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
(一)、發行單位需登錄全國發行單位年度核驗登記系統
填寫《2021年發行單位年度核驗登記表》《2021年發行單位年度核驗登記表》),提交並列印。
網上填報的登記表需顯示審核通過方可提交紙質文件,如顯示「駁回」,則需修改完善後再行報送;報送的紙質《2021年發行單位年度核驗登記表》需加蓋公章。
(二)、加蓋公章的發行單位自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自查前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規章的行為。
2、總結本單位前一年度經營狀況,包括出版物銷售總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納稅總額等。
3、自查是否仍具備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基本條件。
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必須包含出版物經營內容
五、《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外資企業須提供)
六、凡通過網路開展業務的發行單位
1、應填報《出版物網上發行備案表》(《出版物網上發行備案表》)一式兩份。
2、在自有網站開展出版物經營業務的,需提供ICP備案證明、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登載的有關信息、或鏈接標識截屏復印件。
3、在網路交易平台開展出版物經營業務的,需提供網店首頁以及實名認證上傳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相關信息的截屏復印件。
七、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或本年度3月31日的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經營場地證明
八、完成統計數據填報(參與年度核驗的發行單位基本信息要與全國新聞出版統計網統計信息一致)
㈡ 在淘寶上賣書需要什麼證件么
在淘寶上賣書需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第52號《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
1、第十七條: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照本規定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外商投資審批手續。
2、已經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出版物發行單位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應自開展網路出版物發行業務15日內到原批準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備案。
3、第二十四條:《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在經營場所明顯處張掛;利用信息網路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應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登載的有關信息或鏈接標識;
4、第二十七條:提供出版物發行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經營者,發現在網路交易平台內從事各類違法活動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報告。
(2)電子圖書網路銷售哪個部門審批擴展閱讀: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指南(以成都為例):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區政務中心文體廣新局窗口提出書面設立申請;
第二步:區文體廣新局派員審核材料,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區文體廣新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申請材料:
1、設立申請書;
2、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明和房屋租賃合同;
3、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的《個體工商戶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
5、《成都市零售書店審批登記表》;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前置條件:
1、有確定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2、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備註:
1、《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4年,持證人應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有效期延期,逾期作廢;
2、持證人還應每年到區文體廣新局新聞出版科進行年審。
㈢ 網路銷售許可證怎麼辦理
1、自審公司書寫申請材料
2、提交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審批
3、審批通過領取證書
電信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網路經營許可證(互聯網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對材料的初步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備的,向網路經營許可證申請者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
對網路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不齊備的,書面通知申請者補齊,網路經營許可證申請者將材料補齊後,電信主管部門應當在15日內向ICP申請者發出受理網路經營許可證申請通知書。
電信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3)電子圖書網路銷售哪個部門審批擴展閱讀
申請網站ICP許可證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和下列條件:
1、有與開發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2、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3、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4、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注冊資金應在100萬或者100萬以上的公司。
5、涉及到ICP管理辦法中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6、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審核標准:
1、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2、申請單位必須符合《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
3、對申請單位的經營場所、機房進行實地考察。
㈣ 電商由哪個政府部門管理
電子商務歸國家工信部管理 移動電子商務歸國家商務部管理。
國家工信部,將信息化推進、網路信息安全協調等職責劃給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調整後,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網路強國建設相關工作,推動實施寬頻發展;負責互聯網行業管理(含移動互聯網)。
協調電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建共享;組織開展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加強信息通信業准入管理,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電信和互聯網相關行業自律和相關行業組織發展。負責電信網、互聯網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平台的建設和使用管理。
負責信息通信領域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擬定電信網、互聯網及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規劃、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加強電信網、互聯網及工業控制系統網路安全審查;擬訂電信網、互聯網數據安全管理政策、規范、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網路安全防護、應急管理和處置。
加強和改善工業和通信業行業管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工業和通信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根據職責分工擬訂推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加強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
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大力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著力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寓軍於民,促進工業由大變強。
(4)電子圖書網路銷售哪個部門審批擴展閱讀:
1、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投資綜合管理職責,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明確投資審批、標准、審核的范圍、標准和程序。
