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網路共享 > 關於快速查詢網路信息共享

關於快速查詢網路信息共享

發布時間:2023-03-06 07:48:29

❶ 布控車輛被處罰後還會接著布控嗎

不會。被法院布控後後,只要使用身份證登記就會信息共享上傳至公安網,公安及法院部門會迅速做出回應,採取必要行動。根據《關於建立快速查詢信息共享及網路執行查控協作工作機制的意見》規定:
第三條 網路執行査控協作工作(一)協助限制1、最高人民法院向公安部提供被決定限制出境的當亊人(自然人)信息,提供執行法院信息、案件承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控制期限及邊控要2、公安機關各邊檢總站、邊防總隊負責對本省法院系統邊控對象進行布控,各地邊檢機關與當地法院建立相關的査控聯絡機制,及時有效處理相關問題。(二〉協助查找車輛最高人民法院向公安部提供加蓋電子簽章的査封車輛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提供執行法院信息、案件承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安機關交管部門將上述車輛信息納人車輛管埋信息系統,限制其轉讓過戶或新增抵押登記,在辦理車輛年檢、轉移登記、執勤執法的過程中發現上述車輛的,應及時通知人民法院。
(三)協助査找被執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向公安部提供被決定司法拘留的當亊人(自然人)信息,並推送對應的加蓋電子簽章的拘留決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提供執行法院信息、案件承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公安機關及派出機構在日常執法過程中發現上述人員時,應及時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解除查控措施的當事人信息推送至公安部。
(四)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國執行指揮系統,統一指揮、協調,負責督導各進之間的查控執行工作。(1)關於快速查詢網路信息共享擴展閱讀::西安交警稽查布控?成功攔截被法院查封車輛10月18日,西安交警高新大隊唐延路中隊在太白南路開展稽查布控工作,對有違法嫌疑的車輛進行排查。16時08分,大隊指揮中心向執勤民警發出預警,一輛號牌為陝A856D7的賓士小轎車涉嫌為法院查封車輛,執勤民警接到預警後思想高度重視。隨即部署展開攔截,該賓士車發現有交警執勤,准備逃竄,執勤民警立刻攔截來車方向所有車輛,同時從後方進行堵截,防止該車輛掉頭逃跑,最後該車輛成功攔截。經核查,該車確實是雁塔法院查封車輛,民警隨即扣留該車輛,經與雁塔法院聯系,約定於2017年10月20日唐延路中隊向雁塔法院移交該車輛,交由雁塔法院進行下一步處理。法院和該車實際所有人高度肯定了交警的稽查布控系統和民警的辛勤工作,同時該車實際所有人向唐延路中隊送來「火眼金睛 稽查布控」的錦旗和感謝信。

❷ Win10系統怎麼查看網路連接詳細信息

Windows10網路連接下有很多參數,比如說IP地址、網關、DHCP伺服器、DNS伺服器等等。只有充分掌握這些信息才能了解網路連接的狀態,下面就來介紹一下Windows10查看網路連接詳細信息的方法。

操作步驟:

1、查看當前連接的無線網路及可連接的無線網路列表,點擊任務欄右下角網路連接的圖標;

Windows10查看網路連接詳細信息的方法
2、查看當前網路連接的IP地址、網關、DNS伺服器地址、MAC地址等信息,在任務欄右下角網路圖標右擊,選擇「打開網路和共享中心」;

Windows10查看網路連接詳細信息的方法
3、點擊現在連接的網路;

Windows10查看網路連接詳細信息的方法
4、點擊「詳細信息」;

Windows10查看網路連接詳細信息的方法
以上就是Windows10查看網路連接詳細信息的方法了,點開網路連接出現的窗口裡面就有詳細信息,可以查看網路連接的參數。

