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壟斷經營向哪個部門舉報
向工商局舉報。依據我國反壟斷法的規定,經營者出現壟斷市場行為的,相關受害人可以向我國的反壟斷機關舉報,讓相關部門介入調查。誰來監督的,工商局,市場監管局,其職責是:
(一) 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有關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葯品安全戰略、標准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 負責市場主體信用建設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 負責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工作,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指導全市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全市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市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准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貫徹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衡水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第四十六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⑵ 壟斷經營向哪個部門舉報
法律分析:壟斷經營行為是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遇到壟斷行為可以到當地的工商部門進行舉報,經營者主動向反壟斷執法機構報告達成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酌情減輕或者免除對該經營者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⑶ 管通信的國家部門
法律分析:信息通信發展司。信息通信發展司的職責:研究分析信息通信業發展形勢;統籌提出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規劃;協調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推動網路資源共享;推動寬頻發展;建立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推動信息通信業深化改革;擬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審查信息通信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新一代寬頻無線移動通信網國家重大科技專項指南;負責信息通信建設監管政策;推進信息通信業對外合作的相關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第三條 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全國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在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的領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十二條 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應當依據職權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電信服務質量和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向社會公布監督抽查結果。
⑷ 壟斷經營向哪個部門舉報
商業合同壟斷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舉報即可.
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主要職責:(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⑸ 網路歸哪個部門管
中國的網路監管中,通信管理部門、互聯網新聞宣傳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以及文化部門,廣播電影電視管理部門和新聞出版部門是代表政府參與網路監管的主要職能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三條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⑹ 小區寬頻壟斷該找誰投訴
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小區里的居民可能需要跟小區里的管理者進行協商,實在不行的情況下可以找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出面解決問題,如果業主委員會出面也解決不了問題,那麼可以通過當地政府的熱線去投訴,然後讓媒體來曝光,這樣可能就能夠解決根本的問題。有很多小區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主要是因為運營商他想收取更多的通信費用,但是如果運營商他能夠保證大家的網速和費用,那麼我相信沒有一個居民會提出任何意見的。
一、業主維護權利可以通過以下途徑:
1、有問題可以根據物業管理合同直接與物業公司交涉;
2、通過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交涉;
3、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業主維權時要注意的問題:
1、要重視簽訂好合同。要求物業企業提供的服務內容要明確,每一項服務內容達到的服務標准要量化,比如說要求物業企業提供三級服務,公共樓道保潔每天清掃1次等。
2、要按照合同約定條款評判物業企業的服務是否到位。業主與物業企業之間是合同關系,業主評判物業企業的日常服務是否到位一定要依據合同,假如說合同約定物業企業每天清掃1次公共樓道,保潔人員按照約定做好了,就應當說物業企業該項服務到位,兩次清掃之間的公共衛生需要業主自覺進行維護。
3、要明確維權責任人。明晰責任是業主維權的前提,業主在維權前一定要知道維權的對象。有的常因開發商遺留問題、未辦理產權證、個人財產受損等原因與物業企業發生沖突,這些都不是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不屬於物業企業的職責范圍。
4、是要理性維權。業主與物業企業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要盡量通過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調不了的可以到小區所在地的區縣物業辦申請調解,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銷售未取得進網許可的電信終端設備的;
(二)非法阻止或者妨礙電信業務經營者向電信用戶提供公共電信服務的;
(三)擅自改動或者遷移他人的電信線路及其他電信設施的。
⑺ 通信管理局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
工業和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是單列的政府直屬機關單位,在省一級他就是主管部門屬於正廳級單位.管他的有省長和分管副省長,雖然省里也有信息產業廳,容易讓人產生誤解以為他是通信管理局的上級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是省級行政區域內通信行業的主管部門,是實行信息產業部與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的,以信息產業部為主體的管理體制。在信息產業部的領導下,是依照電信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來依法行使對省級行政區域內的通信行業實施政府監督管理職能。各個省級單位都設有通信管理局,它是屬於信息產業部的直屬單位。信管理局是省級行政區域內通信行業的主管部門,實行信息產業部與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信息產業部為主的管理體制。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電信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本地區公用賣枯電信網、互聯網和專用電信網實行統籌規劃與行業管理;
2、負責受理、核發本地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和電信設備進網管理,會同地方價格管理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監督、管理本地區的電穗跡信服務價格與服務質量;
3、保證公用電信網的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中族洞,統籌協調電信企業之間的經濟與業務關系,推動實施寬頻發展,促進共建共享;
4、根據授權,負責電信網碼號及其他公共電信資源的分配與管理;
5、保障網路與信息安全、並承擔黨政專用通信和應急通信工作等;
6、承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