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计算机协会网络安全连接专业委员会成员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于1987年4月17日在北京成立。1991年4月在民政部核准登记,是社会团体法人。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TER INDUSTRY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为CCIA。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是从事计算机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制造、科研、开发、应用等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组织起来的社会团体,拥有注册会员230余家。深圳、上海、江苏、浙江、河南省计算机行业协会等是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地区性的社会团体会员,其注册会员共计有600余家。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服务,为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按"公正、团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在和计算机企事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国计算机行业的繁荣发展。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是我国信息产业具有权威性的民间社团之一,其会员单位囊括了我国着名的计算机。经统计表明,其会员的计算机工业产值占我国计算机工业总产值的60%;有19家会员进入中国电子百强,其产品占电子百强的23%,占中国计算机市场销售总额的37%。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会员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态势。三资占会员总数的27%,为中国计算机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⑵ 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团体会员
UT斯达康(中国)有限公司
安徽省互联网协会
网络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博习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北大方正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博慧诚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博维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畅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
北京泛亚太经济研究所
北京方标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歌华有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明网业科技中心
北京光线时代资讯有限公司
北京广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北京国网联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周刊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金络神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雷霆万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美讯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农博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企商在线数据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千橡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赛迪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上行下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
263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网炫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网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英纳特网络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中文发英派特网络文化有限公司
创联万网国际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电子工业出版社
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中心
东软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互联网协会
复旦大学
甘肃省互联网协会
广东互易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协会
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贵州省互联网协会
桂龙新闻网
国电信息中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中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网络中心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
国家图书馆
国家烟草专卖局信息中心
国家邮政局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
哈尔滨工业大学
海南省互联网协会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互联网协会
河南省互联网协会
黑龙江省互联网协会
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湖北省互联网协会
湖南省互联网协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铁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尚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浙江中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领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明日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下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乐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爱真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中科技大学
吉林省互联网协会
建设部信息中心
江汉油田通信技术服务中心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
江西省互联网协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辽宁省互联网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省互联网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协会
青海省互联网协会
清华大学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人民日报社
人民邮电报社
人民邮电出版社
润迅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互联网协会
山西省互联网协会
陕西省互联网协会
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互联网协会
深圳新闻网
神州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世纪互联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省互联网协会
搜狐爱特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天津互联网协会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与信息中心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协会
厦门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时义浩维科技有限公司
新华通讯社
新华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协会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
信息产业部邮电信息中心
云南省互联网协会
中电华通通信有限公司
中广亚广播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黄页信息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中国交通信息中心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信息中心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气象局气象信息中心信息技术支持中心
中国青少年计算机信息服务网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网友报社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中西泰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电视台央视国际网络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重庆市互联网协会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星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山西滨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重庆天极网络有限公司
北京二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长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山河在线广告有限公司
明日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⑶ 网络空间安全协会能颁发资质证书吗
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CyberSecurity Association of China,CSAC)于2016年3月25日在北京成立 。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是中国首个网络安全领域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首任理事长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方滨兴。
⑷ 中国互联网安全协会的成立宗旨
团结中国的互联网安全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制定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实现行业自律,协调行业与主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宣传相关法规政策,组织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中国互联网技术应用水平。互联网安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面貌,保护用户权益,维护信息安全,保障国家利益,提高国人网络水平,普及网络知识,增加互联网安全意识,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网络,发挥互联网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 。
⑸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的联系地址在哪里为什么他的官网没有标注
这个协会本来就是山寨协会,自然没有显示具体的内容咯
⑹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资质取消了改由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发了吗
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没有在民政部备案。
