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络货运平台的返税政策
法律分析:从税种来看,物流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代扣司机个税、司机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中央50%,地方50%分配;所得税中央60%,地方40%分配。地方的40%和50%也会按照省市区,按不同比例分配。企业最终所能获得多少比例税收的返还取决于企业所落户的地方政府本身的税收政策和对网络货运的支持力度及给出的相应税收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Ⅱ 网络货运平台油费抵扣政策
一、关于网络货运平台的优惠政策可参考以下几个主要政策文件:Ⅲ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政策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政策,以山西省例:
山西晋城:
1、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缴纳税收省级分成增量部分(从2020年至2025年,税收省级分成增量以2019年缴纳税收省级分成为基数;从2026年至2030年,税收省级分成增量以上年度缴纳税收省级分成为基数),当地财政部门全部奖补给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
2、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缴纳税收市县(市、区)分成增量部分以2019年缴纳税收市县(市、区)级分成为基数,当地财政部门全部奖补给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
3、对在晋城全市注册登记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首年年营业额>1亿元,由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每增1亿元,再奖励20万元。次年在上年的基础上每增1亿元,奖励20万元。
山西晋中灵石县
财政奖补。县财政将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落户的网络货运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等所有税收留县部分的80%一100%奖补开发区,奖补资金的4%用于网络货运平台运维费及网络货运信息监管平台服务费。
山西晋中祁县
1、县财政将开发区新注册落户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当年至第3年(3年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奖补政策)缴纳增值税县级分成部分100%奖补开发区。
2、县财政将开发区已注册落户和新注册落户2年后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每年缴纳增值税县级分成增量部分奖补开发区。其中,2025年(含)前以企业第1个完整纳税年度缴纳增值税县级分成数为基数奖补,2026年至2030年以企业上年度缴纳增值税县级分成数为基数奖补。
山西运城万荣县
1、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进行奖补。
2、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对县级财政、开发区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21〕24号)文件精神,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产生税收的省、市、县级财政留成部分,按月全部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3、前5名入驻我县的纳入规模以上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每家企业奖补35万元。
4、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从产生税收后6个月内纳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统计名录库的,企业产生税收县级财政留成部分,全部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山西运城闻喜县
1、自注册落户之日起前两年的税收县级留成部分,100%予以奖补。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405号)文件的要求,经省税务机关批准,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从而降低税收成本。
山西阳泉
1.市财政将全市新注册落户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当年和次年缴纳增值税市级分成部分100%奖补给有关县(区)。
2.市财政将已注册落户和新注册落户2年后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每年缴纳增值税市级分成增量部分,奖补到有关县(区),奖补基数以企业第1个完整纳税年度缴纳增值税市级分成数为基数。市级奖补资金由有关县(区)财政部门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统筹财力按季度下达,年底与市财政统一清算。
3.各县(区)要将省市两级财政奖补以及本级财政增值税分成部分统筹考虑,制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财政奖补政策,激励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注册落户,并适当加大奖补力度,切实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4.以上财政奖补政策执行至2025年,2026年以后政策另行研究决定。
山西长治上党区
1、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缴纳税收区级分成增量部分年内逐月累计缴税>1000万,由区财政部门按90%进行奖补;年内累计缴税>1亿,由区财政部门按95%进行奖补,以2019年缴纳税收区级分成为基数。
2、在上党区注册登记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首年年营业额达到1亿元以上,由财政部门给予30万元奖励,每增1亿元以上,再奖励20万元。次年在上年的基础上每增1亿元,奖励20万元。、
山西更多地方网络货运税收政策尽在好伙伴,每个地方的税收政策均不一样,在这里就不一一讲述了。
Ⅳ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政策
从税种来看,物流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代扣司机个税、司机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中央50%,地方50%分配;所得税中央60%,地方40%分配。地方的40%和50%也会按照省市区,按不同比例分配。企业最终所能获得多少比例税收的返还取决于企业所落户的地方政府本身的税收政策和对网络货运的支持力度及给出的相应税收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网络货运平台交税方式整理如下:
(一)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由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按月代会员向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将完税凭证转交给会员。
(二)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收入不属于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无须申报。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应按月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缴税款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具体报备的有关事项由各省税务局确定。
(三)会员应按照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规定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已由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代为缴纳的增值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Ⅳ 2022年网络货运资质申请在政策上有什么优惠吗我们物流企业想申请,但是不知道需要哪些流程呢!
