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发行权和出版权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发行权,是指着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是着作权财产中的一项权利。
出版权是指出版单位通过和作者订立合同,在预定的期限或地域内,获得出版作者作品的一种专有权利;也指图书的出版者依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占出版他人作品的权利,属于着作权许可使用的方式之一。
2、对应的人群有不同:发行权只属于着作人自己,而出版权一般是出版商家征得着作人的同意后才能拥有,所以既属于着作人也属于出版商家。
(1)网络发行权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出版权内容
1.着作权人在出版合同约定的专有出版权期限内,在合同约定的地区内,不能再行使出版权,即着作权法第十条第(五)、(六)项规定的复制和发行的权利。只在合同期满或者出版社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时,出版权才重新回归着作权人。
2.出版社在享有专有出版权期间,只能自己出版,不得许可他人出版。
3.其他人不得以印刷方式复制发行该作品,侵犯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的利益。首先,这种出版权属于可以单独使用部分的着作权人,不属于任何一家出版社,包括对整体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
其次,这种权利的行使要受到其他权利制约:
第一,如果是合作作品、汇编作品等,要受到整体作品着作权的制约。
第二,受整体作品的专有出版权的制约。权利的行使以不侵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对单独使用部分的出版也应遵循这一原则。
Ⅱ 什么叫网络着作权
网络着作权是指广播权、修改权、展览权、表演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放映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表权、发行权、署名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出租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条
着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着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Ⅲ 发行权和出版权有什么区别的,发行权和出版权的区别是什么
发行权是 着作权 人的一项财产权利。出版权是合同约定的。 发行权与出版权简介: 1.发行权是指着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是 着作财产权 中的一项权利。相对于表演、展览等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而言,发行权是一种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一般来说,发行这种方式主要是适用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 2.图书出版者对着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着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着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Ⅳ 发行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执行主体不一样,发行权的主体是传统媒体,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体是互联网媒体。
联系:两者都是信息传播的必须手段。
Ⅳ 知识产权法。论述题 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的区别和联系
发行权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上的发行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我国着作权法便是采纳了发行权的狭义概念。我国着作权法第10条第6项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广义上的发行权概念在狭义发行权概念的基础上还包括了出租、出借等权利,其是指权利人通过销售或其他转移所有权的方式或者通过出租、租借、借阅等方式,将作品的复制件或原件提供给公众的权利。
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发表的作品,着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许可其他网站进行转载、摘编;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通过网络转载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发表的作品的网络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条,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三者即都是着作权人拥有的权利之一,持有人都是着作权人。但三种权力侧重的方面不一样,权利实行范围也不一样。
参考资料:http://www.0haochuangk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