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路代理賭博判刑多久
法律分析: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② 網路詐騙被抓要判幾年
網路詐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網路詐騙只要達到以下三個標准,就可以立案: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③ 網路賭博代理怎麼判刑
法律分析: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涉嫌賭博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網上代理的行為涉嫌開設賭場罪的可能性較大,如果情節較為嚴重,量刑就會到3—10年,而對於情節嚴重具體表現如下:(一)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二)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三)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賭博網站後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五)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六)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路賭博的(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④ 網路棋牌代理會被判刑嗎
網路棋牌代理一般情況不會涉及到判刑,但是一定要考慮到是否存在賭博行為,如果賭博行為成立,一般會以賭博罪來進行處罰或者是開設賭場罪來進行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第二條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⑤ 做網路賭博代理怎麼量刑
視實際情況而定,根據《刑法》第303條第2款規定:「開設賭場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10年8月31日最高院、最高檢公安部出具《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在網路開設賭場的行為做了詳細的規定。
一: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情形:
(1)抽頭漁利金額3萬元以下;
(2)累積賭資30萬元以下;
(3)參賭人數120人以下;
(4)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的;
(5)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6)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
(7)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信息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500條以下的。
二、判處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一)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
(二)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
(三)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賭博網站後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五)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六)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路賭博的;
(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九)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十)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或者幫助收取賭資100萬元以上的;
(十一)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信息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500條以上的。
三、 開設賭場罪取保候審的問題。
1、以下情況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1) 抽頭漁利3萬元以下;
(2)累計賭資30萬元以下;
(3)參賭人數120人以下;
(4)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的服務費在10萬元以下的;
(5)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下或者幫助收取賭資100萬元以下的;
(6)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500條以下的。
⑥ 網賭代理怎麼判刑
網賭代理涉嫌開設賭場罪,最高刑期是十年有期徒刑,具體量刑標准如下:
1、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
2、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
3、建立賭博網站後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4、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5、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
6、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路賭博的;
7、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8、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或者幫助收取賭資100萬元以上的;
9、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信息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500條以上的。
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一旦賭場開始正式營業,並有人實際使用,就成立既遂,不管開設者是否實際獲得利潤。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實施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從而構成的犯罪。聚眾賭博一般具有臨時性、短暫性的特點,組織參賭人員在一次賭博結束後,下一次賭博又須再次組織;開設賭場具有持續性和穩定性特點,只要在其時間內、賭博人員來到賭場均能進行賭博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⑦ 代理網路賭博會被判刑嗎
網賭代理如果構成開設賭場罪,會被判刑。為賭博網站提供軟體開發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或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以開設賭場罪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⑧ 網路開設賭場罪,代理,是初犯也是從犯,非法所得10萬,已退贓,公安取保候審了請問判刑可以判緩刑嗎
網路開設賭場罪可以取保候審,具體還需要看情節是否嚴重。取保候審在警方採取強制措施後、法院判決之前都可以辦理,但主要還是刑事拘留階段比較容易批准一些。
法律分析
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拘留了的,是可以申請進行取保候審的,但是否能夠獲得批准,則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斷。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這是一項授權性規定,也是一項排他性規定,這一規定即將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授予給了已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從事某種行為的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