2、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審核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和涉及綜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項目,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需由中央層面管理的其他項目。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審核項目須徵求行業管理部門意見。
3、涉及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的項目,由行業管理部門提出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的意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平衡,其中需要行業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項目,投資計劃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並聯合下達。
㈤ 圖書銷售許可證在哪裡辦
圖書銷售許可證在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辦理。我國法律規定,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全國出版物發行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全國出版物發行業發展規劃。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版物發行活動的監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物發行業發展規劃。省級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版物發行活動的監督管理。制定出版物發行業發展規劃須經科學論證,遵循合法公正、符合實際、促進發展的原則。
《出版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
從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復制業務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許可,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從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復制。
未經許可並辦理相關手續的,不得印刷報紙、期刊、圖書,不得復制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第三十五條
單位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的,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第三十六條
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對申請通過網路交易平台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經營主體身份進行審查,驗證其《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㈥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怎麼辦理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為了加強對互聯網出版活動的管理,保障互聯網出版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互聯網出版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沒有它將會有許多的處罰。
申請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就需要辦理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申請該項資質時申請者應該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互聯網出版業務主要包括:互聯網圖書、互聯網學術出版物、互聯網文學出版物、互聯網教育出版物、互聯網地圖、互聯網游戲出版物、互聯網報紙、互聯網雜志、互聯網音像出版物、互聯網電子出版物、手機出版物。
申請條件:
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除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確定的出版范圍;
二、有符合法律、法規的章程;
三、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單位有必要的編輯出版機構和專業人員;
四、有適應出版業務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場所;
五、符合全國互聯網出版機構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
申請材料:
1、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
2、單位的概況。
3、技術和管理人員清單及不少於10人身份證、學歷/職稱復印件。
4、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的單位必須至少5名專業編輯人員(含2名或2名以上中級編輯)專業職稱證明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5、房產證及有效期不少於一年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6、申辦單位最近兩年的驗資報告或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
7、申辦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單位的公司章程復印件及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說明。
8、已取得相關省級主管部門同意的前置審批文件或保證書。
申請地點:新聞出版總署
審批時限: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者;批準的,頒發《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不批準的,說明理由。
證書案例
㈦ 我想注冊一家銷售圖書的公司,需要辦理什麼審批嗎
銷售圖書的話這個要批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到你們當地的文化局去批 這個要求你的公司有注冊地址 以及庫房存放圖書
(一)許可條件
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2、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3、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有無數量限制(無)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單位名稱、地址、企業類型、資金來源及數額);
2、經營單位章程;
3、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
4、資金信用證明;
5、經營者的身份證明;
6、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注冊資金最低200萬 具體的你得咨詢下你們當地的工商部門 各地不一樣
㈧ 網店賣書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嗎
需要。根據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推出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凡是通過互聯網零售或者批發出版物的有關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相關業務,要求賣家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首先即使具備工商營業執照,然後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辦理出版物零售或者出版物批發經營許可證。對沒有辦理相應證件的賣家進行下線,關閉店鋪處理。
而且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分為出版物批發許可證、出版物零售許可證兩種,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哪些行業需要辦理出版物零售以及出版物批發經營許可證,它們有什麼區別?還有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條件、流程、材料以及辦理程序吧。
首先是《出版物零售許可證》只要經營范圍里有出版物經營這項,個體戶或者公司都可以辦理。而出版物批發經營許可證則不同,只有公司才可以辦理,個人是不可以辦理的,而且批發許可證還有一點不同就是出版物批發經營許可證是不需要實際場所,虛擬地址注冊的公司也可以辦理,並且出版物批發經營許可證所能經營的范圍是包含出版物零售的,這也就是大多數書店辦理的是出版物批發經營許可證,而不是辦理零售許可證。
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必須有實體經營場所(如實體店鋪)以及經營范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必須取得從業人員法規培訓合格證明(由市新聞出版局統一組織培訓);
進行網路銷售的要有辦公地點、供貨合同、及負責人的聯系方式等;
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無不良記錄;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這些:
申請登記表以及申請承諾書;
營業執照,章程(工商局調檔);
法人身份證明;
注冊地址的租賃合同以及房產證信息(臨街商鋪);
最後是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流程;
首先需要滿足以上的辦理條件,由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後置審批,所以需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並且先注冊公司取得執照後才能申請,除此之外辦理批發經營許可證的注冊資本在200萬以上才可以,滿足條件就可以申請許可證了。申請流程大概是:到相關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待審核通過後按照規定辦理證件,可以查詢相應的辦理進度,大概20天左右領取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