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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個電信網路哪個媒介最安全

發布時間:2023-07-08 03:45:20

1. 網路媒介的傳播媒介

問題先要從媒介這個概念談起。傳播學中所說的傳播媒介,指的是人類傳播過程中運載和傳遞訊息的物體,是連接傳受雙方的中介物。它可以是自然物,也可以是人造物,可以是單一的物體,也可以是一系列物體的組合。人類傳播活動中使用的傳播媒介,大致可以分為:
一、人際傳播媒介。這是人際傳播中常用的媒介,如面對面交談時藉助的空氣,非面對面傳播時所用的書信、電話、電報等。
二、組織傳播媒介。這是組織傳播中常用的媒介,如公文、函件、布告、書面通報、黑板報、宣傳欄、內部報刊、內部廣播、閉路電視等。
三、大眾傳播媒介。這是面向社會公眾進行開放性傳播的媒介,如書籍、報紙、雜志、廣播、電視、新聞通訊、音像製品、展覽製品等。
電腦網路是20世紀末興起的新興傳播媒介。它是以地空合一的電信設施為傳輸渠道、以功能齊全的多媒體電腦為收發工具、依靠網路技術連接起來的復合型媒介。這種復合型媒介為人類傳播活動提供了一個嶄新的平台,通過這個平台,人們可以向廣大公眾進行開放式的大眾傳播,人們可以從事橫向和縱向的組織傳播,人們也可以向特定的對象進行人際傳播。所以,它既是一種覆蓋全球的大眾傳播媒介,又是一種高效靈便的組織傳播媒介和人際傳播媒介。
「第四媒介」之說,把電腦網路同報紙、廣播、電視視為同類,然後按照它們出現的先後排序,得出它排行第四的結論。這多少有點列寧曾經批評過的「1+1=蠟燭」之類的邏輯錯誤。因為報紙、廣播、電視純然是大眾傳播媒介,它們並不是人際傳播媒介,一般情況下也不是組織傳播媒介;而電腦網路則既是大眾傳播媒介,又是人際傳播或組織傳播媒介。把性質和功能很不相同的事物,相提並論,簡單類比,這豈不違背基本的邏輯規則么?
用「第四媒介」這種說法來界定網路媒介在人類傳播活動中的位置,顯然是不科學、不準確的,而且極易帶來混亂,產生誤導。
「第四媒介」的說法是1998年5月聯合國新聞委員會上首先提出來的。新聞委員會(Committee on Information)是聯合國新聞政策的協調中心,每年舉行一次例會,就聯合國各機構的新聞活動進行審議並向聯合國大會提供建議。當年該委員會的報告談到聯[合國在發布新聞時除了原有的印刷出版物(Press)、廣播 (Radio)、電視 (Television) 這三種媒介外,還應該通過]第四種媒介網際網路 (Internet) 來進行。從此以後,聯合國不僅有自己的出版物、電台、電視台,還建立了自己的網站。可見這一說法的提出是有其特定語境的,它是就聯合國的新聞發布途徑而言的,並不是對網路傳播的總體評價和理論定位。據查,這兩年新聞委員會的報告沒有再用這一說法,不過西方確實有人沿用這個詞語,即使這樣,它也只是就面向大眾的新聞傳播而言的。面向大眾的新聞傳播(人際新聞傳播還不在此列)以往主要依靠報刊、廣播、電視,現在電腦網路也可以面向大眾傳播新聞,於是就用了「第四媒介」這個詞。但是,既然它是就新聞傳播(而且是大眾新聞傳播)而言的,那就沒有理由將它泛化為一種普遍性的概念,因為如前所述,一、人類的傳播媒介有多種多樣,怎麼說網路媒介也不是老四;二、網路媒介擔當的職能多種多樣,怎麼說也不能把它的職能僅限於面向大眾傳播新聞而已。也就是說,當你談論大眾新聞傳播時可以姑妄稱之為「第四媒介」,但是當你談論人類一般傳播活動時,你就沒有理由稱之為「第四媒介」。把「第四媒介」泛化為一種普遍性的概念,意味著用這種說法來界定網路媒介在人類傳播活動中的位置,而這樣定位顯然是不科學、不準確的,而且極易在理論上帶來混亂,在實踐中產生誤導。
要跳出「第四媒介說」這一思維模式
就理論研究而言,現在有一種傾向:有些人只看到網路媒介對大眾傳播活動帶來的影響,有人甚至驚呼傳統的大眾傳播理論許多地方都要改寫了。諸如把關人理論、議題設置理論、影響不一理論等等,似乎都要改寫了。誠然,面對網路媒介帶給大眾傳播的影響,對現有理論重新審視並作出種種調整修改是必要的,但是只要大眾傳播的基本性質和基本規律沒變,有關它的活動規律的基本理論也不會大變。而另一方面,人們對網路傳播給組織傳播和人際傳播帶來的新局面、新情況和新問題卻關注甚少;對網路世界裡大眾傳播、組織傳播、人際傳播的相互交融、相互滲透、相互轉化也關注甚少。這不能不說是同「第四媒介說」的思維模式有關,因為他們總是把網路媒介同傳統的大眾媒介相提並論,而看不到它們還有大量不能同大眾媒介相提並論的方面,因為它實在是和傳統的大眾媒介大相徑庭的另類。
