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应如何设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 策划书 呢?跟着我来看下面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一些实施 策划方案 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策划书篇一
一、时间和主题
时间:9月19日至25日
主题: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宣传周活动重点内容是,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网站、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会议、展览等多种 渠道 和形式,通过全体网民的广泛参与,大力宣传倡导依法文明上网,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普及 网络 安全知识 ,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主题日活动
根据中央网信办统一部署,宣传周活动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主题日活动:9月20日 教育 日、9月21日电信日、9月22日法制日、9月23日金融日、9月24日青少年日、9月25日公益宣传日。
(二)具体活动要求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青岛市“共筑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 安全教育 活动的组织开展,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家长会、教师会等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学校教师和班级家长微信群等途径,利用学校的班班通设施结合微机课等方面,在广大学生、家长、教师中开展网络安全知识专题教育。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探索建立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完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体系。
1.各学校和教体局机关要在9月16日之前完成网络安全宣传周主形象海报的制作,并在学校宣传栏、微机教室等特殊场地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各学校要认真组织部署工作要求,通过组织主题班会等形式,教体局通过办公室组织机关工作会议,利用学校班班通设备、多媒体、网站等,广泛宣传网络安全 口号 标语 、卡通漫画,播放收看附件中的安全教育视频和平度市“共筑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安全教育活动推进会 报告 。
3.各学校要与已经开展的青岛市“共筑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活动融合在一起,通过已经组建完成的各类宣传渠道以及通过官方网站、公安微博、微信群等形式积极转发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推送公益 广告 、发送宣传教育材料等,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充分发挥团委、少先队的作用,广泛组织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4.结合2016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安排,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教师观看科普视频、研讨交流、争当网络安全宣传员监督员以及开展新媒体主题宣传等活动,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5.各校要了解省级部门活动安排的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学习并参与。9月19日至25日,在山东共青团官方微博开设话题#青少年与网络安全#,加强与青少年网民互动。积极组织全省高中学生参加网络安全知识竞赛,选拔优秀人才赴湖北武汉参加全国中学生网络安全夏令营暨知识竞赛全国复赛。联合大众网、齐鲁网开展网络安全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9月24日,组织全省青少年在线观看湖北武汉市“青少年日”主场活动直播、与演讲嘉宾远程互动等。9月19日至25日宣传周期间,省重点新闻网站在PC端首页显着位置和移动端首屏统一开设“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题,对我省各有关部门活动情况和现场宣传进行采访报道,转发中央新闻网站关于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武汉开幕式 相关报道 和现场视频,集纳展示网络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图片、动漫等各类相关作品,在论坛、微博等平台主动设置“网络安全”相关议题、话题,利用手机报、微信公众号推送有关稿件、视频和H5作品。大众网联合山东艺术学院制作动漫作品;9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网络公益广告征集活动;9月12日至9月25日开展网络安全在线答题活动;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开展视频访谈。齐鲁网推出“一图教你如何安全上网”漫画;制作“文明上网”系列公益广告;组织小记者探营网络安全公益活动。舜网组织《新闻调查——网络暴力离我有多远》系列视频街访等采访报道;携手17市网媒联动倡议建立“反对网络暴力”网媒接力联盟。中华泰山网开设网络安全课堂,邀请教育、公安、团委、通讯等部门单位的专家授课。水母网开设网络金融安全知识在线答题栏目。
三、组织协调
教体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我市中小学校和教体局机关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办协助做好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 总结 报告
教体局信息中心负责此次活动的总结工作并要求各学校在9月30日前,将各自活动开展情况通过数字校园平台消息中心报教体局信息中心马玉民老师。
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策划书篇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学习宣传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国家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为核心,以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为目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基本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宣传主题
共建网络安全 共享网络文明
三、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5日至9月23日,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
四、活动范围
xx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由xx市电化教育馆负责组织开展。活动范围为全市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和中职院校。
五、活动方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各有关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紧扣社会 热点 ,因地制宜,针对不同人群有选择地组织开展活动。在策划和组织活动时注重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组织宣传活动。
在门户网站上开辟网络安全宣传专题栏目,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络安全相关知识;在单位放置相关内容的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号召各学校创作以网络安全为主题的墙报、 黑板报 等等;学校自行印制相关内容的宣传册发放广大学生家长,扩大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影响力。
(二)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
指导全市各中职院校、中小学校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条件较好的学校可邀请网络安全专家走进校园,以报告会形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其余学校围绕网络安全主题组织一节信息技术课,宣传并普及网络安全知识。
(三)安排“网络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
条件较好的学校可组织学生成立宣传小组,由信息技术课教师带队,进入人口较密集的社区、小区,利用展板等手段,宣传并讲解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四)排查网络安全隐患。
各单位对机房、网站、办公计算机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尤其要注意涉密文件和数据的处理方式是否合乎规范。
六、其他事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网络安全宣传周作为提升教育信息化安全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系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术水平,切实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策划书篇三
一、宣传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二、宣传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国家网络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一网双微一端”、微信群、QQ群等多种网络媒体和渠道,充分发挥“微宣传”矩阵传播作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大力倡导依法文明上网,做到全域全员全覆盖,形成宣传周活动省、市、县纵向到底,省直、市直、县直横向到边的有序局面,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四、活动安排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形成传播正能量、激发责任感、弘扬新风尚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一新闻单位新媒体宣传
