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設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什麼辦理許可或者備案手續
《規定》提出,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依法履行「六項義務」:
一是按照「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對注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
二是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審核管理機制,對發布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視情採取警示、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
四是依法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
五是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不得製作、發布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用程序;
六是記錄用戶日誌信息,並保存六十日。
《規定》針對用戶個人信息及合法權益保護明確要求,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用戶同意。
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不得開啟與服務無歲頌關的功能,不得捆綁安裝無關應用程序。
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應當對應用程序提供者履行以下管理責任:
(一)對應用程序提供者進行真實性、安全性、合法性等灶雀早審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並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分類備案。
(二)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保護用戶信息,完整提供應用程序獲取和使用用戶信息的說明,並向用戶呈現。
(三)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布合法信息內容,建立健全安全審核機制,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四)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布合法應用程序,尊重和保護應用程序提供者的知識產權。
對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用程序提供者,視情採取警示、暫停發布、下架應用程序等措施,保存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對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信息服務的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務,從事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是指通過預裝、下載等方式獲取並運行在移動智能終端上、向用戶提供信息服務的應用軟體。
本規定所稱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是指提供信息服務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所有者或運營者。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應用商店,是指通過互聯網提供應用軟體瀏覽、搜索、下載或開發工具和產品發布服務的平台。
第三條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內容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內容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第四條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人民團體積極運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推進政務公開,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第五條通過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務,應當依法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從事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還應當在業務上線運營三十日內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備案。
第六條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七條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照「後台實名隱雀、前台自願」的原則,對注冊用戶進行基於行動電話號碼等真實身份信息認證。
(二)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用戶同意。
(三)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審核管理機制,對發布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視情採取警示、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保存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四)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不得開啟與服務無關的功能,不得捆綁安裝無關應用程序。
(五)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不得製作、發布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用程序。
(六)記錄用戶日誌信息,並保存六十日。
第八條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應當對應用程序提供者履行以下管理責任:
(一)對應用程序提供者進行真實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審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並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分類備案。
(二)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保護用戶信息,完整提供應用程序獲取和使用用戶信息的說明,並向用戶呈現。
(三)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布合法信息內容,建立健全安全審核機制,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四)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布合法應用程序,尊重和保護應用程序提供者的知識產權。
對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用程序提供者,視情採取警示、暫停發布、下架應用程序等措施,保存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九條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和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遵守法律法規和平台公約。
第十條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及時處理公眾投訴舉報。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8月1日起施行。
2. 什麼軟體被稱之為"網路管理軟體"
1什麼是網路
在定義上非常簡單:網路就是一群通過一定形式連接起來的計算機。
一個網路可以由兩台計算機組成,也可以擁有在同一大樓裡面的上千台計算機和使用者。我們通常指這樣的網路為區域網(LAN, Local Area Network),由LAN再延伸出去更大的范圍,比如整個城市甚至整個國家,這樣的網路我們稱為廣域網(WAN, Wide Area Network),當然您如果要再仔細劃分的話,還可以有MAN(Metropolitan Area Network) 和 CAN(Citywide Area Network),這些網路都需要有專門的管理人員進行維護。
而我們最常觸的Internet則是由這些無數的LAN和WAN共同組成的。Internet僅是提供了它們之間的連接,但卻沒有專門的人進行管理(除了維護連接和制定使用標准外),可以說Internet是最自由和最沒王管的地方了。在Internet上面是沒有國界種族之分的,只要連上去,在地球另一邊的計算機和您室友的計算機其實沒有什麼兩樣的。
因為我們最常使用的還是LAN,(即使我們從家中連上Internet,其實也是先連上ISP的LAN),所以這里我們主要討論的還是以LAN為主。LAN可以說是眾多網路裡面的最基本單位了,等您對LAN有了一定的認識,再去了解WAN和Internet就比較容易入手了,只不過需要了解更多更復雜的通訊手段而已。
Internet? Intranet? Extranet?
接觸過網路的朋友,或多或少都應該聽過上面幾個名詞吧?不過,大家可知道它們之間的分別和如何定義嗎?
其實,最早出現的名詞應該是 Internet,然後人民將 Internet 的概念和技巧引入到內部的私人網路,可以是獨立的一個 LAN 也可以是專屬的 WAN ,於是就稱為 Intranet 了。它們之間的最大分別是:開放性。Internet 是開放的,不屬於任何人,只要能連接得到您就屬於其中一員,也就能獲得上面開放的資源;相對而言,Intranet 則是專屬的、非開放的,它往往存在於於私有網路之上,只是其結構和服務方式和設計,都參考 Internet 的模式而已。
Internet vs Intranet
至於 Extranet,算得上是針對 Intranet 而延伸出來的概念。既然 Intranet 是指內網路部而言,那麼 Extranet 則指外部的網路了。Extranet 通常是企業和 Internet 連接,以向公共提供服務的網路。不過,這並非是單純根據物理或邏輯位置來定義,主要是以連接的形式和功能來區分。例如某個外部網路,如果單純的透過網路來連接我們的 Extranet 或 Intranet ,那它只是一個毫不相關的外部個體而已;但是,如果我們用 VPN 或其它信任形式將對方連接起來,那麼對方也可以屬於 Extranet 或 Internet 的部份。
2 計算機網路的主要組成部分有哪些?