有本傳播學教材在敘述人類傳播發展史時,認為先後經歷了這些階段:原始傳播→口語傳播→書寫傳播→印刷傳播→電子傳播→互動傳播。這一敘述提及的前面各階段無疑是正確的,但是最後一個階段說得讓人費解了,為什麼偏要給網路傳播加上「互動傳播」的桂冠呢?看來也是將網路傳播同書籍、報刊(印刷傳播)、廣播電視(電子傳播)相類比的結果。傳統的大眾媒介,都是單向的、缺少互動的,而網路媒介在進行大眾傳播時卻具有較強的交互性,這豈不是「互動傳播」嗎?可是,作者在做這種類比時忽略了一個十分重要的事實:傳統的印刷傳播和電子傳播是缺少互動的,可是傳統的口語傳播、書寫傳播、以及人類襁褓時期憑借叫喚、手勢、體語進行的原始傳播,不都是具有極大交互性的互動傳播嗎?所以把網路傳播說成是「互動傳播」,這也只是把它同報刊、廣播、電視類比的結果,這種思維模式是同「第四媒介說」的思維模式一樣的。如果跳出這一思維模式,不僅把網路傳播同傳統的報刊、廣播、電視的傳播相比較,而且同傳統的口語交談、書信往來、甚至種種原始傳播相比較,恐怕不會把「互動」看作是它獨有的特點而稱之為「互動傳播」了。
應該對網路媒介的三個領域、三類傳播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把「第四媒介說」泛化,不僅影響傳播理論的闡述和研究,而且還會給實踐帶來種種不良影響。要知道任何一個社會,都有全開放的公共性領域,也有半開放的組織活動領域,還有並不開放的私人活動領域。任何一個實行民主和法治的國家,對於面向公共領域的大眾傳播、面向組織活動領域的組織傳播、面向私人領域的人際傳播的管理都是有所不同的。對於大眾傳播,一般來說要求嚴格,在保障必要的自由度的同時,還要求傳播者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接受相應的法律約束和道德約束。通常用新聞法或大眾傳播法來規范這方面的行為。對於組織傳播也有較為嚴格的要求,通常有社團法、公司法、政黨法等加以規范。而對於人際傳播就不太一樣,現代民主國家對於私人之間的交往、交談、書信往來,都是保護有加的。除非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某種私人交往具有違法犯罪的性質(如密謀叛國、顛覆政府、危害社會等),否則是不允許任意干預、侵犯的,因為公民享有充分的言論、通信、互相交往以及維護隱私的權利。以上是對於現實世界中三類傳播的不同管理方式。如今,網路媒介為人類精神交往提供了一個新的世界,也就是相對於現實世界而存在的第二世界。在這個世界裡,同樣有全開放的公共領域、半開放的組織領域、並不開放的私人領域,同樣有大眾傳播、組織傳播、人際傳播,作為一個民主和法治國家,也應該對這里的三個領域、三類傳播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如果把網路媒介簡單地看作是「第四媒介」(即第四種大眾新聞媒介),那豈不要對網上的交往一律採用對待大眾新聞媒介(諸如報刊、廣播、電視)的方式加以管理?對於網上聊天、網上電話、電子郵件(群發郵件除外)、ICQ等等,豈不是都要按照新聞法或大眾傳播法來管理和規范?那樣做了,私人間的交談、公民間的通信,豈不都要像公開發表的新聞報道或新聞評論那樣受到管束?如此下來,還有什麼公民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個人生活不受干預的自由可言?
筆者認為以上這些問題是網路管理的實踐中應該審慎對待、正確處理的問題。網路傳播是一種新的事物,網上世界是一種新的世界。如何加以規范管理,各國都還缺乏經驗。目前我們看到的是,一方面網路傳播的管理還缺乏章法,該管的沒有管起來或是沒有管好,特別是網上的大眾傳播,問題多多,有的還相當嚴重;另方面,對於網路交往的管理也有簡單化的傾向,往往把所有的網上交往都看作是大眾傳播,人們在網上進行的私人交談或是私人郵件常有得不到尊重的情況。許多服務商在提供服務的約定里,往往把「上載、張貼、電子郵件」混為一談,對接受他們服務的客戶,提出的要求簡直比發表新聞稿件還要繁瑣,可是他們卻並不作出保障用戶通信自由、保證用戶交往安全暢通、以及充分保護用戶隱私權的承諾。幾乎所有服務商的private policy只涉及保護會員登記時的個人資料而不涉及保護通信內容,而實際上個人資料很快就到了廣告商那裡,五花八門的商業廣告隨意侵犯網上的私人領域。與此同時,電子郵件丟失或者無緣無故被退回的現象時有發生,網民們嘖有怨言。細想起來這些現象的產生都同對網路媒介的認識和定位是否正確有關。究竟是把網路媒介看作同報紙、廣播、電視相類似的大眾新聞傳播媒介呢,還是把它看著是人們精神交往的第二世界呢?在這里究竟有沒有公共的、組織的、私人的領域的區分呢?不同的認識和定位就會帶來不同的管理,而只有正確的認識和恰當的管理,才會使網路傳播獲得健康的發展,並為人類的傳播活動和精神交往作出積極的貢獻。由此可見,關於「第四媒介說」的質疑,不僅在邏輯上、理論上有其必要,而且在實踐上也是應該引起重視的。

