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对网络营销的看法
明打击,暗保护!不支持,也不反对!
⑵ 网络营销是什么它是否立法
通过网络销售商品和服务,
没有立法,正在完善
⑶ 网络营销..是否犯法网络营销的确切概念是什么
网络营销即是利用互联网作为手段,从而达到营销的目的。网络营销包含的内容很广,主要有:网上市场调查、网上消费者行为分析、网络营销策略制定、网上产品和服务策略、网上价格营销策略、网上渠道选择与直销、网上促销与网络广告、网络营销管理与控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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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许多新兴学科一样,“网络营销”同样也没有一个公认的、完善的定义。广义地说,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标的营销活动,都可称之为网络营销(或叫网上营销),也就是说,网络营销贯穿于企业开展网上经营的整个过程,包括信息发布、信息收集,到开展网上交易为主的电子商务阶段,网络营销一直都是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网络营销的认识,一些学者或网络营销从业人员对网络营销的研究和理解往往侧重某些不同的方面:有些偏重网络本身的技术实现手段;有些注重网站的推广技巧;也有些人将网络营销等同于网上直销;还有一些把新兴的电子商务企业的网上销售模式也归入网络营销的范畴……
关于网络营销的理论和方法,国内已经出版一些专着,专业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也不少,更多资料出现在互联网相关的网站上。综观现有各种观点,都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面对大量信息,反而给人们造成这样一中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感觉。
为了理解网络营销的全貌,有必要为网络营销下一个比较合理的定义,从“营销”的角度出发,将网络营销定义为:
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特性来实现一定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手段。
据此定义,可以得出下列认识:
第一、网络营销不是网上销售
网上销售是网络营销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结果,网络营销是为实现网上销售目的而进行的一项基本活动,但网络营销本身并不等于网上销售。
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
(1)因为网络营销的效果可能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企业品牌价值的提升、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作为一种对外发布信息的工具、 网络营销活动并不一定能实现网上直接销售的目的,但是,很可能有利于增加总的销售;
(2)网上销售的推广手段也不仅仅靠网络营销,往往还要采取许多传统的方式,如传统媒体广告、发布新闻、印发宣传册等。
第二、网络营销不仅限于网上
这样说也许有些费解,不在网上怎么叫网络营销?这是因为互联网本身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上网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还很小,即使对于已经上网的人来说,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有意寻找相关信息,在互联网上通过一些常规的检索办法,不一定能顺利找到所需信息,何况,对于许多初级用户来说,可能根本不知道如何去查询信息,因此,一个完整的网络营销方案,除了在网上做推广之外,还很有必要利用传统营销方法进行网下推广。这可以理解为关于网络营销本身的营销,正如关于广告的广告。
第三、网络营销建立在传统营销理论基础之上
因为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网络营销活动不可能脱离一般营销环境而独立存在,网络营销理论是传统营销理论在互联网环境中的应用和发展。 有关网络营销理论与传统营销理论的比较将在后面内容中做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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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不单纯是指网络技术,而是市场营销;网络营销不单纯是网上销售,是企业现有营销体系的有利补充;网络营销是4C(整合营销)营销理论的必然产物。
网络营销首先是市场营销的INTERNET替代了报刊、邮件、电话、电视等中介媒体,其实质是利用Internet对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各环节进行跟踪服务,它自始至终贯穿在企业经营全过程,包括寻找新客户、服务老客户,是企业以现代营销理论为基础,利用Internet技术和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以达到开拓市场、增加盈利为目标的经营过程。它是直接市场营销的最新形式,是由Intern客户、市场调查、客户分析、产品开发、销售策略、反馈信息等环节。
网络营销只是电子商务的基础。电子商务是利用Internet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的总和,必须解决与之相关的法律、安全、技术、认证、支付和配送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中的有些Internet在中国发展的瓶颈问题,而网络营销则对之需求不高,因此发展网络营销不存在障碍。国际上实施网络营销有许多成功的范例,一些知名的企业都建有自己的网站,这些网站以自己各具特色的站点结构和功能设置、鲜明的主体立意和网页创意开展网络营销活动,给这些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如一些大型企业以鲜明的形象、精良的产品和巨额资金熔铸在大腕明星上,再利用这些明星的光环效应为其品牌升值,产品获得不尽的市场扩张能力,品牌价值一再飙升。