五峰政府门户网在首页显要位置统一“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标识,悬挂“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专题,链接中央网信网“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页面。同时广泛宣传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重宣传关于网络安全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互联网法律法规宣传和共铸网络诚信专题宣传。各新媒体官方微博开设#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相关话题,官方微信公众号制作专题稿件,五峰宜点通客户端转发活动稿件,积极与网友互动交流,广泛宣传传播活动内容。
责任单位:县网管办、县电子政务中心
二政务单位新媒体宣传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官方网站首页设置“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统一标识和专题专栏,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普及网络信息安全知识,提高安全上网技能。“魅力新五峰”官方微博、“魅力五峰”官方微信、五峰宜点通客户端要开辟专题栏目,以多种形式,通过微宣传渠道广泛推送。积极转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新闻动态、专家解读 文章 ,发布本地本单位参与活动的相关信息,宣传普及防范电信诈骗和互联网金融风险,安全使用移动应用软件等相关知识。
责任单位:县网管办、县电子政务中心等
三线下活动
1、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社区公示栏、显示屏、电子标语等形式,宣传普及网络安全常识,倡导依法文明上网理念,引导大家树立“网络安全,人人有责”意识,争做“四有好网民”。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全县各中小学开展“网络安全 故事 进课堂”活动,各校园网首页设置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题,集纳网络安全常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在五峰移动、电信、联通、供电公司各营业网点,在工、建、农等国有银行和湖北银行、五峰农商银行等地方银行营业处,发布网络安全相关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网络安全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国资局、人民银行五峰分行
4、在县公共场馆开展网络安全讲座,重点宣传我县开展清网净网行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重点案例,宣传我县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 经验 做法,普及传播网络安全基础知识,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学生、教师、群众等参加讲座。
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文体新广局
5、按照团县委统一部署,利用“青年之声-五峰”网络互动社交平台,在全县青年中宣传传播网络安全知识;利用“青春五峰”官方微博微信,向全县青年发出倡议,开展“我是清朗侠”清网行动,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
6、9月1日至30日,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持续刊播网络安全题材的新闻、专题、评论、节目、公益广告、电视专题片、电视剧、电影等。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7、在县内、城际公交车载电视集中推介网络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制作发放宣传教育材料。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运集团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是全国举办的第三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今年湖北作为主会场,对展示全湖北网络安全角象,构建和谐网络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声势大、效果好。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抽调精干力量,按要求组织实施。
二统筹分工,合力推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重点企业要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本地本单位活动方案,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三广泛宣传,浓厚氛围。活动期间,全县新闻、政务新媒体、知名网友和自媒体,各级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工作QQ群、“微宣传”微信群体系,要运用专题专栏、图文、动漫、H5、公益广告、讲座、电视专题片、电子显示屏、微视频、微电影等多种形式,整合多种资源,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交流。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集中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重点企业要对此次活动的工作亮点进行认真总结,集纳归档各种文字、图片、新媒体宣传稿件,并于10月5日前向县网管办报送 活动总结 和相关文字、图片、新媒体链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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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 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单位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单位内使用。
第五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六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单位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县国家保密单位统一销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三、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二、各涉密室(各派出纪工委)应将本室(委)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单位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四、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我单位为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信息包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在工作中产生的信访处置、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申诉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在案件调查工作中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属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密级文件资料、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我单位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我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信息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室各派出纪工委计算机内不得保存涉及国家、部门秘密事项的信息(标有密级的文件)。若必须保存则需报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并遵守有关保密安全规定。
第三条 本单位计算机限于使用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将计算机用于非工作内容。严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计算机使用人员私装、私卸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 使用外来数据盘,必须在检测、清除病毒后方可使用。如遇杀毒仍旧无法清除的,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免病毒侵扰计算机及网络系统,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条 外单位人员以及本单位人员家属,不得使用本单位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跨室(委)使用计算机设备的,需征得该室(委)负责人的同意。
第六条 计算机及系统设置参数(如用户帐号、登录口令、IP地址、系统路径等)为单位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外泄露。
第七条 严禁窃用他人口令登陆OA系统,不得在他人已登陆的情况下使用系统,若需使用必须首先退出他人帐号后,并以自己的用户名登陆,工作完毕后应立即退出,以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有序。
第八条 要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同一机器内外网混用。
第九条 单位内网只限本单位人员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严禁外单位的人员使用单位内网。
第十条 网络操作时不得随意运行、修改有关调整系统设置的软件。开设共享目录时,应注意设置访问控制口令(如共享文件夹),并在完成工作后立即关闭共享,以保证本地文件的安全与保密。
第十一条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
第十二条 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三条 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及个人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连接集线器(HUB)、调制解调器(MODEM)等网络设备。
第十四条 严禁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定期用杀毒软件检测机器上有无木马、病毒程序。
第十五条 涉及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十六条 携带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到被检查单位工作,携带人为该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我单位工作内部信息给被检查单位或其他人员查阅、转存等。
