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络中立的简介
在美国,高速网络运营商,包括AT&T、Comcast、Time Warner和Verizon,都在寻找双层网络服务的法律依据。在双层网络服务模式中,网络运营商可以向想有优先的位置和更快的速度的网站所有者收取额外的费用。一些反对者认为,互联网是为了平等传输而设计的。他们希望看到国会的通信改革法案中包含赞同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的语言。
双层网络服务模式的批评者们担心额外的收费会以网站、软件和服务的名义转嫁给消费者。他们指出,在网络中立环境中,小的、独立的网站与大型股份制网站有平等的竞争区域,但在双层网络服务模式中就不可能是这样。 SaveTheInternet.com网站的编辑解释说:“互联网的繁荣发展是由于像blogs,Wikipedia这样的革命性想法,或者Google能从零散的状况吸引众多目光的原因是他们的使用者发现这个网站很有价值。如果没有网路平等,网络传输线路的拥有者将在互联网上选择成功者和失败者。”
双层网络服务模式的支持者们指出,这种模式已经存在了:消费者自己选择使用拨号上网服务还是付出额外的费用使用高速专线或者DSL线路。支持者强调,如果网站所有者和用户都使用双层服务模式,运营商将可以以极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像基于互联网的电视节目和视频等服务。他们认为立法保护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为革新和自由企业互联网传统设置了不必要的障碍。
支持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亚马逊、Earthlink、易趣、谷歌、英特尔、微软、Skype、Vonage 和雅虎、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旧金山纪事报、圣荷西信使报、西雅图时报、圣彼得堡时报和基督教科学箴言报、Internet pioneer Vint Cerf、Tim Berners-Lee(万维网的创立者)、斯坦福的法律教授 Lawrence Lessig 和美国通信委员会(FCC)委员 Michael Copps。
Ⅱ 网络中立的社会评价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Who Control the Internet”的作者Tim Wu在Slate上写道:
我们最终所面临的问题是亚当斯密曾经面临的,即在那些所谓“载体”或者说是基础建设--道路、沟渠、电缆、铁路和互联网--中,应该有着特殊的运行原则吗?自从17世纪以来,我们就强烈的认同一个观点,即基本的交通和通讯网络应该属于公众利益范围内,而不得对个体有所差别,因为有太多的东西依靠与此,它催化整个产业。只要你还是认为互联网更像是一个高速公路而不是快餐店,它就应该在它所负载的东西上保持中立。
互联网之父Vicent Cerf则指出(via Cathayan)网络的特殊结构对于商业和创造力的影响:
互联网是分层的...互联网是端到端的....IP协议是开放的。正因为如此,互联网没有中央管理的功能,也正因为如此,互联网成了创新的基地。人们可以在上面进行他们所能设想的任何活动,进行任何开发,发展任何合理的商业模式
万维网发明者Tim Berners Lee则在自己的Blog上写道:
重要的在于,当你我连接到网络上的时候,我们可以运行任何程序,没有人会因为我们是谁或者我们正在做什么就给与我们排他性的待遇....我们会为了一个高质量或者低质量的网络付费,我们会为了一个特别适合播放视频或者高质量音频的网络付费,我们每个人都付费上网,但是谁也不会为了单单为我的排他性网络付费。
互联网先驱Tim Berners-Lee在爱丁堡举行的万维网会议上表达了自铅和衫己对互联网中立性原则的支持。
他呼槐腔吁要明确区分互联网访问和互联网内容。他表示:“如果有独立的互联网访问市场和独立的互联网内容市场,这对于我们所有人都更好,效率棚仔也更高。但是,美国的一些公司想改变互联网产业的现状,他们企图将互联网改造成这样:如果我想通过互联网观看电视台的节目,电视台必须付费才能够把节目传送给我。”他还在自己的博客上写道:“作为具有公众属性的互联网,我想没有一个人或者公司,有着高于别人的权力。对于那些网络铺设者来说,他们很容易忘记和忽视这个简单的道理,而将网络单纯视为自己的商品,而不是和教育、医疗一样涉及大众利益的公众产品,因此挂牌出售,出价高者得之。对此,立法是最有效的措施。网络中立性这一原则之所以重要,正是在于它关乎互联网的未来。”
Ⅲ 什么是互联网中立
“互联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对于互联网的未来有一个宏大的构想。
伯纳斯-李日前在一个科技会议上称,网络数据使用得越多,计算机接管日常事务的速度就越快,世界各地民众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是这位英国计算机专家警告称,只有当人们可以不受限制地访问支持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时,这种未来场景才会成为现实。
