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络合同履行地应该怎么确定
网络合同的履行地,需依据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地点可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等。但协议需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网购纠纷中,若协议选择卖方或买方所在地作为管辖法院,则需确保协议有效且未剥夺一方选择管辖权的权利。
若协议无效或未明确选择,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网购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确定需考虑双方是否约定交货地点,若有,以此为准;若无约定,则依据交货方式确定:送货方式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自提方式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特定送货方式则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实践中,若网购合同中未明确“交货地点”,则通常理解为“收货地址”,此为合同履行地。
具体到网购,若卖方“包邮”,则合同履行地通常认定为买方指定的收货地址;若“不包邮”,则合同履行地认定为卖方发货时的地点。这有助于明确网络合同纠纷中的管辖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