控执行力。探索案件与资本监管挂钩,将案件防控纳入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三是运用系统内部的案件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对案件高发、多发的重点机构和业务环节进行专题辅导;注重案防督导与调动内审稽核力量相结合,密切与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沟通配合,加大金融机构案件移送力度。
(6)完善相关的金融监管法律
首先要尽快确定监管主体,加强流程监控。互联网金融法律环境完善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明确各个模式的法律定位以及监管主体,厘清监管职责,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第二要探索实施行业准入制度,完善退出机制。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方式开展创新金融业务,其覆盖范围较广、社会影响较大,若发生恶性事件社会危害性也较大。建议根据互联网金融不同模式的特性以及运营方式,探索实施通过设立审批或备案制,设立资本金、风险控制能力、从业人员资格等准入条件,并对同一模式中不同业务种类实行不同标准的差异化准入要求,排除不适格企业。优胜劣汰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有力法则,只有引入退出机制,及时清除不适格企业才能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的良好发展。第三要逐步填补法律空白,改革落后规则。随着互联网金融产业的不断发展,央行应加强对产业的研究,逐步完善立法,填补法律空白。法律制度还应做到与时俱进,对部分严重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阻碍新兴业态创新的制度应勇于改革。

② 如何理解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IT FIN)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怎么查询自己的网贷

当前有两种查询渠道可以查询清楚一个人所有的网贷记录。
想要查询自己的网贷记录,可以分别从央行征信与网贷数据进行查询,这样数据较为全面。
1、央行征信报回告。需要本答人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央行网点即可查询,征信报告中会显示出用户过去5年的借贷平台,借贷金额,借贷期限,负面信息等数据内容。

2、查完征信报告后,需要查询网贷数据库。
如果是查询网贷数据报告的话,查询起来较为简单。
一、使用搜索引擎进行查询
如果你已经确定自己在网络上进行了几次贷款,但是想知道这些贷款的记录有没有上征信系统,其实你可以直接上网进行搜索,打开微信,搜索:齐天快查。点击查询,输入信息即可查询到自己的百行征信数据,该数据源自全国的网贷平台和银联中心,用户可以查询自身的大数据与信用情况,可以获取各类指标数据,查询到自己的个人信用情况,黑名单情况,网贷申请记录,申请平台类型,是否逾期,逾期金额,是否有仲裁案件,等等重要数据信息等。

相比央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个人信用记录的氛围更加广泛,出具的机构也更加多元,像齐天快查、芝麻信用分等,都属于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整体而言更类似于网上说的大数据征信,是传统个人征信报告的有益补充。现在有很多人有资金需求时就会选择在网上借款,网络贷款虽然门槛较低,手续简单,但利息较高,一不小心还可能产生很多“后遗症”,有不少人就是因为在网络贷款平台借款逾期而上了网贷黑名单,大家都知道,一旦成了黑名单用户,以后再想申请贷款就非常困难,那么怎么可以查询自己是否有上网贷黑名单?如果不小心上了网贷黑名单多久能消除呢?

目前网贷黑名单查询方法主要由以下三种:

1、央行查询

可以直接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大厅进行查询,或者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网上的个人征信系统进行查询,虽然目前很多网贷平台还未接入央行征信,但在网贷平台在审核用户的个人资料时,也会参考央行的个人征信报告。

2、网络征信机构查询

例如芝麻信用、中诚信征信、腾讯征信、鹏元征信等具有个人征信牌照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查询,很多网贷平台虽然没是央行征信,但都是有接入网络征信的。

无论是央行征信系统、还是网络征信系统,目前对不良记录的保存时间都是5年,所以一旦借款用户逾期上了网贷黑名单,那么不良记录信息会在用户还款日期的5年以后自动消除。

不过,如果借款用户在逾期后可以积极还款,那么网上黑名单信息也不是一定要等到5年后才可以消除的。

如果用户发现自己上了网贷黑名单,那么建议可以到网贷平台查询自己的借款详细记录,先确认逾期行为是否是自己造成的,如果是被不不法分子冒名贷款的,那么可以报警,然后跟网贷平台说明情况后即可消除黑名单记录。