第十七条 携带有工作涉密信息的电脑、存储介质外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将单位电脑或存储介质带回家,不得用该电脑上互联网,且需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 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涉密室领导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十九条 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凡私自改变计算机网络(如内网改外网、私接线路等),一经发现取消该室(委)主任(书记)和私接人年终评优资格。
第二十一条 凡不遵循以上条款,造成涉密信息或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泄密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部门秘密者,由保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纸质文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对各类文件的管理,根据中央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文件的阅读范围
(一)中央文件(包括中央纪委监察部文件):
发至县团级的中央文件,供书记阅读。
(二)省委文件(包括省纪委监察厅文件):
1、发至州单位以上单位的省委文件,供书记阅读。
2、发至县团级的省委文件,可供科级以上职务的党员干部阅读。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
(三)州委文件(包括州纪委监察局文件):
由单位领导决定阅读范围。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
(四)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的规定:
离、退休干部,可按原来的职级或规定享受的政治待遇阅读相应级别的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及州委文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阅读或传达。
(五)文件有领导批示的,按批示范围传阅。
二、关于文件的处理程序
1、签收和启封:文件的收发由专人履行签收手续,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收和启封。如果标有具体人员亲收、亲拆的公文、信函,除本人委托外,任何人不得启封,应原封不动交给亲收人或指定人员。办公室收到的各类公文及重要资料、刊物须及时交送有关领导和相关室(委),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处理,防止耽搁、延误。
2、登记:登记文件必须将收发文时间、来文单位(发往单位)、文件字号、密级、标题、缓急程序、份数及处理时间、处理情况逐项登记清楚。
3、办理:经办人员必须根据文件的内容和阅知的范围,及时、迅速传阅、办理,不得拖延,事后必须在办文单上签字或写明办理经过及结果,需向领导反馈情况的必须及时反馈。领导批示后的文件,应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办理。凡经注办的文件,办公室要及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催办工作,以避免漏办和延误。
4、传阅:传阅文件应突出一个“快”,随时掌握文件的去向,避免文件漏传、误传和延误、遗失。
(1)严格登记手续。文件传阅时应做好登记手续或请传阅者做好传阅签收。
(2)文件传阅时,应设立必要的文件传阅夹和办文单,以便县别于其他材料和领导阅后签字、批示。要提醒传阅者不要随意抽取文件夹里的文件,以避免文件漏传。
(3)文件传阅应在办公室进行,不得将文件带到住所或公共场所阅处。
(4)文件传阅必须根据规定的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由专人按单位领导的排序或主次先后递送。对传阅的文件应及时收回,重要文件应当天送达,当天收回。要避免文件在传阅对象之间发生相互传递的“横传”现象,以免传阅的文件失去控制,造成文件积压、丢失和下落不明等情况。要加快文件传阅的速度,送文人员应尽可能了解有关领导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规律与时间安排,有时间阅读的要及时送阅,如领导外出,可适当调整传阅秩序,要尽量减少文件传阅时的停留时间,缩短文件传阅周期。
三、关于文件的保管
文件的保管、存放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对传阅好的文件、办理好的文件,应及时核对清点,并分门别类保管存放。
2、文件借阅时,必须符合规定的文件阅知范围,办理借阅文件的登记手续,在规定的场所阅读。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文件外出时,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涉及密级的公文和内部重要资料,要注意保密。凡是有密级的文件,不得随意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才可复印,其复印件按正式文件管理。
3、文件的存放场所应安全、保密,不得将文件随意放在办公桌面上或存放在玻璃橱和敞开式的橱柜中。
四、关于文件的清退、销毁
要建立定期的文件清理制度,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清退和销毁文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文件销毁时需经主管领导人批准同意。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
(1)中央文件、省委文件、州委文件和县委文件的清退工作,按县委办公室下发的文件清退,认真核对应清退的文件,按时、如数将清退的文件送县委机要室并办理清退、注销手续。
(2)所有上级文件需要归档的,根据有关归档要求,要定期清理归档,并做好归档手续。
(3)对不需要归档的其他文件、资料及内部刊物,应按县委保密办的规定进行清退、销毁。
(4)文件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离职时,应先办理文件的移交手续,清退所持的全部文件,方可办理调动、离职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走文件或私自销毁文件。
五、关于文件管理职责
1、办公室是文件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文件,特别是中央文件、县委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既充分发挥每份文件的作用,又严防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
2、办公室应定期检查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清退、销毁情况,加强文件管理和保密教育。
3、办公室负责文件处理、保管的人员要增强责任性和保密意识,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勤恳工作,确保文件正常运转,防止遗失。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七、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的规定
为保障我单位机关各室,各纪工委计算机正常运行,规范和管理、使用及维护,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管理规定
1、各室、各纪工委需在办公室办理计算机的登记手续,驱动盘、使用说明、保修卡及配置清单等原始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2、将计算机管理纳入各室、各纪工委职责范围,指定日常使用人为专管人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清洁、查杀病毒、数据备份等工作。办公室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3、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专管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需外联技术员检查、维修的,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接洽。未经办公室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私请外部人员维修,不得随意增(删)系统软件或拆装硬件。
4、为保证计算机性能正常,各室、各纪工委应定期清洁计算机。办公室检查内容包括查杀病毒情况、外观清洁情况(屏幕、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
二、计算机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与合法权益的活动。
2、要设置开机密码和重要文件的读取密码。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应视情况及时更改,并报办公室备案。
3、定期做好文件、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文件丢失,确保数据安全。
4、根据各室、各纪工委文件、数据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时备份文件和数据,对重要数据应做好随时备份、多个备份工作。备份资料需要存档的,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5、各室、各纪工委或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包括游戏软件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凡需在可入网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需经办公室审批同意后进行安装。
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使用任何外来文件需首先进行病毒清查,安装有杀毒软件的计算机须定期查毒(每周一次)。
三、计算机使用规定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室、各纪工委对所属计算机的日常使用及清洁维护、查毒清毒、数据备。
2、专管人员应经常检查计算机及设备状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禁止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件损坏。
3、日常工作涉及计算机使用的人员应注意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不断提高自身应用水平。
4、使用中应注意随时存盘,为消除安全隐患,下班后应关闭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并切断电源。
5、任何人不可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在计算机(或网络)上存储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四、计算机网络管理
1、使用人应严格遵守我单位保密制度,不得随意通过网络获取或对外泄露文件、资料、数据等。
