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网络舆情的预警措施
1.密切关注舆情反映情况
任何的舆情滋生都有征兆,或者一个潜伏和预发的过程。所以,这个时候需要密切关注各大新闻门户网站、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媒体上的各种与己相关的资讯信息,时刻关注舆论的态度、传播变化趋势等,以便于能够尽可能地掌握网络上与己相关的各种声音,防范于未然。
2.做好人工舆情监控
换言之,也就是安排专人利用各种搜索工具进行人工舆情监控,然后对相关信息逐一筛选排查、分析、研判,以达到实时关注全网舆情,了解网上与己相关的舆情动态的目的。但是人工舆情监控的最大弊端就在于时效性差,效率低,同时监控覆盖到的范围有限。
3.借助网络舆情预警系统
主要指的是通过借助像识微商情这样的专业网络舆情预警系统,实时全网监测,海量数据实时处理,及时分析事件的发展脉络和当前态势,自动识别负面,通过短信、微信、邮件或者客户端的方式快速告警通知,将相关信息推送给用户,以便及时反应。
B. 怎么做好企业网络负面舆情信息监测处理服务
企业网络舆情信息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如果一旦出现负面信息舆情,需要尽快解决网络负面舆情信息才是关键。
1、加强企业网络舆情预警工作
对于企业来说,要想在网络舆情危机到来时赢得主动权,不仅要实时网络舆情,还要做好网络舆情的预警服务工作。
即通过网络负面舆情监控系统的使用,定制监控目标,然后由系统爬虫自动进行全网品牌监控,检测与企业相关的品牌或热点话题等各种声音。一旦发现虚假网络舆情,通过微信、短信、邮件和客户端进行实时预警,方便企业及早发现危机,防患于未然。
2、动态实时监测企业负面舆情信息
众所周知,很多时候,企业的网络舆情负面危机往往都是被动的,是由于一些外在因素的影响,如竞争对手的攻击、行业政策的变动、自然灾害等等,实属防不胜防。因此,我们认为做好网络舆情危机动态实时监测舆情负面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借助一些第三方品牌监控系统,我们可以实时跟踪事件的传播趋势,分析事件的生命周期阶段和每个阶段的热点话题,挖掘出主题演变过程中的传播网站、媒体和关键传播节点,让企业能够把握舆情消息危机网络舆情的脉络,做出有效的预测,抓住机遇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3、追根溯源,寻找企业网络负面源头
无论网络舆情危机发展到何种程度,只有找到危机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网络舆情危机。因此,企业可以利用品牌监控系统进行实时全网民意识监控,跟踪传播,跟踪危机的第一传播,转载账户,为处理网络舆情信息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1、网络
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2、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从这个概念态巧来讲,网络安全包括传统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是范围更大的网络安全,更加侧重网络运行安全、信息安全。
3、网络运营者
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
网络运营者是网络安全法中非常重要的概念,是关键义务主体或核心义务主体,出现31次。如几大电信运营商、BAT等企业以及国家机关中的网络执法部门都属于网络运营者的范畴。同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也是一种网络运营者。
《网络安全法》去掉了草案中关于“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者、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重要信息系统运营者等”的规定,可能考虑到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现今,对于“网络运营者”这一概念只规定内涵而对其外延采用开放的描述方式,似乎是一种更聪明也是更合乎时宜的做法。需要注意的是,是否被认定为“网络运营者”主要取决于企业是否成为了网络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以及企业的业务是否提供了各类网络服务,特别是互联网信息服务。
4、网络数据
网络数据是指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
5、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网络安全法中个人信息多侧重自然人的信息,对虚拟人的信息如用户名、密码、IP、MAC、上网时间、Cookies 等信息还没有明确帆喊键定义。个人信息不同于个人数据、个人隐私,自然人的健康、犯罪渗旦、私人等活动信息,网络安全法中并没有提到。
6、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国家需要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保护。
《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中进一步明确,公共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等服务的基础信息网络,能源、金融、交通、教育、科研、水利、工业制造、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领域和国家机关的重要信息系统,重要互联网应用系统(如阿里巴巴、腾讯、网络)等 14 个大行业领域属于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进行了更具体的界定。下列单位运行、管理的网络设施和信息系统,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应当纳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范围:
(一)政府机关和能源、金融、交通、水利、卫生医疗、教育、社保、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行业领域的单位;
(二)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及提供云计算、大数据和其他大型公共信息网络服务的单位;
(三)国防科工、大型装备、化工、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科研生产单位;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新闻单位;
(五)其他重点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