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游戲利大於弊辯論會正方如何反駁反方
網路游戲利大於弊辯論會正方如何反駁反方
絡游戲利大於弊辯論賽中,大家想要知道正方如何去反駁反方的嗎?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網路游戲利大於弊辯論會正方如何反駁反方,歡迎閱讀。更多資訊請繼續關注辯論賽欄目!
網路游戲利大於弊辯論會正方如何反駁反方
正:我想請問對方同學,你們上過網嗎?
反:當然,正因為我們上過網,所以我們才切身體會到網路給中學生造成多大的危害。
正:那麼我又請問,你們在網上做些什麼?
反:看來對方辯友又想用一個人來代替所有人了,如果我上網沒有玩游戲,對方是不是會說所有上網的中學生都不會玩游戲呢?
正:可這才是你的切身體會呀。
反:那麼我在網吧里看到的一切,對方又做何解釋呢?
正:那我要用你的話來勸勸你自己了,你們不能以偏蓋全,你看到的也不是全部。
反:看來對方辯友的確沒有做過實地調查。如果從網吧的角度來看,對方是完全沒有發言權了?
正:不明白的是,對方辯友為什麼一口咬定網吧就是網路的全部?
反:那是因為我方調查過,90%的.中學生上網的地方就是網吧。
正:看來對方一定是要死死咬住網吧不放了,你們一定沒有仔細想過上網已是一種國際趨勢了?
反:我們眼中看到是中學生這個薄弱群體在這種國際趨勢前不堪一擊的事實。
正:對方一定又想用網路游戲來做擋箭排了,難道網路上除了游戲就沒別的嗎?
反:網路上當然有別的,網路上還能找到當紅歌星的海報,但這與中學生更扯不上關系。
正:看來對方辯友一定是網路娛樂版的愛好者,至少在各大官方的網站上都有這樣一句話,你上網的時候一定看到過:未成年人上網,要有監護人陪同。
反:是呀,在每一個香煙的煙盒上都寫著:吸煙有害健康。但卻從未聽說過有人因為這句話而戒煙了。
正:上網與吸煙是不能互相比較的。
反:的確,對於中學生來說,吸煙的危害只是上網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正:那麼對方辯友寧可選擇吸煙也不選上網了?
反:我不選擇在中學階段上網,並且我想提醒對方一下,吸煙不是今天的辯論話題。
正:那我們就接著來說上網。對方說不選擇中學階段上網,那什麼時候上?等你步入社會以後嗎?你覺得在將來的社會里,一個不懂網路的人會找到一份稱心如意的工作嗎?
反:至少我們現在看了這樣一件事,只要一談網路,對方辯友就把我們帶到3000年後,我們難道就不能正視一下發生在眼前的事?
正:說未來,正是要告訴對方辯友,上網就應該從今天做起,這是一個合二而一的事。如果無所謂未來,那麼現在就失去意義了。
反:如果現在就在網上流連忘返,荒廢學業,你就會有一個光明的未來嗎?
正:難道對方辯友就看不到社會各界正在動用各種手段把中學生上網拉到正軌上來嗎?
反:不知道「社會各界」是否也包括商業界的網吧呢?
正:網吧也有法律來約束。
反:對方突然談起法律,我不知對方辯友對青少年網路犯罪怎麼看?
正:那一樣要由法律來約束。
反:可是我覺得不上網的話就永遠不會有網路犯罪。
正:是呀,如果沒有飛機,美國的大樓也一樣不會倒,但9.11發生一年多來,美國的飛機都沒有停飛過。
反:對方辯友的想像力真是豐富——(停)
正:對方一再說我方只談未來不談現實,但對方辯友難道過了今天就沒有明天了嗎?
正:對方辯友為什麼非要一再的想用網吧,這個概念來代替全部網路?這不是以偏概全嗎?(停)
反方三辯:剛才對方辯友舉了我校網站的例子,可是附中網校里有許多信息垃圾,這也是前不久兩代會中校領導指出的。現在我請問對方辯友,如何解決中學生自製性差的天性與網路的三大問題呢?
