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網上賣破解軟體違法嗎
在網上賣破解軟體未經廠家允許,兜售盜版軟體是違法。
網路犯罪,是指行為人運用計算機技術,藉助於網路對其系統或信息進行攻擊,破壞或利用網路進行其他犯罪的總稱。既包括行為人運用其編程,加密,解碼技術或工具在網路上實施的犯罪,也包括行為人利用軟體指令。網路系統或產品加密等技術及法律規定上的漏洞在網路內外交互實施的犯罪,還包括行為人藉助於其居於網路服務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網路系統實施的犯罪。簡言之,網路犯罪是針對和利用網路進行的犯罪,網路犯罪的本質特徵是危害網路及其信息的安全與秩序。
網路犯罪特點如下:
1、成本低、傳播迅速,傳播范圍廣。就電子郵件而言,比起傳統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國外的郵件。網路的發展,只要敲一下鍵盤,幾秒種就可以把電子郵件發給眾多的人。
2、互動性、隱蔽性高,取證困難。網路發展形成了一個虛擬的電腦空間,既消除了國境線,也打破了社會和空間界限,使得雙向性、多向性交流傳播成為可能。
3、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隨著計算機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從國防、電力到銀行和電話系統此刻都是數字化、網路化,一旦這些部門遭到侵入和破壞,後果將不可設想。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八條 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辦理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辦單位和網站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二)網站網址和服務項目;
(三)服務項目屬於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范圍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對備案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編號。
② 在網路上出售營銷軟體群發消息的軟體,屬於違法行為嗎
使用偽基站群發垃圾簡訊屬於違法行為,不過使用營銷軟體群發消息應該不算違法。
因此出售軟體應該也不算違法。
③ 網路銷售可靠嗎犯法嗎
就網路營銷本身而言可以負責任的說是不犯法的;
網路營銷是企業整體營銷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為實現企業總體經營目標所進行的,以互聯網為基本手段營造網上經營環境的各種活動。
其中可以利用多種手段,如E-mail營銷、博客與微博營銷、網路廣告營銷、視頻營銷、媒體營銷、競價推廣營銷、SEO優化排名營銷、大學生網路營銷能力秀等。總體來講,凡是以互聯網或移動互聯為主要平台開展的各種營銷活動,都可稱之為整合網路營銷。簡單的說,網路營銷就是以互聯網為主要平台進行的,為達到一定營銷目的的全面營銷活動。
網路營銷,亦稱做線上營銷或者電子營銷,指的是一種利用互聯網的營銷型態。互聯網為營銷帶來了許多獨特的便利,如低成本傳播資訊與媒體到寰宇聽眾/觀眾手中。互聯網媒體在術語上立即回響與引起回響雙方面的互動性本質,皆為網路營銷有別於其他種營銷方式的獨一無二特性。網路營銷(On-line Marketing或E-Marketing)就是以國際互聯網路為基礎,利用數字化的信息和網路媒體的交互性來輔助營銷目標實現的一種新型的市場營銷方式。簡單的說,網路營銷就是以互聯網為主要手段進行的,為達到一定營銷目的的營銷活動。
但也因為網路營銷是以互聯網為依託,所以對於推廣的產品透明度有限可造假程度比較高,整個交易體系的安全還需要不斷改進,但網路營銷行為,只要在廣告法允許的范圍以內是不犯法的!
④ 個人開發的軟體進行銷售盈利犯法么
有買賣交易行為,應進行工商注冊。並依法納稅。
不然涉嫌非法經營罪。
⑤ 網路軟體銷售員應該不違法吧
在網路上
銷售軟體
不違法,
網路銷售員
當然也不違法,前提是你只是銷售合法的軟體。
⑥ 網路營銷是不是犯法
首先網路直銷不等同與傳銷,我們一定要分清。
網路營銷即是利用互聯網作為手段,從而達到營銷的目的。網路營銷包含的內容很廣,主要有:網上市場調查、網上消費者行為分析、網路營銷策略制定、網上產品和服務策略、網上價格營銷策略、網上渠道選擇與直銷、網上促銷與網路廣告、網路營銷管理與控制等等。
與許多新興學科一樣,「網路營銷」同樣也沒有一個公認的、完善的定義。廣義地說,凡是以互聯網為主要手段進行的、為達到一定營銷目標的營銷活動,都可稱之為網路營銷(或叫網上營銷),也就是說,網路營銷貫穿於企業開展網上經營的整個過程,包括信息發布、信息收集,到開展網上交易為主的電子商務階段,網路營銷一直都是一項重要內容。
對於網路營銷的認識,一些學者或網路營銷從業人員對網路營銷的研究和理解往往側重某些不同的方面:有些偏重網路本身的技術實現手段;有些注重網站的推廣技巧;也有些人將網路營銷等同於網上直銷;還有一些把新興的電子商務企業的網上銷售模式也歸入網路營銷的范疇……
關於網路營銷的理論和方法,國內已經出版一些專著,專業報刊上發表的文章也不少,更多資料出現在互聯網相關的網站上。綜觀現有各種觀點,都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面對大量信息,反而給人們造成這樣一中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感覺。
