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严密防范网络泄密十条禁令
法律分析: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互联网。
二、严禁私人计算机联接涉密网。
三、严禁涉密移动载体存储私人信息。
四、严禁私人移动载体存储涉密信息。
五、严禁存储或曾经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载体联接互联网。
六、严禁在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传递涉密信息。
七、严禁计算机在涉密网和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
八、严禁移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九、严禁私人手机、数码相机、播放器等电子设备联接涉密计算机。
十、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㈡ 军人使用手机十个严禁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二百零四条有详细规定:
1、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
2、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
3、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
4、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
5、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
6、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
7、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移动电话录音、摄影、摄像和开通定位服务功能;
8、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息;
9、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境)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
10、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境)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话。
拓展资料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队)
三大纪律
1.一切行动听指挥;
2.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3.一切缴获要归公。
八项注意
1.说话和气;
2.买卖公平;
3.借东西要还;
4.损坏东西要赔偿;
5.不打人骂人;
6.不损坏庄稼;
7.不调戏妇女;
8.不虐待俘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党政干部)
三大纪律
1.一切从实际出发。
2.正确执行党的政策。
3.实行民主集中制。
八项注意
1.同劳动同食堂。
2.待人和气。
3.办事公道。
4.买卖公平。
5.如实反映情况。
6.提高政治水平。
7.工作要同群众商量。
8.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
㈢ 部队不以军人身份上互联网十条禁令,是什么
1、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互联网。
2、严禁私人计算机联接涉密网。
3、严禁涉密移动载体存储私人信息。
4、严禁私人移动载体存储涉密信息。
5、严禁存储或曾经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载体联接互联网。
6、严禁在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传递涉密信息。
7、严禁计算机在涉密网和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
8、严禁移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9、严禁私人手机、数码相机、播放器等电子设备联接涉密计算机。
10、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
(3)部队网络十条禁令手机壁纸扩展阅读
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
2、设置开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
3、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4、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5、严禁同一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涉密信息;
6、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7、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实行登记管理;
2、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在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间交叉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
3、移动存储设备在接入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之前,应当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
4、鼓励采用密码技术等对移动存储设备中的信息进行保护;
5、严禁将涉密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数据复制操作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将互联网上的信息复制到处理内部信息的系统时,应当采取严格的技术防护措施,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严防病毒等传播;
2、严格限制从互联网向涉密信息系统复制数据。确需复制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标准执行;
3、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从涉密计算机向非涉密计算机复制数据。确需复制的,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4、复制和传递涉密电子文档,应当严格按照复制和传递同等密级纸质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㈣ 军人网上交友六条禁令的内容是什么呀
(一)严禁注册登录交友、婚恋、求职网站;
(二)严禁开设网站、博客、涉军聊天群;
(三)严禁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民间团体;
(四)严禁与他人进行不正当联系和交往;
(五)严禁发表涉及军事秘密的言论、图片、视频信息;
(六)严禁擅自上传军人证件、着军装照片和部队工作履历暴露军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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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发展,通过智能手机上网,使军人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显得十分便捷。但其虚拟、自由、多元等特点,同样使之成为了敌特勾联窃密的“主战场”和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因此,军人上网切记别“任性”,做到规范不越界、适量不过度、合理不超支。
一、网上聊天别越界
网络聊天作为e时代的主要交流方式,极大限度满足了人们的沟通需要,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网上聊天已成为大家交流思想、传递信息、沟通感情的重要平台。
但少数军人敌情观念淡化、纪律意识淡漠,以“军”为谈资,求关注、求点赞,在网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敌特勾联泄密,造成严重后果,教训十分深刻。
断了线的风筝必然摔得粉身碎骨,没有纪律的约束必然碰得头破血流。
因此,军人在网上聊天过程中要明确政治界线,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决不谈论、听信、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坚守红色基因、保持政治本色,做到始终说党话、说负责的话。
要明确保密界线,谨记严密防范网络泄密“十条禁令”和军人网上交友“六条禁令”,决不泄漏军事秘密,力戒炫耀、麻痹和侥幸心理,做到涉军不上网,上网不涉军。
要明确法纪界线,遵守国家法律和部队纪律,自觉抵制腐化思想和低级趣味,决不加入涉黄、涉赌、涉毒聊天群和论坛社区,与不正当人员交谈来往,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
二、网上娱乐别过度
在紧张的工作训练之余,不少军人乐于在休息时间浏览网页了解新闻时事,观看视频获得视听享受,进行游戏寻求对战乐趣。
但部分军人拿“放松”当“放纵”,沉迷其中而不能自拔,有的违规使用手机在被窝里“挑灯夜战”;有的频繁请假外出在网吧“游戏人生”;还有的平时不谋备战打仗而思“练级打怪”,违反了部队条令条例,耗费了宝贵时间精力。
收回拳头是为了更好地出击,适度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
因此,军人在网上娱乐过程中要把控时间长度,合理统筹安排时间,不能在正课期间和就寝之后上网冲浪,扰乱部队秩序,适当控制时长,避免长时间沉迷于游戏消遣之中,导致身心疲惫,做到适可而止、适当娱乐。
要遵守规章制度,树牢“纪律在先,娱乐在后”的思想观念,自觉接受法规约束和部队管理,做到合法上网、正当娱乐。
要讲求质量效度,有效利用网络多媒体资源,通过网上娱乐拓展见识、陶冶情操,培养团队意识和战斗精神,使之成为增长打赢本领的“充电站”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倍增器”,做到劳逸结合,寓教于乐。
㈤ 网络十条禁令
法律分析: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把军人穿军装的头像放在微信里,就是违反保密规定。军属不得在网络和电话中谈论涉及军事秘密的话题;不得在微信、QQ等聊天工具上发表可能泄露军事秘密的图片和视频等。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严密防范网络泄密十条禁令》
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互联网。
二、严禁涉密计算机安装,使用无线上网卡
三、严禁涉密计算机开通红外、蓝牙等无线连接、传递功能。
四、严禁将使用无线上网卡的私人计算机带入涉密场所。
五、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涉密或曾经涉密的移动存储载体
六、严禁在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传递涉密信息。
七、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显示军人身份的资料。
八、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涉密信息。
九、严禁计算机在涉密网和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
十、严禁移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㈥ 部队手机六个禁令是什么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内务条令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军队单位应当采取审批备案、规范使用时机场合、设置禁用标志、屏蔽信号等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移动电话的使用与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使用公网移动电话,必须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并报所在单位司令机关备案,使用移动电话,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㈦ 网络纪律十条禁令
法律分析: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 二、严禁私人计算机连接涉密网 三、严禁涉密移动载体存储私人信息四、严禁私人移动载体存储涉密信息五、严禁存储或曾经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载体连接互联网六、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处理或传递涉密信息七、严禁计算机在涉密网和互联网之间交叉连接八、严禁移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连接互联网之间交叉使用九、严禁私人手机、数码相机、播放器等电子设备连接涉密计算机十、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