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学生如何遵守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网络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精神,是人们对网络持有的意识态度、网上行为规范、评价选择等构成的价值体系,是一种用来正确处理、调节网络社会关系和秩序的准则。基本原则有诚信、安全、公开、公平、公正、互助等。我认为大学生应该从以下方面遵守网络道德:
第一,树立积极向上的网络观,遵守相应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自己上网行为,自觉并加以抵制对网络文明、道德及和谐产生破坏的事,积极倡导并自觉实践文明上网方式,为建设和谐网络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积极弘扬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致力于传播先进有益的网络文化知识,携手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把文明上网当作习惯,将道德准则刻在脑海,向网络道德模范看齐学习,努力在网上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第五,拒绝网贷,远离网贷。当代社会,校园的网贷在给大学生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助长了一些学生的不理性的消费行为,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大学生应该主动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提升自己的防范能力,做到少网贷,最后不网贷!
❷ 网络道德有那些
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人们无时无刻不在享受着信息技术给人们带来的便利与好处。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中已出现许多不容回避的道德与法律的问题。因此,在我们充分利用网络提供的历史机遇的同时,抵御其负面效应,大力进行网络道德建设已刻不容缓。以下是有关网络道德规范的要求,希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网民应遵守的基本规范。
(1)你不应该用计算机去伤害他人;
(2)你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
(3)你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
(4)你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
(5)你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
(6)你不应使用或拷贝没有付钱的软件;
(7)你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
(8)你不应盗用别人的智力成果;
(9)你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
(10)你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
(11)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
(12)避免伤害他人;
(13)要诚实可靠;
(14)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
(15)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
(16)尊重知识产权;
(17)尊重他人的隐私;
(18)保守秘密。
二、六种网络不道德行为:
(1)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
(2)商业性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
(3)偷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
(4)未经许可而接近他人的文件;
(5)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动;
(6)伪造电子邮件信息。
❸ 在网络交往中我们要遵守的规则是:___。
根据教材知识,网络交往要遵守道德,上网更要遵守法律.
故答案为:
道德与法律
❹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有哪些
从本质上讲,网络沟通仍然是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沟通,网络生活也是人的真实生活,所以一定要遵守道德规范。
1、正确使用网络工具。
应该正确利用网络,提高对网络内容和信息的辨别能力,积极利用网络传播正能量,使网络成为拓宽学习视野、提高学习能力的重要工具。
2、健康的网络传播。
应该通过互联网开展健康有益的人际交往,积极参与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有利于个人身心健康和道德修养的网络交往。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约会网友,避免上当受骗,避免给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危害。
3、自觉避免上网成瘾。
应该从自己的身心健康出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合理对待上网。
4、发扬网络自律精神。
在网络生活中要培养自律精神,实现自律而不违规,促进网络生活的健康和谐。
(4)网络上应该遵守哪些道德扩展阅读:
网络生活道德基本原则包括:
1、无害原则
无害原则是指任何网络主体的行为都应尽量避免对他人和网络环境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尊重原则
尊重原则要求网络主体在尊重和维护彼此人格尊严的前提下进行平等的双向沟通。人格尊严权主要体现在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的维护上。
3、适度原则
质量相互变化的原则告诉我们,当需要保持事物的性质稳定时,数量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网络主体的活动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并且必须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情况下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义务,信守承诺,遵守法律规定。
❺ 在网上交往的过程中我们要遵守什么
在网上交往的过程中我们要遵守道德和法律。
遵守道德:网络交往必须遵守道德,共有的网络空间,需要我们共负建设文明、健康网络环境的责任。遵守法律:网络交往是现实人际关系的延伸,因此,上网要遵守这一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网络交友的原则:
