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络上借钱被截图有用吗
1、手机系统自带截 屏图快捷键:长按菜单键或下 拉通知栏进 行截图。如果不行的话就试试:同时长按电 源键+HOME键进行截屏。2、使用qq自带的截屏 功能摇一摇手 机即可截屏。3、网络搜索“截图”,在结果 页下载安装一 款截 图软件 ,即可在手机端 截屏。
⑵ 被诈骗诱导网络贷款已经立案 还款逾期该怎么处理 是不是需要等待案件结果在处
如果贷款平台是非法网络贷款平台,那么是违法在先,理论上来说如果警方追查到了并且对方返还了资金,是会进行被骗资金归还的。如果是正规网贷平台进行了贷款,那么网贷的平台是不需要承担这部分资金归还的。
法律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诈骗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以高息为诱饵借钱不还就属于诈骗。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借款的行为,才构成诈骗罪。电话诈骗,即利用电话进行诈骗活动。提醒市民防骗,小心电话诈骗,遇到这类情况,要三思而后行,别轻易相信对方,请切记, 一定要让自已冷静一下不要被歹徒引导, 仔细查看电话号码, 如果号码可疑, 就一定是电话恐吓诈骗. 如发现有诈骗嫌疑,应该立即报警。犯罪分子普遍采用异地作案、异地诈骗、异地跨行取款,假如诈骗市民,一般拨打电话时都在外地,或者用外地手机在本地拨打。犯罪分子多来自于同一地域,相互间掩护意识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⑶ 请问,下图是哪个贷款网站的截图
推广信贷的平台
⑷ 以微信聊天截图证明借贷关系,法院会支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电子数据被明确规定为案件证据类型之一。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媒工具,它整合了电子邮件、网上聊天、博客、QQ聊天工具、网上购物、网络支付平台等功能。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范围,上述案件中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交易的所有过程都在微信上完成,并且原告能够提供相应的微信截图,证据所以才会被采纳。微信聊天记录要想具有相应的证明效力,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是民事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调了证据取得的合法性是能否成为证据的先决条件。第二客观性和关联性,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因微信不是实名制,如果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是当事人,那么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事发案件没有联系。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1.对方当事人自认;2.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⑸ 借款合同加手机银行转帐记录截屏有法律效力吗
借款合同加手机银行转帐记录截屏有法律效力
,如果只是没有借条或者借款协议,而有银行转账凭证、手机银行转账记录、出借人催收借款的电话录音等证据资料予以佐证,那么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与这些证据一道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事实的存在,网络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具有证据效力的证据。
民间借贷案件的主要证据是借条或者借款协议、借款支付凭证。在有借条或者借款协议对借款人的信息、借款的金额、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做出明确约定并有借款支付凭证佐证的情况下,网络聊天记录作为一种佐证证据对借款的事实予以佐证,在这种情况下网络聊天记录作为一种辅助证据,与借条或借款协议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证据链条。
⑹ 网络上申请贷款,所操作的每一步都截图要发给所谓的客服,这个可以相信吗
正常情况下客服不会干涉用户的操作情况,除非在哪一步有疑问或出现故障才需要截图联系客服,建议联系官方客服确认该客服的身份,若确实是平台员工,建议将关键信息涂抹掉,请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以免信息被盗用。
⑺ 作为你的小粉我遇到麻烦了,网络贷款和个人信息问题
千万不要去相信任何广告。不管是哪个平台,或者是哪个app看到的广告,尤其是贷款。或者是其他的跟钱打交道的广告,千万不千万不要去信。他用你信息干不了什么事情的。最多用你的信息注册一些网站而已,其他的什么也干不了。任何涉及资金操作,要跟你绑定的手机接收短信验证码完成验证才能操作。可以把你们的谈话截图。你也可以警告他已经报警。他不会乱来的。你要是再给他打钱,那你就真的没救了。
