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息系統等級保護測評指標二級與三級
等級保護是我們國家的基本網路安全制度、基本國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網路安全悶中襪管理體系。遵循等級保護相關標准開始安全建設是目前企事業單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國家關鍵信息基礎措施保護的基本要求。
等保2.0中等級測評結論:
a)符合:
定級對象中未發現安全問題,等級測評結果中所有測評項的單項測評結果中部分符合和不符合項的統計結果全為0,綜合得分為100分。
b)基本符合:
定培源級對象中存在安全問題,部分符合和不符合項的統計結果不全為0,但存在的安全問題不會導致定級對象面臨高等級安全風險,且綜合得分不低於閾值。
c)不符合:
定級對象中存在安全問題,部分符合項和不符合項的統計結果不全為0,而且存在的安全問題會導致定級對象面臨高等級安全風險,或者綜合得分低於閾值。
辦理等級保護針對企業的作用有:
1、通過等級保護工作發現單位信息系統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不足,進行安全整改之後,提高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防護能力,降低系統被各種攻擊的風險,維護單位良好的形象。
2、等級保護是我國關於信息安全的基本政策,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制度要求單位開展等級保護工作。如《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3、落實個人及單位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合理規避風險。
企業最好完成等保測評和備案。
去年100款APP被強制下架已經給企業敲響了警鍾,而今年,違規的APP也一直在被相關單位下架整改中。如果還抱著不做等保的態度的話怕是不行了。因為相關處罰制度已經明確責任。
怎麼去做,下面分5個階段說明
第一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螞激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Ⅱ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分為幾級
5級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一級防護水平最低,最高等保為五級。分別是用戶自主保護級、系統審計保護級、安全標記保護級、結構化保護級和訪問驗證保護級。
在我國,經過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9年10月批准發布的“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准則”,主要依據GB-17859《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准則》和GA-163《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分類原則》等文件,將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劃分為以下5個級別,分別是用戶自主保護級、系統審計保護級、安全標記保護級、結構化保護級和訪問驗證保護級。
第一級(自主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小型私營、個體企業、中小學,鄉鎮所屬信息系統、縣級單位中一般的信息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指導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縣級其些單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一般的信息系統。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監督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重要的信息系統,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跨省或全國聯網運行的用於生產、調度、管理、指揮、作業、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統以及這類系統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統;中央各部委、省(區、市)門戶網站和重要網站;跨省連接的網路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強制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特別重要系統以及核心系統。例如電力、電信、廣電、鐵路、民航、銀行、稅務等重要、部門的生產、調度、指揮等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核心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專控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極端重要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的定級准則和等級劃分
Ⅲ 誰知道問二甲評審中的網路安全等二級是什麼意思
網路安全等二級技術准備清單(2級系統)
總體准備:
系統網路拓撲圖,要求與實際系統一致,及時更新
上機檢查(抽查):核心網路設備(交換機、路由、防火牆)、伺服器主機
檢查重點:
身份鑒別:復雜度,唯一性,非法登錄次數,超時處理措施
訪問控制:網路邊界部署訪問控制設備,控制粒度:網段級、單個用戶,修改默認賬戶,刪除多餘過期賬戶,許可權分離,最小許可權原則,盡量避免Telnet,限制登錄網路設備網段
入侵防範:網路層:網路邊界處監視以下攻擊行為:埠掃描、強力攻擊、木馬後門攻擊、拒絕服務攻擊、緩沖區溢出攻擊、IP碎片攻擊和網路蠕蟲攻擊等。
主機:最小安裝(包括系統服務)的原則,及時更新。
安全審計:網路設備運行狀況、網路流量、用戶行為等進行日誌記錄;內容:事件日期、時間、發起者信息、類型、描述和結果等,審計記錄無法刪除、修改或覆蓋。
惡意代碼防範:及時更新,統一管理(規定和記錄)
備份和恢復:對重要信息進行備份,關鍵網路設備、通信線路和數據處理系統硬體冗餘
應用系統容錯性:輸入有效性檢查:數據格式或長度,故障和恢復
相關記錄*
設備運行情況記錄,定期維護核查記錄、更新升級記錄、備份和介質管理記錄、安全事件記錄等。
文檔准備清單(G2管理)
總體性工作文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文件、信息安全工作規劃或實施方案
書面明確安全管理機構(信息安全領導小組,責任部門,人員),落實信息安全責任