2、可以登陆互联网的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上网升级杀毒软件。除工作需要外,禁止上网浏览、游戏或聊天。
3、电子邮箱以“保密性佳、满足需要、费用最低”为原则,做到“及时下载、定期清理”,谨慎对待不明邮件,避免病毒的传播。发出邮件需经办公室审核后,及时传送,及时清理,不留痕迹。
五、计算机保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上互联网。
2、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做到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3、涉及文件、档案、案件管理及案件查处情况的计算机不准上互联网。并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
4、涉密信息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存贮涉密信息的软盘、硬盘、光盘、U盘以及打印出来的文件等,应视为“三密”件,由专人管理。
5、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6、计算机与其网络未经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连网相连接。
7、未经批准,严禁外单位人员使用相单位计算机及其网络。
本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3.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一)负责省局机关政务的综合和协调工作。
(二)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
(三)负责全省性地税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四)负责有关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报送工作。
(六)负责《福建地税年鉴》的编辑和发行工作。
(七)负责省局文件的收发、运转和局党组有关文件的发送工作;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统计工作。
(八)管理文书档案与机关图书馆(室)。
(九)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办理省人大、省政协的提案和议案。
(十)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财产、车辆装备、接待以及其他行政事务。
(十一)负责省局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及保健工作。
(十二)负责省局离退休干部的用车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和检查地税系统的办公室工作。
(十四)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负责汇总、编制地方税收立法规划,组织起草地方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及其实施办法,并负责审核上报;会同有关处室审核、协调有关部门转来的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税收方面的条款。
(二)负责省局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定下发的对纳税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批复、补充或解释性文件)的审核会签工作。
(三)负责税务听证、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制定行政处罚工作制度。
(四)负责拟定和解释税务行政执法责任、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过错追究、重大案件审理等税收业务规章制度。
(五)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指导地税系统的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地税系统税收法制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省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税务司法方面的鉴定、解释工作,对外出具税收法律意见书。
(九)负责定期对省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鉴定;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文告工作。
(十)负责重要的税收政策、法规和地方税制改革方案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税务学术团体的成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税务学术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开展业务活动。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营业税、细则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负责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涉外税收的工作部署,指导全省地方税务系统的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具体的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三)负责贯彻落实国际税收协定和反避税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涉外税收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工作。
(六)负责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涉外税收优惠的审核审批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全省涉外地税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单项征管经验交流工作。
(八)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召开的有关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涉外税收工作会议,并负责省局召开涉外税收会议的组织工作。
(九)负责研究相关地方税政策法规,提出有关涉外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
(十)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的调查研究活动,提出完善政策,加强征管的建议和意见。
(十一)负责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解释和处理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管理,在权限范围内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作一般性解释和处理。
(二)负责制定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审核、检查政策性减免所得税事项;审核总机构管理费的预决算。
(三)落实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会计制度,促进行业财务管理。
(四)负责指导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整处理意见。
(六)协助税政管理一处做好所负责的税种的涉外税收政策管理工作,包括执行税收协定、情报交换以及提出涉外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等事项。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房产税、资源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屠宰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以工建农以工补农资金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其他费、金等(以下简称“财产税、行为税、目的税、费金”)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二)按照税收管理权限,负责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解释和处理工作,组织办理有关税收政策性减免中的具体事项。负责提出有关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三)配合计划财务处编制财产税、行为税、目的税、费金收入计划建议数和分析收入进度情况。
(四)负责对财产税、行为税、目的税、费金法规政策、征管方面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和调研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产税、行为税、目的税、费金的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工作。
(六)协助税政管理一处做好所负责的税种的涉外税收政策管理工作,包括执行税收协定、情报交换以及提出涉外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等事项。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解释和贯彻实施。
(二)研究草拟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措施。
(三)指导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审核、稽核检查及相应违章处理。
(四)开展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社保业务知识培训。
(五)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收入统计分析和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六)配合开发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应用与维护。
(七)负责政府授权(委托)的除随流转税征收的费种之外的其他费、金(含规费、基金,但不包括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和政策服务。 (一)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税收征管办法、制度、规定等。
(二)负责协调解决征管工作中的争议问题;调查研究税收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完善、制定税收征管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基层征收单位的日常税收检查工作,配合司法部门查处暴力抗税案件。
(四)负责管理税务登记工作,包括:办证、换证、验证、注销等;负责组织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
