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得多少
压缩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施工工期的情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通过专家论证并采取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后,方可组织施工。
因压缩工期所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随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30%,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对在活动工期估计中存在高度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可给每项活动三个估计时间:
1、乐观时间,指在任何事情都进行顺利,且没有遇到任何困难的情况下,完成某项活动所需的时间。经验规律是,在少于乐观时间内完成活动的机会仅有1/10。
2、最可能时间,指在正常情况下完成某活动最经常出现的时间。如果某项活动已经做过很多次,最经常发生的实际工期可以用作最可能时间估计。
3、悲观时间,指某活动在最不利的情况下能够完成的时间。经验规律是,在超出悲观时间内完成活动的机会仅有1/10。建立三个时间估计,就有可能考虑不确定因素。
B. 工期优化步骤有哪些
在项目管理中,缩短活动工期的方法叫工期优化。 工期优化的步骤和方法 (1)找出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并求出计算工期。一般可用标号法确定出关键线路及计算工期。 (2)按要求工期计算应缩短的时间(ΔT)。应缩短的时间等于计算工期与要求工期之差。即 ΔT = Tc − Tr (3)选择应优先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或一组关键工作)。选择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 2)有充足备用资源的工作; 3)缩短持续时间所需增加的费用最少的工作。 (4)将应优先缩短的关键工作压缩至最短持续时间,并找出关键线路。若被压缩的关键工作变成了非关键工作,则应将其持续时间再适当延长,使之仍为关键工作。 (5)若计算工期仍超过要求工期,则重复以上步骤,直到满足工期要求或工期已不能再缩短为止。 (6)当所有关键工作或部分关键工作已达最短持续时间而寻求不到继续压缩工期的方案但工期仍不能满足要求工期时,应对计划的原技术、组织方案进行调整,或对要求工期重新审定。
C. 工程项目管理中如何利用网络图进行工期优化——以工程压缩优化法为例
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各分部分项工程实际工期的拖延,进而导致整个施工过程实际工期的拖延.这样会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进度控制、成本使用、质量控制等,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和信誉.施工企业千方百计缩短工期,因此工期优化显得尤为重要,文章选取工程项目中常用的网络图优化中的工程压缩优化法,来说明施工企业如何运用技术方法对工期进行优化.
D. 网络计划时间参数计算
网络计划时间参数计算:
总时差=LS(最迟开始)-ES(最早开始)
自由时差=本工作的所有紧后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中最早的-本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
如果采用改进的节点法,则时间参数的计算顺序,先计算最早系列;然后计算自由时差,继而计算总时差;最后计算最迟系列。
网络计划的时间参数可以归纳为三类:节点参数;工作参数;线路参数。
计算各项工作的最早开始和最早完成时间:从起始节点开始顺箭线方向依次逐项计算至终点节点,最早完成时间=最早开始时间+本工作持续时间,最早开始时间=各紧前工作最早完成时间的最大值。
计算各项工作的最迟开始和最迟完成时间:从终点节点开始逆箭线方向依次逐项计算至起点节点,最迟开始时间=最迟完成时间-本工作持续时间,最迟完成时间=各紧后工作最迟开始时间的最小值。
双代号网络图绘制在时间坐标上,称为时标网络计划,时标网络图中的工作全部按最早开始和最早完成时间绘制,称为早时标网络计划;
网络图中的工作全部按最迟开始和最迟完成时间绘制,称为迟时标网络计划。
考试中经常驻出现早时标网络图。时标网络计划中的实箭线表示工作,波形线表示一项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与其紧后工作最早开始时间之间的时间间隔。
在网络计划中,工作的总时差反映了该工作对项目工期的敏感程度。总时差越小,表明该工作对项目工期越敏感。因此,总时差最小的工作即为关键工作。
(4)网络时标压缩工期怎么算扩展阅读:
网络计划即网络计划技术是用于工程项目的计划与控制的一项管理技术。它是五十年代末发展起来的,依其起源有关键路径法与计划评审法之分。
CPM主要应用于以往在类似工程中已取得一定经验的承包工程,PERT更多地应用于研究与开发项目。
CPM和PERT是独立发展起来的计划方法,在具体做法上有不同之处。CPM假定每一活动的时间是确定的,而PERT的活动时间基于概率估计;CPM不仅考虑活动时间,也考虑活动费用及费用和时间的权衡,而PERT则较少考虑费用问题;CPM采用节点型网络图,PERT采用箭线型网络图。
但两者所依据的基本原理基本相同,即是通过网络形式表达某个项目计划中各项具体活动的逻辑关系,现在人们就将其合称为网络计划技术。
E. 如何压缩工期计算
优化工期的原则首先要压缩关键工作时间,出现多条关键线路时,必将各关键线路时间压缩同一值。压缩工期值=计算工期-要求工期
F. 如何缩短工期
