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曾面临的网络安全事故有千年虫,是在1999年广泛受人关注的一个很有名的网络安全事件,后来给出的官方说法是千年虫不是病毒,而是计算机诞生起就留下的一个大BUG。
应对方法是集中了很多的专业技术人员来降低千年虫问题带来的影响,但是千年虫问题是没有被完全解决的。
计算机2000年问题,又叫做“千年虫”、“电脑千禧年千年虫问题”或“千年危机”。缩写为“Y2K”。是指在某些使用了计算机程序的智能系统(包括计算机系统、自动控制芯片等)中,由于其中的年份只使用两位十进制数来表示。
因此当系统进行(或涉及到)跨世纪的日期处理运算时(如多个日期之间的计算或比较等),就会出现错误的结果,进而引发各种各样的系统功能紊乱甚至崩溃。因此从根本上说千年虫是一种程序处理日期上的bug(计算机程序故障),而非病毒。
⑵ 你见过什么被网络暴力伤害得很严重的例子
今天小编跟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网络暴力的例子。
今年9月,一部网络小说的粉丝因为一个网友发表了对该小说不满的言论,对其进行人肉搜索,竟导致该网友进行自杀行为,虽然随后被救下,但仍然令人心惊。
这不禁让我们思索,什么才算得上网络暴力,网络暴力又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12月3日20时24分,在连续发出“第一次面对河水不那么惧怕”“坐稳了”两条微博后,网名为“I-fore v e r L m”的琪琪跳入河中,结束了自己年仅18岁的生命。家人认为琪琪之死与一起“人肉搜索”有关。
据警方通报,琪琪曾经在某服装格仔店购物。没过多久,琪琪购物时的监控视频截图就被该服装店的店主蔡某某发布到了网络上,并配文称截图中的女孩是小偷,请求网友曝光其个人隐私。这则“人肉偷衣服女生”的信息引起了热烈反响,许多网友纷纷参加了这次“人肉搜索”。很快,琪琪的个人信息遭到了曝光。同时,网络上也传出了对琪琪批评辱骂的声音。网友们未曾想到,他们不用负担责任的网络暴力导致了这花季少女就此逝去。
乔任梁自杀身亡消息震撼了所有人。自杀之前,他在微博中经历过两次网络暴力。第一次是天津爆炸,乔任梁发了条微博说“飞蛾扑火”,他其实想表达的是火势太大,再继续进行救援会牺牲更多人,也要珍视消防官兵的生命。这样的一句话就引来来许多不明真相者的谩骂,可事实上乔任梁为消防队捐100万。
第二次是乔任梁跟徐璐合作《我们相爱吧》时,2人关系亲密,有出假戏真做的传闻传出。乔任梁发微博正名没有合作以为的关系,却遭到又一波谩骂。
乔任梁身亡消息一传出,震撼了所有人。真相随着斯人逝去,但这大概与网络暴力脱不了干系。
还有澳大利亚的小艾米,一个六岁就开始接拍广告的童星,长得非常可爱,眼睛里像是有星星。
但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突然在网上收到很多陌生人的谩骂:只有你滚蛋,这样所有人才开心。我希望她可以自杀吧,讲真,还真的没人在意她是死还是活。你可以快点去死,割腕失血过多就可以死,这是你应该要做的事情。……
艾米曾经哭着问家人为什么会这样,但没有知道。网络暴力就是这样毫无依据。
她告诉父母:我想逃离这个世界的恶意。
不久以后14岁的艾米自杀身亡。
不论是普通人还是明星,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网络暴力都这样恐吓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陈凯歌导演的《搜索》中为我们展现了一次网络暴力事件。影片中,主角叶蓝秋因为在公交车上没有给大爷让座,被记者拍下视频公布于众,而受到了媒体与公众无止境的攻击。而这时她已经被查出了癌症晚期,得到老板的资助后,她在治疗与放弃之中徘徊,而接下来的一周中,媒体对她的攻击变本加厉,以至于她最后放弃了治疗,在医院坠楼身亡。
《搜索》在把集体网络暴力导致死亡的事件戏剧化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时,帮助我们去思考我们的行为。
结语:我们要如何去理解网络暴力,如何防止网络暴力给当事人带来实质性伤害,又应该如何去界定网络暴力?这里小编无法给出一个答案,只是希望大家在网络发言中进行一些思考,切勿人云亦云,轮入乌合之众,在无意之中犯下无法挽回的错误。希望文章能够唤起大家对网络行为的责任感,让网络暴力远离我们
⑶ 有哪些影响互联网界的重大安全事件
震惊网络的熊猫烧香病毒。
十四年前,中国骇客whboy(李俊)发布熊猫烧香病毒,因中毒电脑桌面上出现“熊猫烧香”图案名噪一时,这也成为了当时一度让人谈网色变的病毒。
熊猫烧香病毒可通过感染系统的*.exe、*.com、*.pif、*.src、*.html、*.asp文件,导致打开网页文件时IE自动跳转到指定病毒网址中下载病毒,同时出现蓝屏、频繁重启以及系统硬盘中数据文件被破坏等现象。
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熊猫烧香感染门户网站、击溃数据系统、导致网络瘫痪,在全国范围内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熊猫烧香”已经永远停留在十几年前。
总结如下:
如今看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变革,熊猫烧香跟今天的勒索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等带来的危害完全不能相比,但该病毒却是国内民众第一次对计算机病毒的危害有了真实的感受,因此成为病毒史上的经典案例,对国内未来的网络安全发展起到了推动和警示作用。
⑷ 青少年沉迷网络的事件有哪些
青少年甚至成年人因为沉迷于网络世界而造成心理问题,从而导致恶性事件,从全国范围来说都不鲜见。
案例一:5月19日,绍兴柯桥湖塘街道发生一起命案,一位居民被杀后惨遭分尸。死者姓胡,今年50岁左右,当晚,老胡喝完同村村民的寿酒就回家睡觉了,留下他22岁的儿子小胡在小卖部里照看生意,谁也没想到,儿子关门之后做出了骇人听闻的事情。
村民说:“11点半门关住了以后,儿子走上楼,他爹已经在睡觉了,他用榔头在头上砸了一下,后来再分尸。”警方证实了小胡用榔头杀父后分尸的说法。
小胡今年21岁,之前曾在外地上大学,后来因为精神状态不太好,就休学回家。回家后,胡某并没有找工作,为此他经常遭到父亲数落。村民猜测,小胡之所以杀死父亲并残忍分尸,可能是老胡的责怪激怒了儿子。小胡的亲戚介绍,小胡辍学在家后,平时就在家里上网打游戏,都是玩电脑玩坏了。据《钱江晚报》
案例二:2012年11月底,浙江义乌一个30岁的小伙小陈,因为在玩游戏时父亲怒气冲冲地拔掉了他的电脑插头,他痛下杀手。小陈的母亲说,小陈当年30岁,没有工作,也没有女朋友,平时爱好就是在家打网络游戏。老伴几次气得朝儿子大骂,“不上班,还不如去坐牢”。
因为没有工作,又沉迷于网游,小陈已经多次和父亲发生争吵。2012年11月28日深夜,晚饭过后,小陈一如既往玩电脑,不料父亲却一把将电脑电源拔掉。回到卧室后,小陈经过一夜思考,心情依然难以平复,早上6点多,拿起了厨房菜刀向熟睡的父亲砍去。
⑸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案例有哪些
2013年国内外网络安全典型事例
【案例1-1】美国网络间谍活动公诸于世。2013年6月曾经参加美国安全局网络监控项目的斯诺登披露“棱镜事件”,美国秘密利用超级软件监控网络、电话或短信,包括谷歌、雅虎、微软、苹果、Facebook、美国在线、PalTalk、Skype、YouTube等九大公司帮助提供漏洞参数、开放服务器等,使其轻而易举地监控有关国家机构或上百万网民的邮件、即时通话及相关数据。据称,思科参与了中国几乎所有大型网络项目的建设,涉及政府、军警、金融、海关、邮政、铁路、民航、医疗等要害部门,以及中国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的网络系统。
【案例1-2】我国网络遭受攻击近况。根据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抽样监测结果和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VD发布的数据,2013年8月19日至8月25日一周境内被篡改网站数量为5470个;境内被植入后门的网站数量为3203个;针对境内网站的仿冒页面数量为754个。被篡改政府网站数量为384个;境内被植入后门的政府网站数量为98个;针对境内网站的仿冒页面754个。感染网络病毒的主机数量约为69.4万个,其中包括境内被木马或被僵尸程序控制的主机约23万以及境内感染飞客(Conficker)蠕虫的主机约46.4万。新增信息安全漏洞150个,其中高危漏洞50个。更新信息:
【案例1-3】据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的数据显示,中国遭受境外网络攻击的情况日趋严重。CNCERT抽样监测发现,201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境外6747台木马或僵尸网络控制服务器控制了中国境内190万余台主机;其中位于美国的2194台控制服务器控制了中国境内128.7万台主机,无论是按照控制服务器数量还是按照控制中国主机数量排名,美国都名列第一。
【案例1-4】中国网络安全问题非常突出。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快速发展,中国大陆地区互联网用户数量急剧增加。据估计,到2020年,全球网络用户将上升至50亿户,移动用户将上升100亿户。我国2013年互联网用户数将达到6.48亿,移动互联网用户数达到4.61亿。网民规模、宽带网民数、国家顶级域名注册量三项指标仍居世界第一,互联网普及率稳步提升。然而各种操作系统及应用程序的漏洞不断出现,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网络安全技术、互联网用户安全防范能力和意识较为薄弱,极易成为境内外黑客攻击利用的主要目标。
⑹ 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例子有哪些
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例子:
案例一:网瘾少年跳楼自尽。
