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防雷工程施工資質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申請單位辦理防雷工程施工資質應當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申請書;
(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注冊審驗申請表》、 《防雷 工程專業施I資質注冊審驗申請表》;
(三) 《專業技術人員簡表》,取得《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格證書》或《防雷:工程專業施I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的高級、中級技術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關系及《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格證書》或《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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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注冊審驗的單位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
(一)已取得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的設備和設施;
(三)從事防雷工程專業的技術人員必須取得《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格證書》或《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格證書》;
(四)資質證的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滿三個月前,申請單位應當向認定機構提出延續或注冊審驗申請。
2、申請資質注冊審驗的單位除了符合上述受理條件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規定的年檢時間內沒有不參加年檢的情況(在規定的年檢時間內沒有參加年檢的,其資質證自動失效,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質) ;
(二) . 上年注冊審驗合格或上年注冊審驗不合格而降低等級的;
(三)取得資質的單位發生合並、重組、分立以及工商注冊地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的,應當按照《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辦法》規
定的程序及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結構申請核定資質;
㈡ 防雷工程施工資質,防雷施工需要什麼資質
1.施工的企業法人,遵紀守法,社會信譽好。
2.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取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考核合格後頒發的相應資格證書。
3.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的高級技術職稱人員分別不得少於1名、2名、3名,中級技術職稱人員分別不得少於3名、4名、5名,並均應具有一定數量的輔助技術人員,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的企業注冊資金分別不得少於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
4. 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近三年來必須一直從事防雷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並分別完成項目總值不少於150萬元、300萬元、600萬元,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必須至少分別承擔過一項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上的工程設計或者施工的項目,並均通過驗收和投入使用,用戶滿意;具備固定的辦公場所和相應的施工設備。
5.具有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施工規范、標准化資料和檔案保管設施。
㈢ 防雷公司資質怎麼辦理
符合條件的公司直接向中國氣象局進行申請即可。根據《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法人資格;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的設備和設施;
(三)從事防雷工程專業的技術人員必須取得《防雷工程資格證書》;
(四)有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規范、標准等資料並具有檔案保管條件;
(五)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完善的規章制度。
第九條: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150萬元以上。
(二)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和輔助專業技術人員。取得《防雷工程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中,3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6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稱。
(三)近3年完成防雷工程總額不少於800萬元,所完成的綜合防雷工程不少於20個,每個工程額不低於30萬元,其中至少有1個工程額不低於150萬元。
(四)所承擔的防雷工程,必須經過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五)取得乙級資質3年以上,每年年檢合格。
第十條:申請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80萬元以上。
(二)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和輔助專業技術人員。取得《防雷工程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中,2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4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稱。
(三)近3年內完成防雷工程總額不少於400萬元,所完成的綜合防雷工程不少於20個,每個工程額不低於15萬元,其中至少有兩個工程額不低於50萬元。
(四)所承擔的防雷工程,必須經過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五)取得丙級資質1年以上,每年年檢合格。
第十一條: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第八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二)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和輔助專業技術人員。取得《防雷工程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中,1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3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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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公司資質的審查:
市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初審。主要審查申請單位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完整,是否符合相應的資質條件。
初審合格的,在《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申請表》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申請表》的「初審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單位意見和加蓋印章,並於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表及其他申報材料一同報上一級氣象主管機構。
初審不合格的,由初審單位出具書面憑證,退回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委託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收到評審結果後20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認定通過後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並頒發《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
未通過認定的,在認定決定作出後10個工作日內由認定機構出具書面憑證,退回原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評審委員會的人員組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確定,並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申請單位進行現場核查;評審時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並提出評審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