2. 中國電信4g有三個接入點,連接哪一個更穩定

如果是需要使用4G網路,最好選擇接入點ctlet。這個是默認接入點,一般不需要用戶手動設置,支持電信4g網路的手機均會默認設置好。

中國電信4g還有兩個接入點,分別是ctnet和ctwap,這兩個接入點都是中國電信的3g接入點,一般只適用於3g網路。

因此,接入點選擇ctlet比較好,因為這是三個接入點中唯一可以匹配4g網路的,所以這個接入點也更穩定,除非這個接入點不可用,一般不要選擇ctnet和ctwap,這兩個接入點只能連接3g網路。

3. 三大運營商哪個寬頻網路最好呢准備給家裡安裝寬頻。

聯通不論是移動網路還是寬頻網路都是不錯的。
一、移動網路方面。聯通信號還是不錯的,聯通一直高度重視網路建設,並且每年不斷投入資金,加大規模建設網路,並專門設立一支優化團隊致力於網路質量的提升,目前在全國各省份地市已基本覆蓋了聯通網路,您可在當地搜索聯通信號使用或聯系當地人工客服協助查詢,具體以當地實際網路情況為准。

二、寬頻網路方面。聯通寬頻是非常不錯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聯通寬頻有包月、包半年及包年的優惠政策,可以選擇適合的套餐使用,聯通寬頻上網速度快且穩定;

2.聯通寬頻有銅線和光纖接入,光纖的上網速率更快,一般有100兆、200兆等不同速率,有不同的套餐產品;

3.若長期使用寬頻,建議辦理包年套餐,一般包年享受買10送2等優惠,會更便宜;另外,寬頻還有與手機號碼組合的融合套餐,會更優惠;

4.您可以到當地聯通營業廳查看一下是否有適合需要的套餐;或可以登錄網上營業廳首頁,切換到所在城市後,點擊「查詢>資費專區」可以查看一下所在城市的套餐介紹,選擇適合的套餐。

溫馨提示:因各省的寬頻資費會有差異,具體當地的寬頻資費標准,以當地客服或營業廳的咨詢為准。

4. 移動TD-SCDMA,聯通WCDMA,電信CDMA2000,哪一個輻射更少,信號更好,更加安全保密呢

拒絕愚昧迷信,走出手輻射誤區!

