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那么网络安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主要包含系统安全、应用安全、物理安全、管理安全,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详细的内容介绍。
一、系统安全
系统安全是指在系统生命周期内应用系统安全工程和系统安全管理方法,辨识系统中的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安全程度。
企业运行少不了系统的辅助,业务系统和操作系统的安全,是保证业务安全的前提。除了要关注信息系统的功能,还应注意系统应用的安全问题,当下却普遍存在重安全、轻应用的现象。不仅要使用强密码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还需要定期进行系统检查和升级,加强系统对内和对外的双向保护。
系统是否安全涉及诸多因素,包括系统开发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人员的失误和系统的定期检查等。
二、应用安全
应用安全是指保障应用程序使用过程和结果的安全。换句话说,就是针对应用程序或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计算、传输数据的泄露和失窃,通过其他安全工具或策略来消除隐患。
应用与系统是密不可分的,应用上会涉及到更多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无论是Web应用还是移动应用,想要确保应用在安全范围内,可以考虑部署相关安全产品或实施网络安全检测工作。
三、物理安全
在网络安全中,物理安全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设备除了采购部署,还应考虑是否存放得当、是否运维得当、是否操作得当等。环境事故时有发生,对于自然灾害我们不能预料,但可以避免。此外,网络设备的存放,应该定期检查和升级,网络设备也会存在安全隐患,策略是否更新以及机房环境等,都应该是我们考虑的安全问题。
四、管理安全
管理是网络中安全最重要的部分。分工和责任权限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都可能引起管理安全的风险。
当网络出现攻击行为或网络受到其它一些安全威胁时,无法进行实时的检测、监控、报警。同时,当事故发生后,也无法溯源到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站点的访问活动进行多层次的记录,及时发现非法入侵行为。
‘贰’ 网络安全攻击的主要表现方式有哪些
篡改消息是指一个合法消息的某些部分被改变、删除,消息被延迟或改变顺序,通常用以产生一个未授权的效果。如修改传输消息中的数据,将“允许甲执行操作”改为“允许乙执行操作”。
网络攻击是指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计算机网络或个人计算机设备的,任何类型的进攻动作。于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中,破坏、揭露、修改、使软件或服务失去功能、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偷取或访问任何一计算机的数据,都会被视为于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中的攻击。网络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威胁来自很多方面,而且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网络安全威胁:
1、窃听:攻击者通过监视网络数据获得敏感信息,从而导致信息泄密。主要表现为网络上的信息被窃听,这种仅窃听而不破坏网络中传输信息的网络侵犯者被称为消极侵犯者。恶意攻击者往往以此为基础,再利用其它工具进行更具破坏性的攻击。
2、重传:攻击者事先获得部分或全部信息,以后将此信息发送给接收者。
3、篡改:攻击者对合法用户之间的通讯信息进行修改、删除、插入,再将伪造的信息发送给接收者,这就是纯粹的信息破坏,这样的网络侵犯者被称为积极侵犯者。积极侵犯者截取网上的信息包,并对之进行更改使之失效,或者故意添加一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起到信息误导的作用。
‘叁’ 网络安全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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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主要包括系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信息传播安全、信息内容安全。
1、系统安全:运行系统安全即保证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它侧重于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因为系统的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存储、处理和传输的消息造成破坏和损失。避免由于电磁泄翻,产生信息泄露,干扰他人或受他人干扰。
2、网络信息安全:网络上系统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户口令鉴别,用户存取权限控制,数据存取权限、方式控制,安全审计。安全问题跟踩。计算机病毒防治,数据加密等。 [6]
3、信息传播安全:网络上信息传播安全,即信息传播后果的安全,包括信息过滤等。它侧重于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进行传播所产生的后果,避免公用网络上自由传输的信息失控。
4、信息内容安全:网络上信息内容的安全。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攻击者利用系统的安全漏洞进行窃听、冒充、诈骗等有损于合法用户的行为。其本质是保护用户的利益和隐私。