如果是自己逾期发生的欠款,那么在第一时间将欠款还清,然后主动联系网贷平台进行协商,看平台是否可以将负面记录清除。

④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app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当前互联网+金融格局,由传统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成。传统金融机构主要为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创新以及电商化创新、APP软件等;非金融机构则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挖财类(模式)的手机理财APP(理财宝类),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众筹
众筹大意为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的本意是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创业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及项目,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众筹平台的运作模式大同小异——需要资金的个人或团队将项目策划交给众筹平台,经过相关审核后,便可以在平台的网站上建立属于自己的页面,用来向公众介绍项目情况。[3]
P2P网贷
P2P[4] (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P2P网贷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比如贷贷巴等。
两种运营模式,第一是纯线上模式,其特点是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进行,不结合线下的审核。通常这些企业采取的审核借款人资质的措施有通过视频认证、查看银行流水账单、身份认证等。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代理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
数字货币
除去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贷款模式、小贷模式、众筹融资、余额宝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也开始露出自己的獠牙[5] 。
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爆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其他任何互联网金融形式都更具颠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国政府正式承认比特币的合法“货币”地位,比特币可用于缴税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国也成为全球首个认可比特币的国家。这意味着比特币开始逐渐“洗白”,从极客的玩物,走入大众的视线。也许,它能够催生出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帝国。
比特币炒得火热,也跌得惨烈。无论怎样,这场似乎曾经离我们很遥远的互联网淘金盛宴已经慢慢走进我们的视线,它让人们看到了互联网金融最终极的形态就是互联网货币。所有的互联网金融只是对现有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提出挑战,将来发展到互联网货币的形态就是对央行的挑战。也许比特币会颠覆传统金融成长为首个全球货币,也许它会最终走向崩盘,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币会给人类留下一笔永恒的遗产。[5]
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利用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
金融机构
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金融信息化是金融业发展趋势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机构则是金融创新的产物。
从金融整个行业来看,银行的信息化建设一直处于业内领先水平,不仅具有国际领先的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构成的电子银行立体服务体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笔——数据集中工程在业内独领风骚,其除了基于互联网的创新金融服务之外,还形成了“门户”“网银、金融产品超市、电商”的一拖三的金融电商创新服务模式。
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

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更省时省力。
效率高
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用户体验更好。如阿里小贷依托电商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日均可以完成贷款1万笔,成为真正的“信贷工厂”。[6]
覆盖广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上线18天,累计用户数达到250多万,累计转入资金达到66亿元。据报道,余额宝规模500亿元,成为规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管理弱
一是风控弱。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已有众贷网、网赢天下等P2P网贷平台宣布破产或停止服务。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风险大
一是信用风险大。现阶段中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去年以来,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P2P网贷平台先后曝出“跑路”事件。
二是网络安全风险大。中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⑤ 在哪儿可以找到互联网金融的行业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提供的《2015-2020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截止至2014年底,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元。以P2P业态为例,过去5年中,各类P2P平台都获得了年均超过250%的爆发式增长。

不过,作为新兴行业,互联网金融问题不容忽视。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风险也日益加剧。仍以P2P业态为例,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我国问题P2P平台数量为273家,数量超过2014年问题P2P平台数总和,今年以来,P2P网络贷款平台出现跑路或提现困难的公司更是高达677家。

⑥ 如何理解"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在电子商务相关领域有很大的贡献,比如为小微电商提供很多及时、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像电商贷款这块,现在有很互联网金融平台,很好解决了电商融资难题。

用技术打破信息壁垒、以数据跟踪信用记录,互联网技术优势正在冲破金融领域的种种信息壁垒,互联网思维正在改写着金融业竞争的格局。互联网加金融的实践,正在让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百姓享受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新型的网络金融服务公司,利用大数据、搜索等技术,让上百家银行的金融产品可以直观地呈现在用户面前。传统银行用融资服务吸引商户,再通过对商户的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等大数据的分析,为这些中小企业提供灵活的线上融资服务,提高用户粘度的同时,也节约了银行自身的运营成本。

⑦ internet的金融服务和使用有哪些

你好

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服务业的特征:

  1. 沟通:基于客户关系的互动营销

  2. 共享:与合作伙伴共联共通

  3. 大数据:让客户管理更加人性化

使用:

一、必须守法合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因此,使用网络信息抓取工具,在论坛、贴吧、微博抓取个人信息、向各地派出所官网页面向后台入侵以获得个人信息,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都是违背法律和公德的,更有可能触犯刑律。

二、必须坚持自愿收集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隐私权,必须受到保护,互金平台采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使用网页或者第三方平台供访问者自行填写信息,待到客户人员联系时再行确认。

