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没有针对移动携号转网的政策
首先要看你的号码归属地当地有没有携号转网政策的。目前据我所了解的信息,是只有天津和海南有携号转网的政策的。你要是这两个地方的用户的话,要看你是想转哪一家运营商,可以向想转入的运营商客服对优惠政策进行了解。一般你转了运营商之后,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与转入的运营商普通用户可享受的优惠是一样的。
㈡ 现在已经可以携号转网了吗,有什么限制么
㈢ 携号从移动转到电信或联通,有什么后果
携号转网没有任何的不良后果。这个其实是2011年开始推行的,各运营商在2011年以前已经将系统升级了,携转绝对平滑。
因为携号转网就是在不改变手机号码的前提下,某一家运营商的用户可以转成另外一家运营商,从而享受其提供的各种服务。比如把移动号码携号转网到电信或者联通,这就意味着移动将失去一位客户。所以说,三大运营商比较“反感”用户办理携号转网。
㈣ 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之间可以在原号码不变的基础上进行转网吗
目前只有海南、天津、江西、湖北、云南可以实现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之间在原号码不变的基础上进行转网即携号转网。
携号转网:也称作号码可携带、移机不改号,就是一家移动电信运营商的用户,无需改变自己的手机号码,就能转而成为另一家运营商的用户,并享受其提供的各种服务。
天津、海南两地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2G、3G用户和中国移动的2G用户可以携带号码转移到中国移动的TD-SCDMA网上,中国移动的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不能携带号码转移到其它网络。
在天津,实行双向转网政策,即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2G、3G用户和中国移动的2G用户相互之间可以携号转网。而在海南则执行单向转网政策,即中国移动的2G用户可以携带号码转移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2G用户则不可以携号转至中国移动2G网络。无论哪种情况均需经过转出的运营商确认,以便核实没有欠费或合约计划未到期等各种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时,原运营商将拒绝用户的携出申请:
1、对于实名制用户,机主身份信息不符(个人用户按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核对,单位用户按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核对);对于同一个用户的新版和旧版身份证号码,视为身份信息相符。
2、用户与携出方签约时间未满,且用户与该运营商公司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签约时间未满只限于运营商提供了现金、终端补贴且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合同,或用户签署了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在网协议。
3、用户与携出方有话费纠纷,例如欠费或帐务不清;欠费是指除了申请日当期帐单外,尚未结清以前帐期的费用。
4、距离上一次用户号码携带生效后不满120天。
5、申请业务的号码为已停机的号码。
6、申请业务的号码由于SIM/USIM卡丢失、被窃等原因已被挂失。
7、携出方网络故障,无法受理申请。
8、按政策规定不允许携出的用户(天津移动157、188号段用户)。
9、一号多转,即用户号码已在其它运营商公司申请号码携带业务。
10、用户申请了固定和移动捆绑的优惠业务。
注意事项:
1、原天津电信、天津移动(除TD号段)用户号码携转到天津联通2G或3G网络后,需更换为GSM或WCDMA制式手机。
2、提出号码携带业务申请后,如欲撤销,需在申请当日的工作时间内提出;如果申请成功,120天后方可再次申请号码携带业务。
3、号码携带业务申请成功后,使用充值卡预缴在原有卡上的费用将不能继续使用。
4、号码携带业务申请成功后,在原运营商享受的积分、信用度等将无法继续使用。
5、号码携带业务申请成功后,需在携出方结清剩余话费,如果欠费超期,原归属运营商可依法要求携入方运营商暂停提供服务。
6、如果持他人SIM/UIM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将他人号码携带之后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业务者承担。对非实名制用户,携出方运营商不承担核实用户身份的责任。
7、对于在原运营商登记的机主身份与实际使用移动号码的用户身份不符的实名制用户,需要到原运营商处变更身份资料后再申请号码携带业务。
8、如果用户在携出方申请了固定和移动捆绑的优惠业务,用户需要先到携出方取消捆绑业务,才能申请号码携带。
9、对于一号多转的情况,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只接受用户从第一个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交的申请。
10、号码携带成功之后,120天内不能办理过户业务。
11、号码携带成功之后,用户只能享受新网所能提供的业务。
㈤ 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之间可以在原号码不变的基础上进行转网是吗
不可以,三大机构号段不同,无法进行专网、
目前只有海南、天津、江西、湖北、云南可以实现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之间在原号码不变的基础上进行转网即携号转网。
携号转网:也称作号码可携带、移机不改号,就是一家移动电信运营商的用户,无需改变自己的手机号码,就能转而成为另一家运营商的用户,并享受其提供的各种服务。
天津、海南两地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2G、3G用户和中国移动的2G用户可以携带号码转移到中国移动的TD-SCDMA网上,中国移动的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不能携带号码转移到其它网络。
在天津,实行双向转网政策,即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2G、3G用户和中国移动的2G用户相互之间可以携号转网。而在海南则执行单向转网政策,即中国移动的2G用户可以携带号码转移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2G用户则不可以携号转至中国移动2G网络。无论哪种情况均需经过转出的运营商确认,以便核实没有欠费或合约计划未到期等各种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时,原运营商将拒绝用户的携出申请:
1、对于实名制用户,机主身份信息不符(个人用户按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核对,单位用户按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核对);对于同一个用户的新版和旧版身份证号码,视为身份信息相符。