希望对你有帮助:)
⑷ 网络营销什么时候立法
网络营销虽然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但它也有法律的限制。
以下是一些有关网络营销的法律条文:
A、《国际邮政公约》: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都有权力和自由向境外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生活消费品(违禁物品除外)。
B、《八国首脑会议国际互联网公约》:任何国家不能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干涉阻碍网上交易和电子商务进程,互联网上无国界,互联网管理要靠国际公约来管理,不是靠哪一个国家。
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产品或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并有告知权。
D、《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获得通过,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就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电子商务法律的出台,并将在许多方面影响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和应用。
E、信息产业部部长对电子商务的定义:以电子为手段,以商务为主题,把原来传统的销售,购物渠道移到互联网上来,打破国家与地区有形无形的壁垒,使生产企业达到全球化、网络化、无形化、个性化。
⑸ 请简述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电子商务法草案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持,立法效力层次非常高,也是想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一个基薯辩本的法律框架,所以立法涉及的面很广。
涉及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锋凯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以及电子商务发展中比较典型的问题,都做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想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奠定法律框架,因为不能依赖一个部委,视角上就要求更加协调。
(5)网络营销立法扩展阅读
立法背景:
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85万亿元,同比增长30.8%;网络零银手唤售额超过1.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00万人,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超过1500万人。
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预测,到“十二五”末,中国网民总数将达7亿人,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交易额将分别增长至18万亿和3万亿元以上,中国将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电子商务产业将成为最具发展潜力、最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⑹ 请问各位目前网络营销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网络营销的现状
在我国,网络营销起步较晚,直到1996年,才开始被我国企业尝试。据传媒报道:1996年山东青州农民李鸿儒首次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上花店,年销售收入达950万元,客户遍及全国各地,但公司没有一名推销员;1997年,江苏无锡小天鹅利用互联网向国际上8家大型洗衣机生产企业发布合作生产洗碗机的信息,并通过网上洽商,敲定阿里斯顿作为合作伙伴,签定合同2980万元;海尔集团1997年通过互联网将3000台冷藏冷冻冰箱远销爱尔兰,至1999年5月12日,该公司累计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11298次,接受并处理用户电子函件3600多封,访问人数由去年同期平均每天2300人次扩大到现在平均每天27000人次,并有20%的出口业务通过互联网实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不少商业企业也纷纷在网上开设虚拟商店,全国网上商店已达100家左右。目前,网络营销已开始被我国企业采用,各种网络调研、网络广告、网络分销、网络服务等网络营销活动,正异常活跃地介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氢国家信息中心有关统计数字表明,目前我国有8万余家企业已加入互联网,并涉及网络营销,其中以计算机行业、通讯行业、金融行业较为普遍,计算机行业占34%,通讯行业为23%,金融行业为11%,其他为32%。尽管如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营销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仍停留在起步阶段,具体表现在:?1?7
1、网络竞争意识不强,对网络营销认识不清。绝大部分企业还只把竞争焦点定位于实体市场,没有充分意识到知识经济时代抢占网络信息这一虚拟市场对赢得企业未来竞争优势的必清举要性与紧迫性,把网络看得过于神秘,总以为只有工程师、电脑技术人员才能使用这一高科技产物。?1?7
