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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传递的产品与服务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2-01 04:33:30

㈠ 网络渠道有哪些特点,论述其优劣.

(一)互联网营销在营销渠道传播方面的优势与不足

传播指的是卖方将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传递给买方的过程

1.通过互联网进行营销渠道传播有以下优势:

一对一传播:通过互联网可以使市场细分到一对一的程度,卖方可以针对某一买方发E-MAIL,甚至可以量身订做广告。

翔实、生动:通过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信息可以以文字,图片,声音,电影等多媒体形式传播,全方位展示产品的特点,可以给消费者留下极深刻的印象。据国外研究,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可以将大部分商品98%的外观特点和性能指标传递给消费者,让消费者有身临卖场的感觉。

即时性和互动性:现代的消费者对于等待越来越没有耐心,他们的疑问需要商家立即回答,否则就离场。互联网的即时性和互动性能满足消费者的这一特点。

低成本:互联网除了在信息传递方面具有低成本的特点外,互联网内的虚拟空间还具有无限扩展的特点,节约了大量的宣传板,条幅等传统的宣传工具。

2.通过互联网进行营销渠道传播的劣势:

局限性:通过传统方式进行传播,可以选择报纸,电视,广播,路牌,巴士广告等,将传播渗透到消费者的生活中去;而互联网传播只能通过电脑,手机等数码终端,传播有限。而且消费者在上网时对于广告的点击率有限,也限制了互联网传播的有效性。

缺少现实感:人有五觉,产品的味觉、触觉、嗅觉等信息难以通过互联网传递。因而,象书籍,电脑等标准化产品,主要靠视觉作出购买决策,通过互联网就能够将信息完全传播给买方;而对于衣服,食品,汽车等个性化和贵重产品,不仅需要用眼看,还要用手触摸,甚至试用,互联网不能将产品信息全部传递给消费者。

信息特指的是买方的需要、欲望和需求的表达,笔者个人认为,将它改为“需求”更好,对应于传播,“需求”由买方流向卖方。信息的意义既包括传播又包括需求。如无特别说明,下文中信息所指的是后一个信息的涵义。

(二)互联网营销渠道在需求传递方面的优势与不足

1.通过互联网表达需求有以下优势:

高速:信息在互联网络中可以光速传播,信息在几秒,至多几分钟内可以传递到地球的任一角落。

随时随地:由于网络的全天候和全球性,加上无线互联技术的逐步成熟,顾客可以随时随地传达自己的需求信息。

低成本: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是普通邮件,卖方进行的市场问卷调查等。这些传递方式的成本都较高。而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已经使上网费降到了一个很低的程度:网吧一个小时的上网费在广州上海等大城市为3、4元钱一个钟,在中小城市为1、2元钱,通过宽带上网,单位上网更便宜。而且上网费依然在快速下降中。发一份E-MAIL的成本低到可以互略不计,在网上填订单,做调查问卷的成本和E-MAIL差不多。

互动性:通过QQ,网络聊天室,BBS等,信息可以在买方和卖方间即时交流。

更加规范和易于统计:信息以标准的文字表达,不会象手写的那样难以辨认;数据的传递是数字格式,易于归类、统计,储存。这使得市场调研更加快速有效.

私人性:消费者不必直接面对销售人员,这使消费者在表达需求和下订单时更加大胆开放。这在性用品等隐私商品的销售方面表现得比较明显。

海量:买方通过互联网选购商品,所看到的商品是海量的,比任何一间大商场的产品都多,方便比较择优。卖方通过互联网收集买方的需求信息,具有同样的特点。

2.通过互联网表达需求有以下劣势:

真实性下降:网络是虚拟的,网民在面对网络时责任感下降,因而传递信息或下订单时会有恶作剧,使信息的真实性下降。

信息来源有限:就目前和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来说,上网的只是买方的一部分,商家根据这一部分消费者进行市场调研和营销渠道thldl.org.cn,存在着偏差。
(三)互联网营销渠道在货币支付方面的优势与不足

货币指的是消费者对商家提供商品/服务的金钱回报。

1.互联网营销渠道在货币支付方面的优势:

网上购物用“一网通”或手机方式交费方便快捷,银行信息化,网上货币是大势所趋。

2.互联网营销渠道在货币支付方面的劣势:

网络支付安全隐患大。网上黑客,网络犯罪,使得网络支付难以保障。

网上货币在中国尚未普及。网上支付难,商家售款回收更难。

互联网营销渠道的优势实质在于它的信息流的优势:高速即时,互动,全球性全天候,私人性。互联网通过将货币流和部分物流(比如软件)转化成信息流,将互联网营销的优势扩大,并通过信息优势提高传统商品的流通效率和降低其流通成本。互联网营销在信息流方面的优势是传统营销渠道所难以替代的。

互联网营销的劣势归纳起来有四点:网上支付,安全性,物流配送,平面媒体信息传递的局限性。其中,物流配送不仅仅是互联网营销的现实瓶颈,也是它不可逾越的障碍。所以互联网营销永远不能完全替代传统营销。

