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一條規定: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1)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是哪個法擴展閱讀: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B. 網路空間主權是我國什麼法首次提出的概念
網路空間主權是我國國家安全法首次提出的概念,在國家安全法中確立網路空間主權這一概念,有助於我國加強網路空間治理,建設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參與網路國際治理和合作,捍衛我國網路空間主權安全。
國家安全法是我國在法律層面第一次肯定網路空間主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法律上,國家對網路空間安全和主權有充分的管轄權,這是毋庸置疑的。既然寫進法律,要強調依法治理網路,對網路空間進行規范化管理,因為網路空間的特殊性,對其管理非常依賴於國際合作。
(2)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是哪個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建設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網路與信息安全保護能力,加強網路和信息技術的創新研究和開發應用,實現網路和信息核心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領域信息系統及數據的安全可控;
加強網路管理,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網路攻擊、網路入侵、網路竊密、散布違法有害信息等網路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C.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實行時間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該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表決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中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中國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網、化解網路風險的法律重器,是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網路安全法》將近年來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並為將來可能的制度創新做了原則性規定,為網路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法律保障。
D. 《網路安全法》正式實施的時間是
法律分析:2017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施行。《網路安全法》共七章七十九條,體現了三個基本原則,即網路空間主權原則、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原則、共同治理原則。《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向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路空間法制建設的重要里程碑,以制度建設掌握網路空間治理和規則制定方面的主動權,是維護國家網路空間安全發展的利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E. 為了維護國家的網路和信息安全我國建立了網路信息安全法律制度包括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在2021年中獲得通過,這部法律必將有利於維護個人信息權益,規范個人信息活動,促進個人信息的合理應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出台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從2015年開始陸續出台並實施。這幾部法律既不是孤立的,也不是獨立的,而是以國家總體安全觀為指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為龍頭的一個有機的法律體系。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在內的這四部法律的主要內容和結構,可以看到「安全」、「網路」、「數據」和「個人信息」是這四部法律共同的關鍵詞,它們是一個有機整體。
這四部法律,它們的立法宗旨,都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和保護個人信息權益。它們適用的范圍,特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引入了域外效力制度,所以立法宗旨非常明確,適用范圍也有其自己的一些特點。
在數字化的時代,無論是企業、事業單位、其他法人組織、社會團體,乃至於自然人,我們的身份、行為及相互之間的社會關系都已經數字化,因此數據治理是一個必須要正視的問題。無論是為了維護網路安全或數據安全、還是保護個人信息,促進網路、數據和個人信息的有效利用,數據行為的監管都顯得格外重要。因為數據的監管涉及到了社會治理的方方面面,不僅僅涉及到社會治理,經濟發展和政府管理也都會涉及到數據的監管。因此,數據監管是一個跨部門、跨領域的問題,需要盡快的建立數據協同監管的協調機制。我們不希望九龍治水,但是這九條龍必須要團結起來,只有這樣才能夠建立一個有效的數據協同監管協調機制。只有把數據協同監管的協調機制建立起來,我們才能夠更好的實現這幾部法所追求的立法目的。當然,數據協同監管的體制建立是前提。在這個體制的前提下,再去完善數據協同監管的協調機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處理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活動,適用本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適用本法:
(一)以向境內自然人提供產品或者服務為目的;
(二)分析、評估境內自然人的行為;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