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办张手机卡被认定为恶意订单
法律分析:被标为恶意用户主要包括以下3种: 1.欠费停机三个月含销户及未销户的用户。 2.恶意欠费用户,如恶意骗取国际信息台话费用户、恶意骗取异地漫游话费用户等。 3.公安机关确定的涉嫌短信欺诈、诈骗等犯罪行为的用户。 被列入公司恶意名单用户一般是由于身份证登记开户的号码有欠费还未交清,可通过缴清欠费解除恶名单,只要持身份证到营业厅进行查询即可查询到你名下的号码欠费情况,然后通过缴清欠费解除恶意名单,如果一直没有解除,会影响你以后办理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Ⅱ 手机号码被盗用注册平台需要报警吗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手机号码被人盗用,已经构成民事侵权行为,侵权者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Ⅲ 收到不雅视频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手机号码被人恶意注册已经构成民事侵权行为,侵权者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诽谤罪是指故意并散布某种事实,损坏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对方的这种行为是侵权,可以诉讼维权啊,并要求伤害补偿啊。使用贴吧p/不免问律师的意见。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Ⅳ 自己的手机号被人放在了别的网站,该怎么处理
如果你的手机号码被一个网站的商铺贴到网上,侵犯你的权利。你可以要求网站删除,如果网站不删除,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发贴者,并追加网站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链接:《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Ⅳ 手机号被恶意注册验证,连续收到验证码验证的短信通知,怎么办
可以报警,手机号码被人恶意注册已经构成民事侵权行为,侵权者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Ⅵ 工信部通报下架26款侵权APP,此类软件是如何侵害用户利益的
现在工作和生活中,各种APP泛滥。工信部之前通报了大量侵权APP,经过整改之后,仍然有一些APP存在侵权行为,这次就有26款侵权APP被工信部通报下架,那么这些软件是如何侵害用户利益的呢?
一、知识产权侵权
工信部下架的APP侵权行为主要是APP或软件图形界面方面涉及到了某些外观设计的专利,如果这些设计有专利权,那么这些软件的行为,就有可能造成侵权。
APP知识产权侵权类型主要包括商标侵权,着作权侵权,专利权侵权,以及其他侵权类型,包括引用肖像权清宣传,恶意诋毁他人等,都属于知识产权宣传范围。
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应该小心,尽可能避免个人数据被盗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进行自我保护:不要随意下载不明应用,严格控制管理权限,不要随意打开未知的连接,使用陌生WiFi等等。
Ⅶ 怎么才叫非法下载音乐
一、 《条例》规定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
网络上传播的绝大多数信息内容都是受版权保护的。网
络传播行为必须以尊重他人的着作权为前提。网络版权保护不仅维护了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规范互联网传播秩序。在条例的第十八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第十九条规定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有:
(一)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
(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
制品,获得经济利益。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
(四)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
(五)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
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六)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
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在提供前公告,或超过规定范围,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报酬,或者在权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后未立即删除的;
(七)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表演、录音录像
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
二、 常见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
1、非法MP3音乐免费下载。
MP3是一种新的随声听播放电子产品,容量大,体重小,被广泛用于网络音频,网站向用户提供音乐下载、试听和收藏服务(大部分没有授权),网民只要轻点鼠标即可随意下载、试听和收藏自己喜爱的歌曲和音乐,改变了传统的获取音乐的模式,对音乐界、唱片业造成冲击,引发唱片公司对网站的诉讼。