三、必须坚持信息保密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满天飞的骚扰电话、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上莫名其妙冒出推销各种真伪不明产品,甚至假扮公权力机关、窃贼、绑匪威胁、诈骗的滋味,想必每个人都不喜欢。而《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也规定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者有保密的义务。所以,广大互金平台的经营者、从业者一定要牢记,保护好客户信息,就是保护好服务的上帝、成交的机会、保护好公司的声誉。

⑧ 如何应用互联网方式来运作金融服务

转载:上海小财迷
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由单一的计算机和局域网阶段进入到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相结合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技术引发的信息技术革命的升级带来了新的经济运行方式——互联两电子商务,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发展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深远意义的探讨,在金融领域也不例外。有关问题的讨论和实践目前还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业务上,本文则选择“金融资金运行”这一贯穿金融活动方方面面的范畴为研讨对象,对互联网技术可能给金融领域带来的变化做一个整体性的、基础性的分析,进而对金融投资、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的发展战略提供一些参考性的建议。
一、金融资金运行的内涵
从资金是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价值这一定义出发,我们可以把金融资金定义为,在金融活动中,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价值,通俗地说就是资本化了的货币,其存在形式是各种货币化的或证券化的资产,例如,能够带来利息收入的各种存款、能够带来股息和资本升值收入的股票等。
金融资金运行强调的是货币的资本化过程,它以货币的增值为动因,在一定组织机制下,通过货币的使用权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的转移,实现货币向价值创造领域的流动,最终实现货币的增值。因此,金融资金运行不仅把金融领域中的各个主体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也把实现货币资本化的虚拟经济活动与实质经济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
需要明确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资金运行都是通过市场交易活动实现的,金融资金的运行应等于广义的金融市场(涵盖借贷市场和证券市场)运行,它明确了从投资者出发的研究立场和角度。资金配置机制除了市场之外还存在计划管理机制,因此,金融资金运行的适用范围较之金融市场运行的概念要广。
回顾社会经济发展史,每一次新技术革命都会带来生产力的革命和生产方式的创新。以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发展将为我们带来生产的智能化。互联网技术把信息技术革命带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也不妨从效率和方式这两个方面探讨它对金融资金运行深远的影响。
二、如何理解互联网技术对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提升作用
金融资金运行的动因和目标是要实现货币资产价值的增值,运行效率的提高自然就是指价值增值能力的提高。由于金融资金运行不属于社会财富生产的范畴,其价值增值只能以实质经济部门的生产经营为基础。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提高最终体现为,金融市场能否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引导金融资金流向最有效率的经济部门,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将从两个方面提升金融资金运行效率:其一是产生了新的产业,给经济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为货币资产价值增值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其二是提高了金融市场价格对信息反映的充分性和灵敏性,使资源配置更有效。前者是从增量的角度提升金融资金运行效率。后者则是从存量角度提升金融资金运行效率,是对金融资金运行机制的又一次完善。我们可以利用西方现代投资理论中的有效率市场假说来说明后者。
有效率市场假说按照市场价格所反映的信息种类和程度,把市场效率分为三种水平状态,市场价格所包含的信息越多,市场的效率水平就越高;当市场价格只是充分反映了历史数据提供的信息时,市场处于弱效率水平状态;当市场价格不仅反映了历史数据提供的信息,还包合了其它各种公开信息时,市场处于中等效率水平状态;当市场价格不仅反映了各种公开信息,连内幕信息也都包含进去了的时候,市场处于高效率水平状态。当市场处于高水平效率状态时,所有存在的信息都已反映于价格水平中,市场价格将是资产现实价值的反映,亦即资产的市场价格与价值同一。不难看出,价格对信息反映的充分性与否,是市场是否有效率的关键。而价格对信息反映的充分性直接取决于信息的公开化程度与速度以及市场参与者对信息反映的灵敏度。
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为上述反映的灵敏度提供了技术支持,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将无数电子计算机联系起来,形成了一台无边无际的、具有无穷威力的超级计算机。形成信息技术革命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互联网的实时性和共享性会使信息迅速传播,很少有人能再凭信息优势独享垄断利润。
当然,先进的技术并不能一定保证市场达到完美的状态,效果如何还要受人的因素的制约,这其中,除了人的主观能力的差异外,还有人的主观动因的问题。互联网技术的主要优势体现在信息的传散方面,但不具备识别信息真伪的功能;互联网对信息自由传播的贡献也“使谣言贩子如虎添翼”。虚假信息的广泛传播也会造成市场价格和资产实际价值的偏离。这说明,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会有效地提高金融资金的运行效率,但也仍然不会使金融资金的运行保持在绝对的完美状态。从有效率与无效率的辩证关系来看,在技术水平落后的情况下,无效率是绝对的,有效率是相对的。而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是否会使有效率成为绝对的,无效率成为相对的呢?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毕竟为价格充分反映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持,并具有同样强的纠偏能力。
三、如何应对信息技术发展对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潜在影响?
面对信息技术发展对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潜在影响,作为金融资金运行主体的投资者、金融机构和监管者应如何应对呢?
l.投资者的对策
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提高是投资者为追逐超额利润,在激烈的竞争中积极挖掘、分析和消化信息的结果,而在金融资金运行高效率的条件下,获取超额利润的机会微乎其微,信息挖掘往往徒劳无功。这一矛盾的普遍存在并不是什么坏事,它只会令我们更加坚信投资管理的科学化发展方向。