(本文為Devymex原創,轉載請註明作者Devymex)
人們常常擔心手機發出的輻射會對自身健康造成危害。有人認為會影響生育能力、有人認為會影響胎兒健康、還有人認為會誘發腦癌。近年來在網上還出現了很多討論手機輻射危害的偽科學作品,使民眾的擔憂變本加厲。本文從電磁波的分析入手,淺顯易懂的討論了游離輻射和非游離輻射的原理及其產生的各種效應,對電磁波的穿透性做了簡要的分析,列舉了世界各地權威機構或組織對電磁波的認識,在文章的最後對它們是否會對健康的影響作了總結性分析。讓更多的人清楚的明白手機輻射無害,不再杞人憂天。

當人們使用手機通訊時,手機會將語音或其它數據信號以電磁波(無線電波)的形式向移動基站發送,同時也會接收來自移動基站的電磁波。這些電磁波就被俗稱為「手機輻射」。因此要了解手機輻射必須先從電磁波談起。

電磁波是能量的一種,正像人們一直生活在空氣中而眼睛卻看不見空氣一樣,人們也看不見無處不在的電磁波。電磁波就是這樣一位人類素未謀面的「朋友」。電磁波是電磁場的一種運動形態,電可以生成磁,磁也能帶來電。變化的電場和磁場構成了一個不可分離的統一場,這就是電磁場,變化的電磁場在空間傳播形成了電磁波,所以電磁波也常被稱為電波。1864年,英國科學家麥克斯韋(J. C. Maxwell)在總結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建立了完整的電磁波理論。他斷定電磁波的存在,推導出電磁波與光具有同樣的傳播速度。1887年德國物理學家赫茲(H. R. Hertz)用實驗證實了電磁波的存在。之後人們又進行了許多實驗,不僅證明光是一種電磁波,而且發現了更多形式的電磁波,它們的本質完全相同,只是波長和頻率有很大的差別。按照頻率由高到低的順序,常見的電磁波有:長波<廣播中波<廣播短波<廣播調頻<微波<紅外線<可見光<紫外線<X射線<伽瑪射線。在我們的生活環境中,除了大自然的太陽光和閃電外,各種電器用品如電視、手機、微波爐、電燈泡、電腦等都會產生電磁波,而廣播電台、電視台、衛星通信等發射出的電磁波,都存在於我們的生活環境中。所以人們在享受便利生活的同時,也正和電磁波朝夕相處,和平共存。下面列舉一些常見電子電氣設備所產生的電磁波頻率段。
50Hz~5KHz:輸電線、變電站、電磁爐、吹風機、電腦、電視機、洗衣機、電熱毯、空調、台燈;
5KHz~500MHz:調頻廣播、調幅廣播、無線電、電視信號、對講機;
500MHz~50GHz:手機、雷達、微波爐、GPS、衛星通信;
50GHz~2.4PHz:太陽光、燈光、紅外線、烤箱熱管、煉鋼電爐;
2.4PHz以上:遠紫外線、X射線、核輻射。
(Hz就是「赫茲」,頻率的單位,表示電磁波在一秒中內振動的次數。1KHz=1000Hz,MHz=1000KHz,1GHz=1000MHZ=1000Hz,1THz=1000GHz=1000Hz,1PHz=1000GHz=1000Hz,1EHz=1000PHz=1000Hz。)

按照量子理論,電磁波可視為光子流,按其產生的效應可分為「游離輻射」和「非游離輻射」。根據光的波粒二象性,電磁波頻率越高粒子性越顯著,頻率越低波動性越顯著。當頻率足夠高的電磁波把極高的能量傳給其他物質時,光子就有可能游離出該物質內原子或分子的電子,使物質內充滿帶電離子,這種效應就稱為「游離」,造成這種現象的電磁波就稱為游離輻射。每一種物質都有特定的游離頻率臨界值,當電磁波頻率低於此臨界值,無論強度有多大,也不可能使該物質產生游離效應。

