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网络版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
网络版权的保护途径如下:
1、技术措施技术是网络着作权保护的关键,网络作品的权利保护源于技术,发展于技术,也受制于技术。充分发挥技术措施的保护功能,加快技术创新并予以发展性应用。用技术控制网络作品的使用与传播是数字领域中维护着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2、法律手段法律是着作权保护的核心,法律手段加强网络着作权保护,强化法律意识,完善网络信息的法律体系。对传统着作权保护作出网络视角的解释和延伸,进行互联网作品保护的专门立法;
3、国家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作品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着作权和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❷ 网络着作权保护该怎样进行有哪些规定
网络着作权保护该怎样进行?有哪些规定?随着网络信息的普及,网上信息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着作权侵权现象越来越多且无法停止,传统的着作权保护的范围也明显需要扩大,网络着作权保护该怎样进行?遇到网络着作权侵权该怎么办?有哪些规定?网络着作权保护该怎样进行网络着作权保护该怎样进行?有哪些规定?一、网络着作权保护该怎样进行?网络着作权保护1、注意自己的版权保护,要及时的清理我们电脑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时要留下自己的文章原创证明,这样我们在维护自己权利时候就会有理有据了。网络着作权保护2、对其网络作品进行登记。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网络着作权人可以将其网络作品在所属地区的版权局进行着作权登记。此外,《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应该说,着作权登记对于明确着作权权利归属、减少纷争、维护着作权交易安全有着积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证明力最强的证据。网络着作权保护3、借用新型技术手段。网络着作权人可以主动利用一些技术手段,如目前较为流行的数字水印、电子签名等,对自己的网络作品进行标识。这样就使得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传播过程中始终能够得到辨析。事实上,目前一种全新的、快捷方便的数字时代版权自助保护方式时间戳服务已经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认可,加盖了时间戳的数据电文(电子文件)可以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因此,网络作品作者及时申请时间戳,获得第一时间作品存在及内容完整性证明,将有利于维护自己的作者权益。网络着作权保护4、提供创作网络作品的原始资料-申请文字或美术着作权。网络作品作者可以提供与创作网络作品相关的文件或资料,一个作品的形成至少要经过思想阶段、构思阶段和表达阶段。比如文字作品,作者可以提供比如纸质手稿、创作时的文章大纲、思路图纸等,又比如摄影作品,则可以提供胶卷底片、数码照片原图等。总之,一切有助于证明作品的来源、作品的创作过程和作者的原创份的文件和资料都可以提交。网络着作权保护5、网络注册账号和密码验证。这是目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认定方法。一般来说,网络用户注册后会获得账号、密码和网址,并只由其注册人掌握、使用。文章的上载、删除工作亦只能由注册人完成。因此,当事人只要能证明其能够顺利地登陆个人网络平台,并能完成修改密码、发表作品等操作,那么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确定他就是其网络虚拟身份对应的真实作者。同时,为了增强上述方法的证明力,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来提升相关资料的可信度。网络着作权保护6、由网站服务提供商提供网络着作权人身份的证明资料。在网络上发表作品的作者,一般都需要利用相关网站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和平台,比如注册成为某论坛的用户、使用网站的邮箱、使用网站提供的个人主页或空间。因此,如果法院认为网络着作权人自行出具的电子资料可信度低,则可以对网络服务商进行取证,要求网络服务商提供能够证明该着作权人的相关信息,如用户名、注册信息、邮箱地址等。在推广网站实名制的前提下,这种方式将会发生更大的作用,如目前新浪微博等微博客采用加V的方式对作者身份进行认定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二、网络着作权保护有哪些规定?1、传统着作权适用法律保护的范围对网络着作权依然适用。2、对网络着作权,我国法律新增了着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扩大了以往传统着作权的保护范围。3、针对计算机信息方面我国加大了对网络着作权的监管力度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网络作品可以向网络着作权相关登记中心进行登记,既方便了管理也有利于着作权的保护。关于网络着作权保护该怎样进行?有哪些规定?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