科学化的投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尽管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就已经产生了,但是,由于市场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状态的普遍存在,使得传统的、以寻找价格偏离价值的资产和进行价格预测为核心的基础分析和技术分析方法一直能够在使用人数和总体业绩上与科学化的投资管理方法平分秋色。市场效率的低下辅之以市场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一直在为传统的投资管理方法提供着较高的成功机会,同时使现代投资管理理论的应用显得成本过高,从而难以获得支持。例如,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的仍是以挖掘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为核心的基础分析方法,再加上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手段,使得一些证券投资基金成了新一代庄家,令市场对之刮目相看。真正试图遵循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进行科学化投资管理的基金经理人尚拿不出具有竞争性的业绩来。据称“泰和基金是按照经典的投资原理管理运作的”,但是,它的经理人却被迫申请辞职了。必须承认,科学化的投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尽管代表了时代发展的大趋势,但其应用及能否取得良好的效果是有条件的,市场环境很重要,当然,也不能排除运用者的主观能力问题。
信息技术进步对市场运行效率有很大促进作用,有助于改善管理方法应用的市场环境。因为,按照有效率市场假说,当市场处于弱效率水平时,依据历史数据进行价格预测的技术分析就是无效率的;当市场处于中等效率水平时,连根据各种基本面因素对资产价值进行逻辑推演的基础分析也变得无效;当市场处于高效率水平时,市场就是无懈可击的,投资者只能以获取市场平均收益为主要目标,这时,通过组合管理实现投资整体效用的最优化,并通过风险管理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的科学化投资管理方法就应该是投资管理者的理性选择。在亲身从事投资管理或选择职业投资管理者时重视这一点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2.金融机构的对策
互联网技术引发的新一波信息技术革命浪潮,从另一个方面,引发了我们对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思考。
商业银行的产生是以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信息传播不充分导致投融资双方难以匹配为必要条件的。互联网技术在信息共享、信息交互性传递等方面的特长,从技术上解决了金融资金运行中的一些原始问题,使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商业银行生存的基础和业务发展的方向。
以传统的银行业务为例,银行信贷业务既是其发挥货币保管和结算功能的必然结果,也得益于银行信贷业务具有积少成多、续短为长、变死为活的作用。也就是说,银行信贷在金融资金运行中存在的基础一方面是原始业务的自然派生,另一方面则归因于信息传播的不充分和市场机制不完善。信贷业务克服了金融资金运行的障碍,其宏观和微观效益都是显着的,但是,这其中不可避免地包合了投融资双方各自利益的割让,因为,银行是靠存贷款利差维持运营的。因此,间接融资相对于直接融资而言是一种较高级的形式的说法,是针对一定技术、市场条件而言的。在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本性驱动下,只要技术条件、市场条件许可,投融资双方必然会谋求直接的联系,亦即技术和市场的发展会使间接融资方式被直接融资方式超越。证券市场的发展已经从市场机制的方面证明了这一点,信息技术在金融资金运行中的应用,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又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持。
当然,技术进步对直接融资方式的支持并不意味着对银行信贷职能及间接融资方式的全面否定。这是因为,技术进步与金融业的行业管理和制度规范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互联网对商业银行职能的影响将主要体现在衍生职能的弱化上,并不直接影响原始职能。
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影响着商业银行,也会影响到直接融资方式中的金融机构。在证券交易市场中,有关订单驱动系统和双向报价驱动系统优劣评判一直难有定论。订单驱动系统是通过一定的交易系统,将条件相当的交易双方直接匹配,在众多竞争者中,成交者分别是买方中出价最高者和卖方中要价最低者,既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中间也不存在效益的泄暴,点对点的电子自动交易系统在高效、防止经纪商欺诈等方面为它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是,该系统对有行无市、交易过度火爆或过度疲软等情况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双向报价驱动系统中,做市商负责维护市场秩序,有助于保持市场的持续和稳定。但是,不要忘记,做市商不过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商,盈利仍是其首要目标,其盈利方法类似于商业银行,来自双向报价中的递、要价差。因此,做市商明显是一个有成本的中闻环节,并且,由于做市商在双向报价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其垄断性是可以肯定的。其实,订单驱动系统的问题仅在特殊的市场时刻才会出现,而并没有实证结果能证明在这种特殊的市场时刻双向报价系统的运行优于订单驱动系统。
我国采用的电脑订单驱动系统曾在1996年12月16日出观过有行无市的景观。15日晚,人民日报就市场过热问题发表了言辞强烈的社论,广大投资者深感问题的严重性,16日一早便纷纷挂出了卖单,在几乎没有买单进场的情况下,交易系统陷入了有行无市的尴尬境地。但在国外以做市商系统为主的市场中,也不止一次出现过崩盘。因此,做市商系统的优势显然不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
金融资金运行对高效率的内在追求和技术进步支持订单驱动系统这一点,应该在我国证券公司确定经纪业务发展战略时引起足够的重视,证监会在发展国债市场、创业板市场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时,也应像发展股票市场那样,发挥我国市场的后发优势,直接采用国际最先进的技术,不必亦步亦趋地尝试西方金融市场发展中的各种制度安排。
3.监管者的对策
信息技术的发展将提升金融资金运行效率,这给监管者提出的基本问题就是监管者的地位和作用在新形势下是否需要调试?
政府介入和干预经济的必要性和合理依据在于市场机制在很多领域无效或缺乏效率,即“市场失灵”。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价格反映信息的速度和程度的提升作用,有助于“看不见的手”发挥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因此,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和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将弱化对政府监管和调控市场以弥补因信息不充分而产生的市场失灵的需求。但是,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不可控性和共享性,也给监管者带来了新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加强规范的信息传播方式和渠道的建设?信息任意泄露和传言横流同样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在于管制(也管不了),而在于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更加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可以设想由监管者代表政府为社会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作为市场信息的初始发布点。国内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1999年年报已经被要求在指定的互联网网址上登载,就包含了这种思路,只是在技术和内容上还有待完善。
