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避免稅源流失
治理我國稅收流失的對策
(一)健全法制,全面推進依法治稅
1、加強稅收立法,健全稅收法律體系。基本思想是:建立以稅收基本法為母法,稅收實體法、稅收程序法相應配套的稅收法律體系(賈紹華,2002)。(1)建立健全《稅收基本法》統領下的各單行法律、法規,其相互之間的法律級次、隸屬關系應當理順,形成科學的體系。(2)在我國現行的各種稅收實體法中,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外,其餘稅收法規都未經人大立法,而是國務院以暫行條例的形式頒布。雖然這些法規具有與法律同等的效力,但從實際情況看,這種有稅無法的狀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稅收的強制性。(3)我國目前的程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是2001年重新修訂的,其充分考慮了稅收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影響,將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為一個立法宗旨。但經過稅務部門的實踐發現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仍需要進行不斷的改進和完善,尤其是在稅收執法的規定上可操作性不強,執法隨意性較大,執法困難的現象仍將普遍存在。
2、規范稅收執法,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1)嚴格執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進一步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辦法,正確處理規范執法與組織收入、規范執法與優化服務、規范執法與支持發展的關系,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2)大力推進稅收執法責任制度,強化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制度,進一步健全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推進依法治稅。(3)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既不能認為調節收入進度、違規批准緩稅,也不能寅吃卯糧收過頭稅;同時依法加大對涉稅違法案件的處罰力度,杜絕以補代罰、以罰代刑。
3、健全稅收法制保障體系。應建立稅務警察,加大偵查力度,制止和打擊稅收犯罪活動,強化稅務執法剛性,維護稅收秩序,同時成立稅務法庭,提高稅務司法水平,使稅務糾紛和稅務犯罪案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和審判。
(二)強化征管,建立現代的稅收征管體系
1、建立規范有效的納稅申報制度。(1)完善稅務登記制度,提高稅務登記證的法律地位,拓寬其作用范圍。在法人認定環節上先簽發稅務登記證,然後再憑此辦理工商登記證、開設銀行賬戶。仿效美國、義大利等國,實行以法人身份證號碼為唯一的納稅人登記編碼,納稅人的一切與取得收入有關的活動都離不開這一編碼,從而從根本上控制納稅人的行為和活動。(2)在進行納稅申報時,可借鑒韓、日的經驗,實行有分別的納稅申報,對納稅信用良好、會計制度健全的企業或個人使用區別於其他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並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以此對納稅人形成一種激勵,同時也對企業會計制度的健全起到一種推動作用。
2、規范稅源監控,加強稅源管理。(1)稅源監控要與社會經濟結構和稅制結構相適應。應根據不同的社會經濟結構、不同的稅源形態和特點來制定監控方法,因地制宜地進行,而不可來「一刀切」;同時又要結合稅制結構,重視稅源的源頭監控和過程監控,有效控制稅源的方向和真實性。(2)稅源監控要充分藉助現代科技手段,實現征管方式的現代化、信息化,廣泛推廣稅控裝置,充分發揮金稅工程的優勢,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流失。(3)稅源監控要充分藉助社會力量,加強與工商、海關、金融、公檢法等部門的密切配合;同時應建立稅收違法案件舉報獎勵制度,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協稅護稅的積極性,嚴堵稅收跑、冒、滴、漏,嚴打各類社會違法犯罪活動,有效實行稅源監控。
3、改進征管辦法,推進征管電子化。(1)稅務機關應改變以「人海戰術」為主的征管辦法,強調專業化分工,按登記、徵收、檢查三大系列設置稅務機構,並採用計算機對征管全過程進行監控。(2)加快電子化征管建設,建立稅收征管區域網、發展廣域網。在建立健全計算機網路基礎上,加快稅收征管現代化進程,推行電子報稅及稅收徵收無紙化,充分發揮計算機在稅務工作個環節的作用;同時通過與海關、工商、金融、企業等部門的計算機聯網,加強信息交流,防止偷、逃、騙稅,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征管能力。
4、加強稅務稽查體系建設。(1)採取異地交叉稽查模式,減少地方政府幹預。稅務部門可採取集中人力、分組跨地區交叉稽查,有利於避免地方政府幹預,使大案要案的集中、專項查處和稽查質量得以提高,便於各地交流稽查經驗、驗證稽查業務水平,提高稽查幹部的業務素質,統一執法尺度,提高執法水平。(2)必須充分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尤其是網路技術,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盡快形成一個以「金稅工程」網路技術為基礎、高效、迅速的信息和管理網路,將人工稽查與計算機網路相結合,提高稽查質量。