天津少年,13岁的张潇艺(化名,下同)因沉迷网络,导致其难以区分现实与虚拟世界,最终他从24层的高楼纵身而下,结束了纠缠自己的痛苦。张潇艺在遗书中流露出对网络外自己的失望,尽管他屡次保证不再进网吧,但却没能控制住自己。他的遗愿是把他在游戏里的东西、他写的东西和他的书送给几个不同的同学。而直到看了他的遗书,张潇艺的父母才对儿子生前的内心世界有了更多了解。
案例二,痴迷上网致猝死。
2009年4月7日,15岁的深圳少年周荣(化名,下同)在家吃完母亲做的早餐后称去上学,但他走的是与学校路线相反的街巷,五分钟后,周荣猝死在路上。监控录像拍下了他倒地的瞬间,其死亡现场距离该社区最大的黑网吧仅有50米。法医初步判定,周荣的死跟沉迷网络导致心脏疾病发作有关,其父母悲痛地表示,儿子长期沉溺于电脑游戏,经常出入黑网吧,而事发前几天除了晚上回家睡觉外,全部在黑网吧度过。
案例三,为上网实施诈骗。
网瘾少年石鸣宇(化名,下同)因痴迷网络,为了让自己能够在家挂机玩游戏,他上网找到了一家免押金租赁电脑的公司,在该公司租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并签订了租赁合同。之后,由于没钱偿还租金,石鸣宇想到多租电脑然后变卖的方式还租金,短短几个月,石鸣宇先后骗租了189台电脑,总价值达35万元。负责审理此案的法院认为,石鸣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判决石鸣宇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⑺ 玩网络游戏而亡的事故
台湾桃园一名23岁男子陈荣宥,周二(上月31日)在新北市三重区一间网吧内,包机连续打了23个小时“魔兽世界”线上游戏后暴毙。
陈荣宥被发现暴毙在沙发上,全身僵硬、双手向前伸,看来就像仍在打线上游戏。
2014年4月29日,36岁男子许某来到徐州市区某网吧打游戏,连续玩网游19个小时,猝死在座位上。
烟台,2014年8月,开发区一市民因连续三天三夜上网玩网络游戏,劳累过度,突然死亡。据了解,男子平时喜欢玩网络游戏,最近三天为了抢一高端游戏设备,几乎没离开过电脑。
近年来,由于长时间玩游戏致猝死事件频频发生,2006年,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一14岁中学生在五一长假期间,长时间玩电脑游戏不吃不喝猝死在电脑前;2012年,南宁一21岁青年由于连续上网40个小时猝死;2012年,浙江金华一26岁男子网吧玩游戏猝死……
⑻ 学生网瘾导致事故的案例有哪些
案例一:
重庆市区某重点中学的一个男生王X(化名),品学兼优,善良活泼,还是班干部,最近却突然变得沉默寡言,对同学一句话不对就举拳相向,对家长和邻居也动不动喊打,父母从其书包里还找到一把匕首,最后竟对谁都不说话。后来,在心理医生的帮助下,才弄明白,他已背着父母悄悄地玩了差不多一年的暴力游戏,头脑已被暴力色情搞得混乱不堪,产生心理紊乱和障碍,已经分不清现实和游戏了,不得不退学治疗。
案例二:
重庆市郊区某校的一个女生周X(化名),刚读初中,由于家离学校很远,竟在电子游戏室通宵玩游戏。一旦父母责骂她,女儿却瞧不起他们,说:不懂生活,老土!一次其母就跟她去“懂生活”,结果被暴力游戏吓得毛骨悚然,可其女儿玩得面不改色,心不跳,看上去很享受。这以后,这位母亲毅然把女儿转到自己家门口的一所普通学校,严加看管。更多的老师们则认为:如果这种腐蚀孩子心灵的游戏不能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将会毁了下一代。
案例三:
我在接听热线时一个家长向我大倒的苦水:重庆沙坪坝区的刘女士(化名)事业上可谓一帆风顺,而孩子的教育却成了她的一块心病:“黄老师,我认为只要让孩子吃好穿好,上最好的学校,请最好的家教,就尽到做家长的责任了。但我的孩子并不爱学习,好吃懒做,上网成瘾,经常是通宵达旦十几个小时,过的是一种黑白颠倒的生活---父母去教育他,大发雷霆!甚至说她是我们的‘垃圾桶’,“恐龙”,连‘宠物’都不如,现在的孩子心理怎么这么畸形?!” 。
案例四:
家住江北区的14岁孩子明明(化名),由于长期迷恋网络游戏,学习成绩直线下降,而且经常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称兄道弟。一天,愤怒的父亲把网线扯断了。明明就像疯了一样,将电脑屏幕砸了个粉碎。事后,明明还以“离家出走”“断绝亲子关系”等等,来威胁父母不得“干涉”他的爱好。父亲为此已经病倒在床,母亲声泪俱下地在电话中说:“救救我们的孩子吧,孩子要毁了!我们这个家快完了!” 但是,被父母视若巨毒农药的电脑,当初却是他们主动为明明买的!!!
⑼ 上网危害的事例 快啊
一、首例计算机软件黑客误报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17日对首例计算机软件黑客误报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1999年4月,因北京江民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生产的反病毒软件产品KV300对北京翰林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办公自动化助写软件产品“写作之星”误报有黑客程序,导致翰林汇公司诉江民公司侵犯商誉纠纷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于1999年12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江民公司侵权成立,应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点评:这本是两年前发生的案件,经过两审到今年才宣告终审。通过这个案件,我们知道了杀毒软件也会误报,这种误报在现有技术下是不可能被完全排除的。在误报发生之前,被告对这种缺陷所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在误报发生后,被告接到原告的及时通知,应该及时的予以补正缺陷并公开消除影响。本案中,江民公司尽管补正了这一缺陷,但没有积极的去消除影响,侵犯了原告商誉权。