❸ 怎麼使用區域網獲取共享信息

首先你要確定所有機器都在一個工作組,然後你直接在機器上共享文件,其他機器在網上鄰居裡面就能看到你的機器共享的文件了

❹ 工作推進方面存在的問題

工作落實不到位,會容易使工作的開展失去意義,取不到預計的成效。下面是推薦給大家的工作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希望能帶給大家幫助。
工作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一
多年來,法院執行工作一直面臨聯動機制難建立、查控效率難提高、執法環境難改善、激勵機制難到位的突出問題,具體而言:
一是缺乏查人找物的信息共享平台。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查,一直是執行工作中的核心難題,也是制約執行效率的關鍵所在。執行財產的查控劃一體化目標的實現,是解決執行難的關鍵。公安、住建、國土、工商、房管、交通等部門必須有效建立起聯動機制,以適應當前執行工作的需要。最高法院和公安部聯合出台的《關於建立快速查詢信息共享及網路執行查控協作工作機制的意見》中明確提出,法院、公安兩部門通過政法機關工程專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安全快捷的傳輸失信被執行人等案件信息,實現網路查詢被執行人身份、車輛、住宿、出入境證件信息,協助查找下落不明的人及車輛,限制被執行人出境。當前,在上級政法專線尚未建立的情況下,可以先行在地市級公安現有網路技術支持下,與法院系統建立協作機制,解決查人找物難題。
二是法官人身權益保護機制不健全。一些當事人經常為一己之私,打著申冤投訴旗號,向黨政機關、上級法院、新聞媒體等遞狀子、發帖子,甚至顛倒黑白、造謠中傷,肆意詆毀法院、法官形象。從輿情監測部門掌握的情況來看,目前通過天涯論壇、新浪微博等平台發布的涉及法官的負面帖子,主要是一些受到過法院拘傳等強制制裁的被執行人的泄憤帖,發帖人言辭激烈,點名道姓,侮辱法官個人品行、貶損法官人格

