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網路主權」解讀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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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聯合國首次明確《聯合國憲章》下的主權平等原則適用於網路空間的立場。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網路安全法》,亦開宗明義地申明「維護網路主權」的立法主旨。究竟什麼是「網路主權」?通過梳理各國網路主權實踐、闡明其概念、論證其適用原則,成果文件《網路主權:理論與實踐》(2.0 版)(以下簡稱《2.0 版》)希望能澄清外界誤解、凝聚各方共識,並作出積極探索。
網路主權不是絕對主權
而是靈活主權
作為古老主權觀念的當代發展,網路主權既堅持傳統主權中獨立、平等、公正的主張,又去除了過時的僵化教條。正如聯合國前秘書長加利所言,絕對和排他性的舊主權原則如今已站不住腳。
網路空間的技術性、虛擬性和跨國界性讓各國發現,在層出不窮的全球性挑戰面前,沒有
哪個國家能夠置身事外、獨善其身,為了達到網路空間安全和發展的目的,它們不得不更少地依賴某個國家,而更多地依賴復雜的國際體制。
從長遠來看,國際和平的維持以及隨之而來的獨立民族國家的維持,是以各國交出一部分主權為條件的。就此而言,對主權的自願讓渡和自我限制並未貶損主權,相反,它通過廣泛的國際義務提升了國家主權的行動能力。
氏敗哪網路主權的靈活性鮮明體現在《2.0 版》對網路主權的三層分類上。網路設施與運行、網路數據與信息、社會與人三個范疇,國家主權的內容、方式和邊界既有所差異,又環環相扣,反映出在維護網路空間和諧發展目標下,對網路主權不同向度的系統認識和動態權衡。
11月22日至24日,2020年世界互聯網大會「互聯網之光」博覽會在浙江烏鎮舉辦。圖為「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的主題展板。
網路主權不是單邊主權
而是合作主權
只強調單邊的主權並非「主權」,而是「霸權」,中國的網路主權反對的正是「網路霸權」。
為此,《2.0 版》明確提出「合作原則」,主張「基於《聯合國憲章》所提倡的『善意合作』原則,各國應尊重他國的國際法主體地位,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堅持多邊參與、多方參與,打造多領域、多層次、全方位的治理體系,致力於維護網路空間的安全與發展」。
單邊主權強調權力,合作主權更強調權利與義務。《2.0 版》基於「無論在物理世界還是網路空間,主權都意味著權利和義務的統一」的立場,闡釋了網路主權的義務維度,提出了各國在享有網路主權所衍生的權利的同時,應切實履行國際法義務枯手。
除了不侵犯他國、不幹涉他國內政等傳統義務之外,各國在網路空間中還負有特有的審慎預防義務和保障義務,前者要求「各國不得蓄意允許其領土,或在政府控制下的領土或網路設施、網路數據和信息,被用於實施損害他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網路活動」,後者要求「各國有義務保障其管轄范圍內相關網路主體的合法權益,也有義務在保障網路空間秩序、安全和發展的同時,促進網路空間開放與自由」。03
網路主權不是封閉主權
而是開放主權
作為互聯、互通、互動的空間,網路空間不應走向封閉,也不能走向封閉。
正如國際互聯網協會(ISOC)針對美國「凈網」行動所聲明的那樣,「碎片網(Splinternet)」違背互聯網的初衷,違背互聯網全球互聯、開放、去中心化的本質,違背技術架構的公平普適性,嚴重威脅互聯網為人類帶來更廣泛合作互利、全球覆蓋和經濟增長的能力。
鑒於此,《2.0 版》旗幟鮮明地提出:「倡導與實踐網路主權,並不否認各國政府之外的其他主體在網路空間治理中的作用,並不否定網路空間的互聯互通性、必要秩序基礎上的信息自由流動性和創新性,也絕不意味著封閉或割裂網路空間。」
中國的網路主權致力於在一個混亂與失序的世界中確立秩序與條理,從而共同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
開放的主權觀念一方面意味著「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國際協調與合作框架」。各國在網路空間行使主權殲碼的實踐必然存在多樣性,
如何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對、彼此包容的基礎上,通過多邊參與和多方參與機制,推動網路空間的「共建、共享、共治」,是各國為之共同努力的方向。
另一方面,開放的主權觀念將網路主權視為一個與時俱進、不斷發展的歷史進程。隨著科技發展、認知深化和世界的數字化轉型,網路空間的內涵與外延正在快速拓展,主權原則在網路、信息、社會與人等范疇中的適用仍面臨爭議,國家行為體與非國家行為體之間的權力調適遠未完成,這些新命題、新規則的探索,依然任重而道遠。網路主權必須因時因勢而變,才能回應挑戰並歷久彌新。04網路主權為互聯網全球治理奠基
自20 世紀90 年代中期以來,人們便致力於為互聯網創建一個全球性的協調和決策框架,以期在不存在政治權威的情況下,達到網路善治。
然而,由於各國對網路空間的理解缺乏觀念共識,實踐中因數據信息流動引致的全球沖突日益激烈,網路善治的美好圖景遠未來臨。
作為擁有網民最多、數字經濟位居世界前列的國家,中國是網路空間治理體系中的關鍵一環。正如有識者所洞見:「現在的問題不再是互聯網如何影響中國,而是中國如何影響互聯網。」一個靈活、合作與開放的網路主權觀念反映出「天下大同」和「執兩用中」的中國智慧。
