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保證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過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網站提供餐飲服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利用互聯網提供餐飲服務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指導全國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組織枯弊開展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並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第五條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准後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備案後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域名、IP地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備案號、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等。
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設立從事網路餐飲服務分支機構的,應當在設立後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亮敗搭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分支機構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等。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備案信息。第六條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台服務停止、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制度,並在網路平台上公開相關制度。第七條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培訓和考核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第八條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登記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信息,保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等許可信息真實。
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簽訂食品安全協議,明確食品安全責任。第九條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主頁面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更新。第十條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網上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量化分級信息,公示的信息應當真實。第十一條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網上公示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料名稱,公示的信息應當真實。第十二條網路餐飲服敬拿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的,所提供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應當無毒、清潔。
鼓勵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第十三條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送餐人員的食品安全培訓和管理。委託送餐單位送餐的,送餐單位應當加強對送餐人員的食品安全培訓和管理。培訓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第十四條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潔,並定期進行清洗消毒。送餐人員應當核對配送食品,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第十五條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記錄義務,如實記錄網路訂餐的訂單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稱、下單時間、送餐人員、送達時間以及收貨地址,信息保存時間不得少於6個月。第十六條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
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發現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所在地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
Ⅱ 餓了么平台歸誰監管
工商,衛生,城管,網監等部門全可以監管餓了么平台。
「餓了么」是2008年創立的本地生活平台,主營在線外賣、新零售、即時配送和餐飲供應鏈等業務。創業12年,餓了么以「Everything 30min」為使命,致力於用科技打造本地生活服務平台,推動了中國餐飲行業的數字化進程,將外賣培養成中國人繼做飯、堂食後的第三種常規就餐方式。創始人為張旭豪。
餓了么在線外賣平台覆蓋全國670個城市和逾千個縣,在線餐廳340萬家,用戶量達2.6億,旗下「蜂鳥」即時配送平台的注冊配送員達300萬。
聯盟公約:
2017年4月20日,美團點評、網路外賣、到家美食會等主要網路訂餐平台在北京市食葯監局的支持、指導下,自發組建網路訂餐平台行業自律聯盟。
四大網路訂餐平台CEO發言並共同簽訂《網路訂餐平台自律共建聯盟公約》,從入網經營者准入前承諾、平台准入、健全入網經營者檔案管理及信息公示等十四個方面向社會鄭重承諾,包括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主動在平台首頁向社會公開;嚴格平台准入機制。
主動定期向食葯監管部門報送平台管理數據和信息;對實施聯動懲戒的違法商戶,在聯盟各平台同步採取下線處理,同清同查;共同加強送餐員隊伍食品安全培訓;針對入網商戶進行在線宣傳、培訓,共同宣傳和推動「陽光餐飲」工程等。
Ⅲ 網路訂餐行業監管 到底是誰的事兒
1.網路訂餐逐漸成為外賣主流。但是目前針對網路訂餐,全國並沒有出台專門的法規,而網上外賣涉及到多個部門,監管難度較大。給一些無經營許可證、衛生證、健康證的「三無」訂餐店帶來可乘之機,混跡網上搖身變成「高大上」的餐廳也需要消費者提防。不過,市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已經注意到了網上訂餐的隱患,開始著手管理、規范。
Ⅳ 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為加強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保證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2017年9月5日,食品葯品監管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法律依據:《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一、是明確「線上線下一致」原則。《辦法》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並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網路銷售的餐飲食品應當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保持一致。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查處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通知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求其立即停止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 二、是明確平台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義務。《辦法》規定,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審查登記並公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許可信息、如實記錄網路訂餐的訂單信息、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等義務;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實施原料控制、嚴格加工過程式控制制、定期維護設施設備等義務。 三、是明確送餐人員和送餐過程要求。《辦法》規定,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單位要加強對送餐人員的培訓和管理。配送有保鮮、保溫、冷藏或冷凍等特殊要求食品的,要採取能保證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四、是明確開展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辦法》規定,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指導全國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組織開展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監測發現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違法行為的,通知有關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組織查處。 五、是明確與地方性法規和其他規章的銜接。《辦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對小餐飲網路經營作出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辦法》對網路餐飲
Ⅳ 2019年上海市9月1日出台上海市網路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
網路餐飲服務(網路訂餐)是近年來興起的「互聯網+」新業態,在提供消費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食品安全隱患。上海市食葯監局27日正式發布與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聯合制定的《上海市網路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該辦法將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此,上海各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將對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第三方平台實施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對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責任約談及整改等情況,並根據信用記錄,調整監督檢查頻次。同時,第三方平台存在違法行為並造成嚴重後果,依法應吊銷許可證的,上海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將函告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吊銷許可證。
此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新增了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法律義務和法律責任。
據了解,《辦法》對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送餐環節以及第三方平台均提出了要求,同時鼓勵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和第三方平台參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對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辦法》規定,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的實際經營地址、經營項目等應當與其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一致。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經營活動主頁面醒目位置,完整、真實、清晰地公示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件的相關信息。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自行送餐的,應當加強對送餐人員的培訓和管理,送餐過程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送餐環節具有一定的食品安全風險,《辦法》提出了送餐環節食品安全要求。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自行送餐的,應該遵守相關要求;委託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第三方物流送餐的,應當對其是否具備規定的條件進行核實。
除了執行送餐人員健康管理制度,《辦法》規定,用於盛放食品的容器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送餐時應當採取能夠防止灰塵、雨水等污染的有效措施,確保送餐過程食品不受污染;使用的送餐箱或者送餐包應當定期清潔、消毒。
對於有冷藏等特殊溫度要求的食品,如冷盤、生食、冷加工糕點、預拌色拉等,其配送條件應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配送。此外,《辦法》鼓勵在食品容器或者外包裝上標示食品製作烹飪時間和安全食用時限,並提醒消費者收到後盡快食用。
《辦法》對第三方平台提出了相關規定:第三方平台應當對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記錄其社會信用代碼、食品經營許可證件編號、許可證有效期、核准名稱、地址、經營項目、聯系人、聯系方式等信息。第三方平台檢查發現平台內的網路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發現網路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無許可證經營、經營禁止生產經營食品、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
上海市市葯監局方面當日表示,鼓勵建立平台內網路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評價體系,並在網上公示信用評價情況;同時鼓勵建立消費預賠金制度和投保食品安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