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路小說侵權如何保護
網路小說被侵權的,可以進行協商,讓侵權人作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處罰;也可以請求主管著作權的部門保護,作出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工具材料、罰款等行政處罰;也可以請求法院保護,構成犯罪的,依法判決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民事責任;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毀處理侵權復製品以及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B. 在網上寫小說,版權歸誰
自己發表的作品版權是屬於自己的,如果和出版社簽約了就會有一部分分給出版商。
網路小說跟紙質印刷出來的小說從著作權法保護的角度來看沒有任何差別,只不過是創作者選擇發布的渠道不同而已。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著作權的產生是作品完成創作之日起就自動獲得保護,不像專利一樣去申請。法律對著作權的保護有兩方面:人身權與財產權。
(2)哪個部門管網路小說擴展閱讀
小說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目前可以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和各省直轄市主管部門備案部門申請登記,數字作品形式的 網路小說作品也可以通過各種協會自辦的第三方登記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撐的能夠證明作品備案存證時間的機構,取得作品歸屬權初步證明,需要時,通過司法鑒定,增強證據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
C. 網路小說歸什麼部門管理
網路文學應該是發布平台所在的當地文化主管部門吧,但是相關的發布平台和網警也會參與協助管理。
不過在我國,網路文學相關配套的法律文書等還是比較欠缺的。
D. 網路小說的主管部門
1、主管部門及監管體制
(1)中共中央宣傳部
中共中央宣傳部(以下簡稱「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主要職能是:負責指導全國理論研究、學習與宣傳工作;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中央各新聞單位的工作;負責從宏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等。
根據中共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新聞出版管理職責劃入中宣部。中宣部對外加掛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牌子。調整後,中宣部關於新聞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的宣傳工作方針,擬訂新聞出版業的管理政策並督促落實,管理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印刷業,管理著作權,管理出版物進口等。
(2)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
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是我國最高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執法機關。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實施著作權法律、法規;起草著作權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著作權管理的規章和重要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推進全國軟體正版化工作和數字網路版權監管工作;負責批准設立、監督指導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和涉外代理機構;監督管理作品著作權登記、涉外著作權合同備案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監管著作權貿易和版權代理,促進發展版權產業。
(3)工業和信息化部
我國互聯網行業的政府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信部」)及其地方電信管理機構。工信部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網路強國建設相關工作,推動實施寬頻發展;負責互聯網行業管理(含移動互聯網);指導電信和互聯網相關行業自律和相關行業組織發展;負責電信網、互聯網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平台的建設和使用管理;負責信息通信領域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擬訂電信網、互聯網數據安全管理政策、規范、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網路安全防護、應急管理和處置;負責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申請審批工作。
(4)文化和旅遊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原文化部)是我國負責文化、藝術事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擬訂文化藝術方針政策,起草文化藝術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互聯網文化單位實行審批及備案制度,監察互聯網文化內容及懲罰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等。
(5)行業協會
中國版權協會是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主管的全國性版權專業社會團體,是我國版權領域唯一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社會團體。主要職責是推動版權法律的實施、組織、推動版權的理論研究與學術交流,促進我國版權制度的不斷完善。同時為著作權人及作品使用者提供相關服務,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
中國互聯網協會是由中國互聯網行業及與互聯網相關的企事業單位自願結成的行業性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能是組織制定互聯網行約、行規,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實現行業自律,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協調行業與政府主管部門的交流與溝通等。
中國出版協會(中國版協)是中國出版界自願結成的全國行業性社會組織。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中國版協的主要任務是:組織和推動出版工作者學習、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的方針、政策,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發揚出版工作者的優良傳統,高舉旗幟,圍繞大局,服務人民,改革創新,不斷提高出版工作水平;協助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出版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出版理論研究和業務交流活動;參與制訂行業標准和行業發展規劃,開展專業資質認證等工作;組織出版行業「韜奮出獎」和「中華優秀出版物獎」評獎活動;加強行業自律,組織制定和實施《中國出版工作者職業道德准則》,促進出版單位和出版工作者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依法維護出版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原名中國音像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的全國性音像與數字出版行業組織。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單位會員涵蓋:音像與數字出版內容創作、產品製作、內容傳播,音像與數字出版內容播放終端建設、音像與數字出版產業標准規范,音像與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研究等單位,現有會員單位700餘家;在唱片創作、光碟製作、教育音像、數字音像、音視頻工程、有聲讀物、音樂產業促進、游戲出版、反盜版,以及專業數字、大眾數字、數字教育、電子出版、數字閱讀等10多個方面設有分支機構。
中國作家協會是一個獨立的、中央一級的全國性人民團體。中國作家協會是作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團體,主要職能是聯絡、協調和服務,組織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培養文學創作的新生力量,辦好所屬報紙、雜志、出版社和網站,組織文學評獎等。2017年12月網路文學中心成立,該中心為中國作協所屬事業單位,在中國作協黨組書記處領導下,主要負責網路作家聯絡服務、網路文學研究評論和管理引導、有關文學網站和社團組織及各級作協網路文學工作的溝通聯絡等工作。
E.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是什麼
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就需要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互聯網出版業務,是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將自己創作或他人創作的作品經過選擇和編輯加工,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發送到用戶端,供公眾瀏覽、閱讀、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
法律依據:
《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出版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新聞出版總署負責監督管理全國互聯網出版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全國互聯網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互聯網出版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章;
(三)制定全國互聯網出版機構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對互聯網出版機構實行前置審批;
(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互聯網出版內容實施監管,對違反國家出版法規的行為實施處罰。
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互聯網出版的日常管理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申請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者進行審核,對本行政區域內違反國家出版法規的行為實施處罰
第九條申請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
(二)機構章程;
(三)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
(四)主要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編輯、技術人員的專業職稱證明和身份證明;
(五)工作場所使用證明。
第十四條互聯網出版機構終止互聯網出版業務,主辦者應當自終止互聯網出版業務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辦理注銷手續,並報新聞出版總署備案。同時,到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變更或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