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p2p网络借贷机构主要面临哪些风险
(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
(2)违约责任追究困难。
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平台仅仅是在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为借贷双方提供融资信息配对服务,协助双方顺利完成
沉淀资金安全性低,有可能中途被网站等其它人员挪用。
1.借款人违约的风险
你贷款给借款人的资金没有抵押,即借款人未为贷款提供保证(如房子按揭贷款)。所以,如果借款人违约,没有钱没有财产的情况下,那么作为借贷人几乎也无计可施,且只能承担剩余未支付款项的损失。
2.糟糕的分散化投资组合
实行分散化,进行投资组合是将风险减轻至1点的最好方法,即你应当将投资分成若干个部分。
3.网络借贷公司的经营风险
法律上没有P2P网络借贷公司破产的先例,因而也就无人准确知晓具体后果。但是,近期,很多P2P公司频频暴雷,投资前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4.利率上升的风险
近几十年中,我们处于利率最低的环境当中。实际上,利率可能会有所上升,且是否会影响P2P网络借贷还尚不知道。现在,它比较容易吸引期望8%到10%回报的投资者。
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量化起诉标准,即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这意味着网络借贷应当受制于法律尺度的限制,不能稍有逾越。但是根据网络公布的借款成功的具体标的的情况看,也有个别借款标的超过了30户,而且有些超过最高投资人数额的借款标的,平台没有起到限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