‘肆’ 网络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网络安全相关内容有:1、网络攻击;2、信息安全;3、防抵赖问题;4、网络内部安全防范;5、网络防病毒;6、网络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等。一、网络攻击1、对网络的攻击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服务供给和非服务攻击。从攻击的手段可以分为8类:系统入侵类攻击、缓冲区溢出类攻击、欺骗类攻击、拒绝服务类攻击、防火墙攻击、病毒类攻击、木马类攻击与后门攻击。2、服务类攻击(Application Dependent Attrack)是指对为网络提供某种服务的服务器发起攻击,造成该服务器的“拒绝服务”,使网络工作不正常。拒绝服务类攻击(Denial-of-Service Attrack)产生的效果表现在消耗带宽、消耗计算资源、使系统和应用崩溃等方面,导致某种服务的合法使用者不能访问他有权限访问的服务。3、非服务类攻击(Application Independent Attrack)不针对某项具体的应用设备,而是针对网络层等低级协议进行的攻击。此种攻击往往利用协议和操作系统实现协议时的漏洞来达到攻击的目的,是一种更为隐蔽而且危险的攻击手段。二、信息安全1、网络中的信息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信息储存安全和信息传输安全。2、信息储存安全是指如何保证静态存储在联网计算机中的信息不会被非授权的网络用户非法使用。3、信息传输安全是指如何保证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不被泄露和不被攻击。信息传输安全的主要威胁有:截获信息、窃听信息、篡改信息与伪造信息。保证网络系统中的信息安全的主要技术是数据加密与解密。三、防抵赖问题防抵赖是指如何防止信息源用户对其自身发送的信息事后不承认,或者是用户接受信息后不认账。需要通过身份认证、数字签名、数字信封、第三方确认等方法,来确保网络信息传输的合法性问题,防止抵赖现象的出现。四、网络内部安全防范网络内部的安全防范是指如何防止具有合法身份的用户有意或者无意的泄露对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害的行为。解决网络内部的不安全因素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网络管理软件随时监控网络运行状态和用户工作状态,对极其重要的网络资源(主机、数据库、磁盘等)的使用状态进行记录和审计;另一方面是指定和完善网络使用和管理制度,加强用户培训并管理。五、网络防病毒目前的病毒可以大致分为6类:引导型病毒、可执行文件病毒、宏病毒、混合病毒、木马病毒和Internet语言病毒。网络防病毒需要从防病毒技术和用户管理两个方面来解决。六、网络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再厉害的企业也无法避免发生网络灾难,有些是认为可避免的灾难(如管理员操作失误误删数据),有些是无法避免的灾难,如意外停电,线路损坏。支付宝和微信去年也出现过几次宕机。因此网络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就显得极其重要了。在实际的网络运行环境中,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是非常重要的,虽然可以从预防角度去避免,但是完全保证系统不出错是不太可能的。‘伍’ 网络安全攻击的主要表现方式有什么
1、网络扫描--在Internet上进行广泛搜索,以找出特定计算机或软件中的弱点。
2、网络嗅探程序--偷偷查看通过Internet的数据包,以捕获口令或全部内容。通过安装侦听器程序来监视网络数据流,从而获取连接网络系统时用户键入的用户名和口令。
3、拒绝服务 -通过反复向某个Web站点的设备发送过多的信息请求,黑客可以有效地堵塞该站点上的系统,导致无法完成应有的网络服务项目(例如电子邮件系统或联机功能),称为“拒绝服务”问题。
‘陆’ 哪些行为叫危害网络安全行为
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三种类型:
一,是直接非法 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或者窃取网络数据。
二,是为他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专门的程序和工具。
三,是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而为其提供技 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
违反网络安全法的后果
(一) 记入信用档案
网络安全违法行为将会影响个人的信用。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二) 民事责任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何个人和组织违法违规使用网络,给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三) 行政责任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七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利用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等的,尚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不同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行政处处罚措施。
(四) 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利用网络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非法向其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利用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等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网络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八条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柒’ 网络上危害个人安全的行为
一、网络上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1、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或转让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
2、个人未经授权进入他人系统收集获得资料或打扰他人安宁:未经授权截扶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这类“侵权者”大多是黑客,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窃取和篡改网络用户的私人信息,被侵权者几乎无法发现或知道黑客身份,虽然表现形式上与传统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不同,但实质上与传统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无本质区别。
3、个人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恶意代码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一、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的判定