2。上网企业数量少,分布不均衡。目前,国内企业上网总体雷声大,雨点小,全国560万家企业(含乡镇企业)中,上网企业所占的比例不足1.5%,且集中分布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几个大城市。上网企业数量少,浏览的客户就下降,网络给企业创造的效益就减缓,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氏正迹?1?7
3、网络利用率不高,营销方式单一。大部分上网企业的网络营销只仅仅停留在网络广告与网络宣传促销上,而且网络促销也只是将企业的厂名、品名、地址、电话挂在网上而已,很少有企业拥有自己独立的域名网址,并对企业形象及产品作具体、系统介绍,网络利用率低。甚至有不少企业上网是为了赶时髦、追潮流,把网络仅当作一种方便快捷价廉的通讯联络方式。网络调研、网络分销、网络新产品开发、网络服务等营销活动,涉足者廖廖无几,网络对企业营销的巨大优势与潜力远远没有被挖掘出来。?1?7
4、网络营销产品少、范围不广。目前,我国企业网上营销的产品主要集中于电脑及其配件、软件、图书、汽车等有限的几类特殊产品,面向大众的服装、食品、日用品、家电等上网者甚少。?1?7
5、网络营销策略水平不歼并高,效益不佳。对网络营销这一特殊营销方式的营销策略缺乏系统研究,还处于实践摸索阶段,没有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营销策略。不少企业还只能沿用过去传统实体市场营销策略,网络营销效益不高。据悉,目前全国开通网上购物的商业企业,迄今尚无一家盈利,不少网上商店开张不久即宣布倒闭,少数几家也是依靠现时的实体商场的信誉而勉强维持。
发展我国网络营销的主要障碍
目前,我国网络营销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障碍:?1?7
1、网络发展水平不高,覆盖率低。在我国,电脑还远不是大众消费,互联网远未深入千家万户。目前,我国网络用户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总量太少,覆盖率低,即便是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网络覆盖率也不过才达到8%和2%。其他城市就可想而知了。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报告表明,全国上网用户仅400万,不足美国的1/12,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网络营销缺乏最起码的人气基础。?1?7
2、网络基础设施差,线路少,速度慢,安全性不高,但用户使用成本开支较大。按绝对价格计算,我国人均收入不过美国的1/20,但要付出比美国人高20倍的价钱才能拥有同样多的网上信息量,据调查,在86.1%的用户抱怨网络速度太慢,收费太贵。低水平设施的网络与高水平收费限制了用户上网,束缚了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并已成为制约网络营销发展的一道瓶颈。?1?7
3、安全、方便的网络支付机制欠缺。目前,我国网络支付的技术手段尚不成熟,安全通用的电子货币尚处于研制认证阶段,在目前信用卡消费未占主导的情况下,网络分销的现金交割只能靠用户事前(后)交费才能完成。网络分销成了一种网上订货、网下付款的四不象交易方式,极大地影响了网络分销的效率。即使赁信用卡实现网上支付,对消费、对企业均有一个安全保障的问题。对消费者来说,他们面对的是陌生的机器,万一出故障吞了血汗钱怎么办;对企业来说,万一拿到的信用卡号码是盗用的出现收款问题怎么办。即便是电子货币成为现实,但要让企业业务主管、整个社会接受,短期内恐怕也难以实现。据调查,有52%的网络用户认为目前网上购物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安全方便的网上付款方式。因此,目前在网络安全支付方面存在的技术与观念问题是网络营销发展的核心与关键障碍。?1?7
4、消费者传统购物观念的束缚。据调查,有59%的人认为网上商品无实体感,对其质量不放心,而宁愿选择自己去商场购买。这种眼见为实的购买心态及对新事物的不信任感,多少也会制约网络营销的发展。?1?7
5、物流网络不配套。网络营销虽然缩小了企业之间的信息虚拟市场上的竞争差距,但对企业的物流水平与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拥有全国物流能力的企业寥寥无几,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物流能力不强,效率不高,不能及时与网络用户实物交割,已成为阻碍其网络营销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发展网络营销,物流先行是可行之路。?1?7
此外,企业信息管理与分析能力低,缺乏既懂网络技术又懂营销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等,也是制约网络营销发展的一大障碍。
发展我国网络营销的主要对策
当前,为加快我国网络营销的发展,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我国网络营销、抢占网络信息市场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抓住有利时机,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2、强化对网络营销的舆论宣传,提高社会与公众对网络营销的认识,消除陌生感、神秘感,增强信任感。引导广大消费者改变过去眼见为实的传统购物方式与购物习惯,使其从心理上接受网络营销。
3、广泛开展对网络营销的学术研究,不断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营销新方式与新策略。
4、加强对网络营销的立法与监督,规范企业的网络营销行为。在网络商场的市场准入制度、网络交易的合同认证、执行和赔偿、反欺骗、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征管、广告管制、交易监督,以及网络有害信息过滤等方面制定规则,为网络营销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一个公平规范的法律环境。
