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路是國家哪個部門管理與操縱著呢
國家工信部,這個部門專門管理互聯網以及信息化這個IT領域,網站的備案啊,認證什麼的都需要這個部門,互聯網的管理越來越嚴格,要求越來越多,建立和諧網路這個部門也做出了很多貢獻。
㈡ 國家哪個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
法律依據:《網路安全法》第八條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
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
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
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我國的網路安全法制化水平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
還較為落後,限制了我國與其他國家的網路安全合作和參與國際網路空間安全治理。很多國家
的和行業組織在評估網路安全狀況時,都明確指出中國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護能力,因此
都不願意和中國政策對等合作交流,限制中國代表參與相關的規則制定。
㈢ 互聯網路是歸哪個政府部門管理的
互聯網是歸工信部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簡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是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的國務院直屬部門。
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准,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的重點大學中,工信部直屬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
主要職責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一)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工業、通信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的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承擔通信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㈣ 網路安全監管部門有哪些
國家網信部門、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公共信息網路監察部門,更多的是進行有關網路事務的行政管理。
總體上講,在計算機犯罪的偵查方面職責不明確。一方面,偵查主要由刑偵部門進行,另一方面,刑偵部門又缺少必要的專業技術,必須要有網路監察部門的配合。網路監察部門盡管具有對付計算機犯罪的較高技術,但在很多地方卻不具有刑事辦案權。
這樣,有一宗計算機犯罪案件發生,必須有至少兩個部門的參與。同時必須對兩個部門進行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加上職責的不明確,勢必降低工作效率,浪費資源。
有鑒於此,應當盡快理順工作機制,設立真正的網路警察,付予辦案權,以更好地打擊計算機犯罪。
㈤ 通用網址,域名,無線網址,網站等這些網路服務是哪個機構來監管的
通用網址,域名,無線網址,網站等這些網路服務都是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來監管,不過現在通用網址、無線網址、可信網站都是北龍中網(北京)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中網)負責運維。
㈥ 網路歸哪個部門管
中國的網路監管中,通信管理部門、互聯網新聞宣傳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以及文化部門,廣播電影電視管理部門和新聞出版部門是代表政府參與網路監管的主要職能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三條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㈦ 管理網站的是什麼部門
您好,管理網站的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信部:
一、有關職責調整
(一)將信息化推進、網路信息安全協調等職責劃給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調整後,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網路強國建設相關工作,推動實施寬頻發展;負責互聯網行業管理(含移動互聯網);協調電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建共享;組織開展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加強信息通信業准入管理,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電信和互聯網相關行業自律和相關行業組織發展。負責電信網、互聯網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平台的建設和使用管理;負責信息通信領域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擬定電信網、互聯網及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規劃、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加強電信網、互聯網及工業控制系統網路安全審查;擬訂電信網、互聯網數據安全管理政策、規范、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網路安全防護、應急管理和處置。
(二)加強和改善工業和通信業行業管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工業和通信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根據職責分工擬訂推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加強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大力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著力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寓軍於民,促進工業由大變強。
二、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投資綜合管理職責,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明確投資審批、標准、審核的范圍、標准和程序
。2、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審核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和涉及綜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項目,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需由中央層面管理的其他項目。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審核項目須徵求行業管理部門意見。
3、涉及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的項目,由行業管理部門提出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的意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平衡,其中需要行業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項目,投資計劃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並聯合下達。
(二)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方面的職責分工。 1、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擬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的法律法規草案及政策,制定統一的制度、規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推動發展和規范第三方評估機構。
2、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審核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徵求行業管理部門意見後,出具節能審查意見。對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行業管理部門進行節能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評審意見,在與能源消費總量、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等進行銜接平衡後,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3、地方政府審批、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地方政府在本地區能源消費總量以內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節能審查。
三、有關機構調整
(一)將原信息化推進司和原信息安全協調司承擔的生產和製造系統信息安全和信息化職責與軟體服務業司的職責進行整合,並將軟體服務業司更名為信息化和軟體服務業司。
(二)將電信管理局更名為信息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依法對電信和互聯網等信息通信服務實行監管,承擔互聯網行業管理;擬訂市場准入、監管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承擔市場秩序、設備進網、服務質量、用戶權益和個人信息保護等監管工作;指導電信和互聯網相關行業自律和相關行業組織發展;承擔通信網碼號、互聯網域名和IP地址、網站備案、接入服務等基礎管理及國際協調;承擔移動互聯網及智能終端的管理;擬訂網路有關數據採集、傳輸、存儲、使用管理政策,規范信息通信服務市場;擬訂網路架構與運行管理、互聯互通與結算政策並監督執行;承擔管理國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承擔通信業應急體系建設及管理,組織協調國家應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承擔國防通信信息動員和戰備通信相關工作。
(三)將通信保障局更名為網路安全管理局。網路安全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組織擬訂電信網、互聯網及其相關網路與信息安全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平台的建設和使用管理;承擔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工作,組織推動電信網、互聯網安全自主可控工作;承擔建立電信網、互聯網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電信企業和互聯網企業落實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組織開展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有害信息,配合打擊網路犯罪和防範網路失竊密;擬訂電信網、互聯網網路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路與信息安全監測預警、威脅治理、信息通報和應急管理與處置;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路數據和用戶信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承擔特殊通信管理,擬訂特殊通信、通信管制和網路管制的政策、標准;管理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四)將通信發展司更名為信息通信發展司。信息通信發展司的主要職責是:協調電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建共享;擬訂電信普遍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寬頻網路建設和應用水平提升;承擔信息通信業經濟運行分析、監測和預警,擬訂信息通信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牽頭信息通信業標准化及相關國際標准制定和推廣工作,擬訂移動互聯網、物聯網、新一代移動通信等網路技術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信息通信業開放政策;擬訂電信業務資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重要信息通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管理通信建設市場;承擔信息通信企業「走出去」和國際信息通道建設相關工作。
(五)裝備工業司加掛國家重大技術裝備辦公室牌子,相應增加1名司局領導職數。
(六)將中小企業司更名為中小企業局。
(七)根據內部司局之間有關職責調整,相應將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牌子由原材料工業司改掛到安全生產司。
調整後,工業和信息化部內設機構為22個,機關行政編制
717名(含兩委人員編制13名、援派機動編制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118名、參事人員編制1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4名,司局領導職數101名(含總工程師2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3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7名)。
㈧ 什麼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網信部門
網信部門是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網信辦主要職責是落實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針政策和推動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負責網路新聞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審批和日常監管等。
一、網路安全主要包括:
1、網路運行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
2、網路上系統信息的安全;網路上信息內容的安全,即狹義的「信息安全」;
3、網路上信息傳播的安全,即信息傳播後果的安全。
二、網路安全的主要技術有哪些:
1、用於防範已知和可能的攻擊行為對網路的滲透,防止對網路資源的非授權使用的相關技術。涉及防火牆、實體認證、訪問控制、安全隔離、網路病毒與垃圾信息防範、惡意攻擊防範等技術;
2、用於保護兩個或兩個以上網路的安全互聯和數據安全交換的相關技術。涉及虛擬專用網、安全路由器等技術;
3、用於監控和管理網路運行狀態和運行過程安全的相關技術。涉及系統脆弱性檢測、安全態勢感知、數據分析過濾、攻擊檢測與報警、審計與追蹤、網路取證、決策響應等技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