今年新病毒一个接一个的出现,使得杀毒软件市场愈加红火,这个案件给各厂商敲了一个警钟:对反病毒技术中存在的缺陷该如何去处理。
二、新浪搜索引擎案
《诗刊》杂志副总编叶延滨2001年1月3日致函新浪网,称通过该网站的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路上的感觉叶延滨”,可以在国际互联网上的他人网站上检索到他的作品。叶延滨以新浪网站未经其同意而上载了其作品《路上的感觉》为由要求新浪网站停止此行为。后叶延滨又将新浪网站告到法院。叶延滨认为新浪网站提供搜索引擎服务进行链接,其行为侵犯了他的着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
被告从搜索引擎的工具性、公共性出发辩论对其没有直接上载只是提供的链接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后法院认为检索服务并不等同于作品的使用,在6月21日判决驳回原告叶延滨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点评:在今年众多网络着作权纠纷中,为什么会选择这一个,我认为此案的判决实际上为搜索引擎的检索服务确定了法律性质。搜索引擎是互联网服务的一个基本功能,如果新浪在此案中的败诉,那互联网的发展将真是前途渺茫了。
三、东方网案件
上海东方网(eastday.com和eastday.com.cn)在偶然中发现网上还有一个“东方网”,其域名(eastdays.com和eastdays.com.cn)与上海东方网相近,网站名称也是“东方网”,标志也惊人的相似。并且页面形式和内容涉嫌全面抄袭上海东方网。经调查该网站是山东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所开设。于是上海东方网认为被告侵犯其多项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01年4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抄袭原告网站的页面样式、链接图标以及实施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责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但是,法院没有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和注销其恶意抢注的“eastdays.com”、“eastdays.com.cn”的域名。此案成为国内众多域名纠纷案中,第一例被告胜诉、没有被判决停止使用和注销其域名的案件。
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双方都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来经过协商,双方在 7月7日签署了和解协议,原告以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为条件换取了被告的致歉声明和主动撤销两个域名。
点评: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的一些申辩理由,诸如员工练习网页制作等等,确实让人啼笑皆非。法院认定了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胜诉,但不正当竞争的重要工具,即与上海东方网相类似的域名却没有判处停止使用和注销其域名。这确实有点让人深思,这样的官司不就白打了。还好双方在二审中达成了和解,东方网以放弃了一审判决为代价才换来了撤销两个域名。
四、神龙卡非法传销案
8月24日,“神龙数码广告卡”非法传销一案告破。此案犯罪嫌疑人林杰雄注册了“广东省广州市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神龙公司利用互联网在各地进行非法传销,对外宣称,购买“神龙数码广告卡”后,凭卡登录神龙网站点击广告,每点击一次可获得0.3元回报(每天限33次,每张卡限期3个月),每10天支付一次,三个月可获回报891元,扣除购卡费380元外,可获利511元。由于这一巨大利润的诱惑,今年4月起,“神龙数码广告卡”的销售量出现巨幅增长。到6月17日,神龙公司收回的资金已经不能支付网民的点击广告费,林杰雄开始策划携款潜逃。后公安部门根据举报及时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此案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的20余万人,共销售“神龙数码广告卡”87万余张,涉案总金额2.3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缴获“神龙数码广告卡”6万张,冻结、扣押赃款近2000万元。