❺ 9月1日起老賴新政策

「老賴」,通俗意義上為欠錢不還的人,法律意義上的「老賴」,一般是指有能力償還債務,但是拒不償還的債務人,或者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一系列強制執行的強制措施,但是由於執行難的問題,近幾年,陸續出台了一系列限制老賴的措施。具體如下:
01
一般財產的強制執行
1.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不動產;
2.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機動車、船舶、航空器等運輸工具;
3.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機器設備等動產;
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股權;
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股票:包括境內上市公司股票,特別是可流通股票;代辦股權轉讓系統(俗稱「三板」)股票;
6.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存款;
7.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倉單、提單對應財產;
8.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基金份額;
9.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債券等其他有價證券;
10.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金銀等貴重金屬;
11.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礦產權益;
12.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
13.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
1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法院裁判權益;
15.其他有較高變現價值的財產;
16.凡被執行人名下之財產均可執行(特殊情況、特殊標的除外)。
02
部分特殊標的強制執行
1、執行唯一住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符合條件,唯一住房仍然可以執行。
2、執行無證房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無證房產依據協助執行文書辦理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函》的通知,無證房產亦可被執行。
3、執行被執行登記在他人名下之房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八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因繼承、判決或者強制執行取得,但尚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查封,執行法院應當向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交被執行人取得財產所依據的繼承證明、生效判決書或者執行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後,辦理查封登記。對被執行人未辦理過戶的房地產強制過戶後進行執行。
4、執行在集體土地上未經批准建造的房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發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的通知》(法[2012]151號),可以進行「現狀處置」。
5、執行在租賃的集體土地上建造的廠房及廠區內的辦公樓、宿舍等財產。
在不改變租賃合同前提下,在處置前告知集體經濟組織後可不徵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進行「現狀處置」。
6、執行在國有建設用地上建造的無證房屋。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發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的通知》(法[2012]151號),對於國有建設用地上建造的無證房屋可以處置。執行法院應就該房屋是否可轉化為有證房屋徵求行政機關意見,並作為確定無證房屋價值的參考。
7、執行預售商品房。
被執行人已將房款全部支付給開放商(被執行人自付一部分,銀行貸款一部分),銀行辦理了抵押預告登記(預抵押登記),開發商在預售房產辦理抵押權登記之前對銀行貸款承擔階段性連帶擔保責任的商品房預售情形下,預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預查封後,開發商或被執行人以仲裁或訴訟方式解除合同的,不得對抗人民法院的執行,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執行預售房產.
8、執行被執行人工資收入。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3條第1款的規定,對被執行人收入的執行,可採用扣留、提取的方法進行。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9、執行被執行人養老金。
201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能否要求社保機構協助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問題的復函》(2014)執他字第22號,明確確認社會保障機構作為養老金發放機構,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
10、執行離退休人員離休金或退休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
11、執行住房公積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強制執行住房公積金問題的答復》(﹝2013﹞執他字第14號)的答復,在保障被執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條件的情況下,執行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強制執行。
12、執行與案外人(含配偶)共有的財產。
生效法律文書僅載明被執行人個人為債務人,對於下列財產,執行法院可以執行:
a)被執行人配偶名下的存款、股權(股份)、金融理財產品等,婚後登記在被執行人配偶單方名下的房產、車輛以及婚後登記在被執行人和其配偶雙方名下的房產、車輛等財產。
b)登記在被執行人及其他人名下的共有財產以及登記在案外人名下但案外人承認屬於被執行人財產或同意作為被執行人財產接受強制執行的財產。
13、執行子女名下財產。
a)對於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與其收入明顯不相稱的較大數額存款,登記在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單方名下的房產、車輛或者登記在被執行人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等,執行法院可以執行。
b)執行未成年子女來歷不明巨額財產。
c)執行負債期間以子女名義購買的財產。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2508號裁定,債務人在明知尚有欠債未予償還的情況下以其子女名義購買房屋並轉移到子女名下,嚴重影響到了其責任財產,對債權人債權的實現構成了重大不利影響,該行為構成對債權人的損害。故涉案房屋應作為家庭共有財產對家庭對外債務承擔責任。
14、拍賣被執行人手機號。
案例一:2021年11月,洛陽市伊川縣法院將被執行人尾號「9999999」的手機號以44.55萬元拍賣成功。
案例二:焦作博愛縣法院在執行其(2016)豫0822民初139號民事判決書過程中於2017年8月25日以20萬元的最高價拍賣被執行人名下號碼為15****88888手機卡一張。
15、執行財付通內之財產。
目前騰訊公司協助法院執行財付通內之財產已經沒有問題,騰訊甚至成立了專門的部門對接法院執行,外地法院可以委託深圳市南山區法院或者派員前往騰訊公司進行執行。
16、執行支付寶內之財產。
支付寶賬戶內的財產也屬於被執行人財產,法院有權對被執行人名下的支付寶賬戶予以查封、凍結、扣劃,實務中執行也大多沒有問題。
17,執行抖音等網路平台內財產。
03
全方面限制措施
1、限制高消費。
根據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限制如下高消費:
a)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b)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c)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d)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e)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f)旅遊、度假;
