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庆市公安局网监总队的具体位置
受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塝黄龙路555号
名称:重庆市公安局网监总队
邮编:40003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五下午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63960284
重庆市公安局作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重庆市区域内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公安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
三、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监督公安机关行政诉讼和执法制度建设。
四、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行为,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发性案(事)件、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灾害事故,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七、指导、参与全市口岸边防检查、边防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指导、监督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九、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开展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②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预防网络违法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依法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义务情况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第三条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实施。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四条公安机关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科学管理、保障和促进发展的方针,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第五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六条公安机关对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网络安全风险,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并落实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自觉接受检查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二章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第八条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由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服务运营机构和联网使用单位的网络管理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实施。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个人的,可以由其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实施。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下列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域名服务的;
(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三)提供公共上网服务的;
(四)提供其他互联网服务的;
对开展前款规定的服务未满一年的,两年内曾发生过网络安全事件、违法犯罪案件的,或者因未履行法定网络安全义务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履行法定网络安全义务的实际情况,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否办理联网单位备案手续,并报送接入单位和用户基本信息及其变更情况;
(二)是否制定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
(三)是否依法采取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和上网日志信息的技术措施;
(四)是否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技术措施;
(五)是否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依法采取相关防范措施;
(六)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为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防范调查恐怖活动、侦查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七)是否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义务。第十一条除本规定第十条所列内容外,公安机关还应当根据提供互联网服务的类型,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并留存网络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二)对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所提供的主机托管、主机租用和虚拟空间租用的用户信息;
(三)对提供互联网域名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网络域名申请、变动信息,是否对违法域名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四)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依法采取用户发布信息管理措施,是否对已发布或者传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五)对提供互联网内容分发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内容分发网络与内容源网络链接对应情况;
(六)对提供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第十二条在国家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期间,对与国家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相关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公安机关可以对下列内容开展专项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否制定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所要求的工作方案、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网络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否组织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管控措施堵塞网络安全漏洞隐患;
(三)是否制定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相关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四)是否依法采取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所需要的其他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五)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
对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的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按照前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等
2、指挥中心:负责受理“110”接报警工作等。
3、政治部:市公安局党委主管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内设秘书处、组织处、人事处、宣传处等和4个处级机构。
4、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及审计工作。
5、警务督察中队: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6、法制支队: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7、警务保障处:负责机关财务、器材装备、房产、基建、安全保卫及警务保障工作。
8、信访工作处:负责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机关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等工作。
9、经济保卫支队:负责指导重点企业和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10、文化保卫支队:负责指导高等院校等单位和部门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11、经侦支队:负责全市重大经济诈骗、走私、侵犯知识产权、漏税、骗税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12、处置突发事件支队(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负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处置,以及打击环境犯罪工作
13、特警支队: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暴乱、骚乱、大规模流氓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