5、加大懲罰力度,提高稅法的威懾力。加重對各類違犯稅法行為的懲罰是治理稅收流失廣為各國所採用的一種做法。如美國對查出的偷稅不但要收回偷稅款及利息,而且還要加以75%的罰款,嚴重的要查封財產並判刑5年。加重處罰並意味著隨意處罰,必須以法律為依據。(1)必須通過立法對《稅收征管法》中的處罰條例進行修改,如《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等中規定的「並處不繳或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這樣處罰給稅務幹部行使權力的隨意空間很大。(2)要求稅務機關要嚴格執法,堅決杜絕人情稅現象,也要杜絕濫用處罰現象的發生。(3)應發布稅務違法案件公告,通過各種媒體對違法案件進行曝光,以形成對稅務違法犯罪活動的強大威懾力量。
6、密切部門配合,實行社會綜合治稅。當前稅收已經和國民經濟各個部門有了千絲萬縷的聯系,已經滲透到生產經營和個人生活的各個方面,所以說要加強稅收工作,把稅源控制好,單靠稅務局自身是不行的。因此,請政府出面協調稅務、工商、審計、財政、公安、銀行、外貿、計委、廣電等部門的關系,明確規定各部門必須配合稅務部門開展工作,構建覆蓋全局的稅收征管工作,依靠社會綜合治稅。
7、完善稅務中介組織,全面推行稅務代理制度(童大龍,2003)。(1)加強注冊稅務師隊伍建設,提高稅務代理人員素質,進行稅務代理宣傳,借鑒國外先進的稅務代理經驗,完善我國稅務代理制度,使納稅人盡可能通過稅務代理進行納稅申報。(2)推行稅務代理制度,減少由於稅務人員直接與納稅人接觸,而可能發生的所謂「官員型」稅收流失,並在稅務代理機構與納稅人及稅務機關之間形成一種相互制約、彼此監督的關系,避免稅收流失的產生。
8、實現稅收征管各環節的協調統一。稅收征管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源監控、稅款徵收、稅務稽查、稅收處罰等都是稅收征管這一有機整體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之間存在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只有各個鏈條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制約,才能使整個稅收征管體系保持相對高效的運轉狀態。因此,在完善稅收征管體系過程中,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應當同步協調進行。在完善某個環節的同時,應考慮到其他環節的實際情況,全面兼顧,整體推進,避免不同環節之間出現「撞車」,保證稅收征管的質量,減少稅收流失。
(三)完善稅制,優化稅收制度結構
1、合理分配流轉稅和所得稅的比例。就我國目前社會發展和經濟發展狀況來看,我國仍應是堅持流轉稅和所得稅並重的雙主體稅制結構,逐步提高所得稅比重。在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增值稅制的同時,通過完善和優化所得稅制,加強所得稅的征管和稽查等措施,逐步實現所得稅收入的增長速度高於流轉稅的增長速度,將我國稅制建設成為真正意義上的雙主體稅制。
2、完善和優化增值稅,加速增值稅轉型。(1)實行普遍徵收原則。將目前徵收營業稅的各項勞務的活動和無形資產及不動資產逐步加入增值稅的征稅范圍。(2)加速增值稅轉型。2004年東北三省開始試行消費型增值稅以來,促進了經濟發展,收到良好效果,證明了消費型增值稅在我國可行性。因此,應逐步擴大其實施范圍。(3)完善增值稅優惠政策。應進一步規范稅收優惠政策,最大限度的縮小減免稅范圍,保持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
3、完善和優化所得稅。(1)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公平稅負,推進所得稅制的國際性。在各項成本、費用的稅前列支標准和限額上,應做到內外一致,如工資扣除標准、捐贈的扣除標准等。堅持內、外資企業的優惠政策保持一致,盡可能減少優惠政策,給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2)完善和優化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改革生計費用扣除標准,進一步擴大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和規范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4、完善和優化其他稅種,適時開征新稅種。(1)調整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和稅率。將一些高檔滋補、保健葯品和一些奢侈性的高檔消費行為列入消費稅稅目;同時適當降低與人們日常生活所必需或貼近的消費品的稅率,如摩托車、非奢侈消費品的化妝品。(2)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配合國有企業改革,保證下崗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3)適時開征財產稅和遺產稅,以適當調節社會財富分配,鼓勵勞動致富,減少不勞而獲產生的負作用。(4)將目前徵收的教育費附加改為教育稅,專門用於彌補九年義務教育經費的不足。(5)完善地方稅體系,規范稅外收入。將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合並,統一納稅人,合理調整計稅依據,適當提高征稅標准。對各地稅外開征的各種基金、規費進行認真清理,將有償服務收取的費用仍按規費形式徵收,取締不合理的收費。
(四)規范轉移支付制度,推進稅費改革
1、規范轉移支付制度。(1)要確立中央政府宏觀調控的主導地位。收入的大頭歸中央,支出的大頭放在地方的做法,強化中央調控,增加財政資金的邊際效益,實現轉移支付制度與確保中央財力和有效地調動各級地方政府的積極性相一致。(2)逐步改變以稅收返回等一般性補助項目為主的轉移支付形式,增加規定用途和有附加條件的專項轉移支付,以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效率。
