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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網路開庭的軟體

發布時間:2022-06-15 11:39:44

㈠ 法院手機視頻開庭用什麼軟體

老K視頻播放器。
這個是比較普遍的開庭觀看軟體了。您可以試試。

㈡ 手機里沒有網上開庭軟體怎麼接視頻開庭

很多會選擇微信,如果是有專門的視頻軟體,你可以下載一個嘛,又不費事兒

㈢ 用什麼軟體交開庭費

雲閃付app。
繳款人可使用雲閃付APP掃描市各級法院下發的「繳納訴訟費用通知書」上的二維碼直接繳納訴訟費,足不出戶,便捷高效。除此以外,繳款人還可通過「一網通辦」公共支付平台使用雲閃付支付或攜帶通知書在銀行櫃面使用銀聯卡支付繳納訴訟費。
開庭費是立案時需要交訴訟費。訴訟費是全部訴訟過程所需要的費用。訴訟費用包括受理費、申請費、鑒定費公告費等費用。

㈣ 有沒有什麼線上看法院開庭的軟體

有沒有什麼線上看法庭開庭的軟體,我沒有房間開庭都是自家金屬的,都比較私密的說一會兒。

㈤ 青島法院線上開庭用什麼軟體

庭審軟體。
雲庭審平台主要針對民商事一審案件,利用互聯網以及相應的軟硬體設備進行遠程開庭,並為法官,書記員,當事人,代理人提供示證質證,筆錄管理等服務。
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

㈥ 南京法院開庭公告信息可以在風險信息網查詢到嗎

可以的,涵蓋全國司法涉訴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市場監管信息、或有負債信息、多頭借貸統計、工商風險信息關聯、工商異常經營名目錄等多維度、多層次、多領域的數據信息。信息覆蓋面廣、每日實時更新。

㈦ 網上開庭家屬怎麼看

家屬能否通過網路陪審,需要徵得法官的同意。我剛網上開了一個庭,律師、法官在法院審判庭,公訴人在檢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通過網上開的,家屬旁聽也應當到法院旁聽,不會讓在網上旁聽。您好,如果是庭審直播的話是可以的,您可以提前詢問一下法官看是否是直播。如果案件屬於公開審理的案件,家屬可以旁聽。
只能說大部分是可以被批準的。網上庭審

第三十條 庭審前准備。審判輔助人員提前到庭檢查網路環境、音響、攝像頭、遠程庭審系統等軟硬體,確保開庭按期進行。

第三十一條 紀律宣告。除宣告常規庭審紀律外,應當特別告知如下事項:1.網上庭審需保持網路暢通,除了查明確屬技術、網路故障等原因導致庭審無法正常進行外,若庭審中原告擅自退出的,按撤訴處理;被告擅自退出的,按缺席繼續審理。2.當事人需保持現場安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網上庭審區域。3.網上庭審全程錄音錄像,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員違反法庭紀律,破壞法庭秩序、妨礙訴訟活動順利進行的,庭審錄音錄像可以作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證據。

第三十二條 網上庭審。開庭前系統提示「進入庭審」,當事人及審理法官通過點擊該按鈕後,進入庭審前頁面。審理法官首先核對當事人身份及許可權,點擊「開始庭審」,庭審錄像開始錄制,庭審正式開始。

庭審期間若需休庭,則需點擊「休庭」按鈕。庭審結束後,審理法官點擊「休庭」,錄像結束,但各方畫面仍然繼續。

庭前已在線完成起訴、答辯及舉證、質證的,庭審中可簡略詢問當事人對於其各自提交的電子起訴狀、答辯狀是否有補充修改,對於其各自提交的證據及質證意見是否有補充、修改;若無,直接進入法庭詢問、辯論及最後陳述環節,直至庭審結束。

對於簡單民事案件,可以直接圍繞訴訟請求進行庭審,不受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庭審程序限制。對於案件要素與審理要點相對集中的民事案件,可以根據相關要素並結合訴訟請求確定庭審順序,圍繞有爭議的要素同步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