工期优化的步骤和方法
(1)找出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并求出计算工期。一般可用标号法确定出关键线路及计算工期。
(2)按要求工期计算应缩短的时间(ΔT)。应缩短的时间等于计算工期与要求工期之差。即
ΔT = Tc − Tr
(3)选择应优先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或一组关键工作)。选择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
2)有充足备用资源的工作;
3)缩短持续时间所需增加的费用最少的工作。
(4)将应优先缩短的关键工作压缩至最短持续时间,并找出关键线路。若被压缩的关键工作变成了非关键工作,则应将其持续时间再适当延长,使之仍为关键工作。 (5)若计算工期仍超过要求工期,则重复以上步骤,直到满足工期要求或工期已不能再缩短为止。
G. 网络计划的工期压缩是指压缩什么工期
网络计划的工期压缩是指压缩优化工期。
本题考核的是网络计划的优化。其中,工期优化是指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不满足要求工期时,通过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以满足要求工期目标的过程。在网络计划工期费用优化调整中,为了有效缩短工期,应压缩持续时间最长的关键工作。
基本定义
(1)工期优化是压缩计算工期,以达到要求工期目标,或在一定约束条件下使工期最短的过程。
(2)工期优化一般通过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来达到优化目标。
(3)在优化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将关键工作压缩成非关键工作,但关键工作可以不经压缩而变成非关键工作。
(4)在优化过程中,当出现多条关键线路时,必须将各条关键线路的持续时间压缩同一数值。否则,不能有效地将工期缩短。
H. 如何算是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主流观点是超过定额工期的30%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9.11.1 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实施日期2019-04-23
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3、目前国家层面上还没有“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量化的定义,但部分省市有出台不得超过“30%”的文件。
“任意压缩了合理工期”又如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玫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但是,现在的氛围可不是这样!
4、法律层面上有“合同约定优先”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不是一概而论。
一概而论?
招投标的工程,“工期”是要约,承诺了的要兑现。
5、若是为了考试,照搬教科书就可以了。
2019一级建造师教材《法规》P306:
合理工期是指在正常建设条件下,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和管理方法,以现行的工期定额为基础,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经合理测算平等协商而确定的使参与各方均获满意的经济效益的工期。
以上论述与大家探讨
I. 绘制时标网络计划,标出关键线路并计算工期,十分感谢!!!
双代号网络图如下:
I-----B------------(4)------E-----(7)------I--------I
I I I
(1)-----A------(2)-----C--------(3)------F-----(6)-------G------I
I I I
I ------D ------------------------ (5)------H-----(8)-----J-----(9)
从3到4,从5到6是虚线。关键线路是ACFGJ,总工期为25天
J. 压缩工期超过定额工期的30%,且未明示,该怎么办
标人压缩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期要求编制按期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据此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
(一)压缩定额工期在5%以内时,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2‰;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0.6‰。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2%。
(二)压缩定额工期在5%~10%以内时,压缩的全部工期天数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4‰;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1‰。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3%。
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原则: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