点评:由于网络的特性,网络犯罪更加便利,影响更大,再加上利用网民发财的心理,传销诈骗案件时时发生。“神龙卡”案件只是非法传销案件中的一件,在今年破获的利用互联网非法传销的案件比比皆是,如4月上海曾经破获了网络传销第一案。传销改头换面在互联网上出现,不少想借助互联网发财的网民可要当心了,不要上当受骗。
五、深圳BBS侵权案
今年,深圳市的首宗BBS侵权案,原告振业公司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其1000万。因为所购买的振业景洲大厦,存在质量差、消防隐患严重、物业管理乱收费等问题,在今年3.15期间,邹居住的振业景洲大厦的业主委员会开通了一个维权网页“景洲315”,他成为该网页的版主。这是一个开放性的论坛,原告发现其中有多个辱骂“振业”的帖子,经调查发现IP是被告上网所使用的局域网的IP地址,因此认为被告不仅在该网页恶意登载与事实不符的文章,而且公然以污辱性语言为题,贬损原告的人格,破坏原告的名誉。但在诉讼中被告以“论坛”中的观点意见不代表“版主”的意见,应该由作者来承担责任,与论坛无关,而作者不知何人。此案还在审理之中。
点评:对于BBS的言论侵权问题目前在我国经常发生。这一问题我国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法律规定,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对于BBS的管理已经做了初步规定,去年实施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的更加明确具体。
六、海底光缆案
9月27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上海新海天航运有限公司赔偿因其所属船只钩断中美海底电缆造成的经济损失4000万元。原告起诉称:9月20日,联系亚洲和北美的中美海底电缆中断,使亚洲部分地区同北美之间的互联网连接受到影响。中美电缆断裂的大致位置在距汕头电缆登陆站20公里的地方。事故起因是被告上海新海天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安达海”轮船因选择锚位不当及未运用良好船艺避风和防止走锚,致使走锚时钩断电缆,造成通过该电缆的通信中断。电缆被钩断后,原告不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修复,而且该电缆的使用年限及通信质量也受到极大影响。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是“安达海”钩断电缆。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点评:海底光揽年内是第二次发生阻断,中国电信在2月份面对用户提出的赔偿质疑之后,第二次阻断断然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本案的关键是中国电信能不能拿出充足的证据是被告所为。
七、电信磁卡案
7月份,85位消费者以磁卡话机减少、打电话不方便为理由起诉有关电信部门,最后原告达到了三百多名。尽管围绕这个案件的受理曾有过反复,案件最终于10月24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由于技术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磁卡电话整机及零部件在日本逐渐减产直至停产,国内话机正常维护也因此难以保障。磁卡将在今年12月31日退出历史舞台。面对中国电信提出的更换为IC卡的解决方式,众多消费者仍表示不满,要将诉讼进行到底。
点评:磁卡机减少,使得消费者打电话不方面。中国电信既然推出了这项业务,必须要做好售后服务,不能“过河拆桥”。现今,磁卡机要正式停止使用,中国电信该如何善后,确实要费番脑筋。
八、新浪邮箱缩水案件
收费邮箱在2001年成为趋势,不少网站在推出收费邮箱的同时,对原免费邮箱也“动手动脚”。其中新浪就把原免费邮箱的容量从50M缩减成5M,引起另外广大新浪用户的不满,网上讨伐声一遍。
