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路消費侵權歸哪個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網路消費侵權歸哪個法院管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B. 網路投訴找哪個部門投訴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網路維權應當去工信部門進行投訴。我國關於網路的問題,是有工信部門進行監督和管理的。所以如果出現網路一些問題,可以到工信部去投訴。網路犯罪有以下方式:一、通過互聯網舉報,類似中訴網這類舉報網站,但效果不好二、通過向工商、銀監舉報,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辦法尋求解決,這種辦法效果最好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公安機關對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的舉報人的信息依法是必須保密的。公安機關應當保障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意公開自已的姓名和扭送、報案、控告、舉報行為的,應當為他保守秘密。因此秘密舉報的舉報人信息,公安機關有法定義務為其保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C. 網路侵權的管轄權
我國網路侵權管轄權的法律規定如下: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侵權之訴,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依法向上述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D. 網路消費到底誰來監管
顧名思義,監管的意思是監督和管理,所以,監管的主體就包括監督者和管理者,對網路消費而言,應該由相關部門和消費者共同合作實現監管。相關管理部門應該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並落實,以規范企業和個人在網上涉及消費的商業行為。作為消費者,也應該積極舉報不規范甚至涉嫌欺詐的網路消費行為。
E. 網路侵權管轄法院 和 網路購物管轄法院 請附法條
被告所在地、網路侵權行為地、侵權結果地(也就是說你看到侵權事實的地方),參見民事訴訟法(你有法律匯編自己找吧,我懶得給你查具體條文了,肯定沒錯的)
F. 網路購物投訴找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根據規定消費者在網上購物發生消費糾紛時,應向網購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 (工商部門)或者第三方網路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 (工商部門)反映,投訴舉報中心提醒消費者網上購物一旦出現消費糾紛,常常會遇到取證難、認定難、維權難的相關問題,因此消費者最好選擇大型、正規、信譽度高的網購平台,並保留好與商家的聊天記錄、訂貨單、發貨憑證等相關證據,以便發生消費糾紛時方便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G. 消費糾紛找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
消費糾紛可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等部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H. 網路購物中消費者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沒有管轄權
我個人覺得是可以的:理由如下:
關於網路侵權、網路購物糾紛之管轄法院,我國對此缺乏正式的立法,目前可參見的法規主要是《合同法》、《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一)和《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二)。
據你提問,網路購物糾紛,其實質則是合同糾紛,因此也須參見《合同法》上的相關規定綜合認定。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解釋一」第一條規定:「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因此,網路購物中消費者可以要求對對方提起侵權之訴,而不提起違約之訴,原則上由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管轄,即侵權時所用計算機設備或伺服器所在地人民法院,說通俗點,一般就是侵權人侵權時的上網地。
I. 網路投訴找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網路維權應當去工信部門進行投訴。我國關於網路的問題,是有工信部門進行監督和管理的。所以如果出現網路一些問題,可以到工信部去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