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1)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2)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3)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修订)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3)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4)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4、《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36、被告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1)在宣传自身及其相关产品或者服务时,明显违背客观事实的;(2)在宣传自身及其相关产品或者服务时,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3)将自身及其产品或者服务与原告及其相关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对比介绍,使用片面、虚假描述的;(4)在宣传、介绍自身及其产品或者服务时,所引述的相关内容系由他人提供,但该内容明显缺乏依据的;(5)其他构成虚假宣传的情形。
二、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1)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2)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3)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0修订)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3)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4)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36、被告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1)在宣传自身及其相关产品或者服务时,明显违背客观事实的;(2)在宣传自身及其相关产品或者服务时,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3)将自身及其产品或者服务与原告及其相关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对比介绍,使用片面、虚假描述的;(4)在宣传、介绍自身及其产品或者服务时,所引述的相关内容系由他人提供,但该内容明显缺乏依据的;(5)其他构成虚假宣传的情形。
三、网络上都有哪些侵权行为?
1、网上侵犯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网上侵犯着作权
根据法律规定,着作权包括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具体如下:
(1)着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着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以及其他应由着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捌’ 网络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网络安全由于不同的环境和应用而产生了不同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系统安全
运行系统安全即保证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它侧重于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因为系统的崩演和损坏而对系统存储、处理和传输的消息造成破坏和损失。避免由于电磁泄翻,产生信息泄露,干扰他人或受他人干扰。
2、网络的安全
网络上系统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户口令鉴别,用户存取权限控制,数据存取权限、方式控制,安全审计。安全问题跟踩。计算机病毒防治,数据加密等。
3、信息传播安全
网络上信息传播安全,即信息传播后果的安全,包括信息过滤等。它侧重于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进行传播所产生的后果,避免公用网络上大云自由传翰的信息失控。
4、信息内容安全
网络上信息内容的安全。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攻击者利用系统的安全漏润进行窃听、冒充、诈编等有损于合法用户的行为。其本质是保护用户的利益和隐私。
‘玖’ 网络安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涉及到网络安全主要涉及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信息安全,应用安全,管理安全,防止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数据删除和修改等
‘拾’ 网络安全威胁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谢谢!
① 窃听
攻击者通过监视网络数据获得敏感信息,从而导致信息泄密。主要表现为网络上的信息被窃听,这种仅窃听而不破坏网络中传输信息的网络侵犯者被称为消极侵犯者。恶意攻击者往往以此为基础,再利用其它工具进行更具破坏性的攻击;
② 重传
攻击者事先获得部分或全部信息,以后将此信息发送给接收者;
③ 篡改
攻击者对合法用户之间的通讯信息进行修改、删除、插入,再将伪造的信息发送给接收者,这就是纯粹的信息破坏,这样的网络侵犯者被称为积极侵犯者。积极侵犯者截取网上的信息包,并对之进行更改使之失效,或者故意添加一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起到信息误导的作用;
④ 拒绝服务
攻击者通过某种方法使系统响应减慢甚至瘫痪,阻止合法用户获得服务;
⑤ 行为否认
通讯实体否认已经发生的行为;
⑥ 电子欺骗
通过假冒合法用户的身份来进行网络攻击,从而达到掩盖攻击者真实身份,嫁祸他人的目的;
⑦ 非授权访问
没有预先经过同意,就使用网络或计算机资源被看作非授权访问。它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假冒、身份攻击、非法用户进入网络系统进行违法操作、合法用户以未授权方式进行操作等;
⑧ 传播病毒
通过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其破坏性非常高,而且用户很难防范。如众所周知的CIH病毒、爱虫病毒、红色代码、尼姆达病毒、求职信、欢乐时光病毒等都具有极大的破坏性,严重的可使整个网络陷入瘫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