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確定網路犯罪案件管轄
確認網路犯罪刑事管轄權時應以網路行為的最終目的地、網路犯罪行為實施地、網路犯罪行為結果地作為合理依據。
1、網路行為的目的地。
網路行為必然具有目的性。因此,行為的目的可以作為確定管轄的聯結點。如果行為人使網路上的特定人得到信息數據,並希望他人訪問該網頁,或者有意向特定的目標發送信息、數據,這種積極的、主動的接觸目的與目標所在地構成直接故意的關聯。這種直接故意的關聯,可以推定為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是接受被指向地的法律,構成被指向地法院管轄的基礎。
2、網路犯罪行為實施地。
網路犯罪行為須通過一定的計算機設備進行,應當以行為人為中心,以實施犯罪行為的設備為線索,認定犯罪行為地。行為人實施犯罪的計算機終端、伺服器等設備是相對固定的,因此,行為人實施網路犯罪的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犯罪行為地。
3、網路犯罪行為結果地。
由於網路傳輸的全球性,對於任何上網的行為,受其危害影響的地點都會數不勝數,若以此作為管轄權的基礎,必然會造成管轄法院的泛濫。但網上侵犯商業秘密、間諜犯罪、網路入侵、散布破壞性病毒、邏輯炸彈、放置後門程序、偷窺、復制、更改或者刪除計算機信息等犯罪有一個共性,就是必須侵入他人的計算機信息網路才能作案。因此,將所侵入的系統區域網、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作為犯罪結果地,其所在地法院擁有管轄權當無異議。
㈡ 網路詐騙立案管轄部門是哪個部門
發現詐騙事實或者詐騙嫌疑人的,應當及時撥打110或者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法律責任。
網路詐騙也是詐騙案,管轄的部門是公安局,具體承辦案件的,是公安局刑警隊立案查辦。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強迫交易案由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管轄。
相關法律規定:
《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管轄分工規定》
五、治安管理部門管轄下列案件:(共96種)
(二)《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的下列案件:
第八節擾亂市場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24、強迫交易案(第226條)
事實上傳統理論認為訴訟詐騙不構成詐騙罪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處理,但是在司法考試中卻把它作為詐騙罪。應該有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合同詐騙由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立案受理。
合同詐騙屬於經濟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合同詐騙罪必須由公安局的經濟偵查大隊立案偵查。
如果構成合同詐騙罪,再向檢察院提請逮捕,移送審查。檢察院再向法院起訴。法院判刑。
公安機關,無論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都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直接到轄區派出所報案就行。
如果涉嫌詐騙罪,達到立案標准,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如果達到3000元至1000元以上應當立案偵查。
經濟合同受騙如果公安不能立案,說明不具備刑事詐騙的特徵,刑事詐騙是指虛構事實、標的物、不具備法定資格或者具備法人身份超經營范圍從事其它經營活動,以合同形式騙取錢財物以及勞動力的嚴重擾亂經濟合同秩序的案件。
此外,還有民事合同欺詐,可以直接向被告地工商局告訴或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詐騙國家公款是刑事犯罪,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偵查,依法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11〕7號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㈢ 網上傳謠由哪個公安機關管轄
由所在地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網警管理。
㈣ 重大計算機安全事故和計算機違法案件可由什麼受理
法律分析: 重大計算機安全事故和計算機違法案件由案發地當地縣級、區、市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受理。國際標准化委員會對於 重大計算機安全事故的定義是:為數據處理系統和採取的技術的和管理的安全保護,保護計算機硬體、軟體、數據不因偶然的或惡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壞、更改、顯露。 而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簡稱網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門的一項職責,具體實施這一職責的機構稱為網監機關或網監部門,網監機關的工作人員稱為網監警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五條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㈤ 網路詐騙,派出所管嗎
報案是打擊詐騙活動的最重要的渠道,報案到當地派出所就可以了,由於網路詐騙的隱秘性、復雜性,給警察偵破此類案件帶來很大的難度,沒有、也不會有時間限定,也沒有可以參考的時間長度。
派出所會移交給對口部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㈥ 你好!問一下網路詐騙屬於刑偵部門管還是派出所
網路詐騙一般都會涉及到錢財,那麼這類的案件回有經偵大隊負責,一般派出所只是負責治安的,對於一些重大的刑事案件有刑偵大隊負責,也就是說派出所裡面分刑事案件和一般治安民事案件,對於一些經濟糾紛,債務糾紛,詐騙,非法集資等則有經偵大隊負責,當然一開始接案的時候,你也不知道怎麼區分的時候,可以找派出所,然後回告訴你該找誰。這樣說應該差不多吧,當然你也可以打110電話,有些比較負責的還會登門找你,做記錄的,有些不負責的就可能不了了之了。
㈦ 關於網路犯罪案件的管轄是怎麼規定的
網路犯罪案件的管轄地是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網路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網站管理者或建立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所在地。對於有多個犯罪地的網路犯罪案件,可以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