在金融资金运行的监管机构中,中央银行的监管手段最为齐全,不仅有行政手段,还有经济手段,加之它可直接控制货币发行,因此,在我国学术界一直有人在依据金融资金的内在联系,试图寻求中央银行调控全部金融资金(不仅是银行借贷资金,还有证券市场、民间借贷资金)的途径。然而市场效率的提高对政府经济干预需求的降低作用,有理由让我们对中央银行职能重点及其货币政策的前途发出质疑。如果政府职能的重点将因技术进步发生转换的话,作为政府调控经济职能机构之一的中央银行也不会例外。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其职能重点和发挥作用的途径也应该发生转移。网络货币和网络信用的发展,是否将打破中央银行对货币发行的垄断?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地位的下降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深化,是否将更加弱化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的信贷需求?中央银行要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和如何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代理国库的职能可能是因技术因素而改变的最少的一项,在任何情况下,理财都是必要的。如此说来,我们是否可以探讨弱化包括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在内的监管者对金融资金运行主动干预,让监管者退回到“守夜人”的角色中去呢?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还可能会给传统的货币政策传递机制带来问题。例如,货币供应量将更难以进行数量界定和统计,从而动摇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地位。如果货币供应量不再是可靠的调控目标,它的替代品是什么呢?美国已经将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重新确定为利率。但是,在互联网时代,金融资金运行的特征将是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金融交易的价格自然也将是个性化的,有代表性的市场利率或基准利率的提法是否会失去意义呢?虽然从原则上说,高效率加上新的金融资金运行方式的出现应该给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带来新的时代特色。
此外,互联网技术既有助于金融资金运行的开放式发展,也为金融的国际化监管提供了技术便利,从而使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提高突破国界的限制。
四、如何认识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金融资金运行方式的创新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对金融资金运行方式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影响直接融资方式和间接融资方式在金融资金运行中的地位和所占比重;另一方面是通过技术支持和在线商务的发展,促成新的金融资金运行的组织实现方式——在线金融资金运行方式。
金融资金的运行方式分为直接融资方式和间接融资方式。这两种融资方式在融资性质、流动性、可控性和对经济运行的适应性上存在差异,各具特色,各有自己适用的领域。
直接融资方式的优势在于它为长期性金融资金融通提供了多种流动性强的选择,从交易双方的收入和付出来看也是直接的,漏损极少,价格的客观性较强。直接融资发展的主要障碍是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低效率。互联网技术引起的信息公开化和金融机构服务功能的增强,有助于直接融资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
间接融资的优势在于它为短期资金融通提供了便利,而且从传统的银行信贷的萌芽看,间接融资是作为货币保管业务的一种衍生品出现的,属于典型的动员社会闲置资金的行为。因此,只要银行还继续办理结算业务,间接融资就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只不过,互联网技术对投资直接化的促进作用会导致银行资金来源的短期化,从而对银行信贷业务提出高流动性的要求。而在网络经济时代,存款货币银行的结算业务是否会受到来自网络机构的威胁?创造派生存款的功能是否仍由存款货币银行垄断?这些并不是技术问题,只要宏观经济调控的模式不发生变化,即使技术实现不成问题也没有用。
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影响金融资金运行方式方面,最具魅力当属它所带来的在线金融资金运行方式。在线金融资金运行方式的出现和普及对金融资金运行具体将产生什么样的革命性影响尚难以估量,因为,金融资金在线运行的意义不仅在于交易实现过程的自动化、实时化,更在于它可以将金融从业人员从繁杂的、重复性的脑体劳动中解放出来,使他们可以集中精力开发、创新,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凸现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在保持企业竞争力中的重要地位。电子技术时代的标准化特征将被个性化、人性化特征所取代,社会经济生活将更加丰富多姿,人的需求将获得极大的满足。
在线金融资金运行方式的出现和普及除了技术条件外,还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它在美国这样的计算机、互联网高度普及的国家尚初露端倪,在我国自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电子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在金融资金运行中的应用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从50年代起美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业就开始使用脱机式电子计算机,60年代银行业务的联机化就开始了。电子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已经为金融业提高劳动生产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客户服务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自80年代起我国金融业推行金融业务的电算化,但是,受人力资源知识结构、资金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约束,金融电算化的业务、地域等的覆盖面扩大缓慢、发展缺乏深度。事实上,当前我们很多着名IT企业为金融机构提供的电子此解决方案,都是西方国家六七十年代时解决的综合业务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自动化办公系统等。在我们真正体验互联网技术对金融资金运行的革命性影响之前,无论是投资者、金融机构还是监管者都还需要做大量基础性的准备工作。