信息安全建設規劃(按照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建設安全設施,落實安全措施,行業、部門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行業標准規范)
定級、備案材料(新建信息系統是否在規劃、設計階段確定安全保護等級並備案)
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系統運行維護管理制度
□系統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資產和設備管理制度
□數據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用戶管理制度
□備份與恢復管理制度
□密碼管理制度
□安全審計管理制度
□崗位和人員管理制度
□技術測評管理制度(包括監督措施)
□信息安全產品采購、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事件報告和處置管理制度,信息系統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教育培訓制度
□自查和整改的規定
崗位職責說明書、責任承諾書□系統管理員 □網路管理員 □安全管理員 □安全審計員
記錄文件:
□定期組織開展應急處置演練
□定期開展信息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
□自查和整改的方案和記錄
(□等級測評監督記錄)
資質證明:
信息安全產品、生產單位相關證明:
□產品生產單位營業執照
□產品版權或專利證書
□產品或生產單位的相關聲明或證明材料
□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
(國外信息安全產品的,是否經主管部門批准,並請有關單位對產品進行專門技術檢測)
測評機構相關證明:
□營業執照、聲明、證明及資質材料等
□保密協議
□技術檢測方案
□檢測報告
□安全整改
物理准備清單(2級)
文檔准備:
機房工程驗收文件
機房出入記錄表
巡檢記錄、溫濕度記錄表
來訪人員進入機房的規定、審批流程和記錄
防盜報警系統驗收報告
避雷裝置驗收報告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其他防護系統的驗收報告、停電等事件記錄、定期核查維護記錄等)
硬體及人員:
專人值守
主要設備放置在機房內,並固定,有標識
通信線纜鋪設在隱蔽處,地板下,管道內
介質分類標識,單獨存儲
防盜報警系統
避雷裝置,地線
滅火設備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接地防靜電措施
溫、濕度自動調節設施,溫濕度可監控
穩壓器和過電壓防護設備
備用電力供應,供電時間
Ⅳ 等級保護2.0國家標准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2.0國家標准發布,其中關於企業數據保護有以下要求:應提供重要數據的本地數據備份與恢復能力;應提供異地數據備份功能,利用通信網路能將重要數據定時批量傳送至備用場地,應識別需要定期備份的重要業務信息、系統數據及軟體系統等;應規定備份信息的備份方式、備份頻度、存儲介質、保質期等;應根據數據的重要性和數據對系統運行的影響,制定數據的備份策略和恢復策略,備份程序和恢復程序等。該標準的發布標志著我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正式進入「2.0時代」。等級保護工作的落實有效提升了我國的網路安全防護能力。等保2.0的發布,是對除傳統信息系統之外的新型網路系統安全防護能力提升的有效補充,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實現國家網路安全戰略目標的基礎。
【拓展資料】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等保2.0相關的《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安全設計技術要求》等國家標准正式發布,將於2019年12月1日開始實施。
發布會由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聞宣傳司領導主持。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准技術司副司長通報國家標准制定流程改革情況並發布重要國家標准。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評估中心規劃咨詢部副主任陳廣勇對《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國家標准進行了解讀。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國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早局岩基礎,也是一項事關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政治任務。通過開展等級保護工作,發現企業網路和信息系統與國家安全標准之間存在的差距,找到目前系統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不足,通過安全整改,提高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防護能力,降低系統被各種攻擊的風險。
相較於2007年實施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所確立的等級保護1.0體系,為了適應現階段網路安全的新形勢、新變化以及新技術、新應用發展的要求,2018年公安部正式發布《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國家對信息安全技術與網路安全保護邁入2.0時代。
據了解,原陸御來的保護對象主要包括各類重要信息系統和政府網站,保護方法主要是對系統進行定級備案、等級測評、建設整改、監督檢查等,在此基礎上,等保2.0擴大了保護對象的范圍、豐富了保護方法、增加了技臘讓術標准。等保2.0將網路基礎設施、重要信息系統、大型互聯網站、大數據中心、雲計算平台、物聯網系統、工業控制系統、公眾服務平台等全部納入等級保護對象,並將風險評估、安全監測、通報預警、案事件調查、數據防護、災難備份、應急處置、自主可控、供應鏈安全、效果評價、綜治考核、安全員培訓等工作措施全部納入等級保護制度。
有國內專業機構表示,等保2.0國家標准對比等保1.0,在保護范圍、法律效力、技術標准、安全體系、定級流程、定級指導等方面均發生變化,信息安全系統改造在即。等保2.0做出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定級原則上不低於三級」的指導,測評分數的要求由60分提升至75分以上,且第三級及以上信息系統每年或每半年就要進行一次測評。國家重點行業將帶頭加大信息安全產品和咨詢服務的持續投入。回顧我國信息安全產業曾在等保1.0影響下進入加速發展期,專家預計,等保2.0將繼續帶動行業大發展,至少打開百億級以上增量市場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