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犯罪,指行為人運用計算機技術,藉助於網路對其系統或信息進行攻擊,破壞或利用網路進行其他犯罪的總稱。網路經濟犯罪的特點有多種多樣:既包括行為人運用其編程,加密,解碼技術或工具在網路上實施的犯罪,也包括行為人利用軟體指令。
⑵ 計算機網路犯罪有哪些
一)在計算機網路上實施的犯罪種類: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表現形式有:襲擊網站;在線傳播計算機病毒。 (二)利用計算機網路實施的犯罪種類: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罪;利用計算機實施盜竊罪;利用計算機實施貪污、挪用公款罪;利用計算機竊取國家秘密罪;利用計算機實施其他犯罪:電子訛詐;網上走私;網上非法交易;電子色情服務及色情、虛假廣告;網上洗錢;網上詐騙;電子盜竊;網上毀損商譽;在線侮辱、毀謗;網上侵犯商業秘密;網上組織邪教組織;在線間諜;網上刺探、提供國家機密的犯罪。 犯罪特點:行為的跨國性;公然犯與隱秘犯的交織性;無犯罪現場性;犯罪危險及結果的廣域性、變異性、快速性;犯罪證據的可修改性;犯罪成本的低投入性
1、 計算機犯罪的類型,由於著眼點的不同,有不同的分類,視計算機在犯罪中的角色而定。有學者認為,計算機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有:
(1) 計算機作為犯罪的目標(OBJECT),盜取硬體或軟體數據等
(2) 計算機作為犯罪的主體(SUBJECT)或環境(ENVIORONMENT),如電子轉帳欺詐等
(3) 計算機作為犯罪的工具,如計算機間諜刺探機密等
(4) 計算機作為犯罪的象徵或符號(SYMBOLS),即計算機可能被用來作為掩飾計算機或濫用行為。
2、 美國刑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1。
(1) 計算機濫用(Computer Abuse)
凡故意或過失以使用計算機的方法致使他人受損失或有損失危險的,即為計算機濫用
行為的主體為計算機的所有人或操作者(Perpetrator 犯罪者)
以計算機作為直接且顯著的工具
(2) 與計算機相關的犯罪(Computer Related Crime)
任何藉助計算機知識以達到犯罪目的的犯罪行為
在主觀和客觀上均與計算機有關
許多屬於傳統犯罪類型、但因為有計算機介入的犯罪大多數屬於此類
(3) 計算機犯罪(Computer Crime),范圍比與計算機相關犯罪狹隘
以欺詐或奪取的目的而執行程序
以陷他人於錯誤或欺詐的目的而獲金錢、財產或服務
任何人惡意接近、改變、增減、損壞計算機系統、計算機網路或資料的,均為計算機犯罪
計算機欺詐(Computer Fraud),很多與銀行有關
計算機輔助犯罪(Computer Assisted Crime),以計算機為犯罪手段或工具
3、美國刑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2。
(1)刑事犯罪。破壞、毀損計算機系統
(2)財產犯罪。通過計算機竊取財產
(3)數據犯罪。盜取計算機數據
(4)經濟犯罪。憑借計算機實施復雜的財產欺詐案件
4、德國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1
(1)利用計算機操作對數據處理系統的欺詐
(2)盜竊計算機硬體與軟體
(3)計算機破壞
(4)竊取勞務
(5)憑借數據處理的幫助違反傳統的計算機犯罪
5、德國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2
(1)數據輸入、處理的不正當操作
(2)有關數據處理的計算機間諜
(3)數據處理的破壞
(4)盜竊使用
(5)侵入數據處理系統
6、日本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1
(1)將計算機用於不良目的的行為
(2)危害計算機的行為
(3)竊取計算機存儲數據的行為
7、日本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2
(1)破壞計算機的行為
(2)盜竊計算機數據
(3)盜竊計算機設備
(4)欺詐及侵佔
(5)機器時間的竊用
(6)對隱私權的侵害
8、中國台灣法學界的分類
(1)計算機操縱類犯罪(Computer Manipulation Crime)
輸入操縱(Input Manipulation)
程序操縱(Program Manipulation)
輸出操縱(Output Manipulation)
(2)計算機間諜類犯罪(Computer Espionage Crime)
(3)計算機破壞類犯罪(Computer Sabotage Crime)
(4)計算機竊用類犯罪(Occupy Computer Time)
9、聯合國文件中的計算機犯罪分類
(1)利用計算機的欺詐行為
(2)利用計算機偽造
(3)損毀或修改計算機程序
(4)非法進入他人計算機系統及服務
(5)非法復制受保護的計算機系統軟體
10、歐洲理事會《關於網路犯罪的公約》(2001年11月)中的計算機犯罪分類
(1)侵犯計算機數據或系統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的犯罪
非法訪問
非法截獲
數據干擾
系統干擾
設備濫用
(2)與計算機有關的犯罪
未經授權故意輸入、修改、刪除、抑制計算機數據
(3)與內容有關的犯罪
兒童色情
歧視
(4)與侵犯版權有關的犯罪
⑶ 網路經濟犯罪
法律分析:1、利用計算機及其網路實施合同詐騙,2、利用計算機及其網路實施非法經營,3、利用計算機及其網路實施網路傳銷,4、利用計算機及其網路實施信用卡詐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⑷ 有關於網路刑事經濟犯罪有哪些
經濟犯罪,是指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領域,為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經濟、行政法規,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依照我國刑法應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經濟犯罪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除此之外,我國刑法分則其他章規定的某些侵害社會主義經濟關系的犯罪,如製造、販賣假葯罪、販毒罪、賄賂罪,也屬於經濟犯罪的范疇。總的來說,經濟犯罪共有177個罪名。經濟犯罪罪名: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抽逃注冊資金罪、信用證詐騙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走私普通貨物罪、虛假廣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非法出售發票罪、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罪、假冒注冊商標罪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⑸ 網路經濟犯罪性質是什麼
表現形式:
1.利用互聯網進行合同詐騙;
2.利用互聯網進行信用卡詐騙;
3.利用互聯網進行網上非法經營;
4.利用互聯網進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
5.利用互聯網進行網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