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軟體著作權的內容
軟體著作權的權利內容包括:出租權、發行權、信息網路傳播權、署名權、復制權、發表權、修改權、翻譯權等,以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軟體著作權人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八條
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八)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九)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㈡ 軟體著作權有什麼作用
軟體屬於作品的一種,而作品從產生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是法律賦予作者的一種權利,它可以使作者的作品免受非法侵害,比如未經作者同意復制發行或者在網路上傳播作品,使作者的名譽或者財產受到損失。隨著互聯網的發達,軟體開發越來越多,軟體著作權的保護的重要性也越來越凸顯出來。
軟體著作權有如下作用:
1、有效保護計算機軟體;
2、防範著作權侵權;
3、維護計算機軟體著作市場的穩定;
4、促進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發展;
5、其他作用。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第七條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體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體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
辦理軟體登記應當繳納費用。軟體登記的收費標准由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規定。
㈢ 軟體著作權應該享有哪些權利
軟體著作權都有如下權利:信息網路傳播權、修改權、發表權、署名權、復制權、出租權、翻譯權、發行權等。且前述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八條
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八)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九)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㈣ 軟體著作權有哪些要求
軟體著作權有以下要求:
1、受軟體著作權保護的軟體必須為開發者獨立開發的;
2、受軟體著作權保護的軟體必須為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的作品;
3、受軟體著作權保護的軟體應當依法進行登記。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四條
受本條例保護的軟體軟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並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
第五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所開發的軟體,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
第六條
本條例對軟體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第七條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體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體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
辦理軟體登記應當繳納費用。軟體登記的收費標准由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規定。
㈤ 什麼是軟體著作權
什麼是軟體著作權?
軟體著作權又稱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例外,因為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經過個別確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動保護"原則。軟體經過登記後,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
軟體著作權該如何申請保護?
軟體著作權申請保護的方式就是進行軟體著作權登記。軟體著作權登記,是版權登記的一種。
目前,軟體著作權的流程,從開始申請到登記完成下發證書,整個過程是2個月左右。軟體著作權是備案登記,所以對於源代碼的價值是不予評估的,更像一種權利申報的模式。
需要遞交的文件是:
1、權利保證書
2、作品申請書
3、代理委託書
4、作品說明書
5、軟體源代碼
6、軟體操作手冊
7、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者是作者身份證復印件等。
㈥ 軟體著作權是什麼
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法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發表權、翻譯權、信息網路傳播權、發行權、出租權、復制權、修改權、署名權等。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八條
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八)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九)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㈦ 軟體著作權都包括什麼
法律分析:軟體著作權都包括以下這些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八)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九)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法律依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第八條 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八)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九)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㈧ 軟體著作權有哪些權利
軟體著作權包括了如下權利:署名權、修改權、復制權、發表權(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出租權、發行權、信息網路傳播權、翻譯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八條
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八)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九)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㈨ 軟體著作權有哪些內容
軟體著作權內容有: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發行權、署名權、復制權、信息網路傳播權、發表權、出租權、翻譯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八條
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八)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九)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