5、制定鼓励、扶持网络营销发展的优惠政策,为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对网络营销的发展也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既要防止畏缩不前,又要避免不顾客观现实条件的急躁冒进。
6、加强网络技术研究,改善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整体水平。当前重点是加快电子货币的研究,尽快实现网上安全支付。
7、加快电信产业发展,打破电信行业垄断经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善电信服务质量,调低电信资费标准,使网络消费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相适应,为网络营销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8、企业应尽早申请注册自己的网址域名,并加强对网址域名的宣传,努力树立网络形象;要确定适合网络营销的产品,采用低价定价策略;要切实提高自身物流能力,大力培养网络人才;要整合其他营销手段,不断提高网络营销的水平和效益。
⑺ 网络营销什么时候立法
营销只是一种正常的商业手法,是不可能为这个立法的,估计你说的是有关于传销和一些直销行为。
中国目前没有对传销行为立法,但是199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
传销是非法的,也是国家禁止的,直销也是“合法”的,只是中国有所限制而已,营销则是正常的商业手法
⑻ 电子商务违法吗有没有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并不违法。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睁蠢粗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同时网络营销也是电子商务的一种产物,而且对于网络营销来说,在做之前要先做好网络营销方案,那样才有便于计划的实施。
电子商务是由悉镇法律依据的。
电子商务法,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电子商务法修改历程:
1、2013年12月7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
2、2015年8月25日上午,“网规优化工程”研讨会在法律出版社举办,据了解,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草案有望年内完成。
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发改委等政府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等行业协会,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法学界与会专家共同指出,社会共治原则作为电商立法的最大共识,已经非常明确,由于大众评审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平台交易纠纷,是未来电档谨子商务法倡导的方向和趋势。
⑼ 以某企业或者某产品为例,谈谈规避网络营销风险的对策 一千一左右 多谢
几种防范规避策略:
(一)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研究
在全球化经济浪潮中,网络营销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就必须突破信息安全这一道关卡,加强信息安全研究是我国发展网络营销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信息安全体系的重点是必须有先进的技术系统来支持。在安全技术方面,涉及技术标准、关键技术、关键设备和安全技术管理等环节。国家要组织力量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交易安全技术,积极开发我国自己的网络安全产品。另外,要加大支付技术上的攻关力度,进一步提高网上支付安全保障。通常系统的安全主要受到假冒,报文被截取(读取或复制)、修改、重播,报文丢失,报文发送方或接收方否认等威胁。针对这些不安全因素应做好以下防范:(1)安全登入和选择服务;(2)防止第三方冒充;(3)防止第三方截取报文;(4)使第三方无法修改、替换报文内容,或者使接收方可以发现报文在传输的过程中被修改;(5)防止报文的重播和丢失;(6)在系统内进行交换的报文被复制存储,与报文交换有关的各种活动及其发生的时间均被记录;(7)相关安全责任的分离,即一人不能负责多项安全事务。最重要的事,要防范网络营销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必须加强网络技术研究,改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宽带光缆的建设,全面提高网络的运行速度,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及时与安全。
(二)进行网络营销可行性分析
企业战略是指企业为求得生存和稳定发展而设计的行动纲领或方案,营销战略是企业战略的重点,是对企业市场营销工作做出的全局性、长期性和方向性的谋划,从而实现企业目标、资源能力和经营环境三者之间的动态平衡。一个有实际操作价值的网络营销战略,不仅对企业网络营销活动意义重大,而且对于制定与网络营销活动密切相关的生产、财务、研发、人力资源等计划也有指导意义。企业网络营销可行性分析包括:企业发展的整体战略、市场潜力、发展方向预测以及风险和可能收益。只有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环境因素和内部的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才能得到科学、恰当的分析和评估结果,才能使企业规避风险走向成功。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是营销系统管理的方向,营销系统成员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为了有效规避网络营销风险,企业应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工作:首先,企业必须高度关注公司产品质量,做好营销体系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总部与各分部的工作联系与沟通,也包括与经销商、代理商之间的种种业务来往等,还涉及到产品线与价格体系的规划、市场需求计划以及长期和实时营销策略的制定等。