如果在生物組織上產生游離輻射,細胞物質就會發生電離作用,與細胞內的主要成份(如蛋白質、核酸和酶)搶奪電荷。一旦這些物質中的原子失去電荷,分子的結構就會不穩定,形成新的離子。某些離子會通過化學反應破壞該離子所在位置的細胞結構。如果細胞核中的遺傳物質被損壞(基因突變),細胞就有可能成為無限增殖的癌細胞。

游離輻射常見於核電站中,人們利用「鈾」、「鈈」之類的放射性物質的「衰變」產生熱能並轉化為電能。衰變現象通常會發出三種類型的射線:阿爾法射線(α)、貝塔射線(β)和伽瑪射線(γ)。阿爾法射線是氦原子核流,貝塔射線是電子流,這兩種射線都不屬電磁波。伽瑪射線是一種強電磁波,對人體有害。當核電站發生事故或原子彈爆炸後會有大量的放射性物質彌散在空氣中,不斷放射出伽瑪射線,危害生命健康。

頻率低於可見光(下限約為400THz)的電磁波幾乎都不會發生游離效應,這些電磁波就稱為非游離輻射。此類輻射的能量遠不足以打斷生命物質的化學鍵,不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自由離子。因此非游離輻射與游離輻射有著本質區別,它們造成的生物效應也完全不同。非游離輻射又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1. 波長極小的光學輻射,如近紫外線、可見光和紅外線,可產生電子激發效應;2. 波長較小的電磁波,如微波和高頻率的射頻,會誘發電流而造成熱效應;3. 波長較大的電磁波,如低頻率的射頻、交流電頻率和靜電場(直流電場),則很少會對物體產生任何副作用。

激發效應會在物體表層誘發電流而加熱物體,它的產生取決於輻射的頻率、接觸物的大小和照射的方向。通訊用的電磁波功率很低,不會使物體升溫。日光、大功率燈光、電烤箱等功率很大的非游離輻射會明顯的加熱物體,但只要人體不在短期接受過多能量,生理組織就能加以調控。長期接觸大功率非游離輻射也僅會造成灼傷,不會產生累積性傷害(如細胞癌變)。微波爐正是通過電磁輻射的熱效應來加熱食物的。它的工作原理是發射和水分子頻率相當的電磁波,使水分子產生共振,在強大的振動能量下水分子相互磨擦產生熱量,從而使帶有水分的食物加熱。微波爐的門採用了特殊的結構和材料,確保電磁輻射不會發生泄漏,所以使用微波爐是安全的。

電磁波也會被阻擋,這是因為電磁波是一種橫波,具有橫波的一般特性:1. 頻率越高波長越短;2. 波長越短的越容易受到障礙物的阻擋,波長越長的越容易繞過障礙物或發生衍射現象。除了廣播通訊所使用的一些波長較長的電磁波外,一般常見的電磁波都不會發生明顯的衍射作用。這些波長較短的電磁波只能通過反射(如短波)和穿透(如微波)現象進行傳播。短波就是利用大氣電離層的反射進行傳播的。穿透作用的程度和效果還取決於電磁波的頻率和介質的特性,一般來講,頻率越高的電磁波穿透能力越強。但是,對於同一種介質,電磁波的穿透性與其頻率有時並不成正比關系,這與介質自身性質有關。根據量子力學原理,X射線和伽馬射線這類極高頻的電磁波更具有粒子性,因而能夠穿透大多數物體。醫院用X射線檢查體內病變,工業上用伽馬射線為工件探傷都是出於這個原因。(醫院所使用的X射線劑量很小,產生的游離效應不足以傷害人體)

根據國際電子電氣工程師學會(IEEE)的定義,頻率在0.3GHz~300GHz之間的電磁波被稱為微波。微波也具有一定的穿透性,但相對很弱。對於人體,微波的穿透深度和微波波長處於同一數量級。有實驗數據表明,頻率為915MHz的微波源的人體實際穿透深度為5~6厘米,頻率為2450MHz微波源的人體實際穿透深度為2~4厘米。因此現在醫療技術中常使用微波熱輻射對淺層組織進行治療,從而減少病患開刀的痛苦。