9月19日天津律师来云鹏以新浪网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邮箱容量,违反他与新浪网缔结的免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为由一纸诉状将新浪网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案件的焦点在于新浪在提供注册的电子合同中注明保留有随时中断服务的权利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11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审理,合议庭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原告认为被告调整免费电子邮箱容量是未经其允许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违约行为,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支撑,因此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判定原告自行承担诉讼费用。
点评:此案是关于电子邮箱注册条款即网上的格式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争议的第一案,因此备受关注。尽管来云鹏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但这个案件毕竟能给我们消费者在互联网上接受免费或者收费的服务时要慎重的去点击“我同意”了。
九、杨建初诉爱立信案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爱立信手机质量纠纷案,12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判令爱立信退还原告购机款,并赔偿交通费、误工费、食宿费等3700元。但原告需承担4008元案件受理费中的3755元。
杨建初去年5月1日在广州购买了一部爱立信T18SC手机,不久即发现这部手机存在“自动关机、显示失灵、死机、按键失灵、不能开机、不能充电”等问题,10个月内一共修了6次。7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他的诉讼,他向爱立信提出了12万元的巨额索赔。在他索赔12万元清单中,包括因手机自动关机造成妻子、单位误会,他赴乌鲁木齐向妻子解释原因的交通费以及因手机误事被单位解聘6个半月的失业损失等。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了手机质量问题,但认定爱立信不属于欺诈。
点评:杨建初曾大张旗鼓的在媒体上号召消费者一起来起诉爱立信,后朝阳区法院只是受理了他一个人的起诉。赢了官司,但赔了55元。这起案件再一次的告诉我们消费者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要慎重,不要过于盲从。
十、阿里巴巴中文域名纠纷案
12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国我国首例中文域名注册纠纷案件审结。案件缘由是北京正普科技公司到CNNIC注册“阿里巴巴”域名时,被告之这个域名已经预留给他人。不久,阿里巴巴网络技术公司就在CNNIC注册了这个中文域名。正普公司认为CNNIC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合同法》“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因而诉至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CNNIC未按照“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给正普公司注册“阿里巴巴”中文域名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应允许CNNIC对某些符号、行政区划、政府机关、教育机构等的名称采取必要的预留措施。阿里巴巴网站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若他人再注册“阿里巴巴”域名,会导致误认,也会给阿里巴巴网站的权益造成损害。
点评:阿里巴巴留住了中文域名,避免了以后说不清的纠纷,这对我们为解决日益紧张的域名资源而增加域名后缀时如何保护知名企业以及有关特殊组织的域名提供了法律经验,也为CNNIC在域名管理过程中的一些权限予以了法律确认。
【下部:立法篇】
2001年,对IT业来说是不景气的一年。就是在这一年,中国IT业的健康发展倍感需要法律的保障。这一年,中国继去年出台了七部网络内容法规之后,IT立法再次大踏步。法律调整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网吧、域名、着作权等等。立法的形式也多样,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等。整体来说,法律正在逐渐管制IT。以下就对一些重要的立法作一点评。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
互联网的兴起,网吧也逐渐遍布街头巷尾。网吧是一把双刃剑,给我们带来了上网的方便,培养了众多网民,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形成公害,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引起各界关注。年初的政协会上几位政协委员联名强烈建议取消网吧,一时网吧的死活成了社会的焦点。4月12日,信息产业部等四部门联合制订颁发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各地同时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通知精神对网吧展开了一场风风火火的大检查。