⑻ 借款APP打不开了怎么还款啊
有些贷款平台会用各种方式拖延用户的还款,让用户逾期之后,收取逾期费用。你可以看看是哪家公司的,直接给他们公司打电话,但不要相信任何人私下给你的还款方式,可以把他们APP打不开的画面截图,保留相关证据以及客服通话记录。
借款APP如果打不开的话,建议客户先去查询一下该贷款APP是不是下架了,如果下架了,那自然无法再使用了,建议有借款需求的客户去其他平台上申请借款。而如果没有下架的话,建议客户再去检查一下手机连接的网络,看看是不是网络不好,若网络不好的话,就换个好一点的网络连接,然后重新登录看看。
如果不是网络问题,建议客户检查一下手机内存,有可能是存储空间太满的缘故,客户可以清理一下内存再重新登录借款APP。而如果也不是手机内存问题的话,建议客户联系借款平台客户咨询,看看是不是后台系统在进行维护升级,若是系统正在升级当中,那客户耐心等待系统升级完毕即可,届时应当就能顺利进入贷款APP了。还有,若发现是借款APP版本太低的缘故,那赶紧更新借款APP到最新版本就行。
操作环境华为p40,众安小贷版本1.9.2
拓展资料
常见的可以借钱的app包括支付宝、微信、安逸花、你我贷等。
1、支付宝:支付宝是最常见的支付软件,在支付宝【我的】页面中点击【蚂蚁借呗】可以申请借钱,不过蚂蚁借呗目前只对部分支付宝用户开放。
2、微信:登录微信客户端依次点击【我的】-【支付】-【微粒贷】也可以借钱,微粒贷也只对部分用户开放,如果在支付页面中没有看到微粒贷,就代表目前还没有对该用户开放。
3、安逸花:安逸花是马上消费金融公司旗下的信贷产品,贷款额度在1000至50000元不等。
4、你我贷:你我贷是一个网络借贷平台,手机下载你我贷app即可申请贷款。
如果所有的贷款APP都借不到钱,那很可能是因为客户频繁申请了太多网贷,又或者是之前办理的网贷在网贷信用体系里留下了不良记录,导致其他网贷在审核时过不了关。毕竟网贷都有自己的一个圈子,大多数信息都是互通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暂时就不要再去申请网贷了。
客户先暂停一段时间,顺便在这段时间内好好养信用,然后等过一段时间再去申请试试。届时新的良好的信用记录覆盖掉旧的不良记录,网贷审批通过的可能性也就会更大一些。如果客户急需资金的话,可以尝试去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基本不看网贷大数据,只要客户满足银行提出的贷款条件,且个人征信报告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充足的资料证明自己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那顺利办到银行贷款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⑼ 大四学生利用网络借贷集资诈骗是怎么回事
“我只是想找点钱来花,把被骗的钱赚回来,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我真的很后悔!”在看守所里,华某泣不成声。华某是山东省某高校的大四学生,自以为在网上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在毕业前夕以创业为名,利用高利贷骗取他人钱财并挥霍一空。近日,经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华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实际上,华某在收到网友给他的资金后,并没有拿去投资,而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用一部分钱来支付产生的高额利息,另一部分钱用于自己购买机票、旅游等消费。三四个月里,华某在网络资金账户上与投资人往复回投产生的资金流水总账已达千万元。
2015年11月,因一网友不想在华某处投资撤回了大量资金,直接导致华某的资金链断裂,他精心策划的高利息投资即“庞氏骗局”(利用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回补)破产了。
2016年2月,久未收到本金和利息的小超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
经查,华某在诈骗过程中自己消费6万余元,其余资金均用于返还投资人本金及利息。案发前,华某的家人帮助华某向投资人支付了未还资金35万余元;案发后,华某仍欠投资人资金13万余元。
同年4月,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华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又因华某是在校大学生,系初犯,法院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放“高利贷”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在校大学生一定要认清楚高利贷带来的危害,做到“三不”:“不能骗”,不能用高利贷的名义进行诈骗;“不要借”,要控制自己的消费水平,养成健康的消费习惯,不借高利贷;“不要投”,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他人高利息的诱惑而借款投资,最终造成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