在當今社會中,微波的應用非常廣泛,它在信息技術、通信、醫療、軍事、測繪、勘探等領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家用微波爐的微波波長為122毫米,對應頻率為2.450GHz;民用手機的通訊頻率在 0.8GHz~2.1GHz之間,它們都屬於微波。不同的是微波爐為了將食物加熱,必須發出高達2000瓦的微波,而手機的發射功率很少有達到2瓦的。現在手機的信號也分為很多種,現在常見的手機通信協議有GMS、CDMA和WCDMA等,它們的微波頻段分布較廣,而且全世界各地的設定都不一樣。常見的有800MHz、 900MHz、1800MHz、1900MHz和2100MHz等。當然,現在很的很多手機還支持藍牙和802.11的協議,藍牙的輻射頻率為2.4GHz~2.48GHz,802.11協議通常有2.4GHz和5GHz兩個工作頻段,比普通GSM信號的頻率高,但這些都屬於微波。一些手機還支持紅外協議,其發射功率與電視遙控器相當。

很多國際組織都制定了各種限制電磁波輻射的標准,但這些標准大多都非常柯刻。比如國際非電離性輻射保護委員會(ICNIRP)規定的SAR值標准為2w/kg(瓦/千克)體重,這一標准已被大多數歐洲國家採用。但至今也沒有確切的科學證據證明,超過ICNIRP限值內的輻射會影響人體健康。更加苛刻的是TCO認證,TCO認證是瑞典專業雇員聯盟就電子設備制定的安全及環保標准。而針對顯示器的發展到今天已經有了TCO'92、TCO'95、TCO'99、TCO'01、TCO'03、TCO'05等幾個標准。TCO'01規定:在信號最強的情況下,以6分鍾為計時,每公斤重量生物組織所接受的輻射不得超過0.8瓦,在測試的時候以10克的生物組織立方體為標准,也就是說,TCO'01所規定的SAR值為0.8w/kg。而手機的最強電磁輻射量與此相當,有資料顯示:諾基亞N95(RM-320)的SAR值為0.47w/kg,諾基亞 E70(RM-10)為1.01w/kg,摩托羅拉V9為0.62w/kg。

中國政府及業界近年來也組織專家對微波輻射的安全性進行了論證,並制定出了一整套國家標准和法律法規。考慮到人口密集等因素,現行的電磁輻射防護標准(GB8702-88)為40微瓦/平方厘米,比歐美各工業化國家要更加嚴格,如美國1982年頒布的標準是3000微瓦/平方厘米,歐盟的標準是450微瓦/平方厘米。而且,在我國只有符合安全標準的設備才能入網,運營商也會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准,在移動基站的網路規劃上從用戶角度出發,對基站布點進行嚴格的覆蓋優化設計,保障基站附近居民生活安全。

實驗證明電磁波在空中傳播衰減很快,有測試表明,發射功率為20w的大功率基站,其天線前10米的功率密度是0.6微瓦/平方離米(1w = 1X10^6微瓦),遠低於 40微瓦/平方厘米的國家標准。其次,當電磁波穿過一般磚牆時要衰減6分貝,而穿過帶鋼筋的牆體要衰減20分貝左右。因此,將GSM基站天線建在一般住宅樓頂時(中國移動的基站天線高度均在35至55米之間),住宅內的居民是絕對安全的。而且,高踞樓頂的基站電磁波向水平方向發射,在垂直方向的強度幾乎為 0,樓下居民是輻射死角,不會對健康造成影響。

