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简述网络诈骗对现实社会的危害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尽管司法机关一直坚持着严厉制裁电信网络诈骗的刑事政策,但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减少迹象,反而不断上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把戏,诈骗手段不断推陈出新、更新换代。
严厉制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这种社会公众的“身边”犯罪现象,形成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制裁态势,树立司法机关的威信,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特别是人民群众的“体感正义”,显得日益迫切。
(1)网络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有哪些扩展阅读
特点
1、网络诈骗犯罪呈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
网络诈骗并不像传统I乍骗有具体的犯罪现场,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点不一致,行为人与受害人无需见面。一般只通过网上聊天、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就能在虚拟空间中完成犯罪。
2、网络诈骗犯罪网络呈低龄化、低文化、区域化
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年龄均不大,文化程度较低。且作案人籍贯或活动区域呈现明显的地域特点。某些地区因网络诈骗犯罪行为高发、手段相对固定而成为网络诈骗的高危地区。
3、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产业化
由于我国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地域产业化特点,在这些高危地区往往围绕某种诈骗手法形成了上下游产业式,且逐渐形成了一条成熟完整的地下产业链发展。
4、诈骗行为手法多样化,更新换代速度快
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近十年是互联网高速发展的10年,也是网络阼骗手法不断翻新的十年。
㈡ 网络犯罪的危害
网络犯罪的危害如下:
1、对自然人的威胁,表现为:威胁知识产权、侵犯个人自由等;
2、对企业的威胁,计算机网络犯罪对企业的威胁主要针对受保护的财产和专有技术;
3、对国家的威胁,主要表现为:恐怖组织上网,大肆发布恐怖信息,渲染暴力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㈢ 网络犯罪的危害有哪些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极为复杂,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制、社会道德等多个领域,也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众多方面。有青少年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外界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生理因素进入青春期,最大的特点就是性的萌芽和成熟。有劣迹的青少年,由于过早地接受了两性方面的刺激,有了性生活的体验,这种体验在邪恶欲念的引诱下,使他们达到难以控制的程度,以致一犯再犯,长期堕落而不能自拔,最后男性发展成为流氓、强奸犯罪分子,女性则成为流氓、卖淫队伍中的成员。心理因素好胜心理的扭曲。青少年好胜猎奇,认识能力提高很快,但由于心理的半幼稚、半成熟状态,经常表现为认识上的片面性、表面性,因而总是固执己见。他们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上遇难题时,只相信自己,信任伙伴,听不进家长和老师的话,最终被身边的不良朋友引诱得越来越远,愈陷愈深,不能自拔。自身潜意识的影响和法律意识的缺乏。被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时期的未成年人生理发展迅速,个人意识增强,有的未成年人潜意识中存有不良因素,头脑简单,分辨是非能力差,稍以教唆,便容易上当偏离正规,走向犯罪。同时,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极为单薄和贫乏,在作案之前及作案过程中难以自我控制,很难考虑到所作所为的危害性和将受到的法律制裁,就会产生突发性、偶然性违法犯罪。感情脆弱,情绪不稳,自控及承受挫折能力差。他们在遇到不顺利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焦虑、沮丧情绪,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不能客观地分析现实条件和自我状况,使挫折的不利影响在其身上体现得非常明显,以致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环境因素社会环境的影响。目前,社会现实生活中的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腐朽的人生观,是产生腐败现象的温床,其不仅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同时,文化管理体制、社会管理和监督机制的失调,导致一些电影院、网吧、游艺厅、歌厅等场所藏污纳垢,客观上起到了教唆犯罪的作用。家庭功能缺失及不完善的家庭教育。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功能是否完善及家庭教育息息相关。一般情况下,残缺家庭、问题家庭和贫困家庭的家庭功能缺失,矛盾较多,容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较易发生犯罪。贫困家庭由于经济状况不好,一方面容易激发家庭矛盾,另一方面难以满足青少年消费的需要,使青少年精神长期受到物质缺乏的压抑,导致变异。学校教育失当、管理不力,对青少年犯罪的控制防范存在漏洞。一些学校教育方式陈旧,片面追求升学率,只偏重文化教育,忽视素质教育、道德教育,放松对学生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法制教育,导致了学生价值观的不良倾向。由于学校的教育没能及时跟上,导致这部分学生逃学、厌学而成为“问题学生”。学校对有问题的学生不是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而是推出不管,使青少年流散到社会上,丧失了学校这一控制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基地。
㈣ 网络违纪造成的危害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有以下情况。
