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上如何審驗駕駛證
網路審驗駕駛證流程:
1、打開交管12123在主頁中點擊更多業務;
2、點擊審驗教育網路學習完成教育方式確認前記得勾選完成教育自動辦理審核業務;
3、如未勾選的,請在學習結束後找到駕駛證業務,點擊駕駛證審驗業務申請完成審驗業務;
4、辦理駕駛證審驗業務申請時,請確保自己的駕駛證涉及違法、交通事故等違法行為已處理,否則將導致駕駛證審驗業務受理失敗。
將駕駛證補換領、審驗和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等業務向縣級車輛管理所下放,將核發和補換領駕駛證的時限由3日縮短為1日。將申領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年齡條件由21歲放寬至20歲。將駕駛准考證明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推行互聯網電話等遠程自助預約駕駛人考試服務,規定異地從事營運的駕駛人和貨車,在備案登記一年後,可直接在營運地參加駕駛證審驗或車輛年檢。駕駛證過期一年年審不會被取消。一年內年審都可以,不會被罰款。明確民警違規考試發證的法律責任,並規定對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試發證民警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
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