(四)互联网营销渠道在商品/服务配送方面的优势与不足

商家依靠商品/服务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

1.通过互联网或物流配送来传递商品/服务的优势:

节省通路成本:互联网营销渠道免去了中间商环节,直接由卖方传递给买方,节约了铺租,库存等费用。

另外我们还要看到,利用互联网,企业可以有效地降低产品成本:企业可以廉价的成本寻得最好的供应商和最低的供货价格,以价格最低的原料制造产品,降低了产品成本;同时互联网还能有效节约顾客成本:网络商城的空间可以无限扩张,里面可以陈列无限多的商品,消费者在网上可以很低的成本搜寻产品信息,并订货;网上销售,顾客只是下订单,商品的送交由卖方或物流公司承担,节约了顾客的精力和体力、时间成本。现代市场营销的焦点是顾客,为顾客节约成本就是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

即时高速:对于E-Book,软件等产品,通过互联网下载可以即时由卖方手上传递到消费者手上;先进的物流手段使消费者从网上购物的速度大大快于传统的销售,例如,Dell电脑,从消费者订货到商家将产品交付给消费者的过程平均只有1天。

2.通过互联网或物流配送来传递商品/服务的劣势:

局限性:产品分为一般商品(有形产品)和服务,由于服务的消费与生产同时,而且不可触摸,不可储存,这使服务不可通过网络或物流配送传递,必须通过传统的医院,理发室等营销渠道;就有形产品来说,汽车,房屋等贵重产品,服装等个性化产品,消费者通常亲临现场才会作出购买决策,也并不适合互联网营销。

物流配送落后:中国的物流业刚刚兴起,尚待完善。物流配送的安全性,成本,速度离消费者满意都还有一段距离。

㈡ 互联网品牌推广的手段有哪些

广告传播

广告作为一种主要的品牌传播手段,是指品牌所有者以付费方式,委托广告经营部门通过传播媒介,以策划为主体,创意为中心,对目标受众所进行的以品牌名称、品牌标志、品牌定位、品牌个性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公关传播


公关是公共关系的简称,是企业形象、品牌、文化、技术等传播的一种有效解决方案,包含投资者关系、员工传播、事件管理以及其他非付费传播等内容。作为品牌传播的一种手段,公关能利用第三方的认证,为品牌提供有利信息,从而教育和引导消费者。


促销传播


销售促进传播是指通过鼓励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尝试或促进销售等活动而进行品牌传播的一种方式,其主要工具有:赠券、赠品、抽奖等。