2、推進稅費改革,確保稅收收入。應大力推進稅費改革,清理和取締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將具有經營性質的收費項目並入價格軌道作經營收入,將那些名費實稅的收費項目可以通過「改費為稅」的途徑用相應的稅收取而代之,對確實須保留的收費項目則通過「規范費」的辦法分別納入「規費」和「使用費」,並調整收費標准,規范收支管理和監督。目前,可適時將教育費附加改為教育稅,失業保險費、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等合並徵收社會保障稅,等等。
(五)嚴格監視網上貿易,加強電子商務征稅管理
網上貿易的迅速發展對傳統的稅收征管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從目前情況看,網上貿易只是呈現雛形,應加緊採取措施和對策管理。(1)採取備案制度,要求所有上網單位將與上網有關的資料報當地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根據網路經營者的咨詢狀況,核發數字式身份證明,以便稅務機關確定交易雙方的身份及交易的性質。(2)拓寬稅務與銀行聯網的空間,稅務部門應與銀行合作設置電子關卡,對企業的資金流動進行監控,從而大大限制了偷、逃稅行為的發生。(3)在網上建立電子銀行,要求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和個人在電子銀行里開戶,在網路上完成異地結算、托收、轉賬等金融業務,在網路上完成繳稅業務,實現電子支付。
(六)健全稅務監督機制
要有效防範和抑制稅收流失,還必須有廣泛、嚴密的監督機制。稅務監督應包括內部監督、行政監督、法律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在內的全方位、全社會監督。當前,稅務監督機制基本上是稅務機關內部實施的,沒有發揮其應有的監督作用。因此,健全稅務監督機制重要的是將稅務監督的外部監督建立健全,如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充分發揮外部監督的作用,為治理稅收流失做出應有的作用。
(七)加大稅法宣傳力度,轉變公民稅收觀念
(1)深入廣泛地開展稅法宣傳,樹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稅收觀。我們應該持之以恆地、廣泛地開展形式多樣的稅收教育宣傳,應把稅收的基礎知識編入九年義務教育課本,使國民從小就樹立「納稅光榮」的觀念,使國民從小就知道社會主義稅收性質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2)更新公民稅收觀念,樹立權利與義務對等觀念。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傳統的「應盡義務說」觀念已不能為納稅人所認同,甚至會造成納稅人的逆反心理。因此,要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稱的觀念,分別規范納稅人、用稅人和征稅人的行為,營造良好的依法治稅的社會環境。
總之,稅收流失的治理是一項涉及到全方面,需要從一點一滴做起的龐大的、系統的工程,任重道遠。因此,各級領導和稅務部門應積極地去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積趾步致千里,積小流成江海,就能逐步改善目前我國稅收流失嚴重的狀況,開創我國稅收工作的新紀元。
Ⅱ 稽查辦案程序規定
稽查局在所屬稅務局領導下開展稅務稽查工作。上級稽查局對下級稽查局的稽查業務進行管理、指導、考核和監督,對執法辦案進行指揮和協調。各級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應當加強聯系和協作,及時進行信息交流與共享,對同一被查對象盡量實施聯合檢查,並分別作出處理決定。
一、稽查辦案經費的使用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項目支出專款專用原則。三會應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開支范圍使用稽查辦案經費,不得調整用於基本支出;非稽查辦案人員或稽查辦案人員非辦案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不得在稽查辦案費中列支;不得用於基本建設項目開支。
3、要堅持規范管理的原則。稽查辦案經費各項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准要建立規范的內部審核和報批程序。
4、在保證辦案工作的合理需要下,要遵循勤儉節約、注重實效的原則。
二、國家稅務總局直接組織查辦或督辦的大案要案主要包括:
1、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交辦的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審計署、國家信訪局等部門需要國稅系統協助查辦的案件;
3、國家稅務總局領導批轉交辦,或者由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直接組織查辦或負責督辦的案件等。
法律依據:《稅務稽查工作規程》 第四條 稽查局在所屬稅務局領導下開展稅務稽查工作。上級稽查局對下級稽查局的稽查業務進行管理、指導、考核和監督,對執法辦案進行指揮和協調。各級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應當加強聯系和協作,及時進行信息交流與共享,對同一被查對象盡量實施聯合檢查,並分別作出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