為了理解網路營銷的全貌,有必要為網路營銷下一個比較合理的定義,從「營銷」的角度出發,將網路營銷定義為:
網路營銷是企業整體營銷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建立在互聯網基礎之上、藉助於互聯網特性來實現一定營銷目標的一種營銷手段。
據此定義,可以得出下列認識:
第一、網路營銷不是網上銷售
網上銷售是網路營銷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生的結果,網路營銷是為實現網上銷售目的而進行的一項基本活動,但網路營銷本身並不等於網上銷售。
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明:
(1)因為網路營銷的效果可能表現在多個方面,例如企業品牌價值的提升、加強與客戶之間的溝通、作為一種對外發布信息的工具、 網路營銷活動並不一定能實現網上直接銷售的目的,但是,很可能有利於增加總的銷售;
(2)網上銷售的推廣手段也不僅僅靠網路營銷,往往還要採取許多傳統的方式,如傳統媒體廣告、發布新聞、印發宣傳冊等。
第二、網路營銷不僅限於網上
這樣說也許有些費解,不在網上怎麼叫網路營銷?這是因為互聯網本身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在我國,上網人數占總人口的比例還很小,即使對於已經上網的人來說,由於種種因素的限制,有意尋找相關信息,在互聯網上通過一些常規的檢索辦法,不一定能順利找到所需信息,何況,對於許多初級用戶來說,可能根本不知道如何去查詢信息,因此,一個完整的網路營銷方案,除了在網上做推廣之外,還很有必要利用傳統營銷方法進行網下推廣。這可以理解為關於網路營銷本身的營銷,正如關於廣告的廣告。
第三、網路營銷建立在傳統營銷理論基礎之上
因為網路營銷是企業整體營銷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網路營銷活動不可能脫離一般營銷環境而獨立存在,網路營銷理論是傳統營銷理論在互聯網環境中的應用和發展。 有關網路營銷理論與傳統營銷理論的比較將在後面內容中做深入分析。
網路營銷不單純是指網路技術,而是市場營銷;網路營銷不單純是網上銷售,是企業現有營銷體系的有利補充;網路營銷是4C(整合營銷)營銷理論的必然產物。
網路營銷首先是市場營銷的INTERNET替代了報刊、郵件、電話、電視等中介媒體,其實質是利用Internet對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後各環節進行跟蹤服務,它自始至終貫穿在企業經營全過程,包括尋找新客戶、服務老客戶,是企業以現代營銷理論為基礎,利用Internet技術和功能,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需求,以達到開拓市場、增加盈利為目標的經營過程。它是直接市場營銷的最新形式,是由Intern客戶、市場調查、客戶分析、產品開發、銷售策略、反饋信息等環節。
網路營銷只是電子商務的基礎。電子商務是利用Internet進行的各種商務活動的總和,必須解決與之相關的法律、安全、技術、認證、支付和配送等問題。而這些問題中的有些Internet在中國發展的瓶頸問題,而網路營銷則對之需求不高,因此發展網路營銷不存在障礙。國際上實施網路營銷有許多成功的範例,一些知名的企業都建有自己的網站,這些網站以自己各具特色的站點結構和功能設置、鮮明的主體立意和網頁創意開展網路營銷活動,給這些企業帶來了巨大的財富。如一些大型企業以鮮明的形象、精良的產品和巨額資金熔鑄在大腕明星上,再利用這些明星的光環效應為其品牌升值,產品獲得不盡的市場擴張能力,品牌價值一再飆升。
⑦ 網路營銷犯法嗎
你肯定把網路營銷與傳銷混為一談了!
傳銷,就是傳銷組織通過多層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獨立的傳銷來銷售或提供勞務,每個傳銷員除了將貨物銷售以賺取利潤外,還可以介紹、訓練他人為新的傳銷人,並建立新的銷售網路來銷售公司貨物,在公司獲取更多利潤的同時,每個傳銷員也在自己的銷售網路中獲取相應的差額。
網路營銷以現代營銷理論為基礎,通過Internet營銷替代了傳統的報刊、郵件、電話、電視等中介媒體,利用Internet對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後各環節進行跟蹤服務,自始至終貫穿在企業經營全過程,尋找新客戶、服務老客戶,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需求,以達到開拓市場、增加盈利為目標的經營過程。它是直接市場營銷的最新形式。
還是從定義上好好區分一下吧!
⑧ 請問在網上銷售軟體的屬於違法嗎
不違法
⑨ 自己製作一個軟體,在網上出售,犯法嗎
看具體業務邏輯,只是單純的財務統計軟體,不會違法的哦
⑩ 賣別人的軟體違法嗎
這個當然是違法的,你沒有這個軟體的著作權,也沒有經過開發商授權的銷售代理權,你這種隨意販賣屬於侵權行偽當然是違法的,即便你從開發商處購買了這套軟體,但開發商只授權你使用權,不是銷售權,所以你也不能把你買來的軟體進行銷售。如果要合法銷售,你可以取得該款軟體的銷售代理權,相關事宜可能需要和作者聯系商談。
不過,其實網上也有很多人正在私下買賣破解軟體,主要是這方面的相關法律還不健全,你要這么賣呢估計也沒人管你(當然要低調點),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這種行為是侵權行為,隨著相關法律的改善,勢必會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