計算機網路在物理組成上可以分成兩個部分:負責信息處理的計算機設備和負責數據通信的通信線路及通信設備。與此對應,計算機網路在邏輯上可以作為兩個子網:資源子網和通信子網。網路硬體系統和網路軟體系統是計算機網路系統賴以存在的基礎。
網路硬體是構成計算機網路系統的物質基礎。構造一台計算機網路系統,首先要將計算機及其附屬硬體設備與網路中的其他計算機系統連接起來。隨著計算機技術和網路技術的發展,網路硬體日趨多樣化,提供的功能更強大更復雜。
構成計算機網路資源子網的硬體設備是各種計算機設備,包括伺服器、客戶計算機和各種附屬硬體設備,主要用於信息處理、信息共享和信息存儲服務。
構成計算機網路通信子網的硬體設施除了各種數據傳輸線路外,主要是用以實現網路連接和數據通信的各種數據通信設備,它們主要有集線器(Hub)、網路交換機(Switch)、網橋(Bridge)、路由器(Router)和網關(Gateway)等。
為了保障系統的正常運轉和服務,計算機網路系統需要通過專門軟體,對網路中的各種資源進行全面的管理、調度和分配,並保障系統的安全。網路軟體是實現網路功能的必不可缺的支撐環境。
網路軟體通常指以下五種類型的軟體:網路協議和協議軟體、網路通信軟體、網路操作系統軟體、網路管理軟體及網路應用軟體。
3網路的劃分有很多種,你所說的是按照網路的覆蓋范圍來劃分。
區域網范圍比較小通常一千米范圍之內;城域網范圍稍大也就是一個城區;廣域網最大通常是指整個Internet網路。
4功能
網路是個很廣義的概念
作為電子網路來講
世界上最大的電子網路
不是國際互聯網internat
而是電子電話交換網路
基本功能是用來讓全球的電話系統正常工作的
你每天打電話,接電話,包括手機,小靈通,等等等等
都是組成這個龐大的電話網路中間的一部分
是用來讓人和人進行溝通的
而國際互聯網或者說電腦網路吧
從被開發出來的那一天
就是用來進行資源共享的
這也是互聯網的精神所在
共享自己的infomation,讓世界上其他的人來使用它
並且使用別人所提供的信息
電腦網路最先是被用作軍方用途的
在1960年後,基於美國和蘇聯的冷戰
美國軍方考慮到可能會發生核戰爭
於是美國國防部(DoD,U.S. Department of Defense (DoD))決定開發一個能夠讓電腦和電腦之間進行通訊的手段
以試圖在如果發生的核戰爭時候
當普通的通行手段不能運行的時候
仍然能夠在軍中進行信息的交流
確保戰爭的主動地位
計劃的名字叫做APRANET,在1967年建立
幾所當時美國的高校,諸如MIT(麻省理工大學,發明計算機的神奇地方,呵呵)等這樣一些精英,在1969年也加入到這個計劃中來.
在以後的10年內,APRANET用一種極其健康的方式在發展著
並且在1983年分裂,演變成DDN,Deafens Data Network(好像是這個名字,記不清了,呵呵).基本功能仍然是共享軍方的資料.
在整個80年代,互聯網得到了相當快的發展,因為更多的大學介入,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SF)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投資建立了一個叫做NSFNET的東西,用來在大學之間,共享數據和研究信息.
在1990後,互聯網發展經過了一個驚人的速度,APRANET正式轉變為國際互聯網,有個美國總統,上電視講了一堆慷慨激昂的話,然後說什麼正式進入數字化信息高速公路,再以後,電腦網路這個東西就轉向民用化了.
速度變了,接入方式變了,呵呵,但是整個中心思想是沒有變滴,那就是進行資源共享.
我們今天的生活,也因為這個國際互聯網,變得更加精彩......
3. 網路游戲歸政府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法律依據:《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從事網路游戲研發生產、網路游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形式的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網路游戲是指由軟體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提供的游戲產品和服務。
網路游戲運營是指通過信息網路提供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並取得收益的行為。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虛擬兌換工具。
第三條 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是網路游戲的主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路游戲的監督管理。
4. 名詞解釋 網路管理軟體是什麼
網路管理軟體就是能夠完成網路管理功能的網路管理系統,簡稱網管系統。
總的來說,運用好網管軟體,可以減少企業經營成本,保障利益最大化。對網管員來說,可以大大減輕日常的重復性勞動和工作壓力,提高工作效率,將更多的精力用在網路的戰略性目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