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的部門
1.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網信部門在網路安全領域扮演著核心角色。
2. 根據該法律,除了國家網信部門,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也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3. 對於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法律規定將根據具體情況由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明確。
4. 網路運營者在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時,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並尊重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原則要求他們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並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5. 網路運營者還需承擔社會責任,確保網路的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並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條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
㈡ 國家哪個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網路安全法》第八條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落實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針政策和推動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負責網路新聞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審批和日常監管,指導有關部門做好網路游戲、網路視聽、網路出版等網路文化領域業務布局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網路文化陣地建設的規劃和實施工作,負責重點新聞網站的規劃建設,組織、協調網上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網站,指導有關部門督促電信運營企業、接入服務企業、域名注冊管理和服務機構等做好域名注冊、互聯網地址(IP地址)分配、網站登記備案、接入等互聯網基礎管理工作,在職責范圍內指導各地互聯網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㈢ 在我們國家哪個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
國家網信部門。根據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家網信部門是指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也就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所以在我們國家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的部門是國家網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