2、用户与携出方签约时间未满,且用户与该运营商公司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签约时间未满只限于运营商提供了现金、终端补贴且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合同,或用户签署了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在网协议。
3、用户与携出方有话费纠纷,例如欠费或帐务不清;欠费是指除了申请日当期帐单外,尚未结清以前帐期的费用。
4、距离上一次用户号码携带生效后不满120天。
5、申请业务的号码为已停机的号码。
6、申请业务的号码由于SIM/USIM卡丢失、被窃等原因已被挂失。
7、携出方网络故障,无法受理申请。
8、按政策规定不允许携出的用户(天津移动157、188号段用户)。
9、一号多转,即用户号码已在其它运营商公司申请号码携带业务。
10、用户申请了固定和移动捆绑的优惠业务。
注意事项:
1、原天津电信、天津移动(除TD号段)用户号码携转到天津联通2G或3G网络后,需更换为GSM或WCDMA制式手机。
2、提出号码携带业务申请后,如欲撤销,需在申请当日的工作时间内提出;如果申请成功,120天后方可再次申请号码携带业务。
3、号码携带业务申请成功后,使用充值卡预缴在原有卡上的费用将不能继续使用。
4、号码携带业务申请成功后,在原运营商享受的积分、信用度等将无法继续使用。
5、号码携带业务申请成功后,需在携出方结清剩余话费,如果欠费超期,原归属运营商可依法要求携入方运营商暂停提供服务。
6、如果持他人SIM/UIM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将他人号码携带之后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业务者承担。对非实名制用户,携出方运营商不承担核实用户身份的责任。
7、对于在原运营商登记的机主身份与实际使用移动号码的用户身份不符的实名制用户,需要到原运营商处变更身份资料后再申请号码携带业务。
8、如果用户在携出方申请了固定和移动捆绑的优惠业务,用户需要先到携出方取消捆绑业务,才能申请号码携带。
9、对于一号多转的情况,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只接受用户从第一个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交的申请。
10、号码携带成功之后,120天内不能办理过户业务。
11、号码携带成功之后,用户只能享受新网所能提供的业务。
㈥ 携号转网的7个规定是哪些
《 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 》
为加强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及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循方便用户、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协同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携号转网服务。
二、本规定所称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网范围内,蜂窝移动通信用户(不含物联网用户)变更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对携号转网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四、用户可以依据本规定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申请,办理携号转网。
五、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携号转网服务,明确服务办理条件和流程并向社会公开。
六、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携号转入用户视同为本网新入网用户,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规定,并确保携号转入用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
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通过适当方式明确告知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并获得用户确认。
八、全面推进携号转网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电信业务经营者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用户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群众同满足需求相结合,切实做好相关政策落地保障工作。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应相互配合,确保用户携号转网服务正常办理和携号转网后的通信服务质量。
九、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二) 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后,干扰用户自由选择;
(三) 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四) 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
(五) 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方案的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包括简称、标识)和资费方案名称等;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诋毁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六) 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
(七) 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携号转网、恶意代客申诉等各种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行;
(八) 用户退网后继续占用该携入号码;
(九) 其他违规行为。
十、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携号转网服务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同步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用户应当配合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展身份信息一致性验证等相关工作。
十三、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携号转网服务实施监督检查。
十四、违反本规定的,电信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五、本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移动电话用户号码携带试验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函〔2014〕144号)同时废止。