点评:这部行政法规没有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一棒子把网吧“打死”,并且里面不少的内容都着眼于网络业的发展,并且还有一些新突破的规定。电脑游戏的解禁为网吧的发展和整个中国游戏行业特别是网络游戏的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按照这个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地网吧的管理更加有序。但是令我们担心的一样存在,对青少年上网的限制并没有落到实处,各地青少年上网聊天上当受骗的事例仍常常见诸报端。众多网吧把限制青少年上网的警示牌当成了身份合法的“招牌”了。
2、北京市《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广告作为互联网站赢利的最主要途径,也在冲击着传统广告。相比之下,网络广告有着众多特性,使得调整传统广告的《广告法》束手无策。我国尚没有专门调整网络广告的法律,使得网络广告滋生了一些新问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者之间的定位和界限十分模糊,从而在网络广告的发布过程中缺少相应的制约,网络广告相比传统广告更容易出现虚假;还有众多的电子邮件广告问题。针对网络广告出现的种种问题,北京、浙江等地开始制定自己的地方法规,进行调整。北京市率先颁布了《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并已于5月1日起实施。
点评:北京市这部关于网络广告管理的暂行办法尽管仅仅是一部地方性法规,但在今年仍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毕竟标志着我国网络广告市场的监管开始逐渐规范。这个管理暂行办法以广告法为依据,对网络广告的形式、网络广告的主体以及市场的监管有了初步的规定。尽管里面内容还有众多不完善之处,通过在北京市的贯彻实施,为我国网络广告法的制定为提供一笔丰富的立法经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由于域名所具有的商业价值和人们的习惯,让域名抢注十分猖獗,特别是互联网发展相对落后的中国。对于域名纠纷,主要借助域名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司法也早已经介入了域名纠纷。但是缺少法律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如何适用成为问题。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众关注的域名纠纷案件的案由、受理条件和管辖,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的条件,对行为人恶意以及对案件中商标驰名事实的认定等,都作出了规定。
点评:这标志着我国日益增多的网络域名纠纷的审理从此有了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尽管这是一个司法解释,这也标志着我国在计算机网络这一新的领域里已设置了对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商号以及合法公平竞争、域名等民事权益的司法保障制度,建立了我国解决域名纠纷的司法机制,完善了域名保护体系。依照这个司法解释,商标的域名保护范围盖棺定论,对域名的保护既包括了企业的驰名商标,也包括了企业普通的注册商标。当然这部司法解释并不是解决域名纠纷的“万能钥匙”,对于涉外的域名纠纷,要按照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涉外程序来办理,也就并不一定适用这部司法解释。
而后爆发的网络实名和通用网址之争,再一次把商标的权利扩展问题摆到桌面,在这新的一种网络地址解析的方式下保护企业的商标权也迫切地需要法律的规范。
⑽ 加拿大大面积断网,数百万用户生活“被打乱”,这场断网事故是因何导致的
加拿大大面积断网,数百万用户生活“被打乱”,这场断网事故是因为加拿大的电信运营商罗杰斯出现了服务故障的问题。虽然在公司工作人员的努力之下恢复了部分电力的供应,但是大家的生活依旧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有很多人推测,可能是因为罗杰斯的网络受到了外部的攻击,所以才出现这番景象。但是当地的公安部部长向大家解释说,并没有查到任何的黑客攻击行为,同时他们正在进一步的修复当中,希望大家可以保持耐心。同时这次事件并不是第1次发生了,在2021年的时候,出现过大面积断电断网的问题。在修复之后,这家通讯公司给大家提供了相应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