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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網路傳播邪教電子書籍多少冊以上

發布時間:2022-02-06 21:36:38

A. 利用網路傳播邪教電子音視頻250分鍾以上,處幾年以上幾年以下有期徒刑

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於傳播邪教的處罰標準是處三年以上到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傳播邪教主要就是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活動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一種犯罪行為。我國雖然不反對宗教信仰,但宗教信仰跟邪教有著本質的區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十二)利用通訊信息網路宣揚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製作、傳播宣揚邪教的電子圖片、文章二百張(篇)以上,電子書籍、刊物、音視頻五十冊(個)以上,或者電子文檔五百萬字元以上、電子音視頻二百五十分鍾以上的;
2.編發信息、撥打電話一千條(次)以上的;
3.利用在線人數累計達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組成員、關注人員等賬號數累計一千以上的通訊群組、微信、微博等社交網路宣揚邪教的;
4.邪教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數達到五千次以上的。

B. 利用網路傳播邪教文章多少篇以上處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沒有篇數的確切規定。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一)製作、傳播邪教傳單、圖片、標語、報紙300份以上的,書刊100冊以上、光碟100張以上,錄音、錄像帶100盒以上的;(二)製作、傳播宣揚邪教的DVD、VCD、CD母盤的;(三)利用互聯網製作、傳播邪教組織信息的;(四)在公共場所懸掛橫幅、條幅、或者以書寫、噴塗標語等方式宣揚邪教,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五)因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又製作、傳播的;(六)其他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情節嚴重的。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數量達到前款第(一)項規定的標准五倍以上,或者雖未達到五倍,但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危害的,屬於刑法第300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根據刑法第300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犯第一款罪又有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C. 中國法律規定的邪教有哪幾種

我國刑法第300條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依法懲處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進行犯罪活動,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辦理這類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刑法第三百條中的「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製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第二條

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聚眾圍攻、沖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擾亂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的;

(二)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聚眾圍攻、沖擊、強占、哄鬧公共場所及宗教活動場所,擾亂社會秩序的;

(三)抗拒有關部門取締或者已經被有關部門取締,又恢復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組織,或者繼續進行邪教活動的;

(四)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義務,情節嚴重的;

(五)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宣揚邪教內容出版物,以及印製邪教組織標識的;

(六)其他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行為的。實施前款所列行為,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組織機構或者發展成員的;

2.勾結境外機構、組織、人員進行邪教活動的;

3.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宣揚邪教內容出版物以及印製邪教組織標識,數量或者數額巨大的;

D. 邪教人員傳播一本書,從家裡收到五百本書,等其它東西會判刑嗎

這個主要看對社會的影響程度,以及破壞程度。如果大,而且有命案那就很嚴重了。

E. 哪些情形應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1〕19號
第一條
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宣揚邪教,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
(一)製作、傳播邪教傳單、圖片、標語、報紙300份以上,書刊100冊以上,光碟100張以上,錄音、錄像帶100盒以上的;
(二)製作、傳播宣揚邪教的DVD、VCD、CD母盤的;
(三)利用互聯網製作、傳播邪教組織信息的;
(四)在公共場所懸掛橫幅、條幅,或者以書寫、噴塗標語等方式宣揚邪教,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五)因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又製作、傳播的;
(六)其他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情節嚴重的。
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數量達到前款第(一)項規定的標准五倍以上,或者雖未達到五倍,但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危害的,屬於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
第五條
邪教組織被取締後,仍聚集滋事、公開進行邪教活動,或者聚眾沖擊國家機關、新聞機構等單位,人數達到20人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20人,但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於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和屢教不改的積極參加者,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
第六條
為組織、策劃邪教組織人員聚集滋事、公開進行邪教活動而進行聚會、串聯等活動,對於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和屢教不改的積極參加者,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

F. 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怎麼

構成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一般的判刑規則:
1、構成本罪的,一般判處3-7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犯罪情節達到特別嚴重程度的,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3、犯罪情節符合較輕標準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條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犯第一款罪又有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G. 為什麼參加邪教組織是最愚蠢的犯罪

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建立邪教組織,或者邪教組織被取締後又恢復、另行建立邪教組織的;

(二)聚眾包圍、沖擊、強占、哄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公共場所、宗教活動場所,擾亂社會秩序的;

