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网络空间的主体是
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网民,即网络使用者,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这启示网民要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通常而言,网络使用者(net user)是一个最为宽泛的概念,即指所有将其终端(包括计算机、移动终端等)连接上互联网进行网络活动的人。而网络受众(net audience)则强调网络使用者特定类型的网络活动,比如信息查询行为。
由于“受众(audience)”这个词,是从传统的媒介研究中继承过来的,因此难以磨灭其在传统媒介研究中所继承的单向传播特性和主体被动接受的影响,这造成“网络受众”概念其实并不太符合网络研究的要求,而只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来使用,但是对其并不能用传统媒介研究中“受众”概念的特定含义来理解。
不过,对于进行特定类型的网络活动的网络使用者,这个概念还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的。
‘贰’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就是要把网络空间建设成造福全人类的什么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就是要把网络空间建设成造福全人类的发展共同体、安全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
当今时代,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极大拓展了人类生产生活空间,网络空间已成为人类共同的新家园,让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
各国人民在网络空间休戚与共、利益攸关,国际社会应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全球事务由各国人民商量着办,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更好造福人类。
(2)网络空间是我们的什么扩展阅读: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应坚持以下原则:
1、尊重网络主权。《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同样适用于网络空间。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应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治理模式和平等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的权利。
2、维护和平安全。实现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事关人类的共同福祉。各国应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尊重彼此在网络空间的安全利益和重大关切。
3、促进开放合作。开放是开展网络空间合作的前提,也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条件。各国应秉持开放理念,奉行开放政策,丰富开放内涵,提高开放水平,共同推进网络空间健康发展。
4、构建良好秩序。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应以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基础构建良好秩序。
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都有权平等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国际社会应共同管理和公平分配互联网基础资源,扩大发展中国家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实现网络空间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治,建立公平正义的网络空间秩序。
‘叁’ 网络空间是什么
网络空间是指某一网站的服务器留出一部份空间让网友存东西,你把你的文件传到他们的网站上他们就帮你存下来;你也可以理解为他们那有个电脑,像银行一样专门放网友传给他们的东西,等你什么时候需要了,根据他们给你的一个号码去取你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