《2.0 版》絕不是網路主權這一宏大問題的終結,而是優化與迭代的回應。放眼未來,我們期待著網路主權的實踐不斷豐富,網路主權的觀念日臻完善,一個和平、安全、開放、合作、有序的全球網路新空間早日來臨。
2. 網路安全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哪些
網路安全法的基本原則包括網路空間主權原則、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原則、共同治理原則等。網路安全法基本原則包括國家主權原則、信息化和監管並重原則及合作治理原則等。強調主權,就是在我國境內的內外資網路運營商,都要遵守網路安全法,沒有特權和法外之地。而共同治理則強調的國際合作,共同維護網路安全。
法律依據:《網路安全法》
第1條規定:要維護我國網路空間主權。網路空間主權是一國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現。
第2條規定:本法適用於我國境內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這是我國網路空間主權對內最高管轄權的具體體現。
第3條規定: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既要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又要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網路安全法》堅持共同治理原則,要求採取措施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政府部門、網路建設者、網路運營者、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行業相關組織、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社會公眾等都應根據各自的角色參與網路安全治理工作中來。
3. 網路空間主權是我國什麼法首次提出的概念
網路空間主權是我國國家安全法首次提出的概念,在國家安全法中確立網路空間主權這一概念,有助於我國加強網路空間治理,建設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參與網路國際治理和合作,捍衛我國網路空間主權安全。
國家安全法是我國在法律層面第一次肯定網路空間主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法律上,國家對網路空間安全和主權有充分的管轄權,這是毋庸置疑的。既然寫進法律,要強調依法治理網路,對網路空間進行規范化管理,因為網路空間的特殊性,對其管理非常依賴於國際合作。
(3)網路的主權是哪個國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建設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網路與信息安全保護能力,加強網路和信息技術的創新研究和開發應用,實現網路和信息核心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領域信息系統及數據的安全可控;
加強網路管理,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網路攻擊、網路入侵、網路竊密、散布違法有害信息等網路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4. 網路主權包括什麼
網路主權作為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中的自然延伸,大致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理解。
一是管轄權,指的是主權國家對本國網路加以管理的權力,比如通過設置准入許可限制未被授權的網站接入到網路中,對不服從管理的網站立刻停止服務,對網路空間和網路生態加強整頓等等。
二是獨立權,就是本國的網路可以獨立運行,無須受制於別國。目前,全球絕大多數頂級伺服器都在美國境內,理論上,只要美國在根伺服器上屏蔽該國家域名,就能讓這個國家的頂級域名網站在網路上瞬間"消失"。在這個意義上,美國具有全球獨一無二的制網權,有能力威懾他國的網路邊疆和網路主權。各國的網路還無法實現獨立存在。
三是防衛權,指的是主權國傢具有對外來網路攻擊和威脅進行防衛的權力。前面提到,全球13台域名根伺服器中美國掌握10台,在這種情況下,就要針對根域名伺服器被攻擊、關停等緊急情況作出積極的預判和應對。目前,一些國家自主研製伺服器,就是很好的防衛能力建設,一旦根伺服器被關停,還能實現本國內部網路聯通。此外,針對一國的網路輿論攻勢,主權國家也應該做好應對之策,必要時進行自我保護。總之,防衛權要求主權國家要擁有設置網路疆界、隔離境外網路進攻、抵抗和反擊的能力。
四是平等權,指的是各國的網路之間可以平等地進行互聯互通,不分高低貴賤。平等權要確保各國對網路系統具有平等的管理權,保證一國對本國互聯網的管理不會傷及其他國家。現有的互聯網相互依賴過強,互聯網強勢國家所制定的政策往往也會使弱勢國家被迫接受。
5. 全世界的互聯網由誰控制,還是每個國家有自己的互聯網
美國 實際控制 是中立的 但總部在美國 所以實際上由美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