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把電子書上傳到網上共享犯法嗎
電子書也有著作權。
如果你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私自將其著作傳到網上共享,其行為侵犯了著作權,著作權人可以追究你侵權責任。
② 學生用於學習分享電子書侵權嗎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不侵權。根據《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六條規定,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向少數教學、科研人員提供少量已經發表的作品是不侵權的。
③ 如果將一本有版權的書製作成電子書,在網路上免費分享,並提供下載,這種做違法嗎
違法,這就是一種侵權行為
④ 網盤分享電子書犯法嗎 都是pdf格式
電子書也有版權的,受國家法律保護的。
⑤ 從淘寶購買的和網路上下載的pdf電子書在我的網站上分享侵權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規定了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的情形。
雖然法律有規定,但是實踐中很少有著作權人提起侵犯著作權的訴訟,但是並不代表違反上述規定是合法的情形,也是侵權的行為,著作權人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⑥ 微信群里分享電子書違法嗎
如果是分享有版權保護的電子書肯定是屬於違法的,沒有版權保護的就不違法
⑦ 我在網上共享掃描版的電子書會不會被告侵權犯法什麼的
你好!一般說,只要未經版權所有者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以外使用受版權保護作品,便構成侵犯版權。常見的侵犯版權的行為有:將他人創作的作品,全部或部分地,原樣或經過改換面目,以自己的名義發表;未經創作集體或其他合作作者同意,將集體創作或與他人合作的作品,以自己的名義發表;未參與創作,強行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在他人創作的作品上署名;未經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的許可,擅自發表其未發表過的作品;未經作者許可,擅自對其作品作實質性的修改,或作其他有損作者聲譽的改動;繼續傳播作者已經公開聲明收回的作品;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版權所有者許可,以復制、出版、表演、錄制、改編、翻譯等方式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不向版權所有者支付報酬或不支付合理報酬;等等。有的版權法還規定,以他人的名義發表自己的作品,仿冒他人的作品,或進口和銷售侵權復製品,也構成侵犯版權。由於版權法律的地域性,在不承認外國作品版權的國家,使用外國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不構成侵犯版權。侵犯版權,一般屬於民事侵權,須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許多國家對較為嚴重的侵犯版權行為還規定有刑事法律責任。
⑧ 在網上傳播電子書是否違法
視情況而定。此行為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如果是合理使用,並不違法:
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除此以外,均違法,有權利人合法授權除外。情節嚴重的,應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