人际传播


人际传播是人与人之间直接沟通,主要是通过企业人员的讲解咨询,示范操作,服务等,使公众了解和认识企业,并形成对企业的印象和评价,这种评价将直接影响企业形象。

网络营销传播的方式有哪些

他的传播方式主要有:搜索引擎营销、论坛社区(论坛软文营销、论坛主动营销)、分类信息、、知识问答(渠道有网络知道、天涯问答、搜搜问问、阿里巴巴等等)、新闻软文(A1坚持走自己的网络营销服务。为企业提供最专业、最具效果的网络营销服务)等等。第一步是将自己的企业全面快速地搬到互联网。企业在建立自己的网络营销方案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到自己的网站属于营销型的网站。第二步是通过多种网络营销工具和方法来推广和维护自己的企业网站。我们在互联网做的任何宣传和推广活动都必须以企业的网站为核心。第三步是网站流量监控与管理。通常我们采用流量监控与分析系统和在线客服系统来实现。营销型网站需要一套功能齐聚的在线客服系统,以此来帮助我们时时主动将发出洽谈,能够及时将有效的流量(潜在客户或意向客户)转换为网上销售。营销方案制定思路 1、网络营销战略规划:总体目标与战略方案; 2、网络营销计划: ①. 网络营销目标; ②. 企业实施网络营销的内容与方式; ③. 企业网页设计框架; ④. 网络营销实施方案; ⑤. 网络营销应注意的问题现今网络营销工具 1、黄页登陆:短时间内将您的公司信息添加到数千家商贸网站的公司信息库中,使您的潜在客户更方便的通过网络找到您公司的相关信息。 2、产品推广:会员用户可以将设定好的各类企业产品,包括产品样本图片,快速发布到数千个B2B平台的产品库中,实现形象的产品推广。 3、商情发布:快速将每个不同的公司商情发布到几千个对应行业类别的B2B平台和行业网站上,协助会员用户实现铺天盖地的商机宣传。网络营销策略 搜索引擎营销:据CNNIC《2007年中国搜索引擎市场调查报告》显示,44.71%的网民经常使用(每天多次使用)搜索引擎,每天使用一次搜索引擎的用户也占到17.2%,也即每日使用搜索引擎用户数高达69.4%,意味着已有超过半数的网民开始依赖搜索引擎的使用。主要包括:登录网络、GOOGLE、雅虎、搜狗、爱问、中搜等搜索引擎与新浪分类目录、雅虎目录、搜狐分类目录等目录网站,以及由关键词分析、搜索引擎排名优化与维护、搜索结果页位置竞价等营销形式构成的搜索引擎优化与营销服务。 目前这种营销方式由于效果的相对可测与服务商的大力推动,在中小企业中获得了一定的应用,比如据网络Q3财报,其已拥有14万多家企业客户。常用的网络营销方式有很多,尤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广告联盟成为企业网络营销的一种重要工具,成功的网络营销在于企业本身更熟悉更擅长于哪一种,选择自己最善长的软文营销方法,才有可能获得最佳的营销效果。 新型网络营销,促销策略有以下几种方式: 网上折价促销 折价亦称打折、折扣,是目前网上最常用的一种促销方式。因为目前网民在网上购物的热情远低于商场超市等传统购物场所,因此网上商品的价格一般都要比传统方式销售时要低,以吸引人们购买。由于网上销售商品不能给人全面、直观的印象、也不可试用、触摸等原因,再加上配送成本和付款方式的复杂性,造成网上购物和订货的积极性下降。而幅度比较大的折扣可以促使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的尝试并做出购买决定。目前大部分网上销售商品都有不同程度的价格折扣。 网上赠品促销 赠品促销目前在网上的应用不算太多,一般情况下,在新产品推出试用、产品更新、对抗竞争品牌、开辟新市场情况下利用赠品促销可以达到比较好的促销效果。赠品促销的优点:可以提升品牌和网站的知名度;鼓励人们经常访问网站以获得更多的优惠信息;能根据消费者索取增品的热情程度而总结分析营销效果和产品本身的反应情况等。 网上抽奖促销 抽奖促销是网上应用较广泛的促销形式之一,是大部分网站乐意采用的促销方式。抽奖促销是以一个人或数人获得超出参加活动成本的奖品为手段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促销,网上抽奖活动主要附加于调查、产品销售、扩大用户群、庆典、推广某项活动等。消费者或访问者通过填写问卷、注册、购买产品或参加网上活动等方式获得抽奖机会。 积分促销 积分促销在网络上的应用比起传统营销方式要简单和易操作。网上积分活动很容易通过编程和数据库等来实现,并且结果可信度很高,操作起来相对较为简便。积分促销一般设置价值较高的奖品,消费者通过多次购买或多次参加某项活动来增加积分以获得奖品。积分促销可以增加上网者访问网站和参加某项活动的次数;可以增加上网者对网站的忠诚度;可以提高活动的知名度等。网络营销策划 对于不同的产品和市场在进行网络营销行为之前必须对该产品投放市场以及产生效果有一个提前的预测,市场调查的出现,网络配合网下进行的各种宣传行为,构成了整个营销环节。以下是网络SEO对于企业在进行网络营销工作之前最重要的两点:曾经进行过网络营销,但在网络发展迅速和更新频率加快的同时,现有的网络营销机制已经无法满足大众口味,多个方面受到了影响。中麒推广刘禹含表示产品负面新闻直接影响到产品在市场的受捧程度,网络营销中的推广环节过于拥挤导致产品无法得到消费者的信任等。而这种种曾经实施过的网络营销行为均会被淘汰,需要新的方案来改进现有方案。这就是我们说的网络营销改进型策划的出现前提。 对于改进型网络营销策划,着重考虑原有基础上受制约的因素,不仅要跟上网络市场的步伐,更需要洞察同行对手在网络营销上采取的各种方法。对于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必须与网络市场相结合,网络与市场相结合发展,才能在网络大市场中占得一席。 企业网络营销策划书:5w2h定律: 5个w是指: what 方案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执行方案后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为企业能创造多大的价值。 who 谁负责创意和编制? 总执行者是谁? 各个实施部分由谁负责? where:针对产品推广的问题所在? 执行营销方案时候要涉及什么地方?单位?why: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策划方案?为什么要这样执行等等? when:时间是怎么样安排的? 营销方案执行过程具体花费多长时间?2个h是指:how 各系列活动如何操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如何及时解决处理?howmuch:在方案需要多少资金?多少人力?这犹如打仗,要做到精打细算。知己知彼,方为百战不殆!如果能读懂上面所说的,那么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写出一份具有初级的网络营销策划书。相关误区 中小企业网络营销存在四个误区。随着网络全面地渗透到企业运营和个人生活当中,网络营销也逐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与采用。然而,由于网络营销是一种很新型的营销手段,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企业难免出现诸多误区,造成投入与产出的效果总是未能如愿,让满怀信心希望的企业受到打击,也或多或少地影响了网络营销这种二十一世纪最有发展前景的营销手段的发展。 第一个误区——“建网站帮企业赚钱”。这句话本身没问题,错就错在大多数人把这句话理解成“有了网站就一定能够赚到钱”。其实,企业建网站,只代表企业走出了开展网络营销的第一步。有了网站,就有了通过互联网络展示产品、展示服务的窗口。 第二个误区——“网上广告就是网络营销”。投放网站广告,只是网络营销体系中网络推广的一种方式,仅仅是网络营销体系的冰山一角。成功的网络营销,不仅仅是一两次网络推广,而是集品牌策划、广告设计、网络技术、销售管理和市场营销等于一的新型销售体系。应该有完整周详的策划,加上准确有效的实施,才能够得到期待的效果。 第三个误区——“中小企业没有实力做网络营销”。恰恰相反,中小企业完全有实力做网络营销,缺乏的只是意识。网络营销相对于传统的宣传途径来说,价格最低廉,正适合中小企业采用。刘禹含:在茫茫网海中,如何建立你的品牌,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的产品和服务,这才是网络营销真正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第四个误区——“网络营销就是网上销售”。网上销售是网络营销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结果,网络营销是为实现网上销售目的而进行的一项基本活动,但网络营销本身并不等于网上销售。