庭審結束後,系統支持書記員上傳筆錄,當事人可進行閱讀、核對,如果需要修改補正,可通過實時畫面告知書記員,由書記員對此進行修改。各方當事人都修改補正完畢並點擊確認、書記員保存筆錄後,審理法官點擊「結束庭審」,各方當事人退出庭審。
【(7)南京中院網路開庭的軟體擴展閱讀】
以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的,審理法官或司法輔助人員保存錄音錄像後,審理法官點擊「結束庭審」,各方當事人退出庭審。

第三十三條 庭審錄音錄像。網上庭審全程錄音錄像。對於事實比較簡單、爭議不大的案件,書記員作好庭前准備工作後,可不出席庭審。

第三十四條 智能語音識別。庭審適用智能語音識別系統,語音識別筆錄可作為庭審筆錄由當事人點擊確認。

第三十五條 調解協議點擊確認。經各方當事人同意,當事人可通過訴訟平台在線確認調解協議內容,調解協議自點擊確認之時即產生法律效力。

㈧ 離婚案件在手機上開庭,下載什麼軟體

您好,各地用的在線庭審系統不一樣,開庭前會有鏈接發到您手機,您也可以聯系法官詢問用的什麼軟體。

㈨ 東台市網上開庭用什麼軟體開

微信小程序搜索「出庭」。
當事人可以使用微信小程序進行開庭,打開微信小程序搜索「出庭」,進入後填寫法院登記的手機號碼並獲取驗證碼進行登錄,界面中會顯示您所參與的所有案件信息。
主頁【未開始】的列表顯示當事人尚未開始的庭審,可以進行庭前准備的工作;
到達預定的庭審時間後,主頁【進行中】的列表將會顯示當事人需要出席的庭審,點擊即可進入庭審。

㈩ 網上開庭和在法院開庭有什麼不同




疫情期間的「在線庭審」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擁有潛伏期長、傳染性強等特點。防控新冠疫情的有效手段是限制人員的流動。限制人員流動最大的問題是會導致原來需當面處理的事情變為不可能,比如開庭。但是社會要運轉,工作要開展,於是在線作業的需求、優勢和重要性就陡然增加了。



就訴訟方式本身而言,實際上在線訴訟、在線庭審並不是本次疫情期間才產生。事實上,2018年之前就已經有法院在個案中採取在線庭審的方式審理案件。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已經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只是,疫情防控凸顯了通過互聯網審理案件的優勢。近期,最高院、部分省法院及地市法院也相繼出台了「網上庭審」的規則。



經檢索,除最高法院原有的法庭規則、庭審直播規則、庭審錄音錄像規則、民事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外,從疫情發生至2020年2月19日,最高院、山東高院、上海高院、上海一中院、常州中院、無錫中院、南通中院、營口中院及新疆哈密伊州區法院等相繼出台了「在線庭審」的規則。


「在線庭審」的適用前提——當事人同意



2019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法院開展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其中「健全電子訴訟規則」是六大試點內容之一。最高院為此頒布了《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繁簡分流改革辦法)。實施辦法規定「訴訟主體的在線訴訟活動,與線下訴訟活動具有同等效力」、「人民法院根據技術條件、案件情況和當事人意願等因素,決定是否採取在線方式完成相關訴訟環節」。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2月14日發布的《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范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在線訴訟通知)規定,各級人民法院推進在線訴訟,要尊重當事人對案件辦理模式的選擇權,全面告知在線訴訟的權利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同意案件在線辦理的,應當在信息系統確認、留痕,確保相關訴訟活動的法律效力。從我們檢索的規定看,均要求取得當事人事先同意。



近期出台的「在線庭審」規則也體現了當事人同意是「在線庭審」的適用條件。



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一方同意但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最高法院在繁簡分流改革辦法中規定試點法院在僅一方當事人選擇在線庭審的,可以根據案件情況,採用一方當事人在線、另一方當事人線下的方式開庭。。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在最近作出的《關於積極推廣並嚴格規范在線庭審的通知》中也採用了這一辦法。我們認為這種方式避免了因一方當事人原因而導致「在線庭審」無法進行的困難,可以促進審判效率的提高。





是否同意,要思量



在具備「網上庭審」的條件時,我們建議律師積極擁抱變化,與法院一道提高訴訟效率。但如存在需現場查明身份、核對原件、查驗實物等情形,則不適合「線上庭審」,建議選擇線下庭審。