㈦ 携号转网有什么限制
根据工信部携号转网规定,已实名登记、无欠费、客户状态正常、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活动或影响他人使用或付费的业务、距离上次携转已满120天的个人客户,满足以上全部条件,即可办理携号转网。
㈧ 携号转网的实施情况
2006年10月,原信息产业部发布了630号文件《信息产业部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该文件又被业界称为“携号转套餐”或“携号转品牌”政策。政策颁布后,各省市运营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或分阶段执行或全面执行。从执行的情况来看,用户在运营商开始实施的3-6个月内,对该政策表现出了相当大的热情,特别是大量25岁以下的年轻人充当了早期采用者的角色,转换套餐的意愿比较强烈。随着转套餐的需求得到释放,6个月后转套餐用户的比例明显下降。
由于“携号转套餐”政策规定适用的对象是“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俗称‘移动电话本地网’)”的用户,这并不是一个要求全网统一的政策,而是可以在各地移动网内实施,对于移动运营商来说并不存在非对称管制的问题;再加上运营商普遍采取谨慎宣传、分阶段执行的策略,因此“携号转套餐”政策的实施实际上对移动运营商来说,影响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大。尽管携号转品牌将会打通低端用户和高端用户之间的消费平台,存量用户市场的收入会受到短期波动影响,但是携号转品牌为运营商提升品牌的纯度,突出品牌的显性化带来新的机遇。通过优化套餐,区隔更显性的用户细分市场,反而会帮助运营商巩固存量市场,同时也增强套餐对新增用户的吸引力。
从国外携号转网的实践经验来看,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管制机构以及运营商都希望政策能够紧密地切合电信市场发展实际,通过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来逐步实现。此外,携号转网涉及到技术改造升级、运营商的成本利益分成等多个方面,需要采取渐进的方式来逐步实现。同时,中国《电信法征求意见稿》中针对“携号转网”已经有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情况下,运营商要承担该义务”。所以,中国“携号转套餐”政策被认为是“准携号转网”政策,被看作是携号转网政策启动的第一步。
2010年11月22日,工信部在天津、海南启动第一批携号转网试点。
2014年9月20日,第二批携号转网试点终于在江西、湖北、云南落地。 出自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号码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考虑,全球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实施了携号转网政策。携号转网从形式上分为两大类:固定号码携号转网和移动号码携号转网。固定号码携号转网是指用户在固网运营商之间携号转网,移动号码携号转网是指用户在移动运营商之间携号转网。由于大多数国家固网和移动网之间的编号方式不同,除美国外,其他国家的用户无法在固网运营商和移动运营商之间实现号码携带。在实行携号转网的国家和地区中,将近1/4的国家在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市场都实行号码携带,而且移动号码携带是各国实施携号转网政策的重点,许多国家甚至不提供固定号码携号转网而直接实施移动号码携号转网。由于我国移动通信市场竞争激烈,因此很有可能先在移动通信领域实施携号转网政策。从国外携号转告网政策的实施经验来看,可总结出以下四个特点。
转网的前提
绝大部分的国家在实施号码携带时其移动电话的普及率已经比较高。除了英国和新加坡在25%左右之外,其他国家实施时的普及率已经超过40%,普遍在6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100%,在这种情况下推出移动号码携号转网可以减少对号码资源的浪费。
难度较大
携号转网政策的出台往往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美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美国早在1996年颁布的《电信法》中就提到了号码携带业务。2002年11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宣布将要引入移动号码携带,要求运营商针对号码携带业务的引入及实施费用进行估算,此项决定遭到了移动运营商的联合反对。经过多年周旋,携号转网业务于2003年11月24日才开始实施,从立法到实施历时七年。 携号转网业务收费的高低,对携号转网政策的实施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对多国移动号码携带的收费与业务使用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研究后发现,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51。两者不存在严格的负相关关系,但仍然存在业务收费越高,业务使用率越低的趋势。
影响积极性
除了办理费用,业务办理时长也影响用户办理携号转网业务的积极性。与收费类似,号码携带的业务使用率与办理时长并不存在严格的负相关关系,但整体趋势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即办理时长越短,用户使用率越高。
携号转网试点
自2009年开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的规划指导下,我国在天津、海南两地开始筹备实施携号转网试点,准备已久的携号转网工作已有大的突破。天津、海南于2010年11月22日零时正式实行携号转网。据悉,为照顾中国移动的TD-SCDMA既有用户不离网,政策规定,天津、海南两地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2G、3G用户和中国移动的2G用户可以携带号码转移到中国移动的TD-SCDMA网上,中国移动的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不能携带号码转移到其它网络。
不同的是,在天津,实行双向转网政策,即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2G、3G用户和中国移动的2G用户相互之间可以携号转网。而在海南则执行单向转网政策,即中国移动的2G用户可以携带号码转移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2G用户则不可以携号转至中国移动2G网络。无论哪种情况均需经过转出的运营商确认,以便核实没有欠费或合约计划未到期等各种情况。
在海南单向携号转网经过三年多时间试验获得肯定的基础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批准海南携号转网试验由“单向”转为“双向”,即由原来的只能从中国移动转向中国联通或中国电信变为可在三家运营商之间自由选择转网。从2014年5月17日开始,海南省正式向用户提供双向号码携转业务试验,海南电信、海南移动、海南联通移动网用户均可自由携号转到海南省本地其他运营商网络。
㈨ 移动再出“新套路”,6种号码不能携号转网,到底是哪六种
手机欠费,手机没有进行实名认证,还有些就是某些数字开头的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