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别,具体可以参考后文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的区别论述。 第一步是将自己的企业全面快速地搬到互联网。企业在建立自己的网络营销方案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到自己的网站属于营销型的网站。 第二步是通过多种网络营销工具和方法来推广和维护自己的企业网站。我们在互联网做的任何宣传和推广活动都必须以企业的网站为核心。 第三步是网站流量监控与管理。通常我们采用流量监控与分析系统和在线客服系统来实现。营销型网站需要一套功能齐聚的在线客服系统,以此来帮助我们时时主动将发出洽谈,能够及时将有效的流量(潜在客户或意向客户)转换为网上销售。营销方案制定思路 1、网络营销战略规划:总体目标与战略方案; 2、网络营销计划: ①. 网络营销目标; ②. 企业实施网络营销的内容与方式; ③. 企业网页设计框架; ④. 网络营销实施方案; ⑤. 网络营销应注意的问题现今网络营销工具 1、黄页登陆:短时间内将您的公司信息添加到数千家商贸网站的公司信息库中,使您的潜在客户更方便的通过网络找到您公司的相关信息。 2、产品推广:会员用户可以将设定好的各类企业产品,包括产品样本图片,快速发布到数千个B2B平台的产品库中,实现形象的产品推广。 3、商情发布:快速将每个不同的公司商情发布到几千个对应行业类别的B2B平台和行业网站上,协助会员用户实现铺天盖地的商机宣传。网络营销策略 搜索引擎营销:据CNNIC《2007年中国搜索引擎市场调查报告》显示,44.71%的网民经常使用(每天多次使用)搜索引擎,每天使用一次搜索引擎的用户也占到17.2%,也即每日使用搜索引擎用户数高达69.4%,意味着已有超过半数的网民开始依赖搜索引擎的使用。主要包括:登录网络、GOOGLE、雅虎、搜狗、爱问、中搜等搜索引擎与新浪分类目录、雅虎目录、搜狐分类目录等目录网站,以及由关键词分析、搜索引擎排名优化与维护、搜索结果页位置竞价等营销形式构成的搜索引擎优化与营销服务。 目前这种营销方式由于效果的相对可测与服务商的大力推动,在中小企业中获得了一定的应用,比如据网络Q3财报,其已拥有14万多家企业客户。常用的网络营销方式有很多,尤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广告联盟成为企业网络营销的一种重要工具,成功的网络营销在于企业本身更熟悉更擅长于哪一种,选择自己最善长的软文营销方法,才有可能获得最佳的营销效果。 新型网络营销,促销策略有以下几种方式: 网上折价促销 折价亦称打折、折扣,是目前网上最常用的一种促销方式。因为目前网民在网上购物的热情远低于商场超市等传统购物场所,因此网上商品的价格一般都要比传统方式销售时要低,以吸引人们购买。由于网上销售商品不能给人全面、直观的印象、也不可试用、触摸等原因,再加上配送成本和付款方式的复杂性,造成网上购物和订货的积极性下降。而幅度比较大的折扣可以促使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的尝试并做出购买决定。目前大部分网上销售商品都有不同程度的价格折扣。 网上赠品促销 赠品促销目前在网上的应用不算太多,一般情况下,在新产品推出试用、产品更新、对抗竞争品牌、开辟新市场情况下利用赠品促销可以达到比较好的促销效果。赠品促销的优点:可以提升品牌和网站的知名度;鼓励人们经常访问网站以获得更多的优惠信息;能根据消费者索取增品的热情程度而总结分析营销效果和产品本身的反应情况等。 网上抽奖促销 抽奖促销是网上应用较广泛的促销形式之一,是大部分网站乐意采用的促销方式。抽奖促销是以一个人或数人获得超出参加活动成本的奖品为手段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促销,网上抽奖活动主要附加于调查、产品销售、扩大用户群、庆典、推广某项活动等。消费者或访问者通过填写问卷、注册、购买产品或参加网上活动等方式获得抽奖机会。 积分促销 积分促销在网络上的应用比起传统营销方式要简单和易操作。网上积分活动很容易通过编程和数据库等来实现,并且结果可信度很高,操作起来相对较为简便。积分促销一般设置价值较高的奖品,消费者通过多次购买或多次参加某项活动来增加积分以获得奖品。积分促销可以增加上网者访问网站和参加某项活动的次数;可以增加上网者对网站的忠诚度;可以提高活动的知名度等。网络营销策划 对于不同的产品和市场在进行网络营销行为之前必须对该产品投放市场以及产生效果有一个提前的预测,市场调查的出现,网络配合网下进行的各种宣传行为,构成了整个营销环节。以下是网络SEO对于企业在进行网络营销工作之前最重要的两点:曾经进行过网络营销,但在网络发展迅速和更新频率加快的同时,现有的网络营销机制已经无法满足大众口味,多个方面受到了影响。中麒推广刘禹含表示产品负面新闻直接影响到产品在市场的受捧程度,网络营销中的推广环节过于拥挤导致产品无法得到消费者的信任等。而这种种曾经实施过的网络营销行为均会被淘汰,需要新的方案来改进现有方案。这就是我们说的网络营销改进型策划的出现前提。 对于改进型网络营销策划,着重考虑原有基础上受制约的因素,不仅要跟上网络市场的步伐,更需要洞察同行对手在网络营销上采取的各种方法。对于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必须与网络市场相结合,网络与市场相结合发展,才能在网络大市场中占得一席。 企业网络营销策划书:5w2h定律: 5个w是指: what 方案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执行方案后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为企业能创造多大的价值。 who 谁负责创意和编制? 总执行者是谁? 各个实施部分由谁负责? where:针对产品推广的问题所在? 执行营销方案时候要涉及什么地方?单位?why: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策划方案?为什么要这样执行等等? when:时间是怎么样安排的? 营销方案执行过程具体花费多长时间?2个h是指:how 各系列活动如何操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如何及时解决处理?howmuch:在方案需要多少资金?多少人力?这犹如打仗,要做到精打细算。知己知彼,方为百战不殆!如果能读懂上面所说的,那么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写出一份具有初级的网络营销策划书。相关误区 中小企业网络营销存在四个误区。随着网络全面地渗透到企业运营和个人生活当中,网络营销也逐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与采用。然而,由于网络营销是一种很新型的营销手段,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企业难免出现诸多误区,造成投入与产出的效果总是未能如愿,让满怀信心希望的企业受到打击,也或多或少地影响了网络营销这种二十一世纪最有发展前景的营销手段的发展。 第一个误区——“建网站帮企业赚钱”。这句话本身没问题,错就错在大多数人把这句话理解成“有了网站就一定能够赚到钱”。其实,企业建网站,只代表企业走出了开展网络营销的第一步。有了网站,就有了通过互联网络展示产品、展示服务的窗口。 第二个误区——“网上广告就是网络营销”。投放网站广告,只是网络营销体系中网络推广的一种方式,仅仅是网络营销体系的冰山一角。成功的网络营销,不仅仅是一两次网络推广,而是集品牌策划、广告设计、网络技术、销售管理和市场营销等于一的新型销售体系。应该有完整周详的策划,加上准确有效的实施,才能够得到期待的效果。 第三个误区——“中小企业没有实力做网络营销”。恰恰相反,中小企业完全有实力做网络营销,缺乏的只是意识。网络营销相对于传统的宣传途径来说,价格最低廉,正适合中小企业采用。刘禹含:在茫茫网海中,如何建立你的品牌,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的产品和服务,这才是网络营销真正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第四个误区——“网络营销就是网上销售”。网上销售是网络营销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结果,网络营销是为实现网上销售目的而进行的一项基本活动,但网络营销本身并不等于网上销售。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别,具体可以参考后文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的区别论述。