(五)负责管理纳税申报工作,制定、完善、推行纳税申报的各项制度办法。
(六)负责管理延期缴纳税款工作。
(七)负责地税系统征管业务规程的统一管理工作。
(八)负责办税员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地税发票的管理工作,具体有:1、负责发票种类确定、式样设计及换版工作。2、负责组织全省发票检查工作。3、负责发票开具、取得的管理工作。4、负责发票准印厂、防伪品供应厂家资格的审批和撤销工作。5、负责发票防伪措施的确定。6、负责发票监制章的式样设计。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制定全省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税收经费、内部审计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整理审核归档会计统计、税务经费资料,负责系统年度税收会计统计资料(年鉴)、财务制度的汇编。
(二)组织编制全省地税税收收入计划,检查税收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旬、月、季、年及时地汇总上报收入数据,做好收入趋势分析、预测,定期提交形势分析报告。
(三)组织开展全省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进行经常性、专题性、全省性的经济税源的调查研究,开展税收会计统计分析调研工作,提交有关报告和数据资料。
(四)负责与国库对帐,审核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定期编报月、季、年收入报表。
(五)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的检查和全省税收会计统计年报会审工作,及时上报会审报告。
(六)负责税款征解、入库、提退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
(七)编制全省税务预算内外经费收支计划,落实、分析、审核预算执行情况,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执行本级会计核算及全省经费报表审核、汇总,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经费决算工作。
(八)负责全省地税系统基本建设、装备、票证计划的审核汇总并提出经费预算安排,并负责各项经费的核拨工作,参与基本建设的立项和大宗采购工作。负责地税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系统各级地税机关的财务管理;负责各地市局银行帐户的撤立的审批;负责原省税务局经费帐户的管理事宜。
(十)组织对系统预算内外经费收支、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实施对系统、局本部、直属行政单位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开展对所属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十一)负责地税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全省内审情况,并做好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二)组织重点审计,参与领导干部的离任、离岗以及有关部门的其他事项审计。
(十三)组织做好全系统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经费、内部审计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组织研究、制定、实施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教育、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各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部署并实施每年四月份的全省“税收宣传月”活动。
(三)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本系统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联系各新闻单位,办好各有关报刊、电台、电视台的税收宣传专栏;建立健全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宣传通讯网络,组织指导通讯员采写稿件、提高素质,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四)指导、协调《福建税务报》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五)负责对外宣传的摄影、摄像工作,收集、整理和保管各种宣传影像资料档案。
(六)负责部署、检查、指导全省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文明建设。
(七)组织协调全省地税系统开展评先推优工作和文化体育活动。
(八)配合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地税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九)制定干部培训、成人教育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负责省税务学校学历教育和干部培训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十一)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省局机关政务的综合和协调工作。
(一)负责全省地税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的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研究制定全省地税系统班子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老干部管理工作的计划、规定、制度、办法以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地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地税系统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调配、辞职、辞退、离退休和奖惩、申诉、控告等工作。
(四)承办省局党组的日常事务。负责党组收发文的登记、运转与管理;
草拟党组的有关制度,组织党组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党组有关发文;草拟党组会议的通知、记录和党组纪要的编写工作;负责党组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办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负责各级地税机关党的工作。负责指导市、县(区)地税局党组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党组议事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六)负责地税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系统干部监督审查工作。
(七)负责系统各级地税局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和印发市、县(区)地税局“三定”规定,组织实施职位分类工作、制作《职位说明书》;负责系统基层征收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有关人员职称考试、考核和聘任工作。
(九)负责地税系统的外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查与报批工作。
(十)负责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管理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和系统有关人员的干部档案;负责编报人事信息和人员统计工作;制作和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工作证。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各项劳动工资政策和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地税系统工资基金管理和年审换册等工作。负责系统工作人员日常工资变动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十二)负责系统工勤人员和临时人员的管理。负责系统工勤人员的招收、调动以及技术等级考核等工作。
(十三)负责系统人员养老保险和抚恤费的审批。
(十四)负责贯彻党的老干部政策,指导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做好安置、疗养、慰问等工作,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用车事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系统处级领导干部、人事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宣教处、机关党委做好系统和机关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十六)负责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休假以及请销假的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省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机关廉政建设、安全保卫、保密等项工作。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协助省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检查全省地税系统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四)负责对地税系统税务人员(含省局机关)行政违法和税务执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负责对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含省局机关)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的受理工作。
(六)配合人事处对地税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干部任免提出建议;负责地税系统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
(七)负责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研究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离任(岗)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工作。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直党工委、局党组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规定以及实施意见。