其次,要提升网络多媒体表现水平,让消费者真切地感知商品的质量、安全付款,合理选择物流公司并保证及时完好的把商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再次,要提高企业在风险决策、交易管理、危机应急等状况下提供规范的处理方法和操作机制的能力。最后,网络营销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人的因素,企业要规范员工行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不断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总之,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是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减少风险损失的重要手段。
(四)完善网络营销的法律法规及信用评估体系
建立完善的立法监督及信用评估体系是促进网络营销的关键环节。网络营销的顺利实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撑,国家必须在立法和执法上加大力度。要强化网络交易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网络交易标准和管理标准。例如,在网络商场的市场准入制度、网络交易的合同认证、执行和赔偿、反欺骗、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征管、广告管制、交易监督,以及网络有害信息过滤等方面制定规则,规范买卖双方和中介方的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营销进行欺诈的行为。另外,国家应组建独立、公正的评级机构,并建立一套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遵循国际惯例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传统研究方法与现代先进评级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对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估,合格者可以颁发证书并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公示。通过建立完善的立法监督及信用评估体系,从而为网络营销健康、有序、高速、和谐地发展提供一个公平规范的法律环境,最大程度地降低网络营销风险。
⑽ 请问各位目前网络营销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网络营销的现状
在我国,网络营销起步较晚,直到1996年,才开始被我国企业尝试。据传媒报道:1996年山东青州农民李鸿儒首次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上花店,年销售收入达950万元,客户遍及全国各地,但公司没有一名推销员;1997年,江苏无锡小天鹅利用互联网向国际上8家大型洗衣机生产企业发布合作生产洗碗机的信息,并通过网上洽商,敲定阿里斯顿作为合作伙伴,签定合同2980万元;海尔集团1997年通过互联网将3000台冷藏冷冻冰箱远销爱尔兰,至1999年5月12日,该公司累计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11298次,接受并处理用户电子函件3600多封,访问人数由去年同期平均每天2300人次扩大到现在平均每天27000人次,并有20%的出口业务通过互联网实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不少商业企业也纷纷在网上开设虚拟商店,全国网上商店已达100家左右。目前,网络营销已开始被我国企业采用,各种网络调研、网络广告、网络分销、网络服务等网络营销活动,正异常活跃地介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氢国家信息中心有关统计数字表明,目前我国有8万余家企业已加入互联网,并涉及网络营销,其中以计算机行业、通讯行业、金融行业较为普遍,计算机行业占34%,通讯行业为23%,金融行业为11%,其他为32%。尽管如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营销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仍停留在起步阶段,具体表现在:�
1、网络竞争意识不强,对网络营销认识不清。绝大部分企业还只把竞争焦点定位于实体市场,没有充分意识到知识经济时代抢占网络信息这一虚拟市场对赢得企业未来竞争优势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把网络看得过于神秘,总以为只有工程师、电脑技术人员才能使用这一高科技产物。�
2。上网企业数量少,分布不均衡。目前,国内企业上网总体雷声大,雨点小,全国560万家企业(含乡镇企业)中,上网企业所占的比例不足1.5%,且集中分布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几个大城市。上网企业数量少,浏览的客户就下降,网络给企业创造的效益就减缓,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3、网络利用率不高,营销方式单一。大部分上网企业的网络营销只仅仅停留在网络广告与网络宣传促销上,而且网络促销也只是将企业的厂名、品名、地址、电话挂在网上而已,很少有企业拥有自己独立的域名网址,并对企业形象及产品作具体、系统介绍,网络利用率低。甚至有不少企业上网是为了赶时髦、追潮流,把网络仅当作一种方便快捷价廉的通讯联络方式。网络调研、网络分销、网络新产品开发、网络服务等营销活动,涉足者廖廖无几,网络对企业营销的巨大优势与潜力远远没有被挖掘出来。�
4、网络营销产品少、范围不广。目前,我国企业网上营销的产品主要集中于电脑及其配件、软件、图书、汽车等有限的几类特殊产品,面向大众的服装、食品、日用品、家电等上网者甚少。�
5、网络营销策略水平不高,效益不佳。对网络营销这一特殊营销方式的营销策略缺乏系统研究,还处于实践摸索阶段,没有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营销策略。不少企业还只能沿用过去传统实体市场营销策略,网络营销效益不高。据悉,目前全国开通网上购物的商业企业,迄今尚无一家盈利,不少网上商店开张不久即宣布倒闭,少数几家也是依靠现时的实体商场的信誉而勉强维持。
发展我国网络营销的主要障碍
目前,我国网络营销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障碍:�
1、网络发展水平不高,覆盖率低。在我国,电脑还远不是大众消费,互联网远未深入千家万户。目前,我国网络用户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总量太少,覆盖率低,即便是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网络覆盖率也不过才达到8%和2%。其他城市就可想而知了。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报告表明,全国上网用户仅400万,不足美国的1/12,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网络营销缺乏最起码的人气基础。�
2、网络基础设施差,线路少,速度慢,安全性不高,但用户使用成本开支较大。按绝对价格计算,我国人均收入不过美国的1/20,但要付出比美国人高20倍的价钱才能拥有同样多的网上信息量,据调查,在86.1%的用户抱怨网络速度太慢,收费太贵。低水平设施的网络与高水平收费限制了用户上网,束缚了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并已成为制约网络营销发展的一道瓶颈。�
3、安全、方便的网络支付机制欠缺。目前,我国网络支付的技术手段尚不成熟,安全通用的电子货币尚处于研制认证阶段,在目前信用卡消费未占主导的情况下,网络分销的现金交割只能靠用户事前(后)交费才能完成。网络分销成了一种网上订货、网下付款的四不象交易方式,极大地影响了网络分销的效率。即使赁信用卡实现网上支付,对消费、对企业均有一个安全保障的问题。对消费者来说,他们面对的是陌生的机器,万一出故障吞了血汗钱怎么办;对企业来说,万一拿到的信用卡号码是盗用的出现收款问题怎么办。即便是电子货币成为现实,但要让企业业务主管、整个社会接受,短期内恐怕也难以实现。据调查,有52%的网络用户认为目前网上购物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安全方便的网上付款方式。因此,目前在网络安全支付方面存在的技术与观念问题是网络营销发展的核心与关键障碍。�
4、消费者传统购物观念的束缚。据调查,有59%的人认为网上商品无实体感,对其质量不放心,而宁愿选择自己去商场购买。这种眼见为实的购买心态及对新事物的不信任感,多少也会制约网络营销的发展。�
5、物流网络不配套。网络营销虽然缩小了企业之间的信息虚拟市场上的竞争差距,但对企业的物流水平与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拥有全国物流能力的企业寥寥无几,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物流能力不强,效率不高,不能及时与网络用户实物交割,已成为阻碍其网络营销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发展网络营销,物流先行是可行之路。�
此外,企业信息管理与分析能力低,缺乏既懂网络技术又懂营销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等,也是制约网络营销发展的一大障碍。
发展我国网络营销的主要对策
当前,为加快我国网络营销的发展,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我国网络营销、抢占网络信息市场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抓住有利时机,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2、强化对网络营销的舆论宣传,提高社会与公众对网络营销的认识,消除陌生感、神秘感,增强信任感。引导广大消费者改变过去眼见为实的传统购物方式与购物习惯,使其从心理上接受网络营销。�
3、广泛开展对网络营销的学术研究,不断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营销新方式与新策略。�
4、加强对网络营销的立法与监督,规范企业的网络营销行为。在网络商场的市场准入制度、网络交易的合同认证、执行和赔偿、反欺骗、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征管、广告管制、交易监督,以及网络有害信息过滤等方面制定规则,为网络营销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一个公平规范的法律环境。�
5、制定鼓励、扶持网络营销发展的优惠政策,为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对网络营销的发展也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既要防止畏缩不前,又要避免不顾客观现实条件的急躁冒进。�
6、加强网络技术研究,改善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整体水平。当前重点是加快电子货币的研究,尽快实现网上安全支付。�
7、加快电信产业发展,打破电信行业垄断经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善电信服务质量,调低电信资费标准,使网络消费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相适应,为网络营销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8、企业应尽早申请注册自己的网址域名,并加强对网址域名的宣传,努力树立网络形象;要确定适合网络营销的产品,采用低价定价策略;要切实提高自身物流能力,大力培养网络人才;要整合其他营销手段,不断提高网络营销的水平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