1、平等自愿,在网上的交友聊天,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因为不管是同性或是异性,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而不要只出于个人意愿死追烂缠,不顾他人有感受,会让人产生厌恶心理。
2、自尊自爱,在网上交友聊天,虽然不像在现实中一样直观,甚至不能了解到对方是何人,但是同样需要自尊自爱,不能粗言烂语,在聊天的时候有些话题可能不是谁能接受,就像是吃辣椒一样,喜欢吃的人感觉很好,不喜欢的人感觉反感。
3、真诚相待,在网上交友聊天,虽然不像现实的交友一样面对面,可是同样需要真诚相待,少了真诚,再多的甜言蜜语也只算是虚伪的诺言。
网络人际交往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开放性与多元性。网络化的交往超越了时空限制,消除了“这里”和“那里”的界限,拓展了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使人际关系更具开放性。“电子社区”的诞生,使得居住在不同地方的人,都可以“在一起”交往和娱乐。同时,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必然会使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向多元化和复杂化方向发展。
2、自主性与随意性。网络中的每一个成员可以最大限度地参与信息的制造和传播,这就使网络成员几乎没有外在约束,而更多地具有自主性。
同时,网络是基于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目的建立起来的,网民有权利决定自己干什么、怎么干,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网民必须“自己管理自己”,因此,有的人会在网上放纵自己、任意说谎、伤害他人,有的人甚至会扮演多种角色,在网上与他人进行虚假的交往,从而造成网上交往极大的随意性。
3、间接性与广泛性。网络改变人际交往方式,突出的一点,就是它使人与人面对面、互动式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带有明显的间接性。这种间接性也决定了网络交流的广泛性。过去,时空局限一直是人们进行更广泛交往的主要障碍,而在网络社会,这一障碍已不复存在,只要你愿意,在网上可以与任何人直接“对话”。
4、非现实性与匿名性。网络社会的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定义,已经突破了传统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内涵。在网上,人们可以“匿名进入”,网民之间一般不发生面对面的直接接触,这就使得网络人际交往比较容易突破年龄、性别、相貌、健康状况、社会地位、身份、背景等传统因素的制约。
部分网民在网上交际时,经常扮演与自己实际身份和性格特点相差十分悬殊甚至截然相反的虚拟角色。比如,五尺壮汉可以将自己伪装成妙龄少女,与其他网民共演爱情悲喜剧;一旦“坏了名声”,又可以很方便地改名换姓,以新的面目出现。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网民往往会面临网上网下判若两人的角色差异和角色冲突,极易出现心理危机,甚至产生双重或多重人格障碍。
5、平等性。由于网络没有中心,没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结构,没有等级和特权,每个网民都有可能成为中心,因此,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交往趋于平等,个体的平等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进一步加强。
人们可以利用网络所特有的交互功能,互相交流、制造和使用各种信息资源,进行人际沟通。尽管“数字鸿沟”仍然存在,许多“信息边远地区”的人们,根本没有机会参与到网络人际互动中来,但总体而言,平等性仍是网络人际关系的主要特征。
6、失范性。网络世界的发展,开拓了人际交往的新领域,也形成了相应的规范。除了一些技术性规则(如文件传输协议、互联协议等),网络行为同其它社会行为一样,也需要道德规范和原则,因此出现了一些基本的“乡规民约”,如电子函件使用的语言格式、在线交谈应有的礼仪等。
但从现有情况看,大多数网络规则仅仅限于伦理道德,而用于约束网络人际交往具体行为的规范尚不健全,且缺乏可操作性和有效的控制手段。这就容易造成网络传播的无序和失范。事实上,网络社会充满竞争、冲突,时不时还会发生犯罪活动,这就需要有一定的社会道德、法律规范来调整网络人际关系,以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
7、人际情感的疏远。网络的全球性和发达的信息传递手段,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没有了空间障碍,同时也使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更加疏远。
虽然网上虚拟交往可以帮助人们解脱一时的现实烦恼,找到一时的寄托,却不能真正满足活生生的人的情感需要,而有些人由于过分沉溺于虚拟的世界,往往会对现实生活产生更大的疏离感。
8、信任危机。网络虚拟化的人际交往方式,使得许多网民往往抱着游戏的心态参与网上交往,致使网上的信任危机甚于现实社会。与此同时,一些网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时,又会采取“宁信机,不信人”的态度,沉溺于“虚拟时空”,不愿直面现实生活。
❻ 网上道德规范教育主要包括哪三个方面
网上道德规范教育主要包括:
1、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自觉按照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2、要依法律己,遵守“网络文明公约”,法律禁止的事坚决不做,法律提倡的积极去做。
3、要净化网络语言,坚决抵制网络有害信息和低俗之风,健康合理科学上网。
网络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网络空间中道德的规范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道德不但是网络立法的基础,也是网络法律规范实施的思想保障。良法推行于世,首先要依靠社会成员的普遍自觉遵守,如果广大的网民和网络工作者都不遵守,再好的法律也只是徒增法治成本而已。
如果在网络文化中有成熟的道德体系,在一致认同的规范和标准衡量下,一个群体或个人的网络行为会自觉地服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从而将网络社会的权利、义务与责任集成于新型的网上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则网络失范行为的数量和程度都会大大地降低。
大量事实表明,法律虽然在预防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方面能发挥强有力的作用,但一方面立法的速度赶不上网络发展的变化,许多领域无法及时得到法律调整,总有不少网络失范行为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
另一方面,网络的虚拟性的特点也使法律在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方面力度有限,存在着侦破难、取证难等客观困难。即使在号称“网络王国”的美国,计算机犯罪的破案率不到10%,能定罪的则不到3%。故从道德层面上维护网络秩序是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