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疫情期间物价上涨举报电话是多少
一、拨打12315举报电话
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分析,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报告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开曝光。欢迎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可通过拨打12315进行价格问题举报。
二、微信举报
打开微信进入后,点击我的,选择支付。选择城市服务的图标进入。点击疫情督察的选项。选择下方的12315服务进入。点击我要举报的选项。会显示举报须知,点击同意的选项。选择进入地图搜索的选项。点击我要举报,填写举报信息即可。
三、拨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详细联系电话以各县市区指挥部公布的为准)。
四、市长信箱举报
市长信箱:登陆xx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点击“政民互动”点击“市长信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B. 洪抬物价上涨举报电话多少
为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物价部门安排干部轮流值班,确保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第一时间反馈情况、第一时间做出应对。
C. 疫情物价上涨怎么举报你好
物价随便上涨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这都属于。不正当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到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物价局去举报。不过要留好证据,比如说视频,照片。等等。这样可以举报成功。
D. 物价高了怎么投诉
法律分析:物价太高直接去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E. 消费者遇到哄抬物价应如何维权
法律分析: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F. 疫情物价上涨怎么举报疫情期间白面涨价向什么单位举报
如果遇到所售卖商品远高于市场正常零售价,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管理所进行举报。
G. 物价上涨怎么举报
疫情物价上涨的举报流程和方式如下:拨打12315举报电话;微信举报,选择城市服务的图标进入,选择下方的12315服务进举报;拨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详细联系电话以各县市区指挥部公布的为准;市长信箱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项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