正方三辯:請對方辯友注意,任何新生事物在它開始階段部分都必不可少帶來一些弊端,但我們必須看到這些事物它們發展的前景和總的趨勢,那我請問對方辯友你是否承認在信息時代網路是一種重要的工具請正面回答是或不是。謝謝!
反方一辯:對方辯友剛才或許沒聽清楚,在一辯陳詞中我已指出網路是一種重要的通訊手段,還指出網路的三大問題,這就說明了中學生上網弊大利,難道對方辯友沒有理解嗎?請問對方辯友,在網上這種虛擬空間中,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往往帶著一個假面具,這與水中月、鏡中花有什麼區別?請正面回答!
正方一辯:在網上交往真的沒意義了嗎?那怎麼會有那麼多人上網呢?請問對方辯友,如果中學生上網是弊大於利的話,那麼國家怎麼會把上網這個課程安排到計算機課程中來呢?
反方二辯:我想首先指出,目前國家並沒有把上網課程安排到計算機課程中,還有如果真像對方辯友所說的話,那麼國家為什麼要制定法律禁止中學生進入地下網吧呢?再請教對方辯友,在中學生上網利和弊兼有的情況下,你是如何判斷利大於弊呢?
正方二辯:我認為利是主流,弊只是在網路剛剛產生時不可避免的出現一些弊端,剛才的一辯三辯已經反復強調,可見了對方辯友沒有理解。請問對方三辯,學以致用,電腦上網作為一門課程是否需要學以致用,是否要把上網知識付諸於實踐?
反方三辯:是要付諸實踐,但我們所說的上網並不是指所有的人。我們的前提是中學生,中學生的天性是判斷力和自製力比較差,對網上的信息垃圾它們能夠正確處理嗎?剛才對方辯友無法回答判斷利弊大小標准,我現在告訴大家,首先我們從數量上判斷,網路三大問題與其方便性和快捷性相比是三弊一利,難道對方辯友還要說利大於弊嗎?其次,從質上說,中學生自製力、判斷力差的天性弱點與網路三大問題是不可調和的固有矛盾。所以我方再次強調,中學生上網弊大於利。謝謝!
主席:看來雙方都是能言善辯,接下來在自由辯論階段大家將會欣喜到更為驚心動魄的較量。雙方必須交替發言各隊累計用時為4分鍾。先請正方發言:
自由辯論階段
網路本身沒有好壞
就看人們怎麼利用它
因為利用它來做好事的人多於利於他來做壞的人
做的好事的影響也大於做壞事的影響
所以是利大於弊
其實就像菜刀一樣
你說菜刀對於人來說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呢
其實菜刀本身沒好壞是吧
要有好壞,也是它質量的好壞,據說王麻子菜刀不錯 :)
人們用它來切菜,做菜
但也有人用它來砍人
這時你不能說菜刀弊大於利吧
;Ⅱ 一次辯論比賽,我的辯題網路游戲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我方觀點:網路游戲利大於弊。幫幫忙,給一點辯詞
第一,網路的飛速發展中,網路游戲不能沒有巨大的功勞,這種功勞將直接體現在網路游戲運營公司的財務贏利比例上。
第二,網路游戲告訴了人們,上網的生活和內容並不僅僅局限於聊天交友和查看資料方面,除了這些人們還可以玩玩游戲,輕松娛樂一下。
第三,網路游戲和其他游戲一樣,也能給參與游戲者有一種競爭進步的心態,這種心態在原來的非網路游戲的電腦游戲中主要是超越自我,有了網路的連接之後,更能在高手如林中展現自我。
第四,當然要說明的是,這些網路游戲或者說我們所討論的網路游戲是合法的游戲。