g)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h)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i)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
2016年9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提出了全方面的限制,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包括:
a)設立金融類公司限制。
b)發行債券限制。
c)合格投資者額度限制。
d)股權激勵限制。
e)股票發行或掛牌轉讓限制。
f)設立社會組織限制。
g)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或主要使用財政性資金項目限制等。
另2016年1月20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檢察院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了《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共提出55項懲戒措施,對失信被執行人設立金融類機構、從事民商事行為、享受優惠政策、擔任重要職務等方面全面進行限制。
3、政府支持或補貼限制。
a)獲取政府補貼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政府補貼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
b)獲得政策支持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在獲得政府補貼,在審批投資、進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方面的政策。
4、任職資格限制。
a)擔任國企高管限制。
b)擔任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限制。
c)擔任金融機構高管限制。
d)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限制。
e)招錄(聘)為公務人員限制。
f)入黨或黨員的特別限制。
g)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限制。
h)入伍服役限制等。
5、准入資格限制。
a)包括海關認證限制。
b)從事葯品、食品等行業限制。
c)房地產、建築企業資質限制。
6、榮譽和授信限制。
a)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道德模範、慈善類獎項限制。
b)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榮譽限制。
c)授信限制。
7、特殊市場交易限制。
a)從事不動產交易、國有資產交易限制。
b)使用國有林地限制。
c)使用草原限制。
d)其他國有自然資源利用限制。
(以上第2-7詳細請閱讀《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
8、不能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2014年3月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工商總局、中國銀監會、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關於印發《「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的通知(文明辦[2014]4號),明確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9、限制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以及其他招標從業人員招投標活動。
2016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聯合公布《關於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活動、招標代理活動、評標活動、招標從業活動。
10、限制支付寶,芝麻信用等網路支付工具和授信。
2015年7月24日,最高法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授權第三方商業徵信機構通過互聯網聯合信用懲戒。芝麻信用會同淘寶、天貓、神州租車、趣分期、去哪兒旅遊、我愛我家相寓等各應用平台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生存空間。主要措施有: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貸款、融資等金融行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通過淘寶或天貓平台購買機票、列車軟卧、保險理財產品及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產品等;限制預定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在互聯網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費行為。
11、限制網簽備案等不動產交易行為。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2018年3月1日聯合發布《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的通知》,限制老賴參與房屋司法拍賣、取得政府供應土地、並採取信息互通和共享等措施。
2019年8月1日,住建部發布《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業務規范(試行)》,明確「老賴」不得進行房屋網簽備案。
12、對被執行人賬目進行審計。
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認為其有拒絕報告、虛假報告財產情況,隱匿、轉移財產等逃避債務情形或者其股東、出資人有出資不實、抽逃出資等情形的,可以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委託審計機構對該被執行人進行審計。
13、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民辦學校。
「老賴」未清償完畢債務,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民辦學校。
04
方便快捷強力執行行為
1、網路快速查詢及執行查控。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建立快速查詢信息共享及網路執行查控協作工作機制的意見》,該意見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協作內容:
一是信息共享。最高人民法院與公安部共享執行案件信息、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及司法審判信息;
二是查詢反饋。公安部協助人民法院查詢反饋被執行人身份信息、被執行人出入境證件及出入境信息、被訴訟保全被告的出入境證件信息以及被訴訟保全被告、被執行人的車輛登記信息等;
三是限制出境。公安機關協助人民法院限制被執行人出境;
四是查控車輛。公安機關協助人民法院查找、凍結車輛;
五是查找被執行人。公安機關協助人民法院查找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
2、每六個月查詢一次財產。
2016年11月7日,最高院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規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其中第九條終於明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的五年內,執行法院應當每六個月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並將查詢結果告知申請執行人。」
3、將身份證、護照等所有法定有效證件全部關聯捆綁進行懲戒。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2019年7月14日發布《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意見》,提出健全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建立健全查找被執行人協作聯動機制、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等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等執行聯動機制建設意見,提出將身份證、護照等所有法定有效證件全部關聯捆綁進行懲戒。