⑨ 怎样能查个人网络金融大数据

如今,国内比较常用的有三种征信数据库。
网贷数据库,百行征信,央行征信。
网贷数据库一般统计那些上征信或者是不上征信的网贷,基本上不上征信的网贷都会上传到网贷数据库。
百行征信统计一些P2P网贷平台的借款数据。
央行征信统计银行与正规网贷的借款数据。

普遍来说,如果想要查询网贷数据报告,那么只需要结合查询网贷数据与央行征信即可。
网贷数据能够直接查看大多网贷平台的数据

微信查找:蓝冰数据。
该数据库与2000多家网贷平台合作,查询的数据相对精准全面。
能够看到用户的申请数据,逾期数据,负债详情,通讯与运营商分析,风险指数分,命中风险提示,法院起诉信息,仲裁案件信息,失信人信息等数据。
其中,用户可以凭借网黑指数分来判断自身是否为网贷黑名单用户。
网黑指数分标准为:0-100分,分数越低,信用越好。
分数在30分之下,信用良好,若是超过70分,信用问题可以说比较严重了。

⑩ 互联网金融平台有哪些

互联网上的项目层出不穷,宣传的时候说的天花乱坠,当真正自己做的时候却很难。 这个和你自身的经验,本地市场的需求都有莫大的关系!互联网在如今社会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如今社会的大势所趋!互联网项目也值得你去闯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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