㈣ 网上营销产品的信息服务有哪些类型

网络营销是企业通过互联网宣传自己的品牌、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客户直接进入自己的购物网站或去传统的地面终端购买自己的产品。实现最终的盈利。网络营销主要的营销方式如下:

一、 口碑营销

口碑营销又称之为“病毒营销”因其传播速度快,成功率高、可信度强等特点,

二、网络广告

利用网站上的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的方法,在互联网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一种高科技广告运作方式。

三、媒体营销

媒体营销包括社会媒体营销,新媒体营销,跨媒体营销。

社会媒体营销:社会媒体是如微博,微信,QQ空间,以及各种博客和论坛在网上传播的网站。

新媒体营销:在web2.0带来巨大革新的年代,营销思维也带来巨大改变,体验性、沟通性、差异性 、创造性、关联性,互联网已经进入新媒体传播2.0时代。

跨媒体营销:跨媒体整合营销是指,我们在获取传统媒体内容资源的同时,和它建立起一种共享型的盈利模式。

四、事件营销

事件营销是指企业通过策划、组织和利用具有新闻价值、社会影响以及名人效应的人物或事件,吸引媒体、社会团体和消费者的兴趣与关注,以求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并最终促成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的手段和方式。

五、搜索引擎营销

搜索引擎营销,搜索引擎营销就是基于搜索引擎平台的网络营销,利用人们对搜索引擎的依赖和使用习惯,在人们检索信息的时候尽可能将营销信息传递给目标客户。

六、电子邮箱营销EDM

电子邮件营销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目标用户传递价值信息的一种网络营销七、友链交换网站友链交换,也称为友情链接、互惠链接、互换链接等,是具有一定资源互补优势的网站之间的简单合作形式,即分别在自己的网站上放置对方网站的LOGO或网站名称,并设置对方网站的超级链接,使得用户可以从合作网站中发现自己的网站,达到互相推广的目。八、竞价排名