世界各地都對微波輻射做過大量的實驗、調查和研究,下面是一些權威機構或組織發表過的觀點。
世界衛生組織(WHO):人體暴露於極低頻的電磁波中,不會產生生理影響。
美國國會技術評核室(OTA):許多實驗結果發現,是否暴露在電磁波之下,對生物並無差異。
英國國家放射線防護委員會(NRPB):無線電波沒有足夠的強度損傷人體基因組織(DNA),也不會引起癌症。
美國南加州電力公司(SCE):一項針對36221位員工所做的調查顯示:這些員工雖然比一般民眾接觸較多的電磁波,但整體受訪者在白血病、腦瘤、癌症的罹患機會上與一般民眾相同,並沒有比較高的傾向。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與電子電器工程師學會(IEEE)這兩大組織在1990年代開始支持一些回顧性研究之後發表陳述:迄今尚無有力的科學證據能證明,常規使用的非游離電磁波會危害人體。
美國勞工部(DOL):沒有確信的證據支持「暴露在家電器具、電纜及顯示器等所放出的極低頻電磁波下,會有害健康。」
瑞典國家電力安全局(NENB)於1994年發表電磁場信息小冊,說明尚無法證實磁場對人體是否有影響。
美國貝爾實驗室於1995年提出聲明:即便是在各種基站功率最大極限下,基站附近群眾所能到達的范圍內,其電磁波功率最少小於各種安全規范687倍以下,因此大眾根本不必擔心。
美國國家研究評議會(NRC):該組織統計十七年來五百多種不同主題後表示,沒有明顯可信的證據顯示基站的電磁波會對周遭居民造成傷害,當地居民罹患癌症比例、婦女生產率、嬰兒成長狀況、學習能力與其他地區相較並無明顯差異。
中國也有許多有關的實驗和研究,2003年發表在《第三軍醫大學學報》的論文《低功率微波對大鼠精子畸形和骨髓嗜多染紅細胞微核率的影響》(作者為孫華明,吳錫南,曹佳)中指出:大鼠經模擬手機輻射強度的低功率微波照射後未能引起明顯的遺傳損害。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在現行標准下,各大手機生產商所生產的手機,以及各電信營運商所建立的基站發射出的輻射對人體是沒有任何危害的。作為人類通信使用的微波已經誕生了幾十年,但世界各地都沒有找到任何證據來證明這種電磁波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

5. 重慶移動聯通電信,哪個信號最好

移動、聯通和電信是三大手機通訊運營商,均是提供手機通訊相關的服務。區別在與各自使用的網路技術不同,套餐資費和網路覆蓋也存在區別。
1.移動使用的網路為:4g:TDD-LTE;3g:TD-SCDMA;2g:GSM。
2.電信使用的網路為:4g:FDD-LTE/TDD-LTE;3g:CDMA2000;2g:CDMA。
3.聯通的網路模式為:4G:FDD-LTE,TD-LTE;3G:WCDMA;2G:GSM。
4.使用的網路不同,導致該運營商的手機卡需要的手機不同。網路覆蓋情況,具體要根據使用地點的情況判斷,至於資費套餐,則各有特色搜索。

6. 我想買個4g無線上網卡,移動,電信,聯通哪個網速最快且穩定,目前在上海

聯通4G具有上網速度快、延遲時間短、流量價格更低等特點,能夠有效的實現移動狀態下的高速數據業務,您可放心使用。
1、聯通目前是TD-LTE加LTE-FDD混合組網形式,兩個網路制式同時存在,TD-LTE峰值最高可達100Mbps,LTE-FDD峰值最高可達150Mbps;
2、目前聯通4G業務的峰值速率能達到150Mbps(每秒兆比特)。如下載100MB視頻,在4G網路環境下,最快只需約5.3秒可下載完。(計算公式:100MB/(150Mbps/8)≈5.3)。
使用聯通4G套餐或者套餐已開通4G上網功能,放在支持聯通4G網路的手機,且所在地區已覆蓋聯通4G網路,即可使用聯通4G網路。
註:SIM卡需更換為USIM卡才能使用4G網路

7. 移動 聯通 電信 哪個網路最穩定網速最快

目前的聯通是由原聯通和原網通合並成立。1、按照網路速度及網路穩定性對比:移動寬頻業務開始較晚不是太成熟,網速較慢。電信、聯通是老牌子,網路穩定,網速有保證。2、按照價格優勢對比:移動、聯通價格優惠。電信價格較高,綜合對比建議選聯通。如需辦理 ,都帶有效證件到當地營業廳申請,也可以直接撥打10010預約上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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