另外,我們發現幾個地方法院在規則中規定,「對違反法庭紀律訓誡無效的,通過軟體強制其退出連線,若庭審中原告方被強制退出連線,按撤訴處理;被告被強制退出的,按缺席處理」。對於某些法院前述強制退出連線按撤訴處理的規定之內容,因涉及到當事人實體權利處分,其合法性有商榷空間。我們認為這固然有特殊時期強化庭審秩序的考慮,但缺少上位法支持,也不符合最高法院「相關內容不得突破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要求。作為建議,我們認為律師應事先評估相關法院案件適用的當地「網上庭審」規則及准備出庭的客戶狀況,在必要時選擇線下庭審的方式。





對律師參加「網上庭審」的建議



結合「網上庭審」的特點,我們提出如下六個建議。



提前熟悉庭審平台,掌握證據上傳和質證方法。目前,各地法院採取的庭審系統並不統一,如「雲間網上庭審系統」「上海法院微開庭」等。各系統的操作要求和方法不同。務必提前熟悉庭審平台,掌握證據上傳和質證方法。



提前了解操作要求,准備客戶身份證明原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在線訴訟通知要求,通過證件證照比對、生物特徵識別、實名手機號碼關聯等方式在線完成身份認證。山東高院、上海高院均規定,個人當事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證;當事人為企業、組織機構的,由其委託訴訟代理人出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材料。這在線下庭審中是沒有的。因此,我們建議提前與法庭溝通操作要求,准備客戶身份證明原件。



不對庭審進行錄音錄像。盡管開庭場所不在法院了,但是根據規則,未經允許仍不得對庭審進行錄音錄像。律師應模範遵守法庭紀律,不對庭審進行錄音錄像。



如有證人作證,應仔細溝通。「網上庭審」時,如有證人作證,應確保其不得旁聽,否則證人被污染將失去作證資格。此外,還應專門向法院了解規則。如南通中院規定證人不得與當事人於同一場所參加網上庭審。這種情況下,就要提前准備,協助證人掌握庭審所需要的技術條件。



保持手機靜音,但不要關機。「網上庭審」時,可能存在網路故障、設備損壞、電力中斷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斷線,按照規則,應暫時中止連線審理,並與當事人電話連線,待網路恢復穩定後繼續審理。這時手機暢通就十分必要,否則斷線後聯系不上,可能構成擅自退出連線。部分法院直接規定了擅自退線的按撤訴或撤回上訴處理,被告或被上訴人擅自退出的,按缺席處理。



建議律師事務所設置開庭室。廣州互聯網法院作出的《關於在線庭審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要求,訴訟參與人應當選擇安靜、無干擾、光線適宜、網路信號良好、相對封閉的場所參加庭審。中國庭審公開網近期的庭審錄像,有一部分是「在線庭審」。通過觀看這些錄像,我們發現了參加庭審時有待改進的地方,比如迴音、攝像頭角度不佳、背景混亂、著裝不整潔等等。律師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尤其應結合「網上庭審」的特點選擇適合的場所環境、維護律師執業形象。庭審時,律師使用的場所應體現專業性,確保肅靜、整潔,且保持庭審中無干擾。有條件的,事務所可將獨立、可鎖、隔音效果較好房間設置為開庭室,室內設計時考慮光線、攝像頭、收音、背景等因素,庭審時在門口放置「正在開庭」的提示牌。





結語



互聯網技術及應用在過去的幾十年間得到迅猛發展, 「互聯網+」已經成為連接全世界、提高效率的不二選擇。互聯網技術同法律的結合也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發展趨勢,中國互聯網技術在法院訴訟、仲裁等爭議解決程序中的應用已經有相當的發展。誠然,對於訴訟而言,在線庭審程序同傳統的民事訴訟程序的銜接尚有某些技術上的困難,比如,在線庭審程序中如何對證據的真實性予以識別並發表質證意見、通過在線庭審獲知的證據信息是否足以對其真實性作出同線下庭審同等的識別水平等問題,不一而足。本來,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在20個城市的法院開展,探索健全電子訴訟的相關規則。但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或許能刺激中國互聯網技術同訴訟程序的深度融合,使得「法庭」這個古老傳統之地作出改變,使「在線庭審」更早常態化。果如此,則中國的營商環境會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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