14、警察训练支队:负责全局在职民警的任职训练、晋升警衔训练、警务技战术训练、专门业务培训工作。
15、视频侦查支队:负责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以及大案要案视频侦查技术支撑等工作。
16、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负责物流寄递行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工作。
17、信息通信处:负责公安有线、无线、卫星、计算机等信息通信网络的管理工作。
18、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19、强制医疗管理处:负责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患者实行治安监管和医治等工作。
20、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队(公交分局):负责全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长途客运车辆的治安管理和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21、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负责重大、特大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22、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局):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内设政秘处、特种行业与旅游治安处、大型活动处、户政与基层基础工作处和保安工作管理处等5个处级机构。
23、刑事侦查支队(刑事侦查局):负责侦破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职能部门。内设政秘处、一处、二处、三处和刑事技术处等5个处级机构。
24、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能部门,内设秘书处、政治处、警务监督处、秩序处、事故处、科技处、宣传法制处、车辆管理处、郊县业务处、特勤大队和11个交警执勤大队等21个处级机构。
拓展资料: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④ 公网安备是什么
京公网安备是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是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备案。与ICP网备不同,公网安备主导的部门是公安部(ICP网备为工信部)。
1、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件及委托手续及相关材料(单位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个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单位开办为主要办公地、个人开办为居住地)受理,发放《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
2、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受理大型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联网备案,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内部单位保卫局、文化保卫总队受理保卫关系单位的联网备案,分(县)局网安部门受理其他单位和组织的联网备案。
⑤ 新余市公安网监支队长是谁
新余市公安网监支队长是徐诗龙核明返。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徐诗龙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我是一块砖,一块建设平安新余的平安砖,一块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社会的法制槐键砖,一块捍卫网上社会安全的防火改饥砖。
⑥ 派出所有网警吗
派出所有网警,目前正在从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人民警察当称之为“网络警察”,网络警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属于公安局的,但是派出所也有相关人员作为帮助。根据法律的规定,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
网警的法定职能:
1、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2、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3、管理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
4、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
5、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6、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网警的职责:
充分发挥网络警察的功能,最重要的是切实明确其职责与任务。从世界成立网络警察的一些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网络警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二是计算机犯罪侦查。从多个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来看,网络警察的主要职能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管理
2、安全防范
3、犯罪侦查
4、信息收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⑦ 网警在公安局还是在派出所
网络警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属于公安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6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即此而言,目前正在从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人民警察当称之为“网络警察”。
⑧ 公安局负责网络安全的部门叫什么
根据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规定,不同级别的公安局设置如下:x0dx0a一、公安部负责网络安全的部门为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2010年后改为“网络安全保卫部门” 。x0dx0a二、省级公安机关为网监总队或者网监科;x0dx0a三、地级公安机关为支队或网监科;x0dx0a四、县区级公安机关应在其内部设置网监科或者网监大队。
⑨ 公安局网安大队是干嘛的
网安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职责是:
1、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对本地区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⑩ 有人冒充班主任收费但是没收成,能找到骗子吗
不一定能找到,因为网络地址有可能在境外。
紧急预警,警惕冒充班主任收费诈骗
2022-09-23 15:22江西新余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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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各中小学延迟开学,为做好学生们居家“停课不停学”,学校启动线上教学,而班级微信、QQ群就成了老师和家长沟通的主要渠道。然而,不法分子趁机动起了“歪脑筋”。
近日,肇州县公安局侦破一起专门针对学生家长微信群实施诈骗的案件,并成功止付2万余元。
经公安机关查证,系某高中班级一学生在观看视频直播时被骗子诱惑,谎称拉其入群即可获赠“游戏皮肤”,学生信以为真,将班级群二维码发送给对方,骗子进群后将头像和昵称更改为和真班主任一样,在群中发布虚假交费信息以及收款码,事关孩子的学习,家长们不敢耽误。短时间内,多数家长就先后完成转账,直至一位细心家长发现群内竟然有两位班主任老师,经与真班主任电话求证后发现被骗报警,警方快速查清涉案账户情况,及时做好止付工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骗 术 分 析
1、潜伏进群
骗子进群的途径有很多
有利用QQ搜索“班级群的群聊”等关键字,即可出现大量公开的群聊信息,申请通过后即进入班级群;
有利用学校对家长群管理漏洞,通过对外公开的班级群(老师微信、QQ、手机号加好友等)趁机进群的;
有伪装成学生家长的,骗子通过盗取家长账号获取学生信息等方式,添加班主任QQ、微信或冒充家长身份直接进群,备注为“xxx学生父亲/母亲”。由于学生众多,许多老师并不会挨个核实,从而潜伏在班级群内伺机而动。
2、暗中观察,进行伪装
伪装进群后,骗子会暗中观察,不仅精确分辨出哪个是真的“老师”,更是摸清老师的活动规律,为下步诈骗找出“时间差”。
骗子还会采取在群内找部分家长私聊的方式,点对点发送虚假缴费通知,降低被群内老师或其他家长揭穿的风险。
3、发布收费消息,完成诈骗
利用老师上课或是批改作业时不接触手机的“黄金时间”,骗子便用提前克隆好的“老师”信铅慎息,发布各类“缴费”通知,并且要求家长尽快完成转账,从而实施诈骗。
网警提醒
1、加强群成员身份核查。
各班主任可对本班级的群成员身份进行核查,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启动入群验证功能,并实行实名制,避免陌生人随意加入班级QQ群、微信群。
2、家长要学会分辨信息真假,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班主任在群内发布收费信息的,及时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老师或校方核实,不可盲目转账付款,避免被骗。
群内成员要加强对群组信息及个人账户的保护,不要随意槐基敬将陌生人拉入班级群或将群二维码、群号公开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对新进成员进行严格的身份审核。
家长也要随时核查群里是否有两个老师头像,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3、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家长遇到诈骗产生资金损失,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
切记:不要轻锋御易对外公布班级群!
不要轻易拉人入群!
不要轻信转账通知!
来源: 大庆反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