4、總對總查詢婚姻登記信息等信息。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與民政部正式簽署《關於開展部門間信息共享的合作備忘錄》,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最高人民法院與民政部通過網路專線實現共享當事人的婚姻登記信息、低保信息(包括家庭收入信息)、社會組織登記信息、涉婚姻和涉社會救助對象收入財產的案件信息、失信被執行人(社會組織)名單信息等;同時民政部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社會組織加強管理,實施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
5、執行神技破解執行難。
針對執行難的問題,不少法院採取執行神技,力圖破解執行難問題,如:
(a)原陽縣法院「移動執行」手機APP一鍵呼叫,連線指揮;
(b)輝縣市法院執行110制度,主要負責司法拘留、扣車、協助收房以及對涉嫌拒執罪當事人採取強制措施等,有利於發揮執行強制力和社會威懾力。
(c)鄭州管城區法院2020年3月26日首次啟用「電子封條」查封涉案房產。
05
全面曝光措施
1、設立專門平台全面曝光。
根據《中宣部、最高法、銀監會下發關於創建完善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2017年年底前搭建完成省級的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台,在兩年內將平台建設成為當地家喻戶曉的信用平台和執行名片。有條件的市縣級有關單位,也要探索搭建本級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台。
2、通過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台、有關網站、移動客戶端、戶外媒體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供公眾免費查詢。
根據聯合懲戒工作需要,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推送名單信息,供其結合自身工作依法使用名單信息。對依法不宜公開失信信息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要通報其所在單位,由其所在單位依紀依法處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依法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受懲戒情況等公之於眾;
3、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
目前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社會不少企業信息查查網站和APP,比如企信寶等均能查詢到企業的失信信息。
4、通過主要新聞網站向社會公布。
目前各地個法院均採取了部分措施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或其他手段對失信人信息向社會進行公布。
5、部分地方在公共場所(比如火車站、各商業廣場等)通過大屏幕輪番播放當地失信人名錄。
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均已經採取或實施了在各大商業廣場等地大屏幕播放失信人信息,取得良好的效果。
6、對老賴在今日頭條APP彈窗。
河南省高院2017年8月18日與今日頭條正式聯手打造全國首家省級法院老賴網路曝光平台,充分利用豫法陽光政務頭條號矩陣開展「老賴曝光」活動,助力解決執行難。
目前,全國已有三千多家各級法院部門入駐「今日頭條」,涵蓋了31個省市自治區,且全面覆蓋到地市、區縣法院。
7、「失信人彩鈴」措施。
2017年6月14日,河南登封法院與登封市移動、聯通、通信公司聯絡合作,由法院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通過對「老賴」手機定製編輯彩鈴的方式施以懲戒,目的是督促其盡快履行法定義務,隨後河南多地法院開通此業務。除此之外、廣州法院、泉州法院、南京等等眾多法院都已經紛紛加入為失信人定製「失信人彩鈴」的措施,老賴將越來越難以遁形。
06
終極大招:刑事責任的追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細化了該刑事責任的具體事項,並且規定在公安機關不予受理的情況下,公訴轉自訴。
2018年9月11日,廣東省公、檢、法聯合制定《關於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的規范指引》明確了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個人達到2萬元、單位達到20萬元以上,或者以低於市場價格50%以上轉讓財產、無償轉讓財產,致使法院生效裁判無法執行等13種情況,屬於《刑法》規定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將構成犯罪並處以刑罰。以上措施中最為嚴苛,最為有效的應當還是關於刑事責任的,應當加大刑事責任的追究,嚴格執行刑法第313條的規定,多懲處多公布,廣發懲戒,這樣會比一系列民事方面的限制措施更為有效有力。
附:相關法律法規或文件目錄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3.《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無證房產依據協助執行文書辦理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函》的通知
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
6.《關於能否要求社保機構協助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問題的復函》
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強制執行住房公積金問題的答復》(﹝2013﹞執他字第14號)
8.《關於依法限制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境問題的若干規定》
9.《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10.關於印發《「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的通知
11.《關於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
12.《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的通知》
13.《關於建立快速查詢信息共享及網路執行查控協作工作機制的意見》
1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規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
15.《中宣部、最高法、銀監會下發關於創建完善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
1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17.《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
18.《關於民事執行工作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
19.《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
20.《關於能否要求社保機構協助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問題的復函》(2014)執他字第22號
21.《人民法院、銀行業金融機構網路執行查控工作規范》
22.《最高人民法院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人民法院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網路執行查控和聯合信用懲戒工作的意見》法〔2014〕266號
2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路查詢、凍結被執行人存款的規定》法釋〔2013〕20號
2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2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2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來源:法務之家

閱讀全文

與關於快速查詢網路信息共享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手機打開數據沒網路怎麼辦 瀏覽:70
怎麼測網路信號屏蔽 瀏覽:645
網路連接剖析 瀏覽:735
移動網路市場化 瀏覽:212
平安口袋銀行網路連接異常 瀏覽:657
網路安全知識宣傳主題活動宣傳語 瀏覽:909
汽車里的軟體用的什麼網路 瀏覽:547
雲信網路電話忘記密碼怎麼登錄 瀏覽:35
網路3米什麼意思 瀏覽:852
四川網路研修如何記時 瀏覽:484
如何安裝自動切換網路 瀏覽:663
華為手機進入網路顯示4g的方法 瀏覽:213
網路安全法日誌留存期限 瀏覽:98
陽春網路營銷計劃 瀏覽:129
爛褲襠是什麼網路用詞 瀏覽:732
電腦上傳網路 瀏覽:697
哪些網路平台可以出售作品 瀏覽:186
任務欄無網路連接標 瀏覽:905
青年之聲網路安全宣傳周 瀏覽:176
網路連接錯誤代碼65是什麼意思 瀏覽:669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