伯纳斯-李称:“所有这一切,都要基于中立的网络。”他在这里提及到最近引发热议的“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规则,即人人都应该有平等访问所有网络内容的机会。伯纳斯-李说:“网络中立非常非常重要,系统中不该有任何东西可以限制你的访问。”
今年是互联网诞生25周年,是否支持“网络中立”的双方正摩拳擦掌准备进行激烈辩论,伯纳斯-李开始加入其中。有线电视运营商与手森氏机运营商认为,它们可以向Netflix等公司收费,以便向这些公司提供更好的网络,因为它们使用的可用宽带访问率高。而像搜索引擎谷歌(微博)这样的内容供应商和消费者团体则提出相反诉求,它们认为创建两个层次的互联网有违互联网对所有人开放的基本原则。
Netflix首席执行官、“网络中立”原则支持者里德·黑斯廷斯(Reed Hastings)在布鲁塞侍春闹尔会议上表示:“为何如此之多的人关注网络中立概念?因为他们害怕失去数字领域的共性。如果你不必为我们提供的内容付费,我们也应该不必为你们支持的网络付费。”
“网络中立”原则的辩论导致欧美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因为大西洋彼岸的双方决策者对如何实施“网络中立”持完全相反的观点。在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提议出台新法,允许公司付费提高网络访问权限。但最终决定可能要到今年年末才能做出。
而在欧洲,立法者们今年已经通过法案,确保每个人都可平等地访问网络内容。尽管这一决定对当地供应商造成重击,但有些公司依然有时间进行游说,希望在这一法案明年实施之前改变它。有望成为欧盟委员会主管数字议程的领导人安德鲁斯·安西普(Andrus Ansip)表示:“支付更高价格享受更高网速是可以接受的,但不能让其他人也付出同样代价。”
随着无障碍访问网络内容的诉求出现,伯纳斯-李也强调,对于政府和公司如何使用自己的数据,人们应该有更大控制权。此前,谷歌与Facebook等公司已经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性。自从美国国安局前承包商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J. Snowden)曝光美英监控丑闻后,有关网络隐私老罩的公共意识也得到很大增强。
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曾说,人们现在对在网络上分享自己的生活感到舒服。伯纳斯-李参考他的评论称:“认为隐私已死令人感到非常难过,隐私真的非常重要。”
Ⅳ 被印度立法再一次炸开的“网络中立性”到底是什么
所谓“网络中立性”,是关于网络在作为一个应用程序层的操作平台上的一些原则,引用Wikipedia的话来说,这些原则就是“非歧视性的互联互通”,是指网络运营者(所有者)不得通过调整网络配置使服务产生差别,即平等对待所有使用该网络的用户。例如,不得以更快的速度传输自己的服务,也不得以类似的高速传输服务向网络内容提供商和网络应用提供商额外收取费用。
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和VoIP服务提供商支持对网络中立进行立法,他们担心,自己的服务未来可能会受到网络提供商的歧视性对待。消费者团体Public Knowledge的总裁索恩表示,FCC的宽带政策无法确保网络中立性,由于Verizon公司推出了它自己的VoIP服务,它可能会降低Vonage公司(目前美国主要的VoIP服务提供商之一)的服务质量,但这又不违犯FCC的政策,只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一理念得到了Google、微软、Amazon、雅虎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支持。
Ⅳ 网络中立原则是如何制定的
“网络中立原则”是2003年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媒体法律学教授吴修铭(Tim Wu)提出,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简称ISP)必须同等对待来自各方的所有内容。2014年奥巴马政府为FCC建议的网络中立五大原则是:禁止运营商封锁网站、禁止减慢加载速度、禁止为加速额外付费、必须增强服务数据透明度和监管无宽带的无线网络。FCC根据这些原则制定政策,可以直接对运营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和惩戒。
除了法律上确实存在的漏洞之外,网络中立原则的提出也离不开政党政治的博弈。FCC由5名委员构成,每一任美国总统有权任命包括主席在内的三名委员,这意味着随着两党斗争形式的变化,FCC政策风向都可能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在奥巴马执政的2015年,网络中立原则曾在民主党与共和党之间引起争论,结果3名民主党委员和2名共和党委员以3:2的结果令网络中立原则成立。进入2017年,新总统特朗普执政后着手对FCC进行重新任命,由共和党出身的阿基特·帕伊(Ajit Pai)担任主席,他在就任后立即提出将推翻互联网中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