1、国家安全,利用网络散发谣言、发布虚假或恐怖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等实施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造成极大的危害。
2、经济损失,2010年全球有4。31亿成年人成为互联网犯罪的受害者,平均每天有近70万名中国网民遭受不同程度的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
3、信息危害,网络世界中行为规范和法律道德约束相对滞后使网络犯罪者敢于为所欲为。
㈤ 信息网络犯罪的危害,你知道哪些呢
计算机网络犯罪对其系统及信息安全构成严重的危害。因为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所构建的信息社会区别于工业社会的重要特征就在于信息的生产和使用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关键的作用,由于网络的广泛应用,社会各领域更依赖于信息,破坏社会信息安全将导致整个社会正常秩序的被破坏表现为:
(四)计算机网络犯罪对我国现行立法的冲击。罪名欠缺,制度体系不完备。对此类犯罪只规定两种罪名,即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罪,而日前在计算机互联网领域严重危害社会、足以构成犯罪的行为远超出其调整范围,原有的法律规定已不能很好的应对迅速出现的形形色色的计算机网络犯罪现象,法律的滞后性明显的表现出来。
㈥ 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是什么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受害者,网络暴力的肆无忌惮,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打破着道德底线。
网络暴力的危害很广,从近年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的危害进行汇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真真假假的世界,尤其是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社会,真假原本就难以辨识,而在网络暴力事件的不断冲击下,原本难以辨识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变得更加难以区分。
通常,对真理的曲解并不在于信息源本身,而在于真理在传播的过程中被歪曲混淆,网络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混淆了对与错,真假难辨。
网民进入网络世界,应该具备对与错的基本辨识能力,可实际情况是,在网络这样一个虚拟世界,对与错的界限变得很模糊,当然,如果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是绝对值得推崇的。
但是这里的混淆并不是辩证的用理性的态度去理解事情,而是将错的东西说成对的,而对的事情又变成错误的,歪曲事实真相。
众多网民参与网络暴力事件时,会带有个人情感的去看待事物,换而言之,就是对待一个事件往往会有“第一印象”,这个“第一印象”就是个体对网络事件的第一态度,而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进行搜索或者获得资料试图去辨明事件真相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进入网络世界的人们有一个共通的特点就是在利用搜索网站进行搜索时,所搜寻到的资料和观点基本都是和自己原本持有观念相一致的观点,这个过程中不但无法将其从错误引向正确的观点,反而会更加强化其原有的观点。
一件事情在网络上引起争论,引来各方关注和讨论,原本是件好事,经过讨论和辨别的事情能够更加趋近真理,可是网络暴力的发生也是网络事件引起争论的结果,而这样的结果不是讨论结果的价值多元化,而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观点占主流地位,网民不自觉的站队,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事件的推动者。
纵观多数能够引起极大争议的网络暴力事件,不难发现这样的事件大多即使未违反法律也多半违背普遍道德伦理价值观。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外,网络暴力行为的频繁发生,会影响网民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念是人类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美好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处事方式。
就学校食堂旳例子来说,每到吃饭时会很拥挤,楼梯中总是人头攒动,但是却乱中又井然有序,就是价值观念在发生作用。交通规则的道理相同,在交通规则还未制定、红绿灯都还不存在的世界,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也会互相相让,以使每一个通行的人能快点到达目的地。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影响了个体的价值观,进而影响个体的行为。
网络暴力冲击人自身的防卫系统,原本符合社会伦理、符合道德意识的价值观在网络暴力的冲击下会被扭曲。原本提倡的辩证法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完全被忽略,事情变得只有两个极端,非A即B。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参与事件的网民盲目的支持某一方过于绝对化的观点,披着道德的外衣,做着违反道德的事,而且并不认为自己有错。这里网络暴力的表现就是扭曲的价值观,把错误的观点当成是真理,坚决不承认错误。人在思维上有一种惯性,就是有时会过于坚信某一方面的观点,并通过其他信息的搜寻不断的强化自己的观点。
正因为个体已经偏向于某一方面的观点,一旦与自己已有观念不同的观点侵入,则会存在不安全感,尽其所能的去维护自己的观点,进而自我欺骗,在搜集与自己持相同观点的同时加上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原先的观点被强化,不再接受其他观点,价值观被扭曲。 网络暴力事件加速个人信息的泄漏,引发社会恐慌,阻碍和谐社会的进程。2012年4月半月谈对公民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权进行了网络调查,参与人数4142人。
其中对于个人信息是否泄漏的调查数据显示:30%的人多次遭遇信息泄漏状况,40%的人偶尔有信息泄漏的状况,仅15%的人极少遭遇此情况,且15%的人对自己信息是否泄漏尚不清楚。由此可见,至少70%以上的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个人信息泄漏状况,个人信息安全关系到个体的切身利益,个人信息遭到侵犯,使得当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引发不安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