2003年10月,成都市中院一审宣判,以华纳为首的三大唱片公司,状告天虎音乐网侵权胜诉。2004年,"音乐极限网"因向公众提供了陈慧琳演唱的35首歌曲和卢巧音演唱的11首歌曲的下载服务,被享有以上音乐作品录音制作者权利的香港正东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正东公司10万元。(2005年9月15日《中国新闻出版报》王凌:《网络出版,侵权诉案多几许?》)这类侵权行为侵犯了音乐作品词、曲作者的着作权和演唱者、表演者、音乐制作人、录音录像公司、唱片公司的邻接权(即与着作权有关的表演、录音录像者权利)。
2、未授权、假授权电影下载。
常见的有未经权利人授权,未付任何报酬,提供整部影片的商业性下载服务,包括收费下载和免费下载。网站"免费电影天天看"之类的话,让人心动,提供下载的电影内容之丰富、更新速度之惊人,下载技术之便捷,让人瞠目结舌,有的影片甚至还没有在电影院放映,网上已经满天飞,致使影片票房下滑,电影制片商、发行公司损失惨重,不得不在影片公映时如临大敌,采取各种措施,层层防范。
香港电影业界对网上非法下载电影作出反击。由"电影工业应变小组"筹备组向非法在网上下载电影的侵权者作民事诉讼的行动,于今年5月已成功向法庭申请法令,并获网络供应商合作,收集了42名侵权者的资料。应变小组经由律师向有关侵权者发出警告信及一份承诺书。若对方愿意签署承诺书,以后不再参与非法上下载电影及承担23000多元律师费,小组则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若侵权者拒绝有关要求,业界将会民事起诉侵权人士。据了解,索偿金额至少10万元。 被侵权的3部贺岁电影,包括《霍元甲》、《最爱女人购物狂》及《春田花花同学会》。小组发言人庄澄表示,受网上非法侵权影响,2005年整体票房损失高达2亿元。要求侵权者赔偿,只是希望收到阻吓作用,远不能弥补电影商的损失。23000多元的赔偿额是根据外国其它地方类似的情况约3000美元作计算。 庄澄说,电影界准备了不多于500万进行有关行动,"所涉及的律师费及行政费用非常庞大,我们(电影界)的决心很大,因为是我们生死存亡的一件事。" 拍摄《霍元甲》的安乐影片代表李玉兰则说,"《霍元甲》的制作达3000万美元,单是香港及内地票房不足以回本,唯有靠外国片商买版权。非法下载及盗版问题严重,不少片商会'压价',最后只能收到1/10,令公司无法再投资下一部电影。"(2006、8、16中国新闻网 记者 徐绍辉)
提供电影下载的网站大多没有授权,特别是国外的一些电影大片,厂商一般不会授权给国内的小网络公司。四川省版权局去年查处了一起网站提供电影下载案,这家网站向北京一家声称有授权的公司支付了使用费,后来证明北京这家公司是假授权。
由于 BT、P2P等新一代下载软件的问世,下载电影更方便,形式更隐蔽,追查更困难。电影制片商不停地忙于起诉提供这些软件的追踪服务器企业,然而旧的被控网站关闭,新的网站又涌现出来,是网络经营、网络司法及监管面临的问题。
3、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软件下载。
在搜索引擎中查找软件下载网站,你会发现各种软件应有尽有: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图形设计、音频工具……与下载其他作品一样,轻点鼠标就可搞定。对面正版软件的加密,网站会提供解密版,甚至还可以像正版软件一样有升级版。绝大部份没有授权,上传没有成本,下载不用付费,软件商也得不到一分钱,似乎与与作品的权利人无关。事实上,一个成熟的软件产品,要投入长时间的人力、物力及大量资源研发,经过严格的测试,才能进入市场。使用盗版软件,挤占了正版软件市场份额,使软件着作权人(大多是软件投资商、开发商)得不到相应的回报,给软件厂商造成巨大损失,打击其投资开发的积极性,长此以往,软件产品缺乏竞争力,最终将阻碍民族软件产业的发展。
4、没有授权的手机彩铃、铃声服务。
彩铃、铃声服务是数字音乐服务提供商将内容提供给网站或电信部门,通过互连网或手机等渠道让手机客户下载。据了解,中国移动通讯公司拥有3亿手机用户,2004年底中国移动彩铃用户超过4000万户,中国移动每月结算给数字音乐内容提供商的彩铃信息费高达4000万元。巨额的利润引来了网络盗版。某着名搜索引擎网因提供音乐下载网络链接被起诉,并判侵权。国内三家网站未经授权,免费提供歌曲彩铃下载,使娱乐基地网站的合法下载陷入停滞,娱乐基地网站首席架构师吴端平称"光运营成本损失就高达3000万元",三家网站分别被索赔500万元,是国内索赔金额最大的一起网络歌曲着作权侵权案。
5、网络游戏。
其中最典型的是"私服"、"外挂",即私自架设服务器经营,挂接他人享有着作权的互联网游戏,将他人享有着作权的游戏软件提供下载服务,损害了游戏软件厂商着作权。
6、搜索引擎软件纠纷。
这类侵权行为是由于技术不同或计算机资源的有限等原因导致,表现在屏蔽、删除或修改他人软件。例如中国搜索、搜狐、网络分别诉珠穆朗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8848"侵权案。三家网站诉称:在2004年12月,8848开发的软件插件,经上网用户安装后,登录其他网站搜索信息时,各大搜索引擎页面会被修改,出现8848插入的图片、广告及其他搜索引擎链接,从而指控8848侵犯其软件着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目前这类纠纷将越来越多,其诉讼标的也越来越高。
7、利用网络发布经营信息,通过邮寄等形式经营。
侵权盗版制品。如将网站上的影视、音乐、文学作品、录音录像、软件等下载,按照需求,非法刻录成光盘,送货上门。
8、未经授权将文字作品数字化,提供收费在线阅读、下载。