⑺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北京网络行业协会英译名为Beijing Network Instry Association第二条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由北京地区的ISP、ICP、IDC,从事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服务以及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的企事业单位,信息网络重点保护单位和使用单 位,上网服务场所等网络行业单位自愿发起组成,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和互联网用户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管理机关加强和规范信息网 络安全保护工作的管理,推进开展行业自律,实现维护首都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实现为会员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保障信息的社会化 和产业化的顺利发展,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北京展览馆宾馆公寓楼2号楼5305房间。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北京地区互联网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和监督;(二)依法维护会员利益、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行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和管理人员以及用户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和秩序;(三)组织会员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民间交流和国际交流,开拓视野、吸取经验,引导网络行业展开良好的竞争发展;(四) 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对本行业的经营秩序进行自律监督管理;(五)开展咨询服务,论证,评审以及为计算机犯罪证据的认证,鉴别提供技术支持,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六)积极反映行业诉求,在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原则下,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向政府提出有关本行业的建设性意见,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订以及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客观依据;(七) 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及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和考核、执业资格认证,提高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八) 协助政府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宣传贯彻、监督落实国家及职能部门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信息网络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护水平;(九) 协助政府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加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控,评估网络安全等级,鉴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成果,推介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产品,维护本市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十) 创办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网站及会刊,推广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网络安全知识,活跃信息交流;(十一)积极开展有关本行业的其他活动。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四)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服务、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的企事业单位,信息网络重点保护单位和使用单位、上网服务场所等网络行业单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或牌。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当遇到重大困难时,有请求本会提供帮助(如涉及调解、诉讼等)的权利;(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六)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七)不组织、不参与有损本会和其他会员的一切活动。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或牌。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召开大会三十日前应将大会准备材料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换届条件后方可召开,召开会员大会三十日内, 将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报社会团体管理机关备案,如有变更事项,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 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聘用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接受监视会提出的对本团体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需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需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采用聘任制;(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建议召开理事会;(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本会设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一)选举产生监事长;(二)出席理事会;(三)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四)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五)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六)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七)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第三十条 本会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国内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或学术造诣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担任协会的顾问、名誉会长。第五章 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赞助(六)利息;(七) 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二条 按照本会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终止程序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有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0年12月 28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⑻ 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主要职责
(一)团结互联网行业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业界的愿望及合理要求,向会员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开展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状况的调查与研究工作,促进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应用,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组织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研讨、论坛等活动,促进互联网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积极作用。
(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国内互联网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互联网有关组织的活动,在国际互联网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办好协会网站、刊物,组织编撰出版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年度报告,为业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七)承担会员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⑼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现在还敢发证吗
发证机关是非法,此证书是不效的,
⑽ 中国互联网信息发展协会属于什么性质
中国互联网信息发展协会(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association,简称:CNNIA)中国最权威的互联网管理和服务机构,由国内从事互联网行业的网络运营商、软件开发商、服务提供商、计算机系统集成商以及互联网科研、教育机构等100多家互联网从业者共同发起,由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面向全国互联网界提供管理与服务的官方机构。
协会简介
中国互联网信息发展协会(www.cnnia.org.cn)由国内从事互联网行业的网络运营商、软件开发商、服务提供商、计算机系统集成商以及互联网科研、教育机构等100多家互联网从业者共同发起,面向互联网,不受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等限制。由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社团机构,由互联网界的企业、单位、个体自愿参加的全国性社团组织。
中国互联网信息发展协会遵守行业道德风尚,引领行业发展,协助政府部门推动互联网的发展,进行与互联网相关业务的调查与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建议及参考,开展国际互联网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广国际、国内、港澳台互联网技术及应用成果。努力为协会会员及社会团体服务,按照“积极团结、公平公正、认真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在各级部门和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促进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发展。
协会宗旨:
中国互联网信息发展协会以“网连世界,互联你我;创新网络,预见未来”为宗旨,权威发布中国互联网统计信息,引领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
团结互联网行业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组织制定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企业与政府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相关政策与法规的实施,提高互联网应用水平,普及互联网知识,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领域的合作、交流,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
协会职责:
中国互联网信息发展协会(CNNIA)系中国互联网领域的行业性领头社团,其职能是:联合国内有关互联网营销商、服务商、应用企业,研究、教育及学术机构,相关媒体和专业人士,普及互联网知识,研究、分析、总结互联网创新方法、手段和思路,加强互联网领域的交流、探讨和合作,支持推进企事业单位的互联网创新及应用水平,支持推动中国互联网实践活动健康发展。
(一)、团结大陆与港澳台互联网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业界的愿望及合理要求,向会员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为协会会员提供最及时的互联网发展情报,开展协会内会员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更多的协会会员成长壮大。
(四)、开展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状况的调查与研究工作,促进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应用,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组织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研讨、论坛等活动,促进互联网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积极作用。
(六)、组织管理大陆及港澳台的互联网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两岸三地的互联网发展研讨会议,引领两岸三地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
(七)、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国内互联网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互联网有关组织的活动,在国际互联网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八)、根据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状况,统计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为业界提供专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九)、承担本协会会员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行使章程中规定的职权,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常务副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理事若干人。
秘书处
秘书处为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三至五人,由秘书长领导并管理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协调本协会内部各部门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做出决定;决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工作部门
理事会
秘书处
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委员会
反垃圾邮件工作委员会
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
网络科普联盟
行业发展联盟
行业百强认证联盟
学术工作委员会
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
互联网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
创新应用推进中心
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
协会章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