(三)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擾亂社會秩序的;

(四)使用暴力、脅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強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組織的;

(五)組織、煽動、蒙騙成員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義務的;

(六)使用「偽基站」「黑廣播」等無線電台(站)或者無線電頻率宣揚邪教的;

(七)曾因從事邪教活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從事邪教活動的;

(八)發展邪教組織成員五十人以上的;

(九)斂取錢財或者造成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十)以貨幣為載體宣揚邪教,數量在五百張(枚)以上的;

(十一)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達到下列數量標准之一的:

1.傳單、噴圖、圖片、標語、報紙一千份(張)以上的;

2.書籍、刊物二百五十冊以上的;

3.錄音帶、錄像帶等音像製品二百五十盒(張)以上的;

4.標識、標志物二百五十件以上的;

5.光碟、U盤、儲存卡、移動硬碟等移動存儲介質一百個以上的;

6.橫幅、條幅五十條(個)以上的。

(十二)利用通訊信息網路宣揚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製作、傳播宣揚邪教的電子圖片、文章二百張(篇)以上,電子書籍、刊物、音視頻五十冊(個)以上,或者電子文檔五百萬字元以上、電子音視頻二百五十分鍾以上的;

2.編發信息、撥打電話一千條(次)以上的;

3.利用在線人數累計達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組成員、關注人員等賬號數累計一千以上的通訊群組、微信、微博等社交網路宣揚邪教的;

4.邪教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數達到五千次以上的。

(十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H. 利用網路傳播涉黃定罪標准

法律分析: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十個以上的;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音頻文件五十個以上的;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刊物、圖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千次以上的;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注冊會員達一百人以上的;利用淫穢電子信息收取廣告費、會員注冊費或者其他費用,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條 以牟利為目的,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內容含有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淫穢電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一)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十個以上的;

(二)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音頻文件五十個以上的;

(三)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刊物、圖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

(四)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千次以上的;

(五)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注冊會員達一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穢電子信息收取廣告費、會員注冊費或者其他費用,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七)數量或者數額雖未達到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標准,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准一半以上的;

I. 傳播迷信犯法嗎

傳播迷信是犯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條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9)利用網路傳播邪教電子書籍多少冊以上擴展閱讀:

迷信與科學關系的認識

迷信是神漢、巫婆、算命先生、風水先生等以封建迷信思想和行為騙人錢財者及一般有封建迷信思想的人所進行的有關活動,都是封建迷信活動,包括抽簽、卜卦、算命、看相、測字、請神、驅鬼、看風水、符水治病等。

在民族素質中,愚昧迷信的東西越多,就說明科學的成分越少,科學戰勝愚昧迷信的難度就越大。

只有用科學的思想武裝人們的頭腦,才能使愚昧迷信、偽科學、反科學的污泥濁水沒有立足之地,才能使社會穩定、家庭美滿幸福。

科學態度的基本要求是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科學態度和一切弄虛作假、假冒偽劣、欺上瞞下的作風是針鋒相對的。科學態度是當前社會所特別需要的。

通過科學方法確立並能為其他科學家在相同條件下重復的新發現,一般能較快地被科學界承認為客觀的真理。

迷信活動是長期存在的普遍現象,它始於人們對尚未認識的自然力量的恐懼,以後又為社會的動盪和快速變革而感到不安,於是就以迷信活動來祈求好運,免除災難。

J. 修改後的'《刑法》第三百條全文是

修改後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定義、量刑】。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10)利用網路傳播邪教電子書籍多少冊以上擴展閱讀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完善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加大對邪教犯罪的處罰力度,這對我國有效預防和打擊涉邪教犯罪活動,具有標桿性的意義。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三條,較1997年修訂的《刑法》第三百條提高了法定最高刑。將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法定最高刑由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增加了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等附加刑;對利用邪教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增加了數罪並罰的規定;

增加了對組織、利用邪教等蒙騙他人致人重傷的處罰規定等等。《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涉邪教犯罪的成本,為嚴厲打擊日異嚴重的邪教犯罪活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較好地解決當前司法實踐中懲處邪教犯罪活動所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更好地適應了新形勢下預防和懲治涉邪教犯罪的需要,能有效震懾了邪教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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