要是没有经验,我建议你去找一个网络货运平台吧,像货运宝⌄你们可以咨询一下,或者有条件的话到公司去看一下,环境、服务啥的都特别好。
Ⅵ 谁知道明年2023年如果加盟网络货运平台,申请资质的流程及要求门槛会低一些吗政策会不会更好呢
2023年如果加盟网络货运平台,申请资质的流程及要求门槛依旧与2022年是一样的,不会变低。根据好伙伴的经验来看,网络货运政策在接下来会更好,下面来细看2021年都有哪些政策。
1、山西省
政策文件一: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规定的通知
奖励政策:
1.县人民政府对网络货运企业予以奖补。奖补额度为:该企业实际缴纳税费县级留成部分的 90%。
2.首年年营业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由县财政局给予30万元奖励;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20万元。下一年度营业额比上一年度每增加1亿元奖励20万元。
3.网络货运企业缴纳税收的省级留成部分,可根据相关政策获得奖补。
以上县级奖补资金按月返还,网络货运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每月提交完税证明、缴纳清单、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经县税务局审核并经县交通局、县财政局确认后,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县交通局,次月月底前兑现给企业。
生效时间:2021年8月至2025年12月
政策文件二: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奖励政策:
1.统筹省市两级对第三产业、新兴产业奖补资金和县级财力,每年扶持资金额度不超过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增量部分(增量以2019年缴纳税收为基数),县财政局按照当年税收增量额度的98%奖补给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扶持资金逐月兑现执行。
2.对已入统网络货运企业的扶持。在上年核定主营业收入的基础上每增加3000万,给予10万元奖励。
3.新成立网络货运企业的扶持。当年营收达到2000万元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营业收入每增加3000万,再给予10万元奖励,以此类推。
4.对企业的奖励资金一个月兑现一次,于次月月底前拨付上一月奖励资金。
生效时间:2022年10月25日起施行
政策文件三: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奖励政策:
以2019年为基数,互联网物流平台服务业每年产生税收的省、市级分享增量部分按100%奖励给平台企业,用于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服务业发展。奖励资金按月落实,需垫付资金的由县财政垫付,年终结清。
生效时间:2021年至2025年
政策文件四:
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闻喜县电子商务、贸易服务和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暂行)的通知
奖励政策:
1.对在我县当年注册落户的网络货运企业,自注册落户之日起前两年的税收县级留成部分,100%予以奖补。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405号)文件的要求,经省税务机关批准,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从而降低税收成本。
生效时间:
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随政策适时调整
2、福建省
政策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奖励政策:
支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现代物流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打造以互联网为依托,开放共享、合作共赢、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智慧物流生态体系。对使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建设公共型信息平台、网络货运平台,经专家评审后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生效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湖北省
政策文件:
武汉市《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公告
奖励政策:
支持发展物流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网络货运平台经济发展,鼓励以区为主体,以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和楼宇经济为依托,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发票试点,统筹平台税收贡献和政府财力,对实施运营主体给予相应奖励。
生效时间:2022年10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4、江西省
政策文件:
峡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构建边际物流发展模式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奖励政策:
支持取得网络货物运输平台经营许可证的物流企业(不含网络货运分公司)建设具有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统计等功能的区域信息平台和配送信息平台,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按照其信息化应用投资额的10%由县财政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生效时间:2022年8月25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5、四川省
政策文件:
雅安市雨城区经济合作和商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奖励政策:
1.按网络货运企业对受益地方经济新增贡献给予奖励,新增贡献以每季度140万元为计算基数。本政策每个企业自申报开始以三年为限,奖励资金每季度兑现一次,于每季度首月的月底前拨付上个季度(以经营业务发生时间为准)的奖励资金。
2.对地方经济贡献较大的网络货运企业,或者由于其网络货运业务给雨城区带来较大的金融、保险等配套增值服务,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其贡献给予额外的资金奖励。
生效时间:2022年12月21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
6、江苏省
政策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兴市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奖励政策:
对经省主管部门认定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年度发展规模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金按4:3:3分三年兑付,且兑付年度企业发展规模不低于第一年。
生效时间:2022年10月26日起实施, 长期有效
7、广东省
政策文件:斗门区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扶持办法
奖励政策:
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推进物流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及专业化平台建设。
对于开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运输协同、“互联网+”仓储交易等服务的物流企业或者第三方组织,凡是开始运营首年,我区内参与企业超过50家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资金补助,运营第二年开始,平台每年营业额超过200万元且增长10%的,每年给予营业补贴最高30万元/年,运营补贴不超过一共不超过三年。
生效时间: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以上汇总了7个省市的网络货运税收奖励政策知识,当然还有更多的省市政策在好伙伴官网,详细了解更多。
Ⅶ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分析:严格经营管理,《办法》从保障安全、维护权益、提高服务角度出发,对网络货运经营者有关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审核、货物装载及运输过程管控、信息记录保存及运单数据传输、税收缴纳、网络和信息安全,货车司机及货主权益保护、投诉举报,服务质量及评价管理等作了系统规定,合理界定了平台责任,规范平台经营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办法》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网络货运运输安全、权益保护和服务质量等有关管理工作职责,以及税务部门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的税收征管工作职责;建立了网络货运运行监测管理制度及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了信息共享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行业自律等手段,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鼓励网络货运经营者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定位、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资源,应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运输组织模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运输生产。鼓励组织新能源车辆、中置轴模块化汽车列车等标准化车辆运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Ⅷ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政策
2019年9月,交通部会同税务总局发布《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以下称《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物流平台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同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9〕405号,以下简称405号文件),明确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继续允许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为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涉税事项。那么网络货运企业,除了通过405号文件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还有哪些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019年9月,交通部会同税务总局发布《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以下称《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物流平台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同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9〕405号,以下简称405号文件),明确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继续允许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为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涉税事项。那么网络货运企业,除了通过405号文件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还有哪些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Ⅸ 谁知道对于网络货运来说最重要的盈利方式有哪些呢
盈利方式啊,我知道的货运宝有三种盈利方式,具体的是啥我记不清了,要不你去货运宝官网看一看,或者直接打他们的电话转人工客服⌄肯定能给你解答的详细。
Ⅹ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1、明确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
2、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税收特点包括:
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
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无偿性体现
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对于税收预先规定的标准,征税和纳税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非经国家法令修订或调整,征纳双方都不得违背或改变这个固定的比例或数额以及其他制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