(二)负责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政策教育的组织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机关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轮训和党务干部集训;承办党员发展、转正的审批工作;督促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收缴和管理党员党费。
(四)按照《党章》和《准则》的要求,对机关党员干部实行党内监督,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五)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部门对省局机关人员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六)负责对机关工、青、妇组织的领导,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七)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机关评先评优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八)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向党组和上级党委汇报。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牵头组织局机关扶贫挂钩、对口帮扶工作。
(十一)承办局领导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省地税系统计算机技术应用于税收管理各个环节的指导检查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省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计划。参与研究省地税系统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实施方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规范,制定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标准和规范;负责全省地税系统信息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组织实施、检查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省地税系统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系统计划资金安排方案,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硬件系统的选型、购置、配备,组织规划软件系统的方案以及软件产品的选购配置,办公自动化的组织规划、设计工作。
(五)负责制订省地税系统计算机应用管理工作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和网络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地税系统计算机技术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规划和制定与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对外信息交换的方案。
(八)负责省地方税务系统网络建设规划方案和办公楼综合布线方案的审核、审批与指导检查等工作。
(九)参与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研。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省地方税务系统人员计算机基础普及培训教育。
(十)完成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地税系统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研究制定和实施税收协定执行的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反避税工作。
开展反避税调查、协查和联查等工作。
三、负责外国居民税收监管。依据有关税务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对我省外国公司在境内设有或未设有营业机构场所而来源于中国境内收益的税收管理、非贸易付汇及部分资本项下售付汇凭证的开具和管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
四、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的涉外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组织实施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负责有关税收情报收集、转发、调查、审核、翻译和汇总上报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税务管理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对本国居民境外所得的有关税收管理规范,对本国居民境外经营活动依照税收协定提供税收支援,组织实施有关国际税收的交流与合作事项。
六、负责组织实施和牵头协调总局国际税务司部署的涉外税收其它单项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国际税务事项管理业务培训,提供咨询辅导。
八、参与省局机关外事活动的有关事宜。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 网络文明宣传活动总结
网络文明宣传活动总结(通用8篇)
不知不觉中一个丰富多彩的活动结束了,我们会积累一些相应的经验,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活动总结吧。现在你是否对活动总结一筹莫展呢?以下是我整理的网络文明宣传活动总结(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扩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互联网上的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按照文明办要求,组建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网络文明传播新风,开启了文明建设新篇章。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顺利开展“文明上网、上文明网”活动,姚村镇中心小学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开展“文明上网、上文明网”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申主任为副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姚村镇中心小学开展“文明上网、上文明网”活动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责任到位,为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开展“文明上网、上文明网”活动要求,我校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利用横幅、标语等进行宣传。三是增设宣传专栏。利用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开展“文明上网、上文明网”活动进度及其它情况等。通过宣传教育,浓厚了开展“文明上网、上文明网”活动氛围。
三、创新活动载体,突出活动成效
1、围绕开展“文明上网、上文明网”活动,我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文明上网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宣传网络法规,开展网络文明和网络法制教育活动。增强了教职工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安全上网的意识。
2、开展“文明上网,上文明网”征文活动。今年3月,我校组织广大教职工在全学区范围内开展“文明上网,上文明网”征文活动。按照相关要求,并对前5篇文章进行了奖励,并在学校相关博客网站进行了公布。
网络文明,人人有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努力把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先进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同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上网新风尚。大力提倡以文明上网为荣,以不文明上网为耻,让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以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内容,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开启了网络文明建设新篇章。
随着信息技术教育的迅猛发展,计算机网络为人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和快捷,然而,计算机网络也像其他事物一样,在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和作用。
乡关工委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指导精神,以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为目标,以文明上网和开展网络远程教育为主要途径,结合我乡的具体实际情况,各小学电脑课网络尚未开设,学生家有电脑能够上网的为数不多,我乡重点做好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网络,渴望上网,并且能够正确的运用网络,掌握知识,了解世界。
乡辖X个行政村,X所小学各在墙报写出了标语,用黑板报宣传“青少年文明上网公约”、“远离不文明网吧,做健康文明的小网民”等丰富内容,引导青少年走进一个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网上学习和娱乐环境。
各村组织关工委成员对辖区内的青少年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加深青少年对网络的认识,首先网络为青少年拓宽了一条信息来源和沟通的渠道,它开阔了青少年的视野,使之了解更多的未知领域,快捷高效的`获紧取大量的需求信息,其次,网络扩大了青少年的社交范围和沟通对象,
使之可以取助虚拟空间,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寻找发展机会,促进个性培养;再者,网络信息量大,交流速度快,将成为青少年寻求知识的主要手段,并进一步拓展当今青少年教育的空间。网络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网络环境往往较为复杂以及缺乏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加之青少年身心发育和社会化尚未完成,他们对网络文化、网络环境和网络交往等信息的甄别往往缺乏深刻认识。因此,在当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侧重于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心理压力比较重的情况下,网络极易成为青少年躲避负担和压力的“防空洞”,使一些人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通过文明上网活动的开展,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懂得了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增加自护意识,不随离约会网友;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活动中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指示精神,以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为目标,以绿色上网和开展网络远程教育为主要途径,我们学校重点做好宣传,使学生了解网络,渴望上网,并且能够正确地运用网络,掌握知识,了解世界。我们做了以下几个工作:
一、新课程、新教材、新理念,迫切要求我们上网学习,掌握知识,了解世界,普及电脑,走上网络信息化的征程近在咫尺,我们学校在墙报上写了标语,用广播宣传,使学生了解到新生事物有利的一面也有弊的一面,网络中有一些不安全的隐患,我们要提高警惕,走进一个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网上学习和娱乐环境。
二、开展“读好书,上好网”主题活动,我们学校通过举行“远离不文明网吧,做健康文明的小网民”活动启动仪式,召开主题班会,办健康主题“环保、交通、创城”电脑小报等形式教育学生文明上网,知荣知耻。
三、“小手牵大手,快乐家庭网上游”活动的召开,做到了安全文明上网的外延,对学生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及文明上网的指导,利用网络普及奥运知识,新交通法规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节水节电小常识等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文明网络观念,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成员健康上网。
本次活动的开展,掀起了“安全文明上网,远离网络淫秽色情”的高潮。广大青少年学生身上的懂得了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增加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为切实提高教职工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马鞍山市教育工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活动扎实有效。
高度重视,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召开宣传工作会,制定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学习网络安全的相关精神并对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朱家贤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共同观看《净网》等4部宣传视频。
开展网上竞赛活动,掀起学习网络安全知识热潮。为大力宣传依法文明上网,增强教职工网络安全意识,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市教育工会组织了300多位教师登陆职工网上练兵平台参与网上竞赛活动,旨在提高教职工网络安全意识,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网络安全法》。发放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宣传折页100多份;各基层工会组织广大会员观看网络安全宣传视频;充分利用LED电子屏、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网络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效果明显,共享网络文明。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全市教育系统职工对网络安全教育工作重视程度提高了,逐步树立了网络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认识到网络安全教育涉及到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并将其运用到生活中,网络安全漏洞得以修补,使办公网络和个人信息的使用更加安全,为创造更和谐更安全的网络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广大教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得到了加强。
根据《20XX年xx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的主题,根据实际,根据实际情况,我校开展了“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有力,“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顺利推进
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具体负责指导本次活动的`开展,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使得“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稳步开展。
二、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全校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为了更好的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知识的宣传。我校宣传部、校团委等部门整体规划了设计方案。发挥线上线下多渠道的宣传优势,全方位多角度的对网络安全意识的提升加以宣传。通过校园大屏幕滚动播放相关视频让全校学生在视觉上得到体验;通过校园广播电台让全校学生在课余时间对相关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同时,通过开展班会的方式,使得学生更系统、更全面的了解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
通过以上展开的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使三初学子从最初对网络安全概念淡漠,逐步上升到树立网络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三、网络安全活动进班,用网要求进一步得到明确
1、召开“网络安全进校园”主题班会。9月21日下午,我校分班级召开“网络安全进校园”主题班会,班会是此次活动的主要形式。各班主任围绕主题认真准备,整理班会所需资料,带领全班同学详细学习了网络安全知识,并要求学生将学习到的网络安全常识与家长、朋友分享。
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积极参与,认真阅读了关于“网络道德和网络素养”的文章,将其运用到生活中,以便更好的.创造和谐的网络环境。
为加强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提升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十二月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现将总结如下:
为了促进网络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我校利用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派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主题中队会课、信息技术课、校讯通等对学生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宣讲,深受学生、家长欢迎。
学校充分利用主题队活动课的教育平台,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的特点、作用,引导学生明辨网络的优劣势,并利用身边的典型事例和国家网络安全周公益短片让学生看到不当使用网络带来的严重危害,引起了学生的警醒,为学生敲响了警钟。在主题队活动课上,教师们还向学生进行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宣讲,以达到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教育目的。
利用信息技术课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精彩一课”教育活动,以课堂讲授、实地参观、线上线下互动交流等方式,组织青少年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课后,教师们还通过校讯通的沟通平台,向学生及家长宣传网络安全知识等,营造网络安全在我身边,共同行动齐参与的良好氛围。向家长推荐了“网络安全体验基地”的网址,鼓励其登录参与体验。
此次网络安全知识宣讲活动,我校注重家校联动,共同携手,形成教育合力,为孩子打造绿色网络环境,进一步培养了青少年学生健康上网、依法用网、文明护网的意识。
根据xx教育局关于开展xx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通知的要求,丘北县教育局于6月1至6日组织全县师生开展了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县学校此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县教育局接到通知后立即转发文件,筹划安排部署“网络安全宣传周”的宣传活动工作,由电教室全面负责该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二、精心组织,部署落实
为切实抓好这次活动,县教育局精心组织,明确活动目的,落实责任分工,突出宣传的思想性和实效性,全县师生,人人参与。
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
(一)开展讲堂,感受安全
1、活动期间,我县信息教师在本周的信息课上围绕“青少年网络安全”主题讲堂,让师生通过图片、布标、竞赛等信息讲解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对学生提出了注意事项。通过活动明显提高了学生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真正体会了绿色上网的意义。
2、学校班级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宣传主题班会。各班班主任利用主题班会,向同学们宣传网络安全知识。通过主题班会,同学们对网络安全意识提高了很多,他们能快速准确的判断出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二)进行校园网络安全隐患大排查。县教育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进行校园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四、效果显着,深入人心