据今年4月发布的"第四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的数据显示,我国国民传统图书阅读率,从1999年以来连续六年持续走低。与此相反的是,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六年来我国有网上阅读习惯的人数比例年均增幅40%(见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发表的"第四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网络阅读成为网上一种重要的活动方式。常见的有网站将他人的小说、诗歌等文学作品、论文等数字化后,在网上提供收费阅读。这是传统的着作权侵权形式在网络的表现,国内最早的网络侵权诉讼多集中在这一领域。如:1999年6位作家诉世纪互联;2002年北大法学家陈兴良诉国家数字图书馆;2003年多家大学学报诉重庆维普公司;2004年北京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诉硅谷动力等。这类侵权行为侵犯了作者的着作权、出版社、期刊社的专有权。
9、手机电子书下载。
最早的电子书需要手持阅读设备,才能在网上阅读。随着信息技术、硬件设备(手机)的发展,无线通讯服务业务的拓展,手机阅读成为另一种更便捷的获取信息的方式。人们把数字化的图书统称为"ebook"。用户可通过网络或手机,将数字化的作品下载到手机上阅读。虽然这种手机无线通信网络着作权侵权案还比较少见,但由于我国是网络和手机的浪费大国,对于这种新的着作权侵权形式,更应加以重视和宣传。日前,北京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提起了全国第一起无线网络--手机阅读诉讼案,中文在线已向法院起诉两家公司,状告其在手机门户网上传播毕淑敏的作品,为用户提供了在线阅读中文在线拥有着作权的作品服务,侵害了中文在线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53万元。此前,中文在线与着名作家毕淑敏签订了授权协议(见2006年7月21日《中国知识产权报》3版《首例无线通信网络着作权案浮出水面》)。
10、将其他网站的网页设计改头换面据为己有。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站经营者的竞争加剧,有独创性的网页设计也会被侵权,但人们还意识不到这也是受着作权保护的作品。如"瑞得在线"网页案。瑞得公司认为东方信息公司的主页在整体版式、色彩、图案、栏目设置、栏目标题、文案、下拉菜单的运用等方面几乎是照搬"瑞得在线"的主页,以着作权侵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瑞得主页应视为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判令东方信息公司赔偿瑞得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
三、 应当承担的责任
2006年8月3日,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指出:互联网上侵权盗版的问题还是相当严重的。他说,目前互联网是一个很大的产业,发展速度很快。它的传输内容是海量的,这就使得在取得授权上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对互联网企业来说如何取得权利人的授权确实是一个新的挑战。但是在法律规定方面,虚拟空间和我们现实生活是一致的(见《中国政府网》)。
在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了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行政责任。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刑事责任:对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着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其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Ⅷ 别人用我的手机号一直发验证码怎么办
手机被一直发验证码这种情况,十有八九是被人用互联网恶意攻击了,这种被称为“短信轰炸”的攻击方式,只要攻击者在网页前端输入被攻击者的手机号,短信轰炸后台服务器就会找到不经过认证即可发送短信的URL进行组合,形成可发送短信的URL请求。
可以报警,手机号码被人恶意注册已经构成民事侵权行为,侵权者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更换电话号码。
把发短信的电话号码全部拖进黑名单。
按照短信提醒的账户网址,用发过来的验证码真的去注册,对方总不可能掌握了你所有的信息,或则对方用自己的信息注册了。验证通过之后马上改密码,然后查看资料。然后采取法律途径来处理。
设置拦截一下!不论收到任何验证码都不能给任何人!可以直接删除了就行,或者你可以拨打运营商电话转人工说明你的情况看有啥办法不收到这类短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Ⅸ 有人用我的手机号码乱注册怎么办
具体方法如下:
1、拉黑或设置对方电话号码为骚扰电话,即可停止对方来电骚扰。或将手机设置为只接听通讯录电话。
2、利用你的手机号码在多个平台注册,属于侵权行为,证据确凿,既可以协商赔偿,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3、阻止骚扰短信,可以在短信设置选项里设置屏蔽垃圾短信,也可以下载手机“安全”、“管家”之类防护程序,设置阻止垃圾信息。
4、向你手机号码的服务商投诉,并请求屏蔽短信通道。
5、如果对方利用电话和短信进行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其行为构成违法,保留通话录音和短信记录,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直接起诉法院。
手机号码被人恶意注册已经构成民事侵权行为,侵权者应当承担责任。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Ⅹ 手机号被用来刷单了怎么办
可以报警处理。
报警,手机号码被人恶意注册已经构成民事侵权行为,侵权者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