竞价排名,也称竞价推广是把企业的产品、服务等通过以关键词的形式在搜索引擎平台上作推广,它是一种按效果付费的新型而成熟的搜索引擎广告。用少量的投入就可以给企业带来大量潜在客户,有效提升企业销售额。竞价排名是一种按效果付费的网络推广方式,由网络在国内率先推出。

九、论坛营销

论坛营销就是“企业利用论坛这种网络交流的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发布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信息,从而让目标客户更加深刻地了解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㈤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有哪些安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2条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履行的安全义务。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2.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

  3. 安全缺陷和漏洞的告知义务:发现其网络产 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 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网络产品服务的安全维护义务:网络产品、 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 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㈥ 网络的主要服务有哪些

你不要相信怎么简单的办法,可以提高网络速度,软件提高网速比较渺茫,所有的软件加速...也解决不了你家水压问题;你绝对提高不了网络的速度!这不是欺人只谈吗?欺人只谈,异...

㈦ 请问什么是网络服务产品 包括哪些

什么是网络服务

网络服务是指NAS产品在运行时系统能够提供何种服务。典型的网络服务有DHCP、DNS、FTP、Telnet、WINS、SMTP等。

DHCP
DHCP的全名是“”,即动态主机配置协议。在使用DHCP的网络里,用户的计算机可以从DHCP服务器那里获得上网的参数,几乎不需要做任何手工的配置就可以上网。一般情况下,DHCP服务器会尽量保持每台计算机使用同一个IP地址上网。如果计算机长时间没有上网或配置为使用静态地址上网,DHCP服务器就会把这个地址分配给其他计算机。

WINS
WINS是“WindowsInternetNameService”的简称,中文为Windows网际命名服务,WINS服务器主要用于NetBIOS名字(计算机名称)服务,它处理的是NetBIOS计算机名(ComputerName),所以也被称为NetBIOS名字服务器(NBNS,NetBIOSNameServer)。WINS服务器可以登记WINS-enabled工作站(下面简称为“WINS工作站”)的计算机名、IP地址、DNS域名等数据,当工作站查询名字时,它又可以将这些数据提供给工作站。

DNS
DNS,DomainNameSystem或者DomainNameService(域名系统或者余名服务)。域名系统为Internet上的主机分配域名地址和IP地址。用户使用域名地址,该系统就会自动把域名地址转为IP地址。域名服务是运行域名系统的Internet工具。执行域名服务的服务器称之为DNS服务器,通过DNS服务器来应答域名服务的查询。

FTP
文件传输协议FTP(FileTransferProtocol)是Internet传统的服务之一。FTP使用户能在两个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传输文件,它是Internet传递文件最主要的方法。使用匿名(Anonymous)FTP,用户可以免费获取Internet丰富的资源。除此之外,FTP还提供登录、目录查询、文件操作及其他会话控制功能。

SMTP
SMTP(SimpleMailTransferProtocol)即简单邮件传输协议,它是一组用于由源地址到目的地址传送邮件的规则,由它来控制信件的中转方式。SMTP协议属于TCP/IP协议族,它帮助每台计算机在发送或中转信件时找到下一个目的地。通过SMTP协议所指定的服务器,我们就可以把E-mail寄到收信人的服务器上了,整个过程只要几分钟。SMTP服务器则是遵循SMTP协议的发送邮件服务器,用来发送或中转你发出的电子邮件。

Telnet
有的时候我们需要运行一些很大的程序,而自己的PC又达不到运行这个程序所必须的配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网络连接上一台功能强大的计算机,并且把自己的PC模拟成那台计算机的终端,进而达到在该计算机上运行程序的目的。这种利用网络远程登录到其他计算机上,并且以虚拟终端方式遥控程序运行的做法就是TELNET。随着计算机硬件的发展,目前TELNET在一般网络用户中已经不是很普遍了,但是对于网络管理员来说,它仍然是个得力助手。