1、全县师生对网络安全有了新的认识,了解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2、全县师生对网络安全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3、全县师生构筑出了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在增强师生们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增强公众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近期,xx镇围绕“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第四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广泛宣传引导。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向广大群众介绍编造散布网络谣言、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虚假信息诈骗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呼吁广大网民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承担网络安全责任,共同维护网络秩序。
开展志愿服务。组织镇、村(社区)青年志愿者深入企业、机关、网吧和农家,开展网络安全志愿行活动,散发宣传单,宣讲网络安全知识,接受网民咨询。结合脱贫攻坚大走访活动,提醒贫困人员增长网络知识,提高警惕,预防网络诈骗,着力营造人人关注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注重青少年教育。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活动,全镇10所中小学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强化孩子们网络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抵御和防范网上有害信息能力,构筑网络安全第一道防线。
加强网络管理。提高信息安全认识,开展计算机网络安全专项整治,对全镇计算机网络系统硬软件运行安全、保密措施进行清理检查,及时纠正计算机及关键系统密码设置随意性和过于简单等问题,强化政务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加强网管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办公网络知识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全镇网络信息安全运行。
;5.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的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军事秘密,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军事秘密是关系国家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全军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保守军事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军队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军事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业务工作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五条 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六条 全军团以上单位设立保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主管全军的保密工作,各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办。
第七条 保密工作的业务、装备、科研等经费,列入全军预算。 第八条 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
(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
(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
(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
(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 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
(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
(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
(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第十五条 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 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 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 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 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 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 第二十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 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第三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对保密技术、产品、设施的研究开发有重要贡献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军事秘密安全的;
(三)对盗窃、毁坏、出卖军事秘密的行为举报或者侦破有功的;
(四)发现泄露或者遗失军事秘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损失的;
(五)在保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窃、毁坏、出卖军事秘密的;
(二)泄露或者遗失重要军事秘密的;
(三)利用军事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四)发生泄密事件,隐情不报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五)玩忽职守,使军事秘密安全遭受危害的;
(六)其他违反保密制度危害军事秘密安全的。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应当给予处分的,从重处分。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11月27日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即行废止。
6. 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是什么意思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即“中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是为了“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而开展的主题活动。
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于2020年9月14-20日郑州举行,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主要活动包括开幕式、网络安全博览会、网络安全技术高峰论坛等。
其中,网络安全博览会是网络安全领域重大成就、最新产品和技术成果的展示体验平台,100余家网络安全和互联网企业参展。博览会还首次设置了3000平方米的互动体验专区,通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吸引广大群众深度参与。
网络安全宣传周还将举办校园日、电信日、法治日、金融日、青少年日、个人信息保护日等系列主题日活动,并公布网络安全优秀教师奖获奖名单和第二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名单。
(6)机关工委网络安全制度扩展阅读:
9月16日上午,泉州市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在泉州师范学院举办。中共泉州市委网信办联合泉州师范学院、市委宣传部、机关工委、文明办、密码局和市教育、
公安、工信、通管办、数字办、文旅、工会、共青团、妇联、人行等单位,于9月16日至9月22日,开展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宣传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推进网络安全知识技能普及,整体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
活动内容包括开幕式、网络安全与密码应用研究论坛,“网络强国及网络安全知识”答题学习活动,网络安全、网络文明“下基层”宣传,主题日活动,网络安全主题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培训,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等。
7. 今年我国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什么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于2020年9月14-20日郑州举行,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主要活动包括开幕式、网络安全博览会、网络安全技术高峰论坛等。
其中,网络安全博览会是网络安全领域重大成就、最新产品和技术成果的展示体验平台,100余家网络安全和互联网企业参展。博览会还首次设置了3000平方米的互动体验专区,通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吸引广大群众深度参与。
网络安全宣传周还将举办校园日、电信日、法治日、金融日、青少年日、个人信息保护日等系列主题日活动,并公布网络安全优秀教师奖获奖名单和第二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名单。
(7)机关工委网络安全制度扩展阅读:
9月16日上午,泉州市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在泉州师范学院举办。中共泉州市委网信办联合泉州师范学院、市委宣传部、机关工委、文明办、密码局和市教育、
公安、工信、通管办、数字办、文旅、工会、共青团、妇联、人行等单位,于9月16日至9月22日,开展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宣传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推进网络安全知识技能普及,整体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
活动内容包括开幕式、网络安全与密码应用研究论坛,“网络强国及网络安全知识”答题学习活动,网络安全、网络文明“下基层”宣传,主题日活动,网络安全主题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培训,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