第五,人們似乎對網路游戲有一些誤解,這些誤解主要是指人們對游戲本身的迷戀,而影響了人們的工作、生活、甚至是身體健康。但是,人們對游戲的迷戀並不僅僅局限於網路游戲,除了網路游戲以外,我相信人們還對其他的游戲一樣迷戀。這就好象是一個棋迷迷戀下棋,一個票友迷戀精彩的戲劇一樣的道理。同樣,並不是所有的網路游戲都是有害的,實際上大多數游戲本身都是無害的,如果有害的話,國家早已經明令禁止了。
除了以上這些,我們還要面對人與游戲之間的關系。
游戲的誕生是出於對人們對游戲市場的需求,這個時候游戲本身就是一個產品,就好象任何一個人們所需求的產品本身一樣有著誕生和存在的價值。同樣,並不是所有的產品都適合於每一個人,游戲本身也是這樣。當有一些東西不適合你的時候並不代表不適合別人。人類的喜好是多種多樣的,難道喜歡所喜歡的合法的商品也不應該嗎?我想肯定不是吧。所以說,網路游戲的誕生和存在是根據市場或人類的需求而來,也就是說網路游戲本身是沒有錯的。
關於價值,可以肯定的說,網路游戲所產生的直接價值並不低於其他游戲。這一點從上海盛大公司的老闆陳天橋幾乎一夜之間擁有億萬身價中看的出來。那麼,同樣從這些網路游戲的熱衷者和支持者中也自然能看的出網路游戲是滿足人們的需求的。這些也是價值的體現。
關於網路游戲的定義。到底什麼才是網路游戲呢?網路游戲的定義就是可以在網路上玩的游戲。比如棋牌游戲。現實世界中也有棋牌游戲,網路也有,其規則和玩法完全的一樣,難道說在現實世界玩的棋牌就是好游戲,在網路里玩的就不是好游戲?或者說在現實中玩的棋牌游戲就利大於弊,而在網路中玩的棋牌游戲就弊大於利嗎?這種解釋實在說不過去吧?類似的例子更是舉不勝舉。
更多的人,都會把目光聚集在未成年人身上,同時認為這也是對網路游戲弊端最大的體現。我認為,這種武斷的結論並不恰當。未成年人的確是受到法律的保護,國家也為此出台了一些相關法律法規用來限制未成年人玩網路游戲。同樣的邏輯,人們是否也在現實生活中去組織這些未成年人去玩一些合法的游戲呢?比如棋牌等其他智力游戲。所以,人們只是誤解了法律是保護這些未成年人不要受到非法的網路游戲的影響,而不是去阻止這些未成年人參與合法的網路游戲。
還有值得說明一點的是,有一些自我控制能力比較差的人,在參與網路游戲的時候可能會因此影響工作、生活和健康。但是,這些問題的本身是人的問題,而不是游戲的問題。如果人們一定要把這些問題歸咎於游戲的話,那麼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這樣的呢?如果所有人都因此這樣的話,人們為什麼還要玩網路游戲呢?同樣的道理,這些自我控制能力比較差的人是不是在玩非網路游戲的游戲的時候就能控制的很好呢?如果不是的話,又怎麼解釋呢?一個在玩現實的棋牌中因為種種原因參與了賭博,那麼是不是也因此認定是棋牌的錯呢?如果這樣的話,那麼國家就應該明令禁止人們參與棋牌等游戲了。
另外,再舉一個小小的例子,特別是在網路游戲中玩棋牌游戲,打完一次牌之後,網路會自動洗牌,自動發牌,真的是很方便。
在玩現實棋牌的時候經常會出現三缺一等缺少牌友的時候,到網路里就不會出現這種事情了。
最後總結一下:合法的網路游戲是應人們對游戲本身的需求而誕生。在游戲誕生後和人們的參與後,造就了巨大的財富價值。同時,人們在參與網路游戲後,既滿足了自身休閑娛樂的需求,又滿足了比賽以及心理榮譽滿足,而且還能給人們帶來極大的方便。我實在想不出什麼理由說明網路游戲弊大於利。
再說,一件事物的產生本來就是有利又有弊的,如果合理的加以利用肯定是利大於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