㈧ 网络概念的产品与服务

SEO解决方案
Netconcepts(网络概念)是拥有国际领先的搜索引擎优化顾问团队,以360°SEO与SEO 3.0S服务理念为依托,将搜索引擎优化(SEO)服务与营销战略紧密结合,提升网站在搜索引擎上的排名,获取有效流量,并最终将流量转化为订单。
Netconcepts(网络概念)搜索引擎优化方案与实施方法是以全面整合现有的网络资源为基础,并不断挖掘网站潜力,旨在对网站整体进行优化提高,注重品牌提升与用户体验。已为近百家大中型互联网公司及传统型企业提供过SEO顾问服务 ,包括凡客诚品、泰康人寿、智联招聘、艺龙旅行网等。
SEM解决方案
Netconcepts拥有一支来自国内外顶尖SEM专家组成的服务团队,拥有先进的SEM推广理念,主流搜索引擎(Bai + Google + Sogou + Soso)投放经验,全球最先进的SEM管理工具(Efficient Frontier),配合SEO、SMO的整合销售策略,并结合企业营销目标,带来ROI全面提升。
社会化媒体营销(SMO)服务
SMO(Social Media Optimization)-社会化媒体是一个用户有极大参与空间的新媒体,也是企业与那些关注您的人进行交流的新渠道;社会化媒体营销就是利用这种新媒体进行信息传播并与用户交流而形成一种软营销目的的营销模式。
SMO社会化媒体营销目的就是通过社会化媒体平台获得用户的大量关注,提升品牌知名度并通过各种营销方式将用户最终转变成为企业的消费者、支持者和宣传者。
社会化媒体是区别于大众媒体的个人媒体、自媒体,属于动态的自组织过程,所以SMO社会化媒体营销与传统营销方式也有很大的不同,这种营销方式更关注用户的行为而不是品牌控制,企业只作为一部分参与对话,平台内容与用户共同创造,完全不同于传统营销方式的单向信息传播;同时社会化媒体营销可以创建多条渠道,吸引用户的关注和支持,有更实时、快捷的传播力,可获得多种品牌推广方式。
Netconcepts专业的营销团队服务于本地和国际客户,提供包括微博营销、SNS营销、博客营销、论坛营销、邮件营销等全方位的社会化媒体营销服务,并结合SEO/SEM策略,提供整合性的解决方案。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营销咨询服务,使企业在社会化媒体平台上建立品牌并提高品牌知名度,获得最好的用户关注和转化。
在线名誉管理(ORM)
在线名誉管理(Online Reputation Management),简称为ORM。在线名誉管理策略包括:搜索引擎优化(SEO)和网上内容管理,是针对线上的展示信息进行优化和管理。将与企业品牌、产品相关的正面信息传递给用户,尽量压制负面信息的排名和传播(竞争对手的恶意攻击、用户的投诉信息、品牌/产品的负面报道等),使企业的正面信息得以全面曝光,提升企业形象。
整合营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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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营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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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有哪些安全义务

网络时代的到来促进了社会、文化和经济的全面发展,网络服务商在网络世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决定着网络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和权益保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世界性难题。针对目前互联网上侵权现象严重的现状,一面是强烈要求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群体,一面是面对不断出现的新的网络侵权行为,虽在逐步调整但相对迟滞的法律制度。由于网络侵权行为自身的特点,如何界定网络侵权,确定不同网络侵权主体的责任,适用何种侵权归责原则,侵权责任如何承担,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引起相关部门对网络侵权进行重视,落实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以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概念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可以分别从广义和狭义上来理解。广义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指的是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的作为责任,以及因未尽到法律规定的义务对网络用户在其网络上发生的侵权行为承担的不作为责任。狭义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仅指因未能避免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实施的侵权行为而承担的不作为侵权责任。本文所论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是广义上概念,即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自己实施的或者他人利用其提供的服务而实施的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在立法中进行规定,可以说是当今世界的潮流,依前所述,发达国家对此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加以规制。我国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并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中逐步进行了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作出了一些规定,涉及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共同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破坏权利人技术保护措施的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协助调查义务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限制等问题,初步建立了我国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制度。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问题更好地加以规制,我国在国内外的司法实践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于2006年5月颁布,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在该条例中,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更加明确和完善了这一制度。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逗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地这是我国法院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案件的主要依据。也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准绳。该条规定了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完全有利于保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同时它还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在收到被侵权人的通知后负有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义务,否则就要承担损害扩大部分的连带责任,这是立法者站在网络用户的角度,主要是为了维护在网络环境中处于弱势群体的网络用户的利益,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与保护弱者的宗旨的。

三、规定不足之处

1、侵权责任主体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不明确

《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了网络侵权的相关内容,对于打击我国层出不穷的网络侵权案件有很大的作用,但是该条的规定仍然过于笼统,尤其是对于侵权主体的规定过于概括和抽象。其规定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均是网络侵权的主体,但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和定义,如果对这一概念仅仅只是笼统的表述,在实践生活中将很难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故笔者认为应该对于网络侵权的主体进行完善和确定。我国网络侵权责任规则主要的依据是《侵权责任法》,其中36条对于责任的限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没有明确怎样进行限制,只是笼统的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做出了一般的规定。在该规则的实施中,如果责任的限制不进行具体的规定,将难以实现该法律规则的目的和意图,也难以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利。在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过程中,由于责任限制规定不具体,很多关键性的词语和概念不明确,比如对于逗知道地的理解、对于逗及时措施地的规定、对于逗必要地的理解都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在适用该条款时,没有统一的规定,从而导致各地各人标准不一致,不利于该规则的实施[17]。

2、逗通知条款地 不利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原文为: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学者们将该款一般称之为逗通知条款地或是逗提示规则地,该款确定了一个重要的规则即逗通知——删除地规则。该规则也有人称为逗通知与取下程序地, 通知——删除制度在实体法上存在侵害言论自由的可能,在程序法上具有超越司法正当程序的嫌疑。主要是指被侵权人在发现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侵害后,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合格的通知后,必须对该侵权信息采取必要的措施,立即进行删除或是断开连接的行为。该款不考虑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侵权的情形,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侵权的,直接承担侵权责任,不具有该款的免责情形。如此,该款有两层意思,一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只对接到通知以后的损害承担责任;二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只对接到通知以后因为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而产生的损害扩大部分,与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分析该款的法律意义时,应该着重分析两个问题,一是逗通知-删除规则地,二是逗采取必要措施地。该款可以理解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有在接到被侵权人的合理通知后,因为没有采取措施而产生的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而只要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接到被侵权人的合理通知,则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一个免责事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根据此款进行抗辩。

3.、逗知道条款地 限制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

在逗知道条款地下,对于知道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明确的知晓信息的存在,二是要知道该信息是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基于过错而承担的法律责任,此时,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侵权人构成了共同侵权。侵权人实施了侵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知道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已经形成了过错,在此范围内与侵权人具有共同的过错,所以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反过来说,因为该款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并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或是有证据证明其知道该侵权行为的存在,那么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不承担责任,这也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的限制,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以此为抗辩条件,是其免责的一个因素。之所以可以免责,就是因为没有过错,法律不能强求一个没有过错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网络服务提供者就逗扩大部分地承担连带责任界定很困难

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违反提示规则,是逗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地。这个规则是正确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仅仅是对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经过提示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是对损害的扩大有因果关系,因而就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由于网络侵权案件大多数是对人精神上的损害,因此对于逗扩大部分地的精神损害很难界定,亟需细化,量化。

四、完善建议

1、明确侵权责任主体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

对于网络侵权的主体进行完善和确定。我们可以颁布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和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和分类。我们可以借鉴和~~德国《规定信息和通讯服务的一般条件的联邦立法》,将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一个明确的分类,并针对不同的类型确定相应的责任,这样将更有利于打击网络侵权行为,更加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2、逗通知删除规则地实施中的缺陷完善

通知作为启动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需要完善通知的可操作性。被侵权人发出的通知应该是书面的通知,对于口头的通知不能作为合格的通知。因为书面的通知更加正式,只有书面的通知才有据可依,也是是否发出通知的一个标准,才能作为固定的证据进行使用,也是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收到通知的一个标准。通知除了应该为书面的外,还要对内容进行规范,通知必须具体,必须载明具体的措施,只有这样,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收到通知后,才能据通知的要求进行处理,在通知发出者实施了反侵权行为时,网络服务提供者才能据此免责。

3、 逗知道条款规则地实施中的补救措施

由于信息之多,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每条信息都要进行审查,那么无疑会加重其负担,在实际生活中也是不现实的,如果知道要包含应知,那么也就是要课以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事先审查的义务,显然是不利于网络社会的发展的[18],故本人认为,此处的知道不应包含应知,而是明确知道和有理由知道。我们应该出台司法解释,对于逗知道地进行准确的定义,明确指出知道的含义是明确知道和有理由知道,不应包含应知。

4、网络服务提供者就逗扩大部分地承担连带责任界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经过了被侵权人的提示,提示而不删除才构成连带责任的。因此,对扩大部分的界定就应当从被侵权人提示的那个时间开始,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法律解释,对该问题作出细致的的界定。对此问题的解决办法之一就是推行网络实名注册制度。网络日益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当中,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二空间。虽然这个空间被称作虚拟空间,但人们在其中的行为却实在地发生着,因此我们必须推行实名注册制度,用以约束网络用户的网络行为,减少网络侵权的存在。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具有口令功能的逗网络身份证地: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逗网络身份证地,在需要发帖或者进行其他网络活动时输入口令即可,而办理逗网络身份证地的信息由公安机关管理并保护。这样既可以推行网络实名注册,又可以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最重要的是能为网络侵权案件找到承担责任的最终责任人,起到约束网络行为的作用。

五、结语

在网络信息时代,人们在网上所享受的丰富的信息资源、便捷的即时通讯等都离不开网络服务商所提供的各种服务。随着网络服务日益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侵权案件也层出不穷,网络服务商作为信息世界的重要一部分,不可避免地成为被诉侵权责任的对象。但是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使得网络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有所不同,如何确定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是解决网络侵权纠纷的重要部分。

网络侵权行为手段复杂多样,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其侵权行为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如对传统作品的非授权上载,对数字作品的非法下载,网站之间的非法转载,发表非法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等,非法链接和搜索引擎,网络域名的恶意抢注等,且日趋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上,除了替代责任和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外,对其他网络侵权行为一般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责任的承担上,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商要为自己的单独侵权行为承担直接侵权责任,此外,网络服务提供商还要在一定条件下为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间接责任。

由于我国尚未制定一系列比较成熟完善的关于网络侵权的法律,对一些新出现的网络侵权类型并无明文规定,实践中的认识也并不统一,如对于深度链接的性质和责任认定。笔者认为如何通过立法确立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与监管义务、合理分配权利人和网络服务商的利益是我国完善网络服务商立法的关键。要在立法完善之路上走好这关键的一步就要确立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限制的归责原则。我国在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上应该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网络服务商在主观上有过错的条件下才可以承担侵权责任,有利于网络服务商与权利人的利益平衡。

综上所述,中国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立法应该以中国网络服务发展水平为基点,借鉴国外有益的立法原则,融合中国的现有的侵权责任制度制定出一套有利于完善我国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立法的法律。由于笔者能力有限,阅历尚浅,